補選是兩屆之間人大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組成人員因故空缺而對缺額的補充選舉。下文是補選委員會委員批覆,歡迎閱讀!
補選委員會委員批覆一XXX中心黨支部:
你黨支部《關於中共嘉興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黨支部補選委員選舉結果的請示》悉。
經研究,同意補選xxx2名同志為中共指揮中心黨支部委員,xxx同志任副書記,xxx同志任宣傳委員兼青年委員。請按照黨支部支委成員的分工,做好各項黨建工作。
此復。
補選委員會委員批覆二XX警校黨支部:
你黨支部《關於補選xxx同志為中共警校黨支部委員的選舉結果的請示》悉。
經研究,同意補選xxx同志為中共警校黨支部委員。
此復。
補選委員會委員批覆三各有關黨支部:
經縣直機關黨工委20xx年第五次會議討論研究,同意以下黨支部書記和委員補選結果的請示,現予以批覆:
xxx同志任縣政協辦黨支部副書記兼組織委員;
xxx同志任縣政協辦黨支部紀檢委員;
xxx同志任縣政協辦黨支部文體委員
xxx同志任團縣委黨支部書記;
xxx同志任團縣委黨支部副書記。
xxx同志任縣環保局黨支部書記。
xxx同志任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黨支部宣傳委員。
同時,免去上述前任黨支部書記及委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