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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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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是指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職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最高行政處分。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開除處分決定,供大家參考!

開除處分決定

開除處分決定範文一

王斌,男,1967年2月出生,漢族,松溪縣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1992年11月入黨。1986年8月參加工作,,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任縣糧食局綜合業務股股長、縣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經理;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任渭田鎮黨委統戰委員,20xx年12月至今任渭田鎮黨委統戰委員、副鎮長。

經查實,其主要違紀事實是:

1、20xx年12月,王斌在徵得時任糧食局局長葉風健同意後,縣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通過虛假購銷的方式完成省級儲備糧訂單任務786.108噸,套取省級訂單直補款15.72216萬元。

2、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王斌在徵得葉風健的同意後,縣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兩次以虛列“糧食收購費用”和“訂單糧-優質稻價格補價”等名義,從公司賬戶套取現金26.3萬元進行私分,其中王斌分得3.8萬元。

綜上所述,王斌身為中共黨員,在擔任縣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縣儲糧公司於 20xx年期間,以“虛假購銷”方式套取糧食直補款15.72216萬元,造成國家財產較大損失,已構成濫用職權違紀行為;王斌夥同楊代如等人,以虛列支出的名義從儲糧公司賬戶套取資金26.3萬元用於私分,其中王斌分得3.8萬元,已構成私分國有資產違紀行為,王斌身為儲糧公司經理,應負主要責任。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五項之規定,經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縣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王斌開除公職處分。

本監察決定自20xx年1月11日起生效。若對本監察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監察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機關申請複審。

松溪縣監察局

1月14日

開除處分決定範文二

葉建良,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國中文化,1982年11月參加工作,現為樂清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工作人員。

20xx年4月6日2時許,葉建良等人在樂清市中濟路萬豪KTV666包廂中,同臧xx、金xx發生爭執並引發毆打,葉建良擊傷臧XX。經鑑定,被害人臧xx鼻骨粉碎性骨折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面部疤痕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20xx年9月24日,樂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溫樂刑初字第1160號刑事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葉建良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葉建良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犯故意傷害罪,其行為已經違反國家法律。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葉建良開除處分。

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如對本處分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處分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我局申請複核。

樂清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4月29日

開除處分決定範文三

姚強,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漢族,浙江省嘉善縣人,大學本科學歷,原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

經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姚強利用職務便利,犯受賄罪、貪汙罪和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詳見〔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號、〔20xx〕浙嘉刑終字第119號)。

姚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對黨組織和上級的教育置若罔聞,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且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結婚,並以夫妻關係公開生活。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觸犯了刑律,從一名國家幹部淪為罪犯。為嚴肅紀律懲戒,純潔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姚強開除公職處分。

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廳申請複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提出申訴。複核、申訴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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