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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處分的決定(精選20篇)

欄目: 決定 / 釋出於: / 人氣:1.61W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

姚,男,1981年10月11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大學本科學歷,原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主任科員。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精選20篇)

經浙xx市人民法院審理,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姚強利用職務便利,犯受賄罪、貪汙罪和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詳見〔20xx〕嘉平刑初字第830號、〔20x〕浙嘉刑終字第119號)。

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對黨組織和上級的教育置若罔聞,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且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結婚,並以夫妻關係公開生活。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觸犯了刑律,從一名國家幹部淪為罪犯。為嚴肅紀律懲戒,純潔公務員隊伍,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姚強開除公職處分。

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廳申請複核,也可直接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提出申訴。複核、申訴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7月27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2

經查,13秋建築施工班王明旭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於20xx年x月x日晚夜不歸宿。

鑑於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承德資訊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准,決定給予王明旭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資訊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3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衛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4

高二(4)班學生陳x於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勝華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菸。

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為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著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年月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5

我校11xx班石油工程專業鍾、劉三位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鍾:該生在新生軍訓期間不積極參加軍訓,想方設法逃避。不服從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學習期間又經常曠課遲到,不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特別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寢室夥同邱有意損壞並將損壞的桌子扔向居民區,差點砸到小孩,在社群造成不良影響,在考試過程中也出現作弊現象,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鍾嚴重警告處分,並賠償損壞的課桌。扣除學分20分。

劉:在校學習期間,經常惹是生非、曠課遲到,不服從管理,頂撞老師;考試過程中出現作弊現象;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期間,組織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經學校研究決定,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劉嚴重警告處分,扣除學分20分。

以上學生處分後,如在校三個月內,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工處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開除學籍。

xx職業技術學校學工處

2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6

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本鎮清湖一村人,現居住在江山市清湖鎮清湖一村,國中文化, 20xx年10月入黨。

經查明:黃志強家與毛森英家於20xx年3月24日因竹山糾紛發生衝突並互相打架,期間黃志強打傷毛森英丈夫的弟弟黃小軍左眼眶附近,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9月13日,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歐打他人為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罰款人民幣伍佰元的行政處罰。20xx年4月19日,黃志強以父親經常被毛森英捱打為由又僱傭他人打傷毛森英,經江山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調查,黃志強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十條第(四)項,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20xx年2月27日,江山市公安局以結夥傷害他人為依據決定給予黃志強行政拘留拾叄日並處罰款人民幣壹仟元的行政處罰。

黃志強身為中共黨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歐打他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黃志強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清湖鎮委員會

年8月10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7

徐成雄,男,漢族,1953年5月15日出生,本鎮耕讀村人,國中文化,197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查實,20xx年2月14日中午,徐成雄在戰友家吃飯,飲酒後駕駛一輛浙HS4518普通二輪摩托車回家,途中經過長坑自然村時被正在執勤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查獲。經現場酒精測試,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已超出國家規定的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臨界值。20xx年2月7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徐成雄罰款20xx元人民幣並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徐成雄身為中共黨員,本應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而他卻飲酒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成雄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5月3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處分決定,可向中共賀村鎮委員會提出申訴。

中共賀村鎮委員會

年5月30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8

,男,祕書系20xx級××班學生(學號:),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鬥毆。12月5日,喝醉酒回宿舍開門時,被正要出門的同宿舍xx同學不小心撞了一下,竟大打出手,將打成重傷。

行為嚴重觸犯了校規。鑑於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態度惡劣。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根據《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第xx條的規定,經校學生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記過處分。

xx同學身為在校大學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學機會,不注意個人品德的修養,不約束自己的行為,違反校規,情節嚴重。希望各位同學引以為鑑,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團結同學,提高個人修養,做一個文明大學生,出色地完成大學學業任務。

XX大學

二2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9

學生家長/監護人:

本學期, 同學從第 周至第 周,無故曠課累計已達到了 節,根據教育部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我校的《關於學生曠課的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經學校領導處理,該生必須由家長/監護人領回家教育兩週,時間為:第 周星期 至第 周星期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領回家教育期間,家長/監護人必須對該生進行嚴加管教,使之端正學習態度,並於第 周星期 (即: 年 月 日)送該生來校到班主任處報到。如果該生仍不聽老師教誨,將由家長/監護人領回繼續教育,直至接受老師教育為止。

違紀學生 籤 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班 主 任 籤 名:

年 月 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0

各相關部門:

根據《陝西科技大學學生申請撤銷處分暫行辦法》,結合學生受處分後的表現,經學生個人申請、學院稽核,學生處於20xx年11月9日召開處務會研究決定,同意撤銷楊洋、徐丹、張奎、孫穎、吳娟等35名同學的處分。

學生處

年十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1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學校×年級××系××班××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月×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開啟時偷看,其不斷開啟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後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並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

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

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XX學校教務處印)

二O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2

經查 班學生 由於 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 同學 的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後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城北中學梅花校區政教處

2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3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某地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4

,男,19xx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工作,19xx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5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9月30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5

各班級:

xx級電子商務林初凱同學,自開學至今已累計曠課10課時,且於20xx年10月14日留宿異性受到記過處分,鑑於該同學已經嚴重違反了我院的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在廣大同學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學生手冊中《浙江傳媒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之有關規定,經學工辦研究,並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林初凱同學留校察看處分。察看期自20xx年12月2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

繼續教育學院

20xx年12月2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6

,男,19xx年x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x月參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xx年x月調入工作,19xx年x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x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x月x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2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7

關於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決定

,男,漢族,生於x年x月xx日,中共黨員,國中文化程度,住**縣x鎮x村五組,現任該村村支部書記。

x年退耕還林中,經x鎮政府、x鎮林業站核定,x村原原七組組集體退耕還林面積為250畝。該組250畝退耕還林截至目前共兌現九輪,其中前四輪為糧,已兌現到原七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輪兌現為現金,共183600元、管護費20xx0元、賣黃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計217200元,全部由負責收支。支出情況為:

(1)給原七組村民133人每人一畝退耕還林款共兌付59185元。

(2)給原七組村民133人交合療款共計3990元。

(3)給原七組村民交農林兩稅共計8120元。

(4)修通組路花費14760元。

(5)管護費支出24000元。

(6)給原七組買磨面機共花費12500元。

(7)還買黃姜貸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計165889元。經聯合調查組核定有51301元資金在x名下,但既不建立賬目,也未確立專人管理資金,構成截留、挪用公款行為。

身為中共黨員、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擔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體資金,侵犯了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五條之規定,經x鎮黨委20xx年5月30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x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本處分決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從本處分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向x鎮紀委提出申訴。

中共x鎮紀律檢查委員

二0xx年x月x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8

現有公司員工,於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無故曠工X天(週末不列入)。此員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給公司的正常工作帶來了影響。為嚴肅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對李曉君同志作出以下處理:

一、扣除當月全勤獎金¥200元;

二、扣除當月5天基本工資共XX元;

三、罰款¥100元。

請全司員工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3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19

,男,19xx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工作,19xx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5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9月30日

關於對處分的決定 篇20

經查___________班學生___________由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經學校政教處調查核實,情況屬實。根據學校學生處罰條例,學校決定,給予___________同學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處分,其處分記入學籍檔案,以觀後效,如若再出現違紀現象,作自動退學處理,或者轉移學習環境。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家長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校區政教處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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