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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出讓公告(精選3篇)

欄目: 公告 / 釋出於: / 人氣:9.83K

掛牌出讓公告 篇1

仁懷市國土資源局

掛牌出讓公告(精選3篇)

關於鹽津社群砂石廠採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仁國土礦掛告〔20xx〕0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土資源部《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理(試行)》(國土資發〔20xx〕197號)有關規定,為滿足我市各項建設對砂石土的需求,經仁懷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我局決定對鹽津社群砂石廠採礦權予以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採礦權基本情況

仁懷市鹽津社群砂石廠規劃設置於鹽津街道梅子坳村,礦

區地理座標東經106°22′21″-106°22′39″,北緯27°48′17″-27°48′33″,開採礦種為建築石料用灰巖,設計生產規模為50萬噸/年,礦區面積0.0688平方公里,開採標高+921.0米至+815.0米,初步查明資源儲量948.6萬噸,可開發利用資源量748.1萬噸,擬出讓期限為20xx年,掛牌起始價為250萬元,增價幅度為5萬元的整倍數。礦區範圍拐點座標如下 :

1.X=35635455.51 Y=3078016.59

2.X=35635625.26 Y=3078012.10

3. X=35635603.21 Y=3077894.94

4 . X=35635750.00 Y=3077950.00

5. X=35635729.37 Y=3077730.50

6 . X=35635536.35 Y=3077648.88

二、出讓方式、時間和報名地點

(一)出讓方式。鹽津社群砂石廠採礦權採取現狀公開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出讓人只對礦區範圍出讓年限內砂石土礦產資源進行出讓,對礦區範圍內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竹、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均由競得人向權屬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協商解決,所需費用由競得人自理。

(二)公告時間。本次掛牌公告時間為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5月10日。

(三)掛牌時間。掛牌公告結束後即進入公開掛牌時間,公開掛牌時間為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24日。

(四)報名地點。仁懷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仁懷市國土資源局3樓)。

三、競買人資格

凡符合採礦資質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均可參加競買。競買企業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可單獨競買,也可聯合競買。

四、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有意競買者可在公告期內到仁懷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諮詢或報名申請參加競買,並索取該採礦權出讓的相關資料。

(二)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採礦權競買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含身份證影印件)、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競買人為個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3、繳納競買保證金憑據。

五、競買保證金及礦業權價款交納

(一)本次公開掛牌出讓報名時,每位競買人應交納相對應採礦權競買保證金。獲得該採礦權的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本次競買礦業權的出讓價款,未競得礦業權的競買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後5日內退還(不計銀行利息)。

(二)本次採礦權出讓所收取的出讓金額為礦區範圍出讓年限內所採礦產資源的礦業權價款,不包含礦產資源補償費及其他應交國家規定相關稅費。

(三)本次公開掛牌出讓一經確定成交,從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買受人須全額交清所競買礦業權價款,再與出讓人簽訂《採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交視為違約,將依法收回採礦權另行出讓。

六、風險提示

(一)本次掛牌出讓採礦權的《礦山地質簡測報告》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但仍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採礦權出讓的技術資料與礦區的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應認真瞭解相關情況、閱讀相關資料,充分評估投資風險。競買人蔘加競買並提交申請,即視為競買人對採礦權現狀和出讓檔案已完全認可並自願承擔所有風險,一旦競得併成為採礦權人,不得以技術資料中資料不全或其他原因為由向國土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採期限等要求。

(二)出讓採礦權礦區範圍內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竹、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由競得人向權屬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協商解決。

(三)本次網上公開掛牌出讓的採礦權成交金額為採礦權價款,不包含其他應繳納的相關費用。辦理林業、工商、環保、水利、公安、安監、交通等有關部門相關證照及所需的各項資料,其收取的行政、事業、服務性收費以及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稅費均由競得人自行負擔。

七、相關事項

(一)仁懷市國土資源局在組織開展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時,由資質單位墊資開展了前期地質評價工作並編制了礦區範圍《地質簡測報告》,競買人在成交後須向編制單位交納前期工作經費。

(二)競買人需到出讓礦區進行現場踏勘的,可聯絡仁懷市國土資源局礦權管理股工作人員一同前往,不統一組織。

(三)取得采礦權後,礦業權人須在6個月內投入生產建設。如競得人因自身原因無法在6個月內啟動生產建設的,出讓人將無償收回採礦權另行出讓。

(四)該採礦權到期後是否繼續設定,由審批發證機關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礦業權設定方案及其他相關規劃和國家建設需要另行決定。

(五)競買申請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掛牌檔案及掛牌出讓須知,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掛牌檔案和採礦權現狀無異議。對掛牌檔案和採礦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間以書面形式向仁懷市國土資源局提出。

(六)其他有關事宜詳見掛牌出讓須知。

(七)聯絡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絡地址:仁懷市國土資源局

聯絡電話:0851-22286221

聯 系 人:明女士

開戶單位:仁懷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戶銀行:貴州仁懷市茅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227101000120xx00007474

仁懷市國土資源局

20xx年4月21日

掛牌出讓公告 篇2

單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擬掛牌出讓公告

經單縣人民政府批准,單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擬掛牌方式出讓 3(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擬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1、北園路北棚改專案,位於北城辦事處內,北鄰萬隆路,南鄰北園路,西鄰萊河路,東鄰路,面積約計329.049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有意向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意向用地者繳納預申請用地承諾保證金,依法報省政府農轉用徵收批覆後實施掛牌出讓。

2、北環路南片區棚改專案,位於北城辦事處內,北鄰北城辦事處東關村居民用地,南鄰勝利路,西鄰北城辦事處東關村居民用地,東鄰君子路,面積約計252.2865畝,其中地塊一面積約計105.3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劃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商住比約1:10),地塊二面積約計146.9865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劃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商住比約1:8),有意向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意向用地者繳納預申請用地承諾保證金,依法報省政府農轉用徵收批覆後(其中已批建設用地143.7015畝)實施掛牌出讓。意向用地人需先期完成對應勝利路沿街門市拆遷。

3、翰林府邸西專案,北鄰國有存量土地,南鄰13號路,西鄰君子路,東鄰國有存量土地,面積約計101.9475畝(以出讓公告為準),擬規劃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商住比約1:10),有意向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意向用地者繳納預申請用地承諾保證金4000萬元後依法實施掛牌出讓。

聯絡人:單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股

張強0530-4677889

20xx年11月3日

掛牌出讓公告 篇3

普寧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普告字〔20xx〕1號

時間:20xx/2/16

經普寧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寧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三、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報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檔案。申請人可於 20xx年02月15日 至 20xx年03月18日 到 揭陽市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 獲取 掛牌 出讓檔案。

五、 申請人可於 20xx年02月15日 至 20xx年03月18日 到 揭陽市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xx年03月18日16時00分。經稽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xx年03月18日16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揭陽市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 進行,掛牌時間為:20xx年03月07日09時00分 至 20xx年03月22日10時00分。

七、 其他有關事項:

(一)競買申請人報名時應交納相應地塊的競買保證金。成交後,全額成交價款應在成交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結清,所有款項均須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支付,不得抵償其他任何債務。

(二)市財政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宗地成本核算。根據市財政局的稽核意見,上述公開出讓地塊拆遷安置費總額10427.2571萬元,其中已由原地上建築物投資人支付的費用6789.5413萬元,暫不涉及貨幣交割的費用3637.7158萬元。成交後,由市財政局負責結算。

(三)根據揭府辦[20xx]81號文精神,上述公開出讓地塊涉及已建的地上建(構)築物,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已組織估價並對其結果進行確認,競得人應在成交之日起15日內按該評估結果向原地上建(構)築物投資人直接支付地上建(構)築物價款17719.1923萬元,並在成交之日起15日內向出讓人提交由原地上建(構)築物投資人出具的收款收據及銀行劃款單據,否則將不予辦理國土等有關審批登記手續。

(四)競得人如需另行設立單項開發公司開發受讓地塊,應在報名時約定該單項開發公司的股東名稱及各自所佔的份額。有多個股東的,各股東應簽訂《聯合競買協議書》,以聯合競買的形式辦理報名申請手續及參加競買、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出讓合同,並在成交之日起6個月內辦妥成立單項開發公司的一切手續,否則,將競得地塊過戶到單項開發公司名下的過程將被視為一次轉讓交易,須按規定繳納轉讓稅費。

(五)為確保社會穩定,競得人必須繼續履行原地上建築物投資人與購房戶等簽訂的有關協議;涉及回遷的,競得人也應履行原投資人與被拆遷方的有關協議。

(六)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揭陽市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申請人可在該系統上下載本次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有關檔案,並按上述檔案規定的操作程式參加競買。

數字證書辦理單位:揭陽市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

網路管理科地址:揭陽市政府辦公大樓二號樓13樓1309室

電話:0663-8768144

聯絡人:陳曉榮

八、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普寧市流沙大道西1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九樓

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

普寧市國土資源局

20xx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