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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徵地拆遷公告(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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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1

為實現縣域經濟的跨越發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擬徵收芷江鎮合心村範圍內的部分土地作為縣天后宮路道路工程建設專案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和《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通用11篇)

一、擬徵收土地的建設專案名稱和用途

建設專案名稱:天后宮路道路工程。

用 途: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位置範圍和麵積

擬被徵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xx鎮合心村。

擬徵收土地面積及範圍:1.277公頃(以現場實測的勘測定界圖為準)。

三、擬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一)補償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xx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xx]46號)等法律法規和徵收補償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執行。

(二)安置方式:貨幣補償。

四、本公告發布之後,由縣國土資源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面積、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由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依法依規共同確認。

五、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在擬徵地範圍內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一) 新批宅基地或其他集體建設用地;

(二) 審批或延續登記改變土地、房屋性質和用途;

(三)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其他建(構)築物,辦理房屋或土地流轉,核發房屋或土地權屬證書;

(四)突擊進行室內室外裝飾(修)等;

(五)辦理“農家樂”、生態農業、畜牧水產養殖等手續;

(六)以擬徵收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工商、稅務或其他註冊登記手續;

(七)辦理戶口遷入和分戶(立戶)、子女收養等涉及戶籍、人口變動的手續(因出生、婚嫁和軍人轉業退伍等確需辦理戶口遷入且符合戶籍管理規定的除外);

(八)搶栽搶種花卉、苗木、中藥材等;

(九)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被徵收人自行實施上述行為或者有關單位、個人擅自辦理手續的,均不得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特此公告

xx年xx月xx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2

xx區繞城高速是南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點工程建設專案,全長.82公里,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保護用地單位和被徵地者的合法權益,現根據《南平市xx區管委會關於送達給xx區人民政府擬徵遷工作任務的函》(南武新區函﹝20xx﹞40號)檔案,將工程用地區域的徵遷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 徵收土地用途:繞城高速公路建設

二、 徵地範圍及四至:

將口鎮:

童遊街道:xx村、xx區

莒口鎮:xx村、xx區、良種繁育場、衛校、區農科所

潭城街道:

具體徵地範圍見《繞城高速公路用地紅線圖》

三、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根據《南平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繞城高速公路徵地拆遷補償實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綜﹝20xx﹞231號)、《南平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xx區繞城高速公路潭城街道徵拆補償實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綜﹝20xx﹞233號)檔案精神執行。

四、 房屋拆遷及土地徵收實施單位:xx區潭城街道辦事處,電話:;xx區童遊街道辦事處,電話:;xx區莒口鎮人民政府,電話:;xx區將口鎮人民政府,電話:。

五、 如有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或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在擬徵地範圍內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遷時一律不予補償。

以上通告望廣大人民群眾認真遵守,並相互轉告。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南平市xx區人民政府

8月18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3

和二級公路建設是甘肅省重點專案,也是我州各族人民期盼已久的幸福工程。為確保工程建設中徵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意見》的規定,現就公路建設中的徵地拆遷事宜公告如下:

一、臨康和二級公路徵地拆遷工作由州、縣(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國土部門具體實施。

二、徵地拆遷範圍:

臨康和二級公路工程建設,起點位於蘭臨高速臨洮縣北出口處,在我州境內經康樂縣虎關鄉、康豐鄉、蘇集鎮、八鬆鄉,和政縣鬆鳴鎮、達浪鄉、城關鎮、終點至三合鎮。公路建設需徵收上述鄉(鎮)公路設計紅線範圍內涉及的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構築物。

三、徵收土地的用途:臨康和二級公路建設。

四、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

徵地拆遷的補償、安置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甘政發【20xx】88號《甘肅省徵地補償統一年產值標準》測算補償,具體補償安置標準見《臨康和二級公路土地徵收及地上附著物、構築物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表》。

五、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構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和地上附著物、構築物產權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拆遷補償安置登記,領取徵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用。

六、本公告發布後,凡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苗木、農作物、構築物一律不予補償。

七、希望臨康和二級公路沿線涉及徵地拆遷的單位和各族各界群眾,以公路建設大局為重,積極配合支援徵地拆遷工作。對在徵地拆遷中無理取鬧、有意干擾阻礙徵地拆遷工作的,由縣(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責令其依法執行公告,拒不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本公告由臨夏州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臨康和二級公路土地徵收及地上附著物、構築物拆遷補償安置標準表》

年三月二十二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4

xx縣北城南路道路工程建設專案經xx省人民政府〔20xx〕政國土字第1284號審批單批准,同意徵收xx縣城關鎮城郊村、古城村部分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等規定,現將有關征收土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准時間

20xx年7月29日。

二、被徵收土地單位、位置、面積及用途

(一)被徵收土地單位:xx縣城關鎮城郊村、古城村。

(二)徵地位置:具體位置以批准的勘測定界圖(徵地紅線圖)為準。

(三)徵地面積:0.6979公頃(10.47畝),其中:城郊村水田0.4098公頃(6.15畝)、旱地0.0752公頃(1.13畝)、溝渠0.0471公頃(0.71畝)、農村宅基地0.0828公頃(1.24畝),古城村水田0.05公頃(0.77畝)、溝渠0.0314公頃(0.47畝)。

(四)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三、徵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一)徵地補償標準按《xx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xx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xx〕46號)、《岳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岳陽市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嶽政發 〔20xx〕2號)、《xx縣人民政府關於公佈xx縣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平政發〔20xx〕9號)檔案規定執行;

(二)農用地上青苗和附屬設施、農村村民住宅房屋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標準按照xx省人民政府(湘政函[ 20xx]113號)批覆檔案、《xx市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及《xx縣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辦法》(平政辦發〔20xx〕8號)檔案規定執行。

四、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按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發〔20xx〕31號)檔案執行。

五、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它有關合法證明材料到xx縣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辦理補償登記。

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徵地拆遷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公證的調查結果為準。

六、對違法違章建(構)築物和《預徵地公告》之後搶搭、搶建、搶修的建(構)築物及搶栽、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辦理補償登記時間: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 9月22日

特此公告

xx縣人民政府

20xx年8月8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5

濟南大明湖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申請延長大明湖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專案(經濟建拆許字[20xx]14號《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批准實施)的拆遷期限。經稽核,該申請符合《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223號政府令)第十二條的規定,同意延長該工程拆遷期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拆遷期限延期至20xx年6月30日。

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應當與拆遷人在拆遷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完成搬遷。

二、濟建拆告字[20xx]14號拆遷公告其它事項不變。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八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6

根據《xx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九條之規定,xx市xx區房屋徵收事務中心為實施宛平城及周邊環境整治專案建設,已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證號為京建豐拆許字[20xx]第24號。

拆遷範圍: 東至:鐵路用地;南至盧溝橋北里小區(南區);西至:西五環;北至:盧溝橋北里小區(北區)。

上述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需要拆遷,各被拆遷的單位和居民應當依法服從工程建設的需要,自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2月3日中午12時以前完成搬遷。

特此公告

xx市xx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辦公室

20xx年11月18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7

濟南市建委21日釋出拆遷動遷公告,確定了泉城路南側、天地壇街東側土地熟化專案拆遷範圍,拆遷期限為3月10日至6月10日,本拆遷範圍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根據公告,該專案拆遷範圍為:泉城路以南、天地壇街以東、黑西路以北、黑北路以西。門牌號包括泉城路雙號2號—180號;刷律巷雙號2號—20號、單號3號—39號;寬厚所街單號1號—85號、雙號2號—84號;黑西路單號1號—63號;黑北路單號179號—225號;舜井街單號1號—43號、雙號2號—28號;小王府街1號—76號;洪字廒街單號1號—17號、雙號2號—18號;蕃安巷單號1號—23號、雙號2號—22號;武庫街單號1號—21號、雙號2號—20號;歷山頂街單號1號—53號、雙號2號—52號。以上門牌號包括副號及旁門。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8

為加快城市建設,根據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青旅紹興專案一期需拆遷齊賢鎮羊山村湖嶴地塊房屋及附屬物。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紹興縣城市建設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意見》和柯橋區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現就房屋拆遷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專案拆遷範圍及面積:

東至羊山、南至規劃上方山大道、西至鏡水路、北至齊大公路(具體以拆遷紅線圖為準)。總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約60000平方米。

二、本專案房屋拆遷搬遷期限(騰空時間):

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

三、本專案業主單位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房屋拆遷事務由xx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四、本專案拆遷範圍內土地房屋產權或使用權糾紛應在拆遷期間妥善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不中止拆遷。

特此公告

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2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9

因杭州至紹興城際鐵路錢清段工程建設需要,需拆遷錢清鎮相關村紅線範圍內的房屋及附屬物,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紹興市柯橋區城市建設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意見》和區相關政策規定,現就房屋拆遷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項拆遷範圍和麵積:

本專案房屋拆遷範圍涉及錢清鎮梅東村、前梅村、方家橋村、錢清村、清風村、勞動村、東江居、塔下居、西后街居、錢門社群等村居的住宅房屋及13家企事業單位的部分房屋(詳見拆遷紅線圖),總建築面積約90000平方米。

二、本專案拆遷期限及時間安排: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20日為房屋騰空搬遷期限(具體各村時間進度不同,詳見各村拆遷安置方案)。騰空後實施房屋拆除。

本專案房屋拆遷事務由紹興市柯橋區杭紹城際軌道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委託紹興市x鎮人民政府實施。

本專案拆遷紅線範圍內,自公告之日起,暫停辦理戶口遷入、房屋翻(擴)建、房屋買賣、贈予、租賃、抵押等手續。本專案房屋拆遷範圍內房屋產權與使用權糾紛應在拆遷期限內妥善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不中止拆遷。

特此公告!

x鎮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7日

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10

因危舊房改造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x政規〔20xx〕5號)規定,區政府決定對成大公司宿舍及周邊地塊紅線範圍內房屋和附屬物實施徵收。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徵收專案:成大公司宿舍及周邊地塊房屋徵收。

二、徵收部門:xx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徵收實施單位:xx區城市房屋拆遷安置中心。

四、徵收範圍:成大公司宿舍樓,具體見紅線圖。

五、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徵收期限: 自20xx年5月24日起。

七、獎勵期限:自分戶評估報告送達之日起30天內。

八、簽約期限:自分戶評估報告送達之日起40天內。

聯絡電話:

辦公電話:

監督電話:

如對本徵收決定不服,可在本徵收公告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20xx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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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徵地拆遷公告 篇11

專案名稱 道路拓寬改造工程

拆遷地點 水泥廠路

拆遷人 濟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內容

經稽核,濟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槐蔭區、市中區實施的水泥廠路道路拓寬改造工程符合拆遷條件,已頒發《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濟建拆許字[20xx]第8號)。根據《濟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223號)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現將有關拆遷事項公告如下:

(一)拆 遷 人:濟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拆遷實施單位:濟南市xx區拆遷辦公室

濟南市市中區拆遷辦公室

(二) 拆遷範圍:濟南市規劃局確定的拆遷紅線範圍:水泥廠路單號3號、5號、7號、9號、11號,雙號8號、10號、12號、14號、16號、20號、22號;牌坊北街48號;經十路286號院沿街房(原經十路392號);劉長山路16號、18號、18-1號、20號、22號、27號;朗茂山路單號27號、33號、47號、49號、51號、61號、63號、65號、69號,雙號12-1號、18號、20號、24號、32號、36號、42-1號、市中區原人防建材廠宿舍(加油站對面);65號牆外變電室,市中區公安分局治安亭,市開發公司施工用房;建設路97號及副號、99-2號、101號;槐蔭區市政工程管理養護處(無門牌號);龍力集團售樓處(無門牌號);雙龍莊523號。本拆遷範圍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三)搬遷截止日:20xx年12月31日。

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應當與拆遷人在搬遷截止日前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完成搬遷。

(四)拆遷期限: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