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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學習心得體會(精選3篇)

欄目: 學習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2.12W

保密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一、要充分認識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法學習心得體會(精選3篇)

保密工作就是從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出發,將國家祕密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和時間內,防止被非法洩露和利用,使其自身價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實現所採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簡言之,是指與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關的保守國家祕密的一切活動。

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傳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規章制度,研製、開發和應用先進的防竊密、洩密的技術裝置,依法進行保密檢查監督,追查處理洩密事件以及開展保密工作的理論研究等活動。

二、提高保密意識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主觀決定因素。

新修訂保密法的公佈實施,是黨和國家保密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一項重要舉措。

當前,隨著人們對知情權訴求越來強烈,國家祕密也隨著資訊公開而逐漸減少,雖然保密工作受到重視,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員對保密注意事項要求日漸鬆懈,認為各種資訊都漸漸公開了,已經沒有什麼祕密可保,或因升遷無望、或因家庭困難、或引為談資,要麼因無意識洩密,要麼被引誘成為間諜而竊密。

因此,組織涉密人員深入學習修訂後的《保密法》,不斷提高保密意識,強化組織紀律,同時照顧到涉密人員的進步訴求和生活需要,加強主觀能動性成為當前做好保密工作的當務之需。

三、加強資訊化系統保密措施是新時期保密工作的新課題。

黨和國家近些年加大了對資訊化建設的力度,政務公開、政府資訊公開電子化,電子政務全面鋪開,保密工作也不僅僅停留在國家祕密的紙質載體上,傳統的“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鐵櫃、消防器材)保護措施,已經滿足不了國家祕密載體多樣化的保密需要,加強資訊化系統保密工作成為當務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設,規範資訊電子化的應用;二是添置必須的電子保密裝置,既強化保密工作的嚴肅性,又兼顧工作需要的靈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強電信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不僅是對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而且對一個單位也是同樣重要。目前,社會資訊化、資訊網路化迅猛發展;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已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以經濟、科技為主的綜合國力競爭日益激烈,在這種嚴峻的形勢下,我們電信行業對電信基礎資料更得保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做主,為個人利益洩露使用者資料。

通過這次學習,使我對保密工作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認識,深受啟發,我們電信行業應當從維護個人企業乃至國家的安全與利益的高度出發,在履行基本職能的同時,進一步重視保密工作。

保密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為貫徹落實《印發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國家保密局、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關於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學習宣傳活動的通知》(富保[20__]1號、《關於轉發杭州市委保密辦、杭州市保密局〈關於開展杭州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學習宣傳活動的通知〉的通知》(富密辦[20__]3號以及《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工作敏感資訊範圍的通知》(杭安監管辦[20__]126號)檔案精神, 10月26日,局專門召開由全域性幹部職工參加的專題學習會。會議邀請市機要管理局陳擁軍局長就《新保密法》有關內容,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對《新保密法》進行了講解。

《新保密法》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三條。對保密工作方針、國家祕密的範圍和密級、保密制度、監督管理、法制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新修訂的保密法與以往相比,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針中明確了保密與公開的關係,明確了保密工作既要確保國家祕密安全,以要便利資訊資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強了確定國家祕密事項的標準,以便在定密工作中準確理解和把握國家祕密的本質特徵。

三是增加了定密責任人制度,以便使國家祕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和準確。

四是增加了定密層級和定密許可權的規定,更加有利於防止定密過多過濫。

五是增加完善了保密期限與及時解決條件,既有利於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於促進及時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規定了涉密人員管理制度,突出了對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更加明確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及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的關係。

九是豐富完善了法律責任制度。

通過學習,我認識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守國家祕密的義務,無論在工作還是生活中,本人都應保守國家和本單位的祕密,做到不探密、不傳密、不洩密。

保密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按照市招管辦(餘招投標〔20xx〕20號)檔案要求,本人就學習《國家保密法》,並結合當前保密工作中的一些情況,談談自己的一些學習體會

一、《保密法》出臺時間。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於1989年5月1日正式實施,黨和國家把保密工作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推向了一個新階段。1990年4月,國務院批准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1997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加強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決定》,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保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任務。保密工作有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其中一個重要特點是:不出事就沒事,一出事就是大事;不出問題體會不深刻,一旦出現洩密問題,就後悔莫及。

二、保密工作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任務。《國家保密法》規定:保守國家祕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祕密又便利各項工作的方針。工作祕密分為三類,即國家祕密、工作祕密、商業祕密。一是保守國家祕密。國家祕密,就是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祕密按照一旦洩露,給國家安全和利益所造成的損害程度,劃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個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祕密,“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祕密,“祕密”是一般的國家祕密。國家祕密的保密期限分為基本期限、特殊期限兩種,沒有標明期限的,為基本期限,即絕密級事項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xx年,祕密級不超過20xx年。標明的為特殊期限,一種是長期,一種是註明最短保密期限。國家祕密的基本範圍,主要包括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外交和外事活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等方面的祕密事項。同時,國家保密局會同有關國家機關制定下發了各項業務工作中《國家祕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

凡依據《保密範圍的規定》確定的國家祕密事項,任何機關、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祕密的義務,一旦洩密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二是保守工作祕密。工作祕密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在其公務活動和內部管理中產生的不屬於國家祕密而又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企業經營單位不產生工作祕密。工作祕密分兩種,一種是行業工作祕密,有關國家機關根據行業工作管理的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對其工作祕密的範圍作出規定。一種是本機關單位產生的工作祕密,由各機關、單位自行決定。洩露工作祕密,根據情節輕重,有關責任人要承擔行政責任,受到相應的政紀處分。工作祕密不分等級,只在屬於工作祕密載體的正面(檔案資料的首頁),標註“內部”、“內部檔案”、“內部資料”等字樣,作為工作祕密的標誌(如:單位內部工作人員通訊錄)。三是保守商業祕密。根據《刑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商業祕密主要存在於科研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洩露商業祕密,根據情節,可分別給予民事或刑事處罰。

三、加強涉密載體的保密管理。涉密載體是指以文字、資料、符號、圖形、影象、聲音等方式記載各類祕密資訊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碟等各類物品。紙介質載體,是指各類檔案、資料,這是我們目前在實際工作中使用最多、最常用的涉密載體。磁介質載體,主要包括記錄涉密資訊的計算機磁碟(含軟盤、硬碟)、磁帶、錄音帶、錄影帶等。就當前在檔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實際問題來看,主要是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儲存、銷燬五個環節。一是加強制作環節的管理。製作涉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二是加強收發環節的管理。收發祕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三是加強使用環節的管理。閱讀和使用祕密載體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確需在辦公場所以外閱讀和使用祕密載體的,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閱讀和使用祕密載體,應當辦理登記、簽收手續,管理人員要隨時掌握祕密載體的去向。複製密級檔案要經過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或者本機關、單位的分管領導批准。四是加強儲存環節的管理。儲存祕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並配備必要的保密裝置。絕密級祕密載體應當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裝置中儲存,並由專人管理。五是加強銷燬環節的管理。禁止將涉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製作涉密載體過程中的草稿、討論稿、廢頁、殘料、校對稿等,不需要儲存的,應當按照保密規定及時銷燬,不能隨意拋置,不能作為廢品出售。銷燬涉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主管領導稽核批准,並履行清點、登記手續。如:李某想影印一份20xx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即中央一號檔案),在檔案影印時,發現首頁上端赫然印著“祕密”兩個黑體字,這就意味著影印中央一號檔案內容也是洩密行為。

四、加強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管理。隨著資訊科技的迅猛發展和電子政務的大力推進,計算機及其網路已經成為當前竊密與反竊密鬥爭的主戰場。做好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工作,已經成為新時期保密工作的重點。嚴禁涉密計算機和涉密網路接入國際網際網路,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和網際網路上處理和執行涉密資訊。現在,上網查資料、瞭解時事新聞、發電子郵件等,已成為人們生活中的一種時尚。可是當你在網上漫步時,說不定已不知不覺地被別人牢牢“鎖住”,成了網路間諜獵取的“目標”。因此,上網衝浪時,千萬不要忘了保密兩個字。同時不要用電子郵件傳遞涉密資訊。電子郵件雖然快捷、方便、省錢,但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不保密,即使採取加密手段也無法防止洩密。因此,絕不能用電子郵件傳送涉密資訊。

五、招投標中容易洩密的幾個方面:一是投標報名供應商名單的洩密。在投標報名或出售招標檔案登記時,有的是經辦人員無意中未把前面已登記的投標單位名單遮蓋起來,有的是經辦人員在登記和辦理時不經意在熟悉的人員或其他人員詢問時透露了有關資訊,使一些投機的供應商鑽了空子。二是抽取專家中的洩密。當前政府採購專家庫還處於建立和完善階段,存在專家少的問題。在抽取專家後發現某些專家在一個月內多次參與評標現象較多,給一些供應商提供了接觸專家及搞好關係的機會。三是評標過程中的洩密。這是被洩密的重點環節,評審中評委會要求澄清及詢問的情況、評審後評標報告的推薦情況、其他供應商的投標品牌和型號等方面。這些方面既是供應商急需知道的,又是保密的難點,因為它涉及的人員多,工作上環節多,雖然評標紀律一再強調,但洩密後很難查證是從哪個方面、哪個人洩露出去,也很難收集到證據。同時,事後的現場資料收集及廢物清理也是不經意洩密的重點和被忽視的地方,因此該環節被洩密的範圍、內容較多,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和質疑也多。四是投標供應商標書中一些技術和商業祕密的洩露。這在一般情況下發生較少。主要是在澄清過程中對於一些產品、產品證書、產品鑑定和商務部分的詢問時不經意的洩密和評審後的洩密。五是對入圍供應商在事後稽核和調查中的洩密。在定標過程中,採購方對入圍的供應商進行產品、技術、信譽、業績等審查中,為了證實一些帶有損害採購人利益和保證入圍供商公平進入的事項採取一些澄清和告知時,由於疏忽而洩露了稽核和調查事項。

六、防止招投標環節中洩密行為發生的措施。(一)做好報名和資格審查環節的保密工作。對於這個開頭環節,一是報名登記做到單獨登記,防止後報名的知曉前面報名的供應商;二是做好資格審查時的保密工作,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通知;三是推廣網上報名新辦法,供應商只要在網上登入並填寫資訊就可以了。(二)加強抽取專家工作和專家評標前的保密。抽取專家時,當專家問到的採購專案,採購單位等事項時要拒絕回答,特別是一些尖端行業,其專家人數本來就少,而且那些專家大家彼此又是互相熟悉的,因此保密工作更應注意。(三)強化評標工作的保密。開標後,有關投標的審查、評定、澄清問題,以及評標、定標情況均屬於祕密。為防止洩密及保證評標工作順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將評標工作的任何問題和情況傳給與評標工作無關的人員,更不得向投標單位或與投標單位有關部門洩漏,在評標階段,所有對外活動及問題的澄清,都必須在評標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嚴禁未經許可自作主張進行對外活動。同時,在評標期間還應遵守一些保密規定:(1)評標過程中的評標檔案、資料及各種表格等只限於在評標規定的場所使用,不得外帶,不得影印。(2)評標人員不得以口述、電話等方式將有關評標內容透露給未參加評標的人員(包括親屬、朋友),不得擅自對外公佈評標的一切,不得向評委所在單位彙報評標情況,不得將評標資料帶回家。(3)評標中產生的廢紙、廢草稿等集中存放、統一銷燬。(四)嚴守供應商的技術和商務祕密。在投標、評標中會涉及到投標供應商的一些技術祕密、經濟祕密、專業人員祕密、價格構成祕密等。

這些都是應當給予嚴格保密和不可洩漏的。投標書要有專人管理,評審後要整理保管,事後借閱要登記,從而確保供應商的一些商業祕密不洩露。(五)做好審查和澄清工作中的一些保密。在事後的審查和澄清工作中要實行專人辦理,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式、方式,實行書面審查和澄清,要求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原始證據和書面加蓋公章的證據,特別是在遇到一些供應商質疑和投訴時,採購單位、代理機構和監督人員為了證明某些情況會不經意的將中標商的情況和未中標商的一些原因和證據洩漏出去,給採購單位、代理機構、中標供應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