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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工作經驗

欄目: 經驗交流材料 / 釋出於: / 人氣:1.65W

作為律師,應該時刻提醒自己“我就是一名來自群眾的普通律師”。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律師工作經驗的範文,歡迎閱讀!

律師工作經驗

律師工作經驗篇一

在一次交流會上,有位律師同行給法學院的學生出了這麼一道題:有一個公司因客戶拖欠其十萬元的貨款,經多次催要就是不還,就打電話向律師諮詢。問題假如你是一名執業律師,面對這樣的諮詢,該如何處理?

就這麼簡單的問題,結果近百名法學院的學生沒有一個敢正面回答,大部分人想到的就是:一發律師函,二向法院起訴。這個的答案,如果是法學院的考試答題,也許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是針對一名執業律師來說,這樣回答肯定是錯誤的。因為作為一名執業律師,面對任何的諮詢,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把諮詢者變成自己的客戶,把諮詢者的問題變成自己的業務或案件。因而律師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告訴別人怎麼處理,而是怎麼讓客戶來與自己面對面地交流,通過交流獲得當事人的信任,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簽下代理合同和委託書,並收到相應的律師費。既然目標很明確,就是要諮詢者帶著交易資料來律師事務所面對面地交流,那麼方法就是多種多樣的,律師與律師之間個人魅力上的差異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顯現出來了。

從上面這個簡單的問題就不難看出,律師不僅僅專業人士,而且還是商人,律師的專業能力要通過高超的商人技巧才能淋漓盡致地發揮出來。現在地大學中,法學院和商學院是分開的,商學院必須要學法學院的課程,但法學院就未必去學商學院的課程了。現在律師的商業意識很薄弱,做了律師也不把自己當商人,由於不善於推銷自己,再高的學識和才華充其量也就是巷子深處的酒。

律師屬於知識分子的範疇,中國知識分子歷來重學輕用、重理輕行、重己輕人、重文輕商,這些知識分子的酸臭味在法學院老師不遺餘力的言傳身教下得以不斷的發揚光大,使得現在有些法學院的學生到了社會上後,望著茫茫人海,不知所措,滿腹經綸無處可洩。

作為一名律師,知識、學問、技能、經驗也都不是你從孃胎裡帶來的,執業律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法律、法規,法學理論、知識,自己和別人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積累起來的經驗、技能、技巧販賣給需要它的人,說白了就是拿別人好的東西拿來販賣,就足可以成名成家了。

律師等於商人加專家,先用商人的大腦找到目標客戶,用商人的大腦談成業務,簽訂成業務籤成單,只有接受了當事人的委託後,才有可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和業務技能,否則再高深的學問和精湛的技能充其量也只是茶壺裡的水餃——倒不出來。

現在年輕律師感覺執業難,無非就難在兩方面,一缺經驗,二缺人脈。經驗靠積累、人脈靠培養。就經驗而言,律師工作最大的特點就是程式、格式、內容,一切的工作都是有順序的,其次每一階段的工作也都相對固定的格式,所謂的格式

就是結構層次非常明確,最後才是填充內容。律師兩大基本功就是說和寫,至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什麼,說到什麼分寸,寫到什麼程度,這完全靠練,就像燒飯做菜一樣,鹹淡、火候只有多練幾次才能掌握。在人際關係的培養上,最大的瓶頸是心理障礙,自我設限和對自我價值的定位過低。假如把一位剛剛從事律師工作年輕人與億萬資產的企業家,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在一個桌子上吃飯,可能就會不知所措,甚至會驚慌失措。

年輕律師要注重培養自己的平常心,面對各種各樣的場合,各種各樣的人都要有一種平和的心態,做到不亢不卑、坦然自若。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事值得律師去大驚小怪的,大凡世界上所有的怪人和怪事,在律師經辦的案件中都會出現。 綜合以上的內容,做律師首先是要接到業務,其次是接到什麼樣的業務,再者能接到什麼樣人的業務,最後是選擇為什麼樣的人服務。一名律師只有具備了選擇當事人的能力的時候,什麼樣的人有資格接受你的服務,做律師所有的學問大概都在這其中了。

做律師應該具備的幾項能力

一、有工作經驗、閱歷,這樣肯定有一定人脈,比剛出校門的案源方面肯定強。如果剛出學校門,最好是在社會上磨礪一段時間再想做大律師好律師吧。`

二、通情達理,這樣容易被受眾接受;律師要心思細密,善於把握當事人的心理。

三、交際能力,個性長袖善舞八面玲瓏未必是個好律師,但是有著超強的交際能力無疑會為你帶來更多渠道去接觸到給你帶來案子的人。

四、寫作能力,要求文字組織能力強,出稿快,文章說理性強。因為律師要求應變能力強,同時寫作方面也要跟的上才行,律師在法庭上的基本功能就是說服法官,所以要求文字的說理性要強。

五、演講能力,在法庭上要能得勢得分最好,不能得分的時候一定要得勢,所謂得勢得分,我的概念裡就是:勢是得當事人的,分是得法官或者仲裁員的。而得勢最重要的是看庭審表現,演講能力出色的會更能渲染氣氛,引起旁聽群眾跟當事人的好評的。

六、唯美追求,精益求精,法律文書、出庭發言要爭取做到沒有一句廢話,不說一句錯話!

要做好律師要注意這幾個方面能力的培養:

一、思辯的方法:要看出別人看不出來的問題,想別人想不出來的方法,找別人找不出來的道理,多角度思考問題,要是做不到這點怎麼脫穎而出?平日讀書最好是多讀大家之作,不要浪費太多時間在無謂的爭吵和聊天嘻嘻哈哈上。

二、專業的選擇:在做實習律師期間最好掌握一、兩門絕活。舉例:專利、房產、金融。可以根據你的興趣愛好,更應該根據你的客戶層次。想超越別人,必須有超越別人的本事,要捨得下一番工夫,除了常識性、理論性、基礎性的東西外,要肯鑽艱澀的專業書!!成不成才在自己,不行一定是決心不夠。 其實要做成功律師真的很簡單:

戰略上:一、眼界要開闊,一定多跟高層次的人交往,他們不僅可能給你帶來高階客戶,更有可能提升你人生的品位。(找配偶也一樣,一定選最有潛力的績優股或成長股)多參加各種研討班、學術會從現在起你就該學著抓大放小,記住:律師要想作大作強最終要做高階客戶的高階業務,起初的低端客戶的低斷業務只是為了練手,高階客戶的低端業務也要做,為了將來做高階業務打基礎。

二、努力要執著。要記得:失敗得越慘烈,成就得越輝煌!千萬不要被一時的失意打倒,律師行業的規律就是這樣一開始難得很,做順了就好了。即使做順了,也不是每月都保證有錢掙的,心態一定要特佳才行,永遠自信!

三、律師工作獨立性很強,要特別自制特別有鬥志才行。你開始可以跟著別人,以後可要帶人的呦。要沒這個志氣可不行。說起來特強的律師,不光是律師助理佩服,律師同行也佩服的緊呢,法官檢察官也尊敬!其實法官從骨子裡面是看不起卑躬屈膝,只會送禮請客的律師的,正如律師看不起一點業務不懂的法官一樣;

四、目標明確後,有規劃有過程。別和任何人比,心靜如水!!人和人的情況不一樣,機遇也不一樣,永遠和自己的計劃相比。你要記住:積累得越深,成就得越輝煌!!!學習、發展潛在客戶就是積累的內容!別急著掙錢,等積累到一定階段,想不掙錢都難。

戰術上:實習期間

一、努力盡快建立自己的工作風格,多學習資深律師的談話風格形成自己的接待當事人和解答法律諮詢的方法。要多思考和研究如何樹立自己的專業形象;

二、多研究法律文書尤其是訴狀的寫作,一個沒有庭審經驗的律師想作好非訴訟的業務相當於痴心妄想。

三、業務上精益求精: (一) 對一個案子要作到把握好所有的1、證據2、法律、法規、政策;3、所有的案例。說到這補充點:最好訂購一套《民商審判指導與參考》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出的。 不打無把握的仗,建立自己的資料庫、資料夾,一點一點積累,這是業務作好的唯一選擇;

(二)感動當事人:就是在費用上和工作中要儘量多給當事人行方便,替他考慮;

(三)挑戰極限、超越自我:對每一件案子都把知識、能力、水平發揮到極限!!

四、沒有事情的時候,學著找正經事情做。養成思考和動筆的習慣,律師不一定要能說,而是會說,有時無聲勝有聲!年輕的你很有正義感的,有時侯可能會多說,其實不一定會起到最佳效果,這個在實踐中慢慢品吧,不是一兩句說清楚的。還是慢慢來吧。

律師工作經驗篇二

我在這次律師警示教育活動中,通過傳達檔案,學習我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使我在思想認識上有了很大提高;結合北京律師李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例項,對我的教育很大,教訓極深。“前車之覆,後車之鑑”。茲特將我的真實感受和心得體會列述於下,謹請大家不吝賜教。

一、從各種報道可以看出李莊其人給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調、囂張、滿口大話、趾高氣揚、目中無人,從李莊在其他地方威脅公訴人,甚至開車撞向檢察官的行為,足見其傲氣十足。律師作為法律精英,李莊卻給人沒有一點 “儒雅”的印象;魯迅先生說得好:“恐嚇和謾罵決不是戰鬥。”李莊正是因為不懂得這個道理,肆意玩火才釀成了他今天鋃鐺入獄。李莊今天淪為階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廣大律師要充分認清李莊違法犯罪對社會和律師業的違害性,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在執業活動中,無論是查閱案卷、調查取證、會見當事人還是分析案情、闡明觀點、法庭論辯,都必須尊重事實、忠於法律,決不能與當事人及委託人串通一氣,以捏造事實、歪曲法律去贏得不光彩的勝訴,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與非法利益的界線,要經得起名利、金錢的考驗,正確對待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正確處理維護大局和拓展業務的關係,做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如果中國沒有了律師制度,那廣大民眾遇到法律問題,沒有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就只有去找各級領導或者法院辦案人員甚至院長,這將會產生什麼樣的惡劣後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師的使命,是依法為缺少法律專業知識的人提供諮詢,代理民事、行政訴訟,進行刑事辯護或者參與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活動,這就在公眾與法律之間架起一道溝通的橋樑。因此,律師就應當尊重事實、忠於法律,依法行事,絕不能不顧事實和法律去搞歪門邪道。律師執業,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實去體現真理。遺憾的是,有個別的律師卻法律信仰淡薄,職業道德缺失,見利忘義,見錢忘法,熱衷於與司法人員“拉關係”、“搞勾兌”,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使法律的衛士演變成了法律的踐踏者,使律師的稱謂為之蒙羞。因此, 律師必須自覺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使命,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國家和人民利益至上、憲法和法律至上,堅持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自覺地把律師職業與黨和人民的事業、個人的前途命運與國家的前途命運緊密聯絡在一起。永遠不做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客觀事實的事情。

三、任何職業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律師的職業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實事求是的訴訟原則。對事實,不擴大、不縮小,有一說一,有二說二,依照法律和事實,為自己的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當事人說假話、作偽證,教唆其串供,無疑是不顧事實的違法行為。李莊走上犯罪道路,每個法律從業者都應當引以為戒。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玩弄法律、踐踏法律,就會如英國作家拜倫所說:“誰膽敢將法律輕蔑,他必在法律的懲罰下毀滅”。那麼,律師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用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為,接受法律的監督,沒有任何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法律賦予的權利當做謀生的手段,勢必導致“一切向錢看”,成為“拜金主義者”,甚至墮落到不顧一切地撈黑心錢,最終必將遭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唾棄、社會所淘汰,甚至被滾滾向前的歷史車輪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師界仍有極個別的不良律師,其行為抹黑了律師形象,玷汙了律師的職業。但決不是90%的律師都“出買靈魂和肉體”。 實踐證明,我國律師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黨和人民信賴的。李莊的犯罪只是個案,應與整個律師隊伍區別開來。我從事法律服務近二十年的所見所聞,律師與執法人員之間的關係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現個別律師、執法人員違法亂紀的事情,並不奇怪,但那只是個別,不是主流。律師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擔任刑事辯護或者參與其他非訴訟活動,是國家法律制度保護人民、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義、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個律師明目張膽地去給執法人員行賄,那他是不想做律師了;如果哪個執法人員迫使律師給他行賄,那他也是不想當執法人員了。我相信,對於一個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來說,誰也不會拿著自己的飯碗開玩笑。因為,他們一旦丟掉了這個職業,必將遺憾終身。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律師,應該懂得自己有責任維護這個職業的形象,決不能為了“做律師”而放棄了做人。而要模範地遵紀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作為與不作為。否則,也落得與李莊同樣的可悲下場。

最後,我捫心自問,過去雖無“肉體可出賣的”,但也從未有“出賣靈魂”的想法。為證明自己是否說了假話,懇請廣大民眾和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及全體法律從業者對我進行檢舉揭發。我堅信,一個人生活在社會中,其言行、舉止,大家心裡是有一杆稱的。

律師工作經驗篇三

改革開放及依法治國作為上層建築實施以來,我國律師行業為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務保障。但挑戰和機遇並存,我國律師行業隊伍建設也存在一些快速發展中帶來的新問題。比如,對於具有幾千年封建專制傳統的大國,律師被社會的接受程度還不夠普遍,人們的法治意識亟待提高;個別領導幹部本位主義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努力;行政權對立法權、司法權的干預太大,使法律的公正性、權威性受到影響;司法領域存在權利尋租、錢權交易現象,極個別律師道德滑坡等現象。

不可否認的是,律師制度作為國家法律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在推進依法治國程序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首先,律師的從業活動有助於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律師制度是由國家法律確立的,體現的是現代司法制度和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律師制度和國家司法制度的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要維護法律的尊嚴,促進法律的正確實施,實現司法公正。其次,律師通過提供法律服務,在幫助公民、法人正確行使法律權利,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同時,有助於在全社會形成權利觀念、法制觀念。法律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體,但其終極價值在於追求權利觀念的實現。律師在處理案件過程中,通過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和促進了法律的實施,使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充分體現並得到有效的保護,這對於提高公民的權利意識,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培育法律現代化發達的土壤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後,律師的執業過程實際上也是對國家司法權的監督和制約的過程,有助於減少司法腐敗,促進司法公正。律師獨立於國家司法機關的體系之外,律師執業的權利更多體現的是私法上的權利,這種私法權利的實現在很大程度上要通過對國家公權力的制約來實現,因此,保證律師執業活動的順利進行就能夠對對國家司法權進行相應的監督。

此外,律師在完善國家法治,促進國家立法的權威性、科學性、統一性、可操作性方面也可以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於律師是法律的最忠實的實踐者,對於法律本身存在的缺陷與不足有發言權,對法律的社會體驗也最深,因此律師是國家法治完善的重要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頒佈,標誌著中國律師制度開始了法制化的程序。律師職業在現代法治國家的政治、法律、社會生活中,特別在私權利與國家各公權力的相互制衡中,是私權利一方不可缺少的民間代表,沒有律師的參與,私權利一方將更弱小,更難以制衡強大的國家公權力,這正表明律師在法治國家享有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民主的法治社會裡,法律是人民的公意,是公民“自由、權利、權力”的三維一體,公民既要行使權力又要限制權力異化,在他們參與政治不懂的時候就需要委託自己喜歡或信任的代理律師,並賦予其一定的權力去參與政治。

律師在依法治國程序中同樣具有歷史賦予其的特殊地位。無論是《律師法》賦予律師的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為使命的法律地位,亦或是社會經濟賦予其與法律地位相適應,與市場經濟的發展相適應的經濟地位,還是律師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是民主法治的先行者,是獨立的法律從業人員;律師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人權、維護司法公正、實現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為使命,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法律職業人,律師在處理社會法律中的地位和影響已深入人心的社會地位。隨著我們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民主法治的進步、市場經濟和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律師在依法治國中的地位將會不斷提高。

作為律師,我們應該時刻提醒自己“我就是一名來自群眾的普通律師”。對於通過法學教育走上律師之路的我們來說,眼下的艱辛、律師道路上的挫折不能成為我們退縮的理由,我們須保持“路漫漫兮其修遠,吾將上下而求索”的精神,與中國法治程序共同成長,並立志在此過程中做一名為民伸張正義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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