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關於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體會

欄目: 心得體會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37W

作為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會心中無愧;只有行得正,才會胸懷坦蕩;只有判得公,才能讓群眾信服,才能彰顯法律的威嚴。清清白白辦案,堂堂正正做人,永遠保持清正廉潔,堅守法官的職業道德操守是合格法官的立身之本。下面是關於2019關於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體會範文,歡迎閱讀!

關於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體會

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體會(1)

西方人普遍信奉亞里斯多德這樣一句名言:“理想的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我認為一個合格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公正的。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司法公正是法的內在精神要求,是由其司法活動裁判案件的性質決定的,同時公正司法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礎。如果司法機關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機關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會基礎。司法公正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英國作家培根在《論司法》中寫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汙染了水源。” 司法公正是包含效率的公正。培根直言: “《聖經》上曾說:‘訴訟是一枚苦果’,而拖延不決的訴訟更是給這枚苦果增添了酸苦的味道。”培根明確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公正需要效率,遲到的公正等於不公正,做到“公正與效率”的統一,才是真正的公正。

司法公正包括實質公正和程式公正,這兩個方面如同一輛車子上的兩個輪子,彼此依賴缺一不可。但很多人相信,徒具形式公正不能被視為司法公正,裁判結果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中國古代社會就是這樣一個極度忽視形式公正的社會。其特點之一就是重實體輕程式,程式極具隨意性。比較而言,西方人更為重視形式公正,他們將形式公正確定為司法公正的核心內涵。他們認為不建立在形式公正上的判決,絕對是不可信的。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吧。弗郎西斯·培根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他是英國詹姆斯一世時代的大法官,又是傑出的散文家和科學先驅者。但是,他著名也因為他是一個偽君子:一方面他在散文中宣揚如何做一個高尚的人,另一方面,他在任職期間,以僱傭律師為掮客,以助手為經手人,大肆索賄收人賄賂,成為英國當時屈指可數的大富翁。東窗事發後,培根被逮捕。在審判時,培根雖然感到驚慌,但仍然企圖以詭辯解脫罪責。他在上議院做了好幾場精心辯護,以證明自己無罪。培根的辯護企圖最終沒有得逞,落了個罪有應得的下場。他的辯護因此成為歷史的笑談,培根的失敗,表現了英國司法形式公正的勝利。西方人不相信會有出自形式不公正下的公正裁判。程式的公正,要求裁判必須嚴格依據程式進行,不得隨意省略或破壞改司法程式。

為了實現司法公正,法官需要從各方面提高自身素質,具體為以下幾個方面:

要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嫻熟的法律知識是成為合格法官的支點。無論是作為一名法官還是其他任何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士,沒有較好的法律知識是肯定不行的。這是成為合格法官和合格法律人的基本支撐點。

有學者認為,一個真正的法官,起碼應該掌握兩門藝術——庭審藝術和判決的藝術。這裡強調的庭審藝術,是指法官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表現出的駕馭和指揮訴訟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審是否漂亮,是否簡潔明快,主要在於法官如何主持指揮。作為一個合格法官應具備製作優秀判決書的能力。法官書寫判決書的一個目的在於服務社會,另一個目的在於對法官加以約束——對其邏輯和品格的約束。當代的判決書更重視法理的宣示,其文學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對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決書的語言更易被當事人和公眾接受仍然不容忽視。

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法律畢竟是上層建築,法律不與政治相對立。依法辦案在中國還應該考慮到政治後果和社會後果。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講政治,不能說政治就是黨的意識,但判案絕對不能脫離黨的領導!

規範的司法禮儀。法官的著裝來說,它是審判機關執法理念和形象的重要標誌。為了適應現實司法工作的需要,經中央批准,人民法院自2019年開始,著手進行了換裝工作。新式法官制服採用了國際通用的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一改過去的軍人制服樣式,更好地體現了審判工作的特點和現代司法理念,對於樹立人民法官的執法形象,展示我國民主與法治建設的發展程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要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法官的工作繁重而瑣碎,沒有一個良好的身體是不行的。我們在生活中會時不時的看到有的法官年紀輕輕就白了頭髮,時不時的聽說這個或那個法官怎麼、怎麼好卻英年早逝。近些年,隨著案件的增多,法官的工作量大大加重,沒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做法官是根本吃不消的。

公正與效率是法官賴以生存的兩個基本元素。因此,一名合格的法官必然是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而為了保障公正和效率,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備良好的業務能力、清醒的政治頭腦、規範的司法禮儀、強健的身體素質等。

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體會(2)

依法治國,讓法律凌駕於所有人之上,使法律成為調整和維持社會秩序最為重要的手段,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極為關鍵的任務。而在這個龐大巨集偉的目標後面最為活躍的因素就是法官。因為法官是法律的裁決者,更因為法官執掌著當事人的利益得失。這個角色在眾多的法律關係中被賦予了公平與正義的含義,社會公眾對其也存在著極高的厚望。所以成為一名合格、經得起人民和歷史考驗的法官,具備極強的職業道德操守和良知是最為關鍵的要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以下簡稱總則)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法官職業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潔、為民。基本要求是忠誠司法事業、保證司法公正、確保司法廉潔、堅持司法為民、維護司法形象。”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有一顆公正、廉潔、為民的心,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成為廉潔無私的倡導者,並始終保持一顆為人民服務,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心,與群眾緊密聯絡,才能將法律的真正意義付諸到法務實踐中去。其次,合格的法官要忠誠於司法事業,保證司法公正,確保司法廉潔。根據《總則》第五條“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範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第八條“堅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客觀公正審理案件,在審判活動中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於堅持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權勢、人情等因素的影響。”以及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廉潔司法規定,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不利用職務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不違反規定與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不在執法辦案中徇私作弊。”法條中對法官職業操守的規定絕大部分程度上體現著時代及人民賦予法官的嚴格要求。再次,法官要做到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尤其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始終保持謙虛謹不驕不躁的優良作風;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既要模範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又要忠於職業操守。踐行“公平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嚴格約束自己,作為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誘惑,做到“慎行、慎言、慎獨”,要做到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

那麼,對於法官來講,如何才能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呢?

首先,有職業操守的法官應該充分信仰法律,忠誠於法律。法律不僅使法官以身作則地遵守法律,更是對法官的一種內心約束,促使法官把維護公平和正義作為一種信念。作為“法律的保管人”的法官如果不遵守法律,甚至漠視法律,公平、正義司法就無從談起。

其次,有職業操守的法官,必須有高度的自覺性。因為法官是個“高危群體”,在監督力度不強的情況下,容易使人性的貪婪滋長。例如曾被譽為“中國第一執行局長”的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在1996年至2019年間其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千萬之餘。其次還在工作期間還接受了大量律師的賄賂,數額極其龐大。於2019年落馬,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出現高層法官頻頻收人賄賂,最大的原因在於司法 機制缺少外部監督及事後的有效救濟。法官加強自身的抵抗誘惑能力尤為重要。

再次,有職業操守的法官,應具備較強的理性思維。法官與普通的司法人員有不同之處,他們擔當仲裁者的角色,這個職業特徵決定了其思考處理問題不能等同於其他人,不能憑個人喜怒憎惡去判斷問題,更不能裹挾私慾。首先要具備普通人的理性思維,其後要有司法的意識。要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對各種紛爭進行符合法律邏輯的理性判斷。

最後,一名有職業操守的法官,還具備良知和一顆惻隱之心。法律不外乎人情,施法的目的本來就是重點保護社會弱者。法官在裁判的過程中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是,不僅掌握公平,公正裁判,其思想和靈魂還有這強烈的人文情感的支撐,對普通民眾保持一種樸素的情感,良知和道義的人文品質構建了法官職業道德的基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以下簡稱總則)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法官職業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潔、為民。基本要求是忠誠司法事業、保證司法公正、確保司法廉潔、堅持司法為民、維護司法形象。”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有一顆公正、廉潔、為民的心,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成為廉潔無私的倡導者,並始終保持一顆為人民服務,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心,與群眾緊密聯絡,才能將法律的真正意義付諸到法務實踐中去。其次,合格的法官要忠誠於司法事業,保證司法公正,確保司法廉潔。根據《總則》第五條“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範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第八條“堅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客觀公正審理案件,在審判活動中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於堅持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權勢、人情等因素的影響。”以及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廉潔司法規定,不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不利用職務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不違反規定與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不正當交往,不在執法辦案中徇私舞弊。”法條中對法官職業操守的規定絕大部分程度上體現著時代及人民賦予法官的嚴格要求。再次,法官要做到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尤其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始終保持謙虛謹不驕不躁的優良作風;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既要模範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又要忠於職業操守。踐行“公平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嚴格約束自己,作為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誘惑,做到“慎行、慎言、慎獨”,要做到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教育自己。

那麼,對於法官來講,如何才能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呢?

首先,有職業操守的法官應該充分信仰法律,忠誠於法律。法律不僅使法官以身作則地遵守法律,更是對法官的一種內心約束,促使法官把維護公平和正義作為一種信念。作為“法律的保管人”的法官如果不遵守法律,甚至漠視法律,公平、正義司法就無從談起。

其次,有職業操守的法官,必須有高度的自覺性。因為法官是個“高危群體”,在監督力度不強的情況下,容易使人性的貪婪滋長。例如曾被譽為“中國第一執行局長”的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在1996年至2019年間其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千萬之餘。其次還在工作期間還接受了大量律師的賄賂,數額極其龐大。於2019年落馬,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出現高層法官頻頻受賄,最大的原因在於司法 機制缺少外部監督及事後的有效救濟。法官加強自身的抵抗誘惑能力尤為重要。

再次,有職業操守的法官,應具備較強的理性思維。法官與普通的司法人員有不同之處,他們擔當仲裁者的角色,這個職業特徵決定了其思考處理問題不能等同於其他人,不能憑個人喜怒憎惡去判斷問題,更不能裹挾私慾。首先要具備普通人的理性思維,其後要有司法的意識。要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對各種紛爭進行符合法律邏輯的理性判斷。

最後,一名有職業操守的法官,還具備良知和一顆惻隱之心。法律不外乎人情,施法的目的本來就是重點保護社會弱者。法官在裁判的過程中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是,不僅掌握公平,公正裁判,其思想和靈魂還有這強烈的人文情感的支撐,對普通民眾保持一種樸素的情感,良知和道義的人文品質構建了法官職業道德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