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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的守則(精選5篇)

欄目: 員工手冊 / 釋出於: / 人氣:2.56W

員工手冊的守則 篇1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手冊:人事管理辦法

員工手冊的守則(精選5篇)

一、管理原則

人事管理遵循依法法規、公平竟爭、責任與激勵等原則。

二、員工聘用

1、公司實行全員聘用制,對應聘員工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公司重視每位員工在其自身和崗位中所顯示的能力和可塑性的潛能。所有員工都可獲得平等的尊重,並被提供同等的發展自身和事業的機會。

3、公司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應聘員工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勤奮、正直、敬業、機敏、接受能力強、身體健康;

(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原則上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各部門管理崗位職責原則上要求大專以上學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應聘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提供真實可靠的個人資料、國家認可的學歷文憑與專業性證書,不得冒充、塗改和填寫虛假資料,違者公司保留處罰和解聘的權利;

(5)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聘用,隱瞞實情者,一經公司發現,立即予以除名,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

①被公司除名、辭退、解聘者;

②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受通緝,尚未結案者;

③吸食或其它代用品;

④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或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⑤未滿十八週歲者。

4、公司招聘應遵循以下程式:

(1)公司各用人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崗位設定情況,向綜合管理部提交“人事需求報告書”;

(2)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用申請,統一規劃,有效控制,製作招聘計劃書,經總經理或執行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3)綜合管理部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分類,選擇性地進行初試,應聘者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並查驗各類證件;

(4)初試合格者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複試,複試合格簽署意見;

(5)“應聘人員登記表”經總經理審批後,由綜合管理部安排進行健康檢查,應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體檢;

(6)通過健康檢查的應聘者進入本公司試用;

(7)所有進入本公司試用的員工必須參加崗前培訓,瞭解公司的概況和規章制度,基本掌握崗位技能後方可入職試用;

(8)進入本公司試用的員工必須在一週內提交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原件,由綜合管理部稽核確認、影印存檔。

5、員工的試用及轉正

(1)新錄用員工一般試用期為三個月,讓職辦理手續流程(祥見《試用員工管理辦法》)。若在試用期間表現優異,有特殊貢獻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可縮短試用期。若新員工經考核證明有豐富的相應崗位工作經驗,經主管領導審批,可免試用期;

(2)新員工在試用期內能夠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適應本人工作崗位,試用期滿前一個星期由本人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綜合管理部對該員工進行轉正考核,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轉正;

(3)轉正後,雙方自願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每年續簽一次。

(4)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若違反公司的違章制度或不能適應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將其辭退;部門負責人進行書面申請辭退,提交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總經理審批方可辭退;

6、員工的崗位調動

(1)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要求調動,須徵得調出、調入部門同意,由綜合管理部完成“員工異動表”的相關程式後,開具“調動通知書”;

(2)任何員工必須接受公司工作需要的調動安排,及時辦好各項交接手續,若不服從工作調動,公司將給予處罰。

7、員工的離職、解除和終止聘用

(1)離職分個人辭職、公司辭退、除名、開除;

(2)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在試用期滿後,雙方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一個星期局面通知或等同於通知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詳見《勞動合同書》);

(4)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表示不繼續的,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內辭退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其本人,或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代替此項通知;

(5)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每年一次體檢後,健康狀況不適應工作要求的員工不再續約;

(7)自動離職或辭職者,違反該規定並造成公司資料外流或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期經濟及法律責任;

(8)離職程式為:

本人以書面報告提出辭職申請或部門提交辭退者員工報告---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領取“離職審批表”---停崗---按審批表程式辦理審批手續---依照“員工離職流程表”物品清退手續---結算、領取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三、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公司實行統一規範的勞動合同管理,依法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公司與員工依法簽訂之合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3、合同生效期間,雙方都有權要求對方全面發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方違反合同不發行義務,雙方有權要求賠償由此面造成的損失。

4、合同條款是雙方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依據,也是處理合同糾紛的主要依據。

四、檔案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嚴格遵循程式,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2、員工有責任真填寫公司制定的“應聘人員履歷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正確屬實,並根據要求附交有關證書、證件的影印件,虛假者公司可作為解除合同的理由。

3、“應聘人員登記表”所填寫的資訊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加以個性和增補。

4、非職務所需,員工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員工手冊的守則 篇2

愛地物業員工手冊:獎罰條例

(與部門考核條例配合使用)

一、獎勵

1.獎勵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將予獎勵:

(1)對改革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3)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5)為公司取得重大經濟效益者。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者。

2.獎勵型別

獎勵分為年度特別獎和不定期獎,均須由所在部門主管推薦,通過綜合管理部稽核,總經理批准執行。

3.獎勵方式

獎勵方式為:下發《獎勵通知書》、通報表揚、升職、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等。

二、處分

如有違反以下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按下列規則予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1)工作態度不認真的(如值班時看報紙、吃零食、吸菸、聽音樂、喧譁、離崗等)。

(2)值班時制服衣著不整的。

(3)個人衣著打扮、外觀形象、儀容儀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鐘卡或不簽到簽退的。

(5)不經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出的。

(6)遲到、早退在十分鐘以內的。

(7)在本物業範圍內粗言穢語的。

(8)做出任何有損公共衛生的事,如隨地吐痰、亂丟垃圾或亂寫亂畫等。

(9)佔用本物業電話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違反安全守則或部門規定的。

(12)私配衣櫃鑰匙或私自改裝其它鎖的。

(13)下班後,無特殊原因仍在本物業範圍內逗留的。

(14)忘記佩戴員工證的。

(15)未經同意,穿著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櫃記憶體儲食物或私自調換更衣櫃的。

(17)未經許可,擅自截留、撕毀管理處安排傳閱的各項有關規定、通知、公告等的。

2.書面警告

(1)擅離工作崗位或遲到、早退超過十分鐘的。

(2)值班時打瞌睡的。

(3)曠工一天的。

(4)對上級不禮貌,頂撞、違背或不服從主管或上級合理工作指令的。

(5)對使用者、同事粗暴或不禮貌的。

(6)未經許可而進入私人單位的。

(7)蓄意損耗、損壞物業公司財物的。

(8)在物業公司內銷售、買賣私人物品的。

(9)製造謠言或惡意中傷其他同事或物業公司業務的。

(10)在公司內聚賭或當班睡覺的。

(11)未經許可,將物業公司的物品移送別處的。

(12)擅自張貼或塗改、汙損或撕毀物業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業公司內私自派發各類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絕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員檢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遺不報的。

(16)挑撥打架、鬥毆事件的。

(17)要求別人或代別人打鐘卡的。

(18)消極怠工,態度不端正,在崗上、禁菸區、禁區或公共區域吸菸的。

(19)有嚴重失職行為的。

(20)未經同意私自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五分鐘的。

(21)未經同意私自換班或調崗的。

3.即時解僱(解除勞動合同)

(1)使用恐嚇手段,威脅、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為的。

(3)工作時間飲用酒類或服用麻醉藥物的。

(4)偷竊的。

(5)虛報個人概況資料的。

(6)對外洩露物業公司商業管理機密的。

(7)收受賄賂或向別人行賄的。

(8)連續曠工2天的。

(9)攜帶違禁物品的(如武器、爆炸品等)。

(10)構成刑事犯罪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11)因瀆職給物業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

(12)無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動手打人的(造成傷害自行承擔有關費用)。

(13)擅離職守或值班睡覺給物業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

(14)行為及表現令物業公司聲譽或形象受損害的。

(15)詐病或有不誠實行為的。

(16)在值班有關記錄上(包括書面或口頭)弄虛作假的。

(17)違反安全條例或守則,導致重大損失的。

(18)未經許可,以物業公司名義對外承諾、籤合同、訂協議、發函件等造成影響的。

三、處分執行

1.員工必須在發出的警告書上簽名,如拒絕簽名,以證人證言為據記錄在案;或兩個以上證人證明,該警告書將視作生效。

2.如果證實員工確屬犯過,但又拒不籤認,物業公司對其將作即時開除處理,不給任何補償。三次"口頭警告"等於一次"書面警告",但一個月內連續兩次"口頭警告"同樣視作一次"書面警告"的效力。

3.每籤一次"口頭警告"當月在其工資中扣20元。每籤二次"書面警告",當月在其工資中扣40元,當月簽署第三次"書面警告",員工將被立即解僱,公司不給任何補償。

4.員工有上訴權利,如果員工對處分或處理意見不服時,可經部門主管向上級管理機構上訴。

員工手冊的守則 篇3

愛地物業員工手冊:公事處理程式

目的是使員工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公事上的困難。

一、直屬主管

員工在公事上出現困難或發生爭執時,應首先向直屬主管報告,直屬主管應盡力解決;若屬許可權外的,必須向上級部門主管請示。

二、管理處經理

當直屬主管解決不了的問題,可用書面形式將調查材料向管理處經理報告,指出問題的性質,有關人員及建議解決的辦法,同時將副本送綜合管理部備案。管理處經理解決,在必要時總經理可參與協助。

三、總經理

若經上述步驟還未能解決問題,須將調查結果及建議解決的辦法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裁決。

四、仲裁小組

若遇重大問題,物業公司將由總經理、管理處經理、部門主管、員工代表組成仲裁小組協商解決,協商結果為最後裁決結果。任何管理階層在其職權範圍內能夠處理解決的,都應自己著手解決,不應推諉或向上級請示。總經理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出參考意見。

員工手冊的守則 篇4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手冊總則

一、為使本公司管理科學、規範,並使公司能夠穩步長期發展,特制定本《員工手冊》,作為員工行為的指南。《員工手冊》旨在幫助員工瞭解新的工作環境,從而使您與公司融為一體。

二、本手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及公司章程而制定,為員工提供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詳盡資料。

三、本手冊對公司有關情況和政策進行了介紹和解釋,不代替公司政策,如本手冊與政策文字有衝突,以公司政策文字為準。公司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有權對手冊任何內容進行修改、暫停或終止手冊內容。

四、本手冊好有與國家法律相悖之處,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五、本手冊所稱“公司”指湖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手冊適用於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准錄用的所有員工。

六、公司管理層有權根據需要對手冊進行修改和更新,並通過綜合管理部培訓、實施新員工手冊。舊手冊將即期作廢,一切以新手冊為依據,員工不得以未知為理由,提起勞動爭議。

七、公司各部門可根據部門特點和需求制定相應的部門規章制度,並報綜合管理部稽核,以執行總經理批准方可實施,制度中如與國家、公司的規章制度不一致情況下,以國家或公司相應制度為準。

八、本手冊的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員工手冊的守則 篇5

愛地物業員工手冊:安全守則

一、因工意外受傷

一切因工意外受傷的,必須立即報告主管,並作工傷報告交綜合管理部及提供有關醫療診斷證明。為安全起見,員工如發現有不安全的裝置或措施足以導致意外傷害的,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及早做好預防工作。

二、火警及防火措施(具體參照各管理處預案)

如遇火警,必須採取如下措施:

1.保持鎮定。

2.利用物業公司通訊系統通知所有使用者迅速疏散。

3.如遇火勢擴大,必須協助疏散使用者,安全撤離現場。

4.拉閘斷電及關好火警現場附近的所有門窗。

5.使用滅火裝置將火撲滅。

6.由值班主管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

三、緊急事故

在緊急情況下,如遇雪災、水災等,員工仍須按時上班,同時,已上班的員工都會被安排加班,希望各位員工給予合作。超時工作的時間,由部門主管待日後另作同等時間的補償,或發放超時工資以作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