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早上7:00開啟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12:00鎖賽季寫字樓大門、辦公室大門及通向生產部的小門,於生產部上班前一小時開啟生產部的大門;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稽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裡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稽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個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東淳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準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臺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臺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絡,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檢視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檢視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菸、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門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
贊同
9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辦公室(企管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領導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保安人員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玩手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一次罰款20元;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
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稽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裡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3、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原則上禁止入廠,例外情況下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4、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5、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稽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以下外來人員進廠: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以下公司員工進廠: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的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颱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絡,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辦公室(企管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班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檢視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檢視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裝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菸、閒聊、串崗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
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等。
九、本制度由辦公室(企管部)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為更好地做好門衛保安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特定本制度。
1、值班時穿著要整潔莊重,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保持清醒頭腦,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必須認真做好檢查,確定沒有異常現象才給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及相關事項。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室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對待工作要有主人翁的責任感,要把工廠當做自己的家來看守。
14、協助人事部工作人員進行招聘工作,一有人前來應聘,立即帶到人事辦公室。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一旦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上級領導或報警。
16、嚴禁員工攜帶刀具等凶器進入廠區,一旦發現立即沒收,並交行政部處理。
17、此制度從 年 月 日起執行。
一、負責董家口航標管理站的安全保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後堅守工作崗位,不脫崗,不睡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二、對外來人員須瞭解來訪人員情況,無正當理由任何外來人員不得放入。凡車輛進出,必須查明車輛及駕車人員,經登記後方可放行。
三、董家口航標管理站有關人員下班後,門衛要按時做好安全巡視(包括公休日、節假日),發現問題及時向站領導報告或撥打報警電話。
四、夜間和節假日認真做好登記及安全保衛記錄,不準在班上接待來客。
五、嚴格執行董家口航標管理站內部其他規章制度。
一、保安人員的職責
1、保護工廠和員工的財產安全與人身安全,維護工廠內的正常秩序。
2、保護工廠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災害事故現場,並維護現場秩序。
3、把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治安辦。
4、做好工廠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防災害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
二、保安人員的許可權
1、對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
2、對發生在工廠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衛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能力。
3、依照本工廠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進入工廠內的人員、車輛。
4、對出入工廠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要求進行驗證檢查,但無人身檢查權。
5、進行工廠內安全防範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6、遇到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凶、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涉及無辜人員或不當防衛。
7、對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並報告當地公安局或相關部門處理。
8、對有違反廠紀廠規行為的.人,進行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
9、制止工廠內的違法犯罪的行為。
10、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並向公安機關或治安辦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利。
11、監督進出廠員工配戴廠證。
三、保安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
1、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行為。
2、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3、罰款或沒收財物的行為。
4、扣押他人證件或者財物的行為。
5、辱罵、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行為。
6、私自為他人提供保安服務的行為。
7、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或者勞動爭議的行為。
8、其它違反廠紀廠規的活動。
為了保障工廠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工廠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必須嚴格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二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後,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工廠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後,保安須註明貴賓離廠時間。工廠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註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工廠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工廠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工廠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工廠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工廠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一、總則
為保障工廠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本工廠設專職門衛或由前臺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2、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
三、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工廠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x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3、工廠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4、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5、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
6、門衛負責管理工廠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門衛人員
1、門衛屬工廠安保部領導。
2、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3、門衛的`僱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工廠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為保證營業區域的正常運作,各餐區領班以上各人員必需對所屬工作部位進行定時檢查、巡察,詳細實施如下:
一、上崗前對交接班的檢查
1、上班次遺留問題。
2、本班出勤率。
3、預訂狀況及預定的選單,有關vip客人的狀況。
4、營業用品的預備狀況。
5、有關珍貴物品的移交。
6、上級交辦,關照的特殊事宜。
二、對本班營業前的檢查。
1、工作人員到崗狀況。
2、當餐預備狀況(即營業備料、推舉菜、酒水的配備,調味品預備)。
3、備用餐具、用具預備狀況。
4、用餐裝置完好程式(照明、電源開關、空調、服務車等)。
5、營業場所的清潔程度。
6、營業傢俬的的完好。
7、對管轄區域的整體形象檢查。
三、對本班營業當值的巡察。
1、客流量及其分佈。
2、當區員工的工作狀況。
3、當區客人的就餐反應。
4、保證服務的標準化。
5、準時處理客人的投訴和突發大事。
6、聽從上級臨時調配。
四、對本班營業後的巡察。
1、營業後的'收尾工作。
2、對珍貴物品的清點的回收、存放。
3、營業後人員作息狀況及值班支配。
4、檢查電、煤氣、火、水、門鎖等平安措施的執行狀況。
5、做好工作記錄,考勤記錄,員工工作評估。
6、當日報表的編制。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班車上下班及領導車輛進出工廠時應敬禮。
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如水、電等,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8、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9、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稽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區內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區內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帶入,同時做好登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稽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外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5、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臺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絡,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檢視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檢視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員工著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菸、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工廠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著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
4、班車上下班及領導車輛進出工廠時應敬禮。
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如水、電等,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對因工作失職,給工廠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8、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9、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