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定期檢查:
由專案經理每月組織一次施工現場安全大檢查,檢查人員由安全員、技術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按照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專案、內容對安全管理、安全標誌、施工道路、邊坡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等進行全面大檢查。做好檢查與總結相結合,檢查與評比相結合,檢查與獎罰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危險隱患較多的現場進行停產整頓,對執行不良的電氣裝置、施工機械等要堅決停止使用。整改之後,有檢查組複查合格方準使用。
2)驗收安全檢查:
腳手架、井字架由現場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蔘加,按照檢查表列的專案,確實基本達到規程要求後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組簽字,然後在自檢的基礎上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並簽字,驗收合格後才能正式使用。施工機械的檢查驗收,由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司機參加,按照檢查表的內容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損壞,執行正常後,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並簽字,並掛牌後方能使用。
3)班組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負責進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檢查的重點是班組使用的裝置、電動工具等及作業面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或更換,確保作業安全並作好記錄。
4)季節檢查:
針對季節氣候特點,對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由公司或專案部生產和質安部門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凍、防滑、防墜落、防火災、防中毒的各項措施。暑季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是露天作人員的作息時間是否調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風。防暑降溫的飲品供應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檢查組由專案帶隊,安全、施工部門派員。風季檢查主要內容是各種起重裝置、架設工程、電杆、臨舍等有無倒塌的危險,達到邊檢查,邊加固的目的。
5)整改與複查:
對施工生產中危害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各種危險因素,一旦發現,要認真研究對策,積極實施改進措施,消除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生產,對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積極、廣泛地搞好整改。對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類,按立即要整改的問題和限期整改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單,以便整改時採取不同的處理辦法。務必做到條條有落實,件件有交待。對於簽了整改通知單隱患,專案部必須組織力量逐項複審,對整改及時徹底的要給以表揚,凡不認真整改者要給以批評,經濟處罰直至行政處理。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防盜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經常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加強員工的法制意識。
第三條制訂各種具體的安全防範規定,加強日常管理,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這些具體規定主要包括如下幾項:
1.辦公室鑰匙管理規定;
2.收銀管理規定;
3.會客制度;
4.財物安全管理規定;
5.貨倉管理規定;
6.更衣室安全管理規定;
7.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四條在公司易發生盜竊案件的部位,裝置監控器、防盜報警器等安全防範裝置。
第五條積極配合人事部做好員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如發現有不適合的人員,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換或辭退。
第六條保安部人員要加強日常巡查工作,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時及時進行報告。
1、水上施工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向當地海事部門申請辦理《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
2、施工船舶應持有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
3、施工船舶的適航區域要符合航區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樁、起重船、駁船、交通船、運輸船等,都應持有船檢部門簽發的有效適航證書。
4、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話務員必須持有合格的適任證書。
5、施工船舶在航行、錨泊或作業時,除應按規定的訊號外,根據不同的施工狀況,顯示不同的訊號。
6、在各施工作業點,夜間應按規定顯示警戒燈標或採用燈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樁墩。在顯示燈光照明時應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響船舶人員的瞭望。
7、施工船舶應加強值班制度,船上應有夜間照明裝置,設有發電裝置的船隻,應備有防風燈和電池燈具。
(一)禁止將化驗器具作為食具或飲水用。
(二)實驗完後,儀器、溶液按規定地點放好。
(三)化驗室內禁止吸菸,室內酒清、乙醇等易燃物嚴禁使用明火。
(四)配製酸溶液時,不準把水向濃酸內倒,應將濃酸向水內滴,防止溶液噴濺傷人。
(五)配製毒性試劑時,必須在設有通風裝置或通風良好地方,並站在側面上風向進行工作。
(六)不準直接嗅易揮發的液體。如需要嗅時,必須在瓶口上用手扇動少許氣味,以防中毒。
(七)化驗鹼水時,應防止火鹼溶液噴濺到面板和眼睛上。
(八)在做實驗時,若所用的藥品有腐蝕性,在實驗前戴上乳膠手套。
一、易製毒硫酸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及相關的業務知識。不定期對員工進行教育和培訓。
二、硫酸為易製毒品。本公司硫酸儲罐規格為φ15×9m,最大儲存量為2900噸,安全儲存量為2300噸,硫酸儲罐區設立圍堰約200m,懸掛警示牌,有防護措施,圍堰外水池經常排水。
三、倉庫建立臺賬,硫酸出入庫實行登記,如實記錄使用情況和庫存狀況等,並儲存兩年備查。
四、所有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戴耐酸手套、穿防酸雨靴等),嚴禁酒後上崗,嚴禁穿拖鞋、短褲上班。作業場地配置保護裝置,庫內重地,閒人免入。
五、硫酸卸酸入庫時,運酸司機和專管人員必須在場,嚴禁擅自離崗,禁止閒雜人員靠近,控制下酸管口,防止硫酸外漏。
六、專管員勤檢查,檢查硫酸儲存量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儲罐、閥門及管道是否完好,一旦發現滴漏跡象,應及時處理和整改。庫邊應無雜草,水溝無阻塞,無其它安全隱患,如有異常應及時通知值班主任或安全專幹處理.
七、專管人員和操作人員擔負硫酸守護職責,24小時監控,發現可疑人員進入灌區,應予以阻止並報告安全專幹,防止硫酸被盜用或取作它用。
八、如發現硫酸洩露,當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值班主任和安全專幹,值班主任和安全專幹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正副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
1、上崗前
(1)收費人員在解款室作上崗前的準備工作,準備期間防盜門上鎖,安保員持安保器械在解款室外站立守衛。
(2)發現解款室門窗、票箱等異常時,立即報告值班人員。
(3)上崗前準備工作完畢,當班人員一起離開解款室,鎖好門窗。
(4)收費人員出解款室後,做到票箱不離手,由安保員護送收費人員上崗。副站的工作人員用汽車送達工作場所。
(5)班長、安保員按規定加著反光背心。
2、上崗交接班
(1)上崗途中,密切關注周圍車輛、人員情況。橫穿車道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2)進入收費亭後亭門上鎖,安保員配合收費員交接班,疏導車輛。
3、上崗時
3.1收費員
(1)亭門上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臨時出收費亭時亭門、窗上鎖。
(2)負責保管安全箱鑰匙,及時將大額現鈔放入安全箱中。
(3)發現可疑情況或車道內車輛發生刮、碰、撞等事件,立即報告班長或安保員;遇偷、盜、搶等事件按報警器報警。
3.2班長
(1)注意收費廣場、車道的動態,及時疏散閒置車輛及行人。
(2)將預付卡、多餘的備用金放入安全箱,備用票證統一放入抽屜並上鎖。
(3)接收費員報告後與安保員一起處理安保事務,遇重大事件報告所務值班人員。
(4)檢查監督收費員的安全防範措施。
(5)中班下崗前,安保員對管理所辦公區域進行一次巡查。
3.3安保員
(1)做好收費區域的巡查工作,疏散閒置車輛、閒雜人員。
(2)配合收費員開關車道,做好車輛的疏導工作。
(3)配合處理收費員上報的事件。
(4)監督收費員的安全防範措施。
(5)檢查收費區域內各類安全設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6)中班下崗前,對收費廣場(地下通道)、下崗行進路線等區域進行一次巡查,及時疏散閒置車輛及閒雜人員。
3.4所務值班人員
(1)檢查監督收費員、班長、安保員的安全防範措施。
(2)督促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3)處理班長上報的事件。
4、下崗交接時
(1)票款放入票箱內並上鎖,做到票款不外露。關閉車道時,將收費亭的門窗上鎖,並鎖好抽屜和安全箱。
(2)列隊下崗途中,應注意周圍的車輛及閒雜人員;橫穿車道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3)列隊下崗途中,帶票款的收費員走在前面,其他收費人員及安保員注意協防。副站的下崗人員由汽車送達。
5解款過程
(1)安保員手持安保器材協助班長做好收費廣場至解款室及解款室至金庫室路徑的安全巡查保衛工作。
(2)在上、下崗途中收費員站位在前,安保員在後,應時留意周邊環境變化,遇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班長。
(3)收費員進入解款室後,檢查防盜門有否反鎖情況,安保人員持安保器材守衛在解款室門一側,並做好安全巡視工作。
(4)解款完畢後,安保人員護送收費班到收費員票庫,直至集體離開票庫。
一、進站登記安全管理制度:
1、站內大門實行上鎖制,崗位人員隨時監控。
2、對於外來人員,崗位人員問清楚進站事由,嚴禁閒雜無關人員進入站內。
3、崗位人員對進站人員實行安全教育,講清楚站內的危險源點及注意事項,進行登記後方可進站,進站後,在崗位人員的陪同下檢查工作,所有進站人員嚴禁隨意更改站內流程,動用站內裝置設施,並且嚴格遵守安全教育內容。
4、所有進站人員勞保穿戴齊全規範,否則,不予進站。進站前,關閉手機,火種存放站外。
5、所有進入站內車輛,必須配置安全設施,關閉防火罩,並嚴格遵守站內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站內修車或用汽油擦車,嚴禁長時間在站內滯留,非行駛期間必須熄火。
二、施工隊伍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隊伍持有作業區開出的有效的開工許可證,方可進站施工。
2、施工隊伍人員進站後,嚴格遵守站內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並自覺接受崗位人員的監督。
3、施工隊伍按照票據上的要求在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施工作業人員嚴禁靠近或觸控電器裝置、運轉裝置;嚴禁靠近和穿越旋轉裝置;嚴禁啟動或關閉油氣區電器裝置、運轉裝置的啟動按鈕和開關;嚴禁更改站內流程;嚴禁靠近高壓危險區;靠近運轉裝置、電器、配電室施工時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隊伍在站內進行動土、動火、高處、進入有限空間、臨時用電、吊裝等危險作業時必須到作業區辦理相應的票據後方可作業,作業前,雙方負責人、監護人現場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並進行全過程監督。
5、施工人員在站內施工時發現油氣刺漏、裝置故障、火險等應立即通知崗位人員,嚴禁在油氣洩漏區域內停留,嚴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三、廚房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按照要求配備至少一具8kg滅火器,存放在便於取用,乾燥通風的地方。
2、廚房的電器裝置、線路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井區。
3、廚房用氣管線、液化氣爐子各接頭處每星期進行一次氣密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廚房用氣實行雙閘門控制,來氣管線總閘門安裝在方便開關的地方,便於員工日常操作。進房間穿牆管線孔洞實行密封。
4、廚房發現有氣體洩漏時,嚴禁人員冒然闖入,必須採取通風措施,待氣體濃度下降至安全值方可進入。
5、肉食、蔬菜生熟分開存放,剩菜剩飯、生活汙水妥善處理,生活水罐上鎖。
四、油氣區防火制度:
1、進入站內人員必須勞保穿戴齊全規範,嚴禁將火種帶進站內。
2、站內嚴禁有明火,需要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動火票,嚴格落實到位各項安全措施。
3、站內所有電動裝置必須接地良好,用電照明設施必須為防爆,線路穿管保護、接頭銜接良好無裸露,走向正規。
4、崗位員工上罐量油,要注意防滑、防高空墜落、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坍塌,量油時操作規範。
5、必須按照標準配備齊全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消防器材嚴禁挪作他用。
五、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線路必須使用標準符合用電裝置功率的電線。用電線路必須走線規範、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設。
2、用電線路由專業電工架設,用絕緣膠帶密封至少3層以上,嚴禁崗位員工私自亂拉亂接、嚴禁非專業電工人員從事電路整改維修工作。
3、對各種用電裝置及線路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後停止使用並及時向井區彙報以防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嚴禁非電工人員進行各種電路維修。
4、井區電工每週對所有電路進行檢查,對檢查出問題及時整改。
5、所有臨時用電作業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票,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後由專業電工接電。
六、輸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泵房內機泵應排列整齊,管線排列有規律。油泵、閥門、管線不滲不漏,附件儀表齊全,並在有效期內。
2、泵房內所有機泵電機、照明設施一律採用防爆型。
3、各種裝置和設施清潔、整齊、無塵土和油汙。
4、泵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人員勞保穿戴齊全,嚴禁用汽油、香蕉水和其他有機溶劑擦洗裝置、衣服和地面。
5、機電裝置轉動部位應有防護罩,並安裝可靠。必須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
6、發生油氣洩漏需緊急停泵處理時,首先到配電間切斷總電源,嚴禁在油氣洩漏時,直接進入泵房操作。在泵房內有油氣洩漏時,採取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后,用固定式和移動式氣體測爆儀檢測氣體濃度合格後方可進入。
7、在進行機泵維修時,對要檢修的泵必須有效斷開與泵相連的各種管道和電源,並有專人監護,防止維修過程中誤啟泵引發意外。
8、泵房內按照要求安裝齊全氣體檢測儀,用於時時對輸油泵房氣體濃度盡心檢測,輸油過程中,軸流風機和門窗全部開啟通風,保證泵房內油氣濃度在安全值範圍內。
七、儲油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儲油罐罐區的安全要求:
1、罐區地坪坡斜向排水閘或水封井。
2、罐區裝有排水閘門完好,平時關閉,下雨時開啟進行排水。罐區無裂縫或凹坑,罐區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防火堤完好,無裂縫,每天巡查,發現裂縫、坍塌、枯草,及時修復、清理。
儲油罐要求:
1、儲油罐罐頂安全閥、呼吸閥齊全,每月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工作正常,安全閥內液封符合要求。安全閥、呼吸閥下必須安裝阻火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2、儲油罐罐梯、扶手、罐頂護欄安裝牢固,不晃動。
3、扶手始端安裝防靜電裝置,用於上罐作業人員上罐前釋放人身上的靜電。
4、儲油罐裝有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進行檢測備案。
儲油罐量油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上罐量油作業必須勞保穿戴齊全,背好安全帶,符合高空作業條件。
2、上罐前在罐底釋放靜電處釋放靜電,手扶扶手緩慢上罐,腳底踩實。
3、到罐頂根據風向標選擇站在上風向,繫牢安全帶,側身量油。
4、上罐量油作業採用銅質金屬重錘量油尺,量完油後蓋上孔蓋,用棉紗擦拭乾淨量油工具,保持罐頂乾淨無油汙。
5、上罐人員宜2-3人,最多不超過5人,不應在罐頂跑、跳。五級風以上、雨雪天、濃霧天及有雷雨時嚴禁上罐作業。
6、夜間量油採用防爆手電,嚴禁在罐頂開關手電。
八、加藥間安全管理制度:
1、加藥間屬於重點要害部位,主要做好防火、防中毒措施。
2、藥品必須專人妥善保管,在進行加藥過程中,勞保齊全,戴上橡膠手套,嚴防藥品濺在面板上,若不慎將藥品濺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沖洗。
3、加藥泵的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4、加藥間的軸流風機在加藥執行過程中,保證常開狀態。
5、加藥泵電機靜電接電線齊全,電氣裝置為防爆。
九、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室保證自然通風良好,電纜溝無積水,地溝採取砂封,防止油氣進入電纜溝遇電火花發生爆炸。
2、用電裝置用及線路走向應合理,導體選擇及線路敷設應符合安全規定,線路應無老化、破損和裸露現象。
3、配電室應有“當心觸電”安全標牌,配電櫃前應鋪絕緣膠皮,膠皮保持乾燥。
4、配電閘刀應掛“執行”、“檢修”、“禁止合閘”等標牌,並與執行狀
5、電氣裝置的接地應完好、可靠。
6、配電室的屋頂、門、窗等防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陰雨措施要完好,防止陰雨時漏雨造成短路而發生火災。門、窗、電纜溝、穿牆洞等處防小動物措施要完好,防止小鳥、老鼠等進入,造成短路發生火災。
7、配電室按照要求配備齊全滅火器材,存放在乾燥、通風便於取用的地方,配電室著火,應先斷電,再滅火,滅火過程中,注意防觸電。
十、裝卸油檯安全管理制度:
裝卸油設施的要求:
1、裝卸油臺卸油鬥、棧橋必須有效接地。裝卸油車位停放點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防靜電裝置電阻值應不大於10ω。
2、裝卸油鶴管必須採用內帶銅絲的膠管制作。裝卸油鶴管伸入罐車底部,流速控制在3-4m/s以內,壓力不超過0.15mpa。
3、裝卸油臺的照明設施、手電應為防爆,嚴禁在裝卸油時進行電器裝置維修和更換燈泡。
4、裝卸油臺保持乾淨無油汙,嚴禁使用金屬工具進行裝卸油設施的清理,在裝卸油區域內進行清理作業,並須使用木製的或防爆工具。
5、嚴禁使用汽油等有機溶劑進行裝卸油裝置的擦洗等。
6、裝卸油臺按照要求配備齊全消防器材,存放在便於取用的地方,專人保管,定期保養。
裝卸油的安全管理:
1、罐車進入裝卸油臺前,應關閉防火罩,並關閉手機,交出火種,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檢查車輛後方可進入裝卸油臺。司機勞保穿戴齊全規範,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裝卸油臺。
2、罐車進入裝卸油臺後,崗位人員指揮司機停好罐車,並在車輪上墊上掩木,接好靜電接電線。
3、在裝卸油過程中,司機必須在駕駛室戒備,預防在突發事件時,司機可以迅速開車離開裝卸油臺。
4、罐車必須配備消防器材,以備突發事件時使用,罐車自帶靜電接地線完好。
5、嚴禁在裝卸油臺進行車輛維修,裝卸油過程中,車輛必須熄火。
6、裝卸油臺最多停放兩輛油罐車,其餘待裝卸罐車整齊停放在裝卸油臺外,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十一、注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在注水泵出口管段閥門前,裝設安全閥,安全閥、壓力錶應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
2、泵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發生洩漏需緊急停泵處理時,應首先到配電室切斷電機控制電源。
4、電機裝置轉動部位應有防護罩並安裝可靠。
5、電器必須斷電方能檢修,檢修過程中應在配電室有關電源插座處裝有明顯標誌。
6、電機裝置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
7、注水泵房通風良好,安裝隔音裝置。
8、根據消防器材配置規定給注水泵房內配置消防器材。
9、開關高壓閥門時,應站在側面,注水閥組,工藝流程乾淨,不滲不漏。
10、在高壓閥組間進行維修操作,要先放壓再進行操作。
十二、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定備齊消防器材,崗位人員負責每月進行檢查、保養,實行掛牌制。
2、發現有噴管龜裂、壓力不正常、筒體裂口凹陷,壓力錶、鉛封、保險銷損壞等現象及時上報井區更換。
3、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存放,嚴防雨淋、暴晒,應存放在乾燥通風無腐蝕場所。
十三、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壓力容器進行註冊登記合格,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要求。
2、壓力容器安裝有安全閥,安全閥、壓力錶、液位計、溫度計都在合格校驗期內使用。
3、壓力容器本體完好,無滲漏,各連線流程完好。
4、壓力容器液位、壓力在規定值安全範圍內執行,具備高低液位報警功能。
5、崗位人員持有壓力容器證上崗操作。
6、根據站內凝析油多少,各站自行安排排凝時間,排凝器皿必須用鐵質器皿,嚴禁將凝析油存放,擦洗裝置,衣物等。所有氣管線,排凝閘門凍堵後嚴禁火燒,必須用水燙。排凝時,嚴格按照標準作業程式操作,熄滅明火,站在上風向。所有閘門,管線不滲不漏。
十四、現場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崗位人員必須勞保齊全上崗,女工將長髮盤起,帶工帽。
2、操作中嚴格按照hse操作指導書、hse操作指導卡、標準作業程式,杜絕一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3、上級領導違章指揮,員工有權拒絕,並上報作業區安全辦公室。
4、所有上抽油機的作業嚴禁崗位人員獨立進行,進行抽油機的檢查、保養、維修等作業由井區辦理作業票後,統一安排作業。
5、裝置在運轉過程中,旋轉部位必須護罩安裝齊全,有效固定防護。嚴禁在未停裝置斷電的情況下進行裝置維修、清潔作業。
6、放置消防器材的地點周圍嚴禁堆放其他物品。生產現場的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7、生產現場保持乾淨整潔,各種施工作業後的垃圾、油汙、雜物及時處理。
8、對不懂的裝置、設施嚴禁靠近、觸控、穿越。
9、在沒有落實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具備安全作業的情況下,嚴禁進行作業。
十五、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落實反違章六條禁令,井區、施工隊伍在站內進行動火、動土、高處、進入有限空間、臨時用電、吊裝、管線解堵、掃現等危險作業時,必須遵守厂部、作業區對危險作業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厂部的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到相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危險作業票據後,方可組織實施。
2、井區安排經驗相對豐富,責任心較強的人員進行現場作業監督,監督人嚴格履行的職責,按照票據上的要求逐一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卡開相應的流程、進行消防器材戒備、清理現場油汙、進行氣體濃度監測等)到位後方可作業。
3、現場監督人按照票據上的要求,填寫好票據上的相應資料,如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後雙方監護人、特種作業人員的簽字確認、現場氣體濃度檢測記錄、施工過程中相關的資料記錄等。
4、雙方監護人嚴密監控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實,作業中停止半小時以上開工時需要重新進行安全措施的落實。
5、作業過程中,一項安全措施未落實到位或者出現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立即停止作業。
1.電教教師分別為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計算機教室、多功能教室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所有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的安全使用與管理工作。
2.定期檢查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的效能與安全使用狀況,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置。對一些已超過安全使用期限的裝置,應及時報耗和更新。
3.應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查,若滅火器已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或充料。
4.多媒體教室、微機室要經常通風,確保空氣流通。
5.經常檢查檢修線路、電源、插座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險位置放置醒目標誌,上課前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學生安全涉及千家萬戶,關係社會穩定。技師學院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更是重任在肩,責無旁貸,應當為學生安全築起第一道防線,必須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環境。安全管理教育也是機械工程系管理中的首項要務。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實處,確保師生安然無恙,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第一、成立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健全機械工系安全工作網路。
為了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安全管理領導機構,以為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劉新;為副組長關向東、張志健;姜立峰、王鈞、石紅戈、齊鳳秋、姚光偉、逢海峰為組員。組長作為機械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責任,其他人員各負其責、工作到位。把安全責任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
第二、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安全公約,並落實到位。
班主任、任課教師要明確自己在學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職責。班主任在期初制定出本班的安全公約,並經常開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二字天天講,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良好的安全習慣。同時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對危及安全的做法要及時批評和制止,使公約落實到學生中去。
第三、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讓全系教師都承擔起校園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並把教師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的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制定目標管理細則,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起專兼結合、全員參與、以責任制為核心的校園安全工作網路。
第四、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負責當天教學區域的學生安全責任。
值班教師每天要準時到校,密切注意學生的動向,加強安全管理,對在走廓打鬧的同學要堅決制止。防止學生髮生意外。
第五、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的各項制度、標準和規範,切實加強機械系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轄區要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更新,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二是要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讓責任落實到位。
三是加強教職工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加強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堅決杜絕體罰及毆打學生的行為,防範和避免內部人員侵害學生的事件發生。
四是積極配合保衛處,共同營造校園及校園周邊的安全環境。
一、目的和適用範圍
1、目的: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和操作技能,杜絕違章作業,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範圍:修理人員
二、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標準
1、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間隔距離以5米為標準。
2、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必須有防傾倒措施施。
3、氧氣乙炔瓶現場放置必須有防晒措施。
三、氧氣乙炔瓶現場使用標準
1、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
2、檢查氣管和接頭、氧氣表、減壓閥應緊固牢靠,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及氧氣乙炔瓶。
3、檢查工作場地10米範圍內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4、檢查乙炔瓶是否安裝乙炔回火防止器,若無此裝置,嚴禁使用。
5、檢查氧氣乙炔瓶與焊割炬的距離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況,是否採取隔離防護措施,隔離間距不得小於5米。
四、氧氣乙炔現場操作程式
1、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或其他人等。
2、點火時,先稍微開啟氧氣調節閥,再開啟乙炔調節閥,點燃後的焊炬不能離開手。
3、滅火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後,才準放下割炬。
4、作業完成後,必須熄滅割炬,關閉氣瓶閥門,排出減壓閥內壓力,放出氣管中餘氣,滅絕餘火後,收好氣管,整理氧氣乙炔裝置,將裝置、工具放在指定地點,清理現場後,離開作業場地。
五、安全裝置
1、乙炔瓶必須配有回火防止器、減壓閥,氧氣瓶必須配有安全閥。
2、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裝置規定2個月為更新週期,輸氣軟管規定3個月為更新週期,如未到更新週期並發現損壞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項
1、嚴禁將氧氣乙炔瓶靠近熱源電閘箱,嚴禁放置於一切電線下方。
2、嚴禁將氧氣乙炔瓶放置於強太陽光下暴晒,室外作業時,應放在操作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
3、當氣瓶閥易燒塞或其他部門因漏氣而著火時,應使用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止進一步危險,如發生乙炔瓶回火時,應迅速關閉乙炔調節閥,再關閉氧氣調節閥,如發現氧氣軟管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調節閥,停止供氧,嚴禁使用彎曲軟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氣乙炔瓶應直立放置,如確實需要傾倒或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移動時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
5、切割裝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開啟,先用鹼水清洗容器內壁,然後用壓縮空氣吹乾,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氣管凍結,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
為防止學校財產流失、被盜現象發生,確保校產安全,特訂立以下校產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校產安全工作,各部門根據實際制定防盜制度,建立防盜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領導帶班、專人值班,並辦好交接班手續,責任到人。加強門崗值班工作,加強夜間巡邏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排查不安全因素。出問題要嚴格追查值班人員責任。
三、建立健全校產登記清冊,做到財產管理有專人負責,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帶班領導應在每天下班前巡視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門窗是否關好,每週一早上應對學校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裝置情況進行清查,確保重點部位、貴重財產的安全。
四、防盜配套設施應配置到位(如鐵門、防盜網、報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學校要與綜治副校長,村鎮治保主任、聯防隊建立彙報聯絡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抓好周邊治安整治,深入開展“平安校園”的建設。
五、要加強防範,做好整改,徹底消除不安全隱患,讓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保證校產萬無一失。同時要求保障資訊暢通,學校發生被盜事件後應及時報告。
計算機資訊網路單位應當在根河市網路安全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路安全組織,成立計算機網路安全領導小組。
1、確定本單位電腦保安管理責任人和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領導擔任),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宣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定期組織檢查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安全執行情況,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四)負責組織本單位資訊保安審查;
(五)負責組織本單位計算機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並採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散,暢通與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聯絡渠道。
2、配備1至2名電腦保安員(由技術負責人和技術操作人員組成),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按照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測試,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對經本網路或網站釋出的資訊實行24小時稽核巡查,發現傳輸有害資訊,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防止資訊擴散,儲存有關記錄,並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
(四)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並採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
(五)在發生網路重大突發性事件時,電腦保安員應隨時響應,接受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調遣,承擔處置任務;
(六)我市電腦保安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市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認可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合格證有效期兩年。
3、單位安全組織應保持與公安機關聯絡渠道暢通,保證各項資訊網路安全政策、法規在本單位的落實,積極接受公安機關網監部門業務監督檢查。
4、單位安全組織的安全負責人及安全技術人員應切實履行各項安全職責,對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損害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或經濟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域性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並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定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裝置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執行;對火警訊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後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訊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第四章 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上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進校。
6、若照明燈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一在電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電梯使用登記,使用單位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二在電梯顯著位置貼上電梯使用標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安全警示標誌、維保質量監督卡和標明應急救援電話。
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電梯鑰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電梯安全執行。
四應當在電梯使用標誌所標註的下次檢驗日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繳納電梯檢驗檢測費用,並配合做好檢驗檢測相關工作。
五及時對電梯定期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專案進行整改,並在整改期限內將整改結果書面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反饋;不得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六保證電梯應急照明、通訊網路和緊急報警裝置能夠有效使用。
七委託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並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維保單位變更時,在新合同生效後10日內,持維保合同等相關資料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且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八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使用,在電梯口的顯著位置設定停用標誌,並及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並經維護保養單位確認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應當設定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足夠數量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開展電梯使用日常巡查,加強對電梯改造、修理和維護保養工作的監督,並做好記錄。
十一對電梯轎廂內部進行裝修的,裝修結束後,應當通知維護保養單位進行測試,經測試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電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過下一次定期檢驗日期的,使用單位應當封存電梯、設定警示標誌,並在停用之日起15日內到負責該電梯使用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停用手續。電梯在重新啟用前,使用單位應當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並申請定期檢驗或者監督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十三電梯使用年限達到15年以上或者超過設計年限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具有資質的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安全效能技術評估,根據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的評估意見,落實整改措施。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安全須知》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佇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佇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會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一)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江蘇省家庭教育綱要(試行)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備課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合理安排備課時間,不能同學生教育時間衝突。
5、備課記錄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時間評價等專案。
6、積極編制家教宣傳材料,及時更換家長園地等宣傳欄。
(二)考核獎懲制度、
1、教師應按計劃認真教學活動,積極做好家校聯絡,如未開展一次扣0.5分。
2、教師認真按時整理好教學活動、家校聯絡活動的資料,並及時歸檔,每缺一項扣0.5分。
3、對教師工作成績優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學員出勤率低於90%,成績低於80分,不得參加優秀學員評比。
(三)家訪制度
1、家訪工作應跟學校教育組合起來,及時溝通家校之間的聯絡,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訪工作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況的,還需進行隨機家訪。
3、家訪要認真準備,對學生有客觀的分析。家訪應有目的性,通過家訪要解決具體問題。
4、家訪工作應有記錄,尤其是特殊學生、事件的家訪。
(四)資訊反饋制度
1、每次授課後,教師們要積極收集學員們的意見並及時整理。
2、認真做好家校聯絡欄的資訊交流工作,並有資料記錄。
3、學員們要積極配合,將自己的想法及時反映給教師們,從而促進相互的交流。
(五)優秀學員評比制度
1、認真遵守學員守則及《家長教育行為規範》,每年出勤率達90%以上,考試成績為80分以上者。
2、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配合支援學校的各項教育活動。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家長評選票數最高,可評為優秀學員。
5、每學年中,每個年級組各評一名優秀學員。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總務主任、學校全面負責,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專業電工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專業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裝置、電教裝置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專業電工要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裝置、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分管後勤的副校長,並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使用大功率電器。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8、教師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裝置。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分管後勤的副校長、專業電工要分別追究責任。
一、電梯必須在取得《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後方可使用,且《合格證》必須張貼在顯著位置。《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經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二、電梯司機必須統一考核後持證上崗,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訂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人手一冊,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電梯的鑰匙由電梯操作人員及電梯維護管理人員持有和管理。
五、為保證電梯執行安全,電梯維護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定期進行安全機構運作試驗及整體性試驗。
六、制定乘客須知,張貼或懸掛在電梯轎廂內,向乘客宣傳電梯安全知識,對人為破壞電梯裝置的要責令當事人賠償。
七、電梯乘坐人員在發現電梯執行有異常或出現故障時,不得自行處理,應立即撥打報警求助電話。因乘坐人員自行處理,而造成的`人員傷害及對電梯造成的損壞,由乘坐人員負責。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
1、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做好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防範工作;
2、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安全保護所需的.資料;
3、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定期對本單位的計算機資訊系統進行檢查。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了規範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裝置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範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範。
2、電梯作業人員操作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後,取得特種作業許可證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效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誌或安全標誌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註冊登記的電梯。
2.7正確處理電梯執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衝頂、蹲底等情況。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執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範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行為。
1.2範圍
1.2.1工程部為電梯日常管理部門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維保企業和對外聯絡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1.2.2電梯作業人員是指各部門制定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護人員。
2、職責
2.1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部)
2.1.1熟悉並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1.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效能、使用方法;
2.1.3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1.4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2.1.5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特種裝置管理與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2.1.6協助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程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2.1.7組織、督促、聯絡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2.1.8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況;
2.1.9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2.1.10協助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2.2電梯駕駛人員(操作人員)
2.2.1熟悉並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2.2.2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複審;
2.2.3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裝置;
2.2.4做到懂效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2.5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2.2.6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2.2.7負責作好當班電梯執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2.8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2.3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電梯維保企業人員)
2.3.1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3.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效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2.3.3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3.4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2.3.5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2.3.6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3.7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2.3.8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1.2範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範,步驟。
2、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2.1基本要求
2.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方可上崗;
2.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效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誌的電梯。
2.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2.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開啟;
2.2.3特殊天氣和長期未使用及維修保養後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執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後方可使用;
2.2.4層門關閉後,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2.3.1操作電梯人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2.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同意和批准並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後才可裝運;
2.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執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執行操作;
2.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2.3.7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2.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裝置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當電梯執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保養與維修;
2.3.10行駛中,操作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2.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並報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2.4.1層、轎門關閉後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2.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2.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2.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2.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訊號失靈時(操作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2.4.6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衝擊時;
2.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執行時;
2.3.8安全鉗誤動作時;
2.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2.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2.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2.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2.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執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操作員首先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並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衝頂或衝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2.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乾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嚴禁使用電梯;
2.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裝置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6電梯發生事故,操作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包含電梯維保企業工作人員)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保障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在從事其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時的安全,保證電梯能正常安全執行。
1.2範圍
1.2.1規定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驟;
1.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包括對電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電梯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專業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
1.2.3電梯日常檢查內容按《日常(月度)檢查表》進行,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主要是指對整機部位的潤滑,部件的檢查、調整、清洗,負責營救被困在電梯轎廂內的人員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單任;
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2.4電梯在開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在電梯每層廳門口設定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欄;
2.5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3、安全作業規程
3.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3.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並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行動式照明燈具必須採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3.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迴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3.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裝置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採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後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操作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單任,並保持相互呼應;
3.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
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狀態;
3.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3.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3.8.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3.8.2工作完畢後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裝置內;
3.8.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
3.9緊急救助措施
3.9.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後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3.9.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開啟廳門後營救被困人員;
3.9.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開啟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後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斷開電梯的總電源,開啟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開啟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2.10日常檢查與保養完工後應做好相應的記錄。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規範電梯常規檢查的制度落實,落實電梯常規檢查的各項措施,保證電梯正常執行。
1.2範圍
規定電梯日常性檢查的週期,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措施和落實。
2、電梯常規檢查制度(公司工程部與電梯維保企業共同完成)
2.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組織負責監督實施,並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2.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並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並及時處理;
2.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專案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檔案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2.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報安全管理部門。
六、電梯維修保養制度(包含電梯維保企業執行)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規範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1.2範圍
1.2.1適用於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於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1.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後特種裝置的效能引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1.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裝置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裝置的效能引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必須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並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由維保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內容報電梯安全管理人確認簽字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內容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檔案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內容、週期進行;
2.7電梯重大專案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並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七、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1.2範圍
1.2.1適合於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1.2.2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裝置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工程部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3.1特種裝置管理部門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裝置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後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後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工程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並邀請維保企業參與,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儲存。
八、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瞭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範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特種裝置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工作,報具有資質教育機構培訓,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具有資質培訓機構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安全責任領導批准後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結合安全生產培訓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
根據《企業事故與事件管理程式》、《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的方案執行。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
1.2範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工程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3.1.1電梯隨機出廠檔案(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3.1.2電梯開工申報單;
3.1.3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3.1.4竣工驗收報告;
3.1.5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裝置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3.1.6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3.1.7執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3.1.8事故及故障記錄;
3.1.9同意註冊的登記表及使用登記證等。
3.2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3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允許才可進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預防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山東省特種裝置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生產、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應急處置、監督管理以及與電梯安全相關的建築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等,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電梯,是指具有載人功能的乘客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自用電梯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應急預案並納入應急救援聯動體系,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保障安全監管工作經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實施監督檢查,建設和維護安全監督管理系統,向社會定期公佈電梯安全狀況並提供資訊查詢服務,推進電梯使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組織事故調查,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行為。
教育、工業和資訊化、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政審批服務、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使用管理單位、有關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應當加強電梯安全法律法規和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引導公眾正確使用電梯。
學校、幼兒園應當將電梯安全知識納入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增強學生、幼兒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意識。
第六條 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投訴和舉報制度,公佈投訴和舉報方式。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電梯安全的違法行為或者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可以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第七條 鼓勵電梯所有權人或者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等參加與電梯安全相關的保險。
第二章 選型配置與施工管理
第八條 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設施的工程設計和電梯的選型與配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以及相關標準的規定,並與建築結構、安全使用需求相適應。
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以及相關標準對電梯依附設施的設計、電梯選型與配置未作規定,或者電梯的使用環境、條件和實際運作工況有特殊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向設計部門提出電梯選型與配置要求,協調確定建築設計方案。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應當根據建築物結構的安全要求配置電梯。
第九條 電梯應當具備安全執行和應急救援等功能;電梯轎廂內應當實現行動通訊網路訊號覆蓋。
鼓勵在用乘客電梯加裝停電自動平層裝置、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鼓勵電梯配置具有物聯網遠端監測功能的裝置。
第十條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相關標準和設計檔案進行,並使用質量合格的電梯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
電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應當建立質量追溯登記制度,有質量保證期限的應當在登記中註明。
電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除錯和試執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條 電梯轎廂裝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裝修重量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標準。
第三章 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
第十二條 使用管理單位,是指對電梯使用安全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一)未移交所有權人的,建設單位為使用管理單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權人為使用管理單位;
(三)委託物業服務人或者其他單位管理的.,被委託單位為使用管理單位;
(四)出租場所的電梯,可以約定使用管理單位;沒有約定的,出租方為使用管理單位;未明確使用管理單位的電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規程;
(二)採購、使用質量合格的電梯部件;
(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公開值班電話並保持通訊暢通,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並如實記錄存檔;
(四)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
(五)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對維護保養過程進行監督並及時簽字確認。維護保養單位變更的,做好安全管理銜接工作,並在變更後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明示並及時更新電梯使用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應急救援電話以及保險資訊標識等;
(七)保持電梯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設施有效使用、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八)運載物品可能造成電梯故障或者損壞的,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或者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九)電梯因故障需要暫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設定停用標誌,並組織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直至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十)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安排安全人員值守;
(十一)對有視訊監控的電梯進行實時監控,監控資料儲存不少於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電梯臺賬以及安全技術檔案。
電梯的生產、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應當向使用管理單位提供安全技術檔案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使用管理單位變更的,原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三日內將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完整移交給新的使用管理單位,並辦理書面交接手續。變更後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五日內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電梯層門、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門外隨意加裝影響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設施或者設定障礙物;不得在轎廂、機房、井道、底坑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執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不得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定限制電梯正常使用或者維護保養的裝置、程式。
第十六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以下電梯實施重點管理,根據電梯執行的實際狀況,增加自行檢查的頻次和維護保養的專案、頻次:
(一)整機使用年限超過十五年的;
(二)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
(四)超高層建築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點管理的。
第十七條 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本條例第十六條所列的電梯和近兩年內發生過安全事故的電梯,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乘客應當文明、安全乘用電梯,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電梯;
(二)超過額定載荷使用電梯;
(三)強行開啟、撞擊或者倚靠電梯門,用身體、物品阻擋關門;
(四)在電梯轎廂內打鬧、蹦跳、吸菸或者拋擲雜物,在出入口滯留;
(五)損壞或者拆除電梯部件、附屬設施、標誌、標識;
(六)在執行的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動扶梯上使用手推車、嬰兒車等;
(七)其他影響電梯安全執行的行為。
第十九條 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效能負責,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範、相關標準和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實施維護保養;
(二)現場作業不得少於二人,作業現場應當設定警示標誌,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三)設立二十四小時值班電話,受理故障報告;
(四)實施或者配合應急救援;
(五)建立維護保養檔案,真實記錄維護保養情況,檔案儲存期限不少於四年;
(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明示維護保養標識;
(七)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八)指導和協助使用管理單位完善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條 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告知使用管理單位,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一)未辦理使用登記的;
(二)未定期檢驗、檢測的;
(三)出現故障或者異常情況,未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的;
(四)報停、報廢后繼續使用的;
(五)存在違法維護保養、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電梯安全使用行為的。
第四章 檢驗、檢測與安全評估
第二十一條 對電梯進行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向檢驗機構申請監督檢驗。
檢驗機構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範實施監督檢驗,檢驗工作完成後出具檢驗報告。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向電梯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災害或者裝置事故等致使電梯安全技術性能受到影響,計劃繼續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檢驗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提出電梯定期檢驗、檢測要求。
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接受檢驗、檢測要求時約定時間並按時實施。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檢驗、檢測工作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同時將檢驗、檢測資訊傳輸更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系統。
檢驗、檢測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出整改建議;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還應當書面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託經核准的安全評估機構進行安全評估,並根據評估結論判定的綜合安全狀況等級,採取相應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風險:
(一)整機使用年限超過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的;
(三)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並經所有權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評估的。
第二十六條 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在出具評估報告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向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送評估資訊。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七條 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專項預案,並按照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組織演練。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應當與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第二十八條 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以及應急處置平臺接到乘客被困等報警後,應當按照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即時響應處置。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實施救援。
第二十九條 供電企業計劃停電,應當按照規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單位。使用管理單位接到停電通知後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停止電梯執行。
因意外停電,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對電梯轎廂進行檢查,通知維護保養單位解救被困人員。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電梯安裝、改造、修理使用質量不合格的電梯部件或者安全保護裝置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電梯轎廂裝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電梯層門、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門外隨意加裝影響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設施或者設定障礙物,在轎廂、機房、井道、底坑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執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定限制電梯正常使用或者維護保養的裝置、程式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編造虛假維護保養記錄不真實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批准的特種裝置目錄中其他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所稱電梯的生產,包括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目的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執行;
1.2.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佔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範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菸;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裝置、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裝置,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裝置,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裝置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裝置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裝置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裝置,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裝置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控、擦試;
18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執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檔案,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並批准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並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於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等發放標準和進人生產崗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彙報工作,並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人廠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裝置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裝置、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援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檔案,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排程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裝置,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經常進行檢查,並督查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裝置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