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教師的崗位職責
中學三級教師職責:
1、承擔國中一門學科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高階教師或一級教師的指導下,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國中班主任。
3、參加教學研究活動。
中學二級教師職責:
1、承擔高中或國中一門學科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參加教學研究工作。
中學一級教師職責:
1、承擔高中或國中一門學科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承擔和組織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4、指導二、三級教師的教學工作,或承擔培養新教師的任務。
中學高階教師職責:
1、承擔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2、承擔教育科學研究任務。
3、指導一、二、三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或承擔培養教師的任務。
國小三級教師職責:
1、在高階教師或一級教師的指導下,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高階教師或一級教師的指導下,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
3、參加教學研究活動。
國小二級教師職責:
1、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參加教學研究工作。
國小一級教師職責:
1、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承擔和組織年級的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國小高階教師職責:
1、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或承擔培養教師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