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提高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確保在事故發生後能快速、有效地實施救援,使事故產生的影響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或損害降到最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的所有安全生產預警預報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一)防汛辦公室
1.負責極端天氣預警;
2.保證值班人員在崗。
三、管理內容和方法
(一)管理流程
1.防汛辦獲取預警資訊,向各科室、各所釋出;
2.各科室各所根據預警資訊,開展安全檢查,採取相應應急措施。
(二)自然災害預警預報
1.預警資訊獲取渠道主要包括:天氣預報、水文站、上級主管部門釋出預報等。
2.自然災害預警資訊包括:乾旱、洪澇、颱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及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預警資訊包括髮布單位、釋出時間、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諮詢電話等內容。
預警資訊等級分為紅、橙、黃、藍四級。
3.預警資訊由防汛辦公室通過管理處內部平臺釋出預警資訊
4.應急處置
(1)各所接到預警資訊通知後,首先確保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立即制定相應應急措施,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並上報。
(2)各所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並做好記錄備查。
5.預警通報將作為各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於三次受到預警通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部門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四、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防汛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企業為明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應遵守的要求,並建立其獲取的渠道,保證生產執行的各個環節均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與更新的控制。
二、職責:
1、 安全管理員有責任通過各種渠道獲取與本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並負責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確認其適用性,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清單。
2、 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三、工作程式:
1、與本企業活動相關的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包括:國家、行業、地方質量和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及其他規範性要求。
2、獲取方法:
1)安全管理員應經常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部門保持聯絡,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也可通過出版機構、書店、報刊、雜誌、網際網路進行補充,以確保本企業在生產活動中能獲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2)安全管理員負責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社會和勞動保障、衛生等部門獲取有關國家、行業、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標準、規範和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安全管理員負責通過技術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獲取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其它要求。
4)其它相關人員負責通過相應國家職能部門獲取有關國家、地方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確認、分發和更新
1)安全管理員根據以下條件確認獲得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適用性:是否與本企業的安全、環境和職業健康有關;是否為最新的版本。
2)安全管理員負責儲存與本企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更新時,應及時修正清單,將新的內容補發到全體員工手上,並對舊的檔案做相應的處理。
4、執行:安全管理員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四、記錄:
按表“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進行填寫、存檔。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1,“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未安裝欄杆的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防護,防滑設施
2,施工場地安全圍擋設施
3,施工供配電及用電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裝置,變壓器,配電盤周邊防護設施,電器防爆設施,防水電纜及備用電源等)
4,各類機電裝置安全設定
5,隧道瓦斯檢測裝置
6,地質監控設施
7,防風,防腐,防火,防塵,防水,防輻射,防雷電,防危險氣體等裝置設施及備品
8,其中機械,提升裝置上的各種保護及保險裝置
9,鍋爐,壓力器,壓縮機的保險和訊號裝置
10,防治邊幫滑坡裝置
1.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認識和了解與其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並將這些資訊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範安全生產行為。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獲取、識別、更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建立臺帳。
3.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與其它要求的收集、識別及更新並建立臺帳,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識別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負責向各部門宣傳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負責制定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負責法律法規、標準及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釋出
3.2公司各部門
獲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傳遞到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負責制定本公司、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負責傳達給員工,並遵照執行。
4.程式
4.1獲取途徑
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標準化資訊網、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方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總經理部門收集整理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公報等及時送交安全管理部門。
各部門從專業或地方報刊、雜誌等索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報送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識別和確認並備案。
4.2登記與識別
根據公司生產、活動和生產過程中所有的危險、有害因素,結合法律法規的最新內容及版本,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根據本行業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獲取和識別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組織評審確認,報公司分管領導稽核批准,並編制《適用的法律、法規清單》。
4.3更新
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髮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識別。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4.4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發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安全管理部門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並下發到相關部門、單位。
各部門要組織學習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並在安全標準化執行中嚴格遵守,各部門培訓學習情況記錄於安全例會臺帳,班組學習情況記錄於班組活動記錄中。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並負責建立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記錄。
4.5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編寫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並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公司各部門要組織全體人員學習並嚴格執行。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特點制定適合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各級人員應嚴格執行。
公司各部門,應根據本公司工藝、技術、裝置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進行危害分析,在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崗位人員應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6評審和修訂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頒發的制度檔案進行評審,對不適宜性檔案及時進行修訂。
當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或發生事故後,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各部門應及時對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適用性和有效性。
修訂時應填寫《檔案更改審批表》,註明原因及更改內容,經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批准後進行修訂。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應及時發放到崗位,保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最新有效檔案,原檔案收回統一作廢。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價目的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裝置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採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二、 評價範圍
(一)專案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執行等階段;
(二)常規和異常活動;
(三)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四)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
(五)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六)作業場所的設施、裝置、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七)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九)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三、評價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後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物件列出一些專案,識別與一般工藝裝置和操作有關已知型別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後確定檢查專案。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專案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製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於對物質、裝置、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四、 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五、 評價準則
採用風險度r=可能性l×後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範、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並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範控制措施,並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範、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後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裝置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裝置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裝置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範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採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採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執行控制程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採用控制措施,但需儲存記錄
六評價組織
1.公司成立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並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專案,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根據《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條例》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我們職工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的事項和一些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入場公司、專案部、班組三級安全宣傳教育,並嚴格遵守遵守執行。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我國建築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是: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生產的原則是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是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3、必須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工地守則”及“文明施工守則”。
4、建築企業,根據歷年來工傷事故統計:高處墜落約佔40~50%,物體打擊約佔20%,觸電傷亡約佔20%,機械傷害約佔10~20%,坍塌事故約佔5~10%,因此,預防以上幾類事故的產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築工人的工傷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6、企業職工、合同工、臨時工、承包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變換工種培訓和專案經理部的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區域吸菸和動火。
8、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予以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臨邊和陡坡進行施工時必須繫上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擲物體,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2、建築業屬於高空作業,如班組因工作需要招用臨時性工人時,嚴禁招用患有高血壓、心臟並癲癇並貧血病和年齡未滿16週歲的兒童等不宜從事建築生產的人員。
13、在工棚(包括木製品生產車間)吸菸時,應該將煙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裡,不要隨地亂丟,不要躺在床上吸菸,電燈泡距離可燃物應大於30cm。
14、如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①切斷電源,如拉下閘刀、保險絲等;②用木棍挑開電源;③站在幹木板或木凳上拉開觸電者的乾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萬一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乾燥的木棍、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或用乾燥木板、幹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15、施工現場要按規定懸掛滅火器,工地一旦發生火災,無論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要講清楚起火原因、地點,並要派人在路口接應消防車。
16、發生火災時,現場所有人員都要積極撲救火勢,並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17、如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和主管部門,不得瞞報和謊服。
18、發生傷亡事故後,因搶救人員的需要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繪製現場簡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進行拍照。
19、事故現場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和司—法—部門組織的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的清理工作。
第三章專案部安全教育
1、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文化,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護知識,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勞動紀委服從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堅守崗位,工作時思想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特種作業員,應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4、聽從現場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和要求職工違章作業,職工對違章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難度空作業。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四口”防護,安全標誌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動,要移動時必須經現場管理人員同意方可。
7、不得在工作地點或工作中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後上崗,以免發生事故。
8、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操作,如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9、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和陡陂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10、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五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11、暴風雨過後,上崗前要檢查自己操作地點的安全設施是否完整,出現隱患,應通知管理人員或班組長,派人維修,消除隱患,確認安全後方可上崗操作。
12、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叫小孩進工地賣點心。
13、凡是患有高血壓並心臟並貧血病以及其它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4、不得站在磚牆上或其它危險部位安裝、砌牆、劃線、刮縫等。
15、工地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應自上而下,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6、架上清理雜物,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可是加設圍欄。
17、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築垃圾,雜物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處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或掉落物傷人。
18、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19、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嚴禁明火,吸菸等。
20、消防器材,用具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它用或移動。
21、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裝置,非專業操作人員不得使用。
22、人貨電梯在執行中,任何人不準將頭、手、身體伸入架內,吊籠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23、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灰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面的防護柵上倒水泥,防止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24、登高作業應從規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嚴禁乘坐井架吊籃上下。
25、在高處或腳手架走,不準東張西望,休息時不得將身體依靠欄杆,更不得坐在護欄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26、高處作業,不準用磚頭墊高架板,也得在架板上墊磚頭操作。
第四章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鋼筋班組
1、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專案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操作檯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3、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觸推杆;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4、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牢。
5、在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6、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7、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操作規程擺放鋼筋支架(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8、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1.目的
為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範管理流程,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適用性,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環節。
3.術語
規章制度:包括相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各種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的相關檔案、相關管理辦法和制度等。
4.職責
4.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4.2總經理負責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檔案進行審批。
4.3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經理授權範圍內負責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檔案進行稽核、審批。
4.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對作業安全檔案進行編制、修訂、釋出、使用、評審等工作,進行統一編號、分發和存檔。
4.5各部門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歸檔、宣貫和督促執行本部門相關的作業檔案,部門負責人負責作業檔案的稽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審批。
4.6行政部負責檔案的釋出和管理。
5.檔案的釋出
5.1安全規章制度按程式通過稽核後,由生產部門統一編號、登記,由辦公室釋出執行。所有安全檔案、資料的釋出本,均應在封面上蓋公司印章。
5.2安全操作規程按程式通過稽核後,由各部門部統一編號、登記,部門釋出執行。所有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本,均應蓋部門印章。
5.3檔案的編號
5.3.1公司和部門制定完成或更新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只有唯一的編號。
5.3.2檔案編號:fl/ab-000(編號)-年份(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的)。
5.3.3規程編號:fl/ab-部門(拼音)-000(編號)-年份(以部門形式下發的.)。
6.檔案的使用管理
6.1管理的範圍主要是: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外來檔案等。應建立“安全檔案清單”,包括公司、部門和外來檔案三個方面。
6.2公司管理範圍內的檔案、資料(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外來檔案等)統一由生產部按其應用範圍進行分發,以確保相關的部門都能得到相應檔案、資料的有效版本。
6.3部門操作規程、資料(安全操作規程、部門目標、指標管理方案、部門相適應的國家標準等)統一由部門按其應用範圍進行分發,以確保相關的崗位都能得到相應檔案、資料的有效版本。
6.4生產部門應建檔儲存分發檔案,直到該檔案資料失效或更新為止。
6.5公司所有檔案、資料不允許有影印本直接使用。當有檔案、資料不能滿足需求時,各部門可向該檔案的控制部門申請增補。
6.6檔案、資料遺失後,需向該檔案的控制部門登記備案,並予補發。
6.7各部門應對所持有的檔案、資料予以登記,以便有效地實施。
7.安全規章制度和規程的評審
7.1評審策劃
7.1.1例行評審計劃
例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進行。由生產部門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計劃,經分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各相關部門評審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評審時間;
參加評審的部門及人員;
評審內容。
7.1.2臨時評審計劃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生產部在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指示下,編制臨時評審計劃,評審計劃內容如8.1.1規定。
組織機構、產品結構、資源配置等發生重大變化;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生變化;
發生重大質量或環境或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7.2評審過程
7.2.1各部門安全操作規程評審
由各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部門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要做好記錄,並形成評審報告。
7.2.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評審
由生產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員工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
並形成評審報告。
7.2.3生產部彙總所有評審報告,上報總經理審批。
8.檔案的修訂
8.1當適用的法律法規、環境、工藝、裝置、人員、技術改造實施及其它要求發生變化後,經公司相關環節進行評審後,按要求對不適用的檔案、資料形成評審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示。
8.2對使用檔案的修訂,由原制定部門進行修訂,並須重複執行原評審和批准釋出程式。
8.3檔案、資料修訂釋出後,過期失效的分發本由原發文部門及時回收,並作銷燬處理。
8.4各部門要將修訂釋出的最新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及時下發到相關崗位,並組織進行學習。
為推進我辦事處安全生產信訪舉報工作的開展,認真負責地處理人民群眾的來訪來信,提高辦理舉報安全生產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國家、企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信訪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辦事處信訪舉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信訪舉報辦理工作是指信訪人(相關單位、企業、群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生產安全隱患和事故等事項,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受理生產安全的信訪舉報案件認真妥善處理並及時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生產安全隱患,減少、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第二條街道安委辦為信訪舉報件的受理部門。
第三條處理信訪舉報案件事項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誰主管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
(二)依法辦事,熱情服務;
(三)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四)確保質量,注重效率;
(五)遵守辦案紀律,嚴守工作祕密。
第二章信訪舉報的處理
第四條接訪人員通過閱看來信、接聽來電或接待來訪,儘可能瞭解信訪人反映安全生產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物、事情經過及信訪人的要求和理由等,並做好相關的登記、記錄。
第五條對受理的信訪舉報件,要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減少重複上訪和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對信訪舉報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認真核查辦結,並將辦理情況向署名舉報、信訪人進行情況反饋,並將有關材料整理歸檔。
第七條在受理、核實、轉辦、查處、答覆舉報人時必須依法、及時、準確,符合規定程式。在辦理署名舉報線索,必須為舉報人嚴格保密,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人。對洩密事件要嚴肅查處,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責任追究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辦理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
(一)對要求核查的安全生產信訪案件推諉扯皮、不負責任的;
(二)對要求核查的安全生產信訪案件因工作不力,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造成部分影響和損失的,造成越級上訪或集體上訪的;
(三)對要求核查的.安全生產信訪案件不及時、認真查處,敷衍塞責,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造成部分損失和影響的。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辦理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要求核查的安全生產信訪案件,徇私舞弊引發安全生產事故並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的;或者發生洩密事件對舉報人不嚴格保密,將舉報材料轉給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的;
(二)對要求核查的安全生產信訪案件在核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情的,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不監察處理,引發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對要求核查的安全生產信訪案件利用職權,收受信訪人賄賂或扣壓、隱匿信訪材料的,引發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一、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企業安全達標標準規定,企業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為規範工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與人員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工廠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
三、職責
(一)廠長負責工廠安全管理協調機構和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
(二)勞動人事教育處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選用考核。
四、管理內容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設定
1、工廠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包括廠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生產廠長、機動副廠長、總會計師、質量廠長、工會主席、安監處長、職工代表,安委會主任由企業廠長擔任。
2、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中應有員工代表,員工應清楚員工代表的選擇標準和職責,員工代表的職責應工作場所中展示,員工代表應熟悉職責範圍內的各種危險源及其風險。
3、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內容全部形成會議紀要,其中必須包括工作專案清單,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簽發。
5、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監環保處,安監環保處是安委會日常管理機構,安監環保處為安委會辦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設定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必須是相對獨立的部門,其工作人員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公司內部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現事故隱患,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佈置、監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3、安全管理機構是工廠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組織,除安全生產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4、安監環保處為工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現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5人,安全管理人須取得相應的安全管理資質證書。
(三)人員的任命
1、工廠依據特點按書面或調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員。
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並履行其職責與義務,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並考核合格。
五、相關檔案
(一)關於成立(調整)工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通知。
(二)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檔案。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平安生產管理機構的職責主要包括:落實國家有關平安生產法律規矩和標準、編制並適時更新平安生產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全員平安教導培訓及平安檢查等活動。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平安生產考核合格,並取得平安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企業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包括企業平安生產管理
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
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依據企業平安生產實際,適時修訂企業平安生產規則制度,調配各級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指導並評價企業各部門或分支機構的平安生產管理工作,協作有關部門舉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平安生產相關資料統計、平安防護和勞動庇護用品配備及檢查、施工現場平安督查等。
施工現場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平安生產巡察督查,並做好記錄。發覺現場存在平安隱患時,應準時向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專案經理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刻制止。
建造施工總承包企業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內的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應該按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足額配備,按照企業生產能力或施工規模,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
(一)集團公司--1人/百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十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於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區域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於3人。
(三)專業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於3人。
(四)勞務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員,且不少於2人。
建設工程專案應該成立由專案經理負責的`平安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到專案的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平安生產
管理人員的配置為:
(一)建造工程、裝修工程根據建造面積:
1、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該設定平安主管,按土建、機電裝置等專業設定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裝置根據安裝總造價: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該設定平安主管,按土建、機電裝置等專業設定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
工程專案採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專案,施工現場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該按照施工實際狀況,在第六條規定的配置標準上增配。勞務分包企業建設工程專案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該設定1名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按照所擔當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急實際狀況增配,並不少於企業總人數的5‰。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磚廠安全生產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組織、責任、措施的全面落實。
2、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使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專管成線、群管成網,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企業安全管理目標。
3、成立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建設。
4、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路,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經書面形式經責任人簽字確認後予以實施。
5、認真貫徹“採剝並舉,剝離先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層)開採”原則,杜絕“一面牆”、高陡邊坡和傘簷開採。
6、認真落實整改各級監管部門檢查的隱患。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投入保證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崗位、工種的操作規程。
三、依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按要求參加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資格證書。
五、按規定組織員工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時,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之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實施論證或評價。專案投產前,依照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投入生產和使用。
七、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八、保證安全設施、裝置正常運轉,並按制度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如期進行檢測檢驗。檢測、檢驗、維護、保養要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九、企業內具有重大危險源時,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價、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對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安全的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要記錄在案。
十二、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合理使用。
十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十四、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十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1小時內)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工作。
一、基本情況
(一)召開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情況
1.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正職領導親自主持召開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 次,委託副職領導召開 次。
2.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正職領導主持召開 次,委託分管領導召開 次。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籤約情況
1.本單位(部門、行業)所管理企事業單位從業總人數 人。
2.本行業管理部門、本單位與下屬有關部門簽約數 ,簽約率 %。與下屬企業簽約數 ,簽約率 %。
(三)安全監管網路和企業安全機構建設情況
1.本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編制 人,實際到位 人。
2.依法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企業 個,己配置 個,配置率佔 %。
(四)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所管理的企業數 個;其中,高危企業數 個。
2.培訓企業法人代表、主要經營者 人;佔應培訓人數的 %。
3.參加市級培訓安全管理人員 人;佔應培訓人數 %。
4.培訓特種作業人員 人;培訓外來工、農民工 人。
(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情況
1.本部門、本單位範圍內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次,出動檢查人員 人次。
2.組織事故隱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 已完成整改 處。
(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
1.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 處,其中,列入本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
2.本部門、本單位列入自治區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治 處;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的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其中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已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4.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企業 個,未達條件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個;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點 個,己取締 個。
(七)危險源普查情況
1.本年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 次,本部門(行業)重大危險源 處;己落實監控措施的 處。其中特種裝置 處,已落實監控設施 處。
2.己登記建檔的有危險源企業 個,共 處。其中有特種裝置的企業 個,共 處。
3.本部門、本行業所管轄有 家企業,組織開展“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企業 家;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已整改 處,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況
1.本年度投入安全專項經費 元;投入專案 個;實際完成投資 元。
2.本部門、本行業提取安全費用並建立專戶的企業 個,佔應設定賬戶並提取安全費用企業的 %。
(九)綜合監督管理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專案 個,己報安全生產監管理部門審查設計專案 個,己報竣工驗收的專案 個。
2.本部門、本行業高危建設專案 個,己報請設計審查 個;己報峻工驗收專案 個。其中,列出安全設施經費專篇的專案 個。
3.本部門、本行業安全預評價專案 個;佔應預評專案 %。
4.完成專項安全評價專案 個;佔應評價的 %。
5.本部門、本行業應申請安全許可證企業 個;實際己申請 個,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個。
6.本部門、本行業應交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 個,己交納的 個,佔應交納企業的 %。
7.本部門、本行業己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企業 個。
(十)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1.本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個;己組織演練預案 個;己向市安委會備案的 個。
2.依法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企業 個,己建立的 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人,裝備完善的應急救援組織 個。
(十一)傷亡事故發生情況
1.各類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責任事故 起。
2.工礦企業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結案率 %,與控制指標相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起,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傷 人,結案率 %(按事故調查處理許可權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結案率 % 。與控制指標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人,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萬臺車死亡率 ;運輸行業行車責任事故百萬車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業百萬車公里行車責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礦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
5.瞞報、遲報、漏報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人;屬於非法生產、經營或運輸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
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
主要內容為(可另附頁):
1.本部門(行業)貫徹落實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況。
2.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傷亡事故發生數及與同期對比情況,對重特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及對防範事故重複發生所採取的措施。
4.本部門(行業)前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經驗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法人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的領導管理責任。
二、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安全部所有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三、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四、安全管理目標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加強對車輛安全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營運,確保營運安全。
3、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4、認真做好安檢工作,車輛年檢率達100%。
5、減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安全事故。
6、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統計制度。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上報。
7、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事故,查明原因,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教育廣大職工,落實整改措施。
五、駕駛員管理目標
1、建立、完善駕駛員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駕駛員檔案管理。
2、對在崗駕駛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實施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簽註制度,認真做好駕駛員誠信等級考核評定工作。
4、完善駕駛員培訓教育工作,認真落實學習制度,保證學習出勤率達到98%以上。
六、車輛管理目標
1、完善營運車輛管理制度,建檔率達100%。
2、有效落實定查日製度,定查日檢車、整改合格率達100%。
七、考核與獎懲:
1、安全、機務人員必須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安全人員對安全例會、安全教育培訓、事故的統計報告、車輛安全檢查等要按規定每月召開和檢查,並做好記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編制和修訂,未完成的,每次罰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機務人員必須對車輛的年檢、季度檢、車輛技術狀況把好關,及時準備好送檢車輛的相關資料,並對送檢車輛的技術狀況和合格情況進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因機務人員未及時通知而造成車輛脫檢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機務人員承擔,並解除勞動合同。
2、駕駛員考核與獎懲辦法,參照《安全責任獎懲制度》執行。
一、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譁,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
三、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菸。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溼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汙雜物,並將裝置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為切實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地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和村、社群安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認真分析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落實到人。會議設立專門記錄並做好會議記錄。
二、安全生產例會由街道、村、社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三、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
1、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2、存在安全隱患企業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3、各級安監幹部、專(兼)職安全員;
四、安全生產例會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本街道、村、社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經驗總結;
4、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
五、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街道安監辦負責通知。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材料由街道安監辦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出的決議和工作安排,街道安監辦負責督辦、檢查。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落實情況,由各村、社群報街道安監辦彙總後,上報區安監局。
1、為了提高質量意識,保證工程質量,避免事故隱患,根據《雲南省煤礦安全程度評價辦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2、礦井採煤、掘進、機電、運輸和通風設施的施工及裝置安裝應當做到:
①、施工和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制定措施,沒有措施的不許施工。
②、加強施工和安裝過程的檢查,確保施工和安裝按照事先制定的措施進行,防止偏離。
③、施工或安裝結束,應當由礦組織驗收,確認合格,方可移交使用。
3、工程技術人員編寫規程和措施,應遵守行業有關規定和標準,貼合礦井實際情景。
4、檢查、驗收人員必須熟悉本專業的質量驗收標準和規定,檢查時應攜帶相應的檢查、檢測儀表。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章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型別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註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一、凡在本公司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裝置動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後,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並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裝置動力部共同稽核簽字後,組織實施。
二、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准的有效時間內(時間不超過一天)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三、明火作業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採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在動火中要做到"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並採取相應撲救措施;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動火後要做到"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裝置動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六、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裝置、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裝置、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八、動火作業完畢,裝置動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九、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十、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裝置動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單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本單位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關規定。
為預防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活動,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時間要求
除了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參加培訓學習外,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每人每次安全學習時間不少於一小時。初聘駕駛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
二、參加人員
公司全體員工及全體駕車駕駛員及押運員。
三、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學習內容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檔案、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突發事故的應對、駕駛常識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相關內容。
及時通報各類交通事故情況、對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四、制度保障
公司領導、安全員在舉行例會之前,要對學習內容做好準備,做到心裡有數,內容豐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安排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費,保障安全教育培訓順利開展。
五、學習方式
學習要做到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可採取觀看光碟、聽錄音、看錄影、經驗交流等形式,也可採取集中教育可走訪教育形式。有計劃地安排各類人員管理部門規定的外出培訓。
六、公司要對安全學習教育情況進行記錄,參加人員須簽到,對召開地點、時間、主持人、參加人、學習內容、考勤作詳細記錄。
外出安全培訓須做培訓備案卡,做好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