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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5.7K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裝置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裝置的電氣控制裝置處於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訊號後,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後,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並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於誤報時,查詢誤報原因並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內應設定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裝置正常執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確保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儲存以下資料:

(1)建(構)築物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型別、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裝置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儲存和歸檔裝置執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裝置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十一、嚴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

一、明確消防控制室的責任部門:

值班人員:

職 責:

1、遵守控制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熟悉各種按鍵的功能,能夠熟練操作。

3、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執行情況,滅、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消防聯動控制器的執行狀況,並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4、及時發現和處理裝置故障,並填寫《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5、掌握和了解消防設施的執行、誤報警、故障等有關情況。

6、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執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

5、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報警聯動控制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7、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8、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10、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三、消防控制室的交接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時,應逐項交接。

2、交接專案: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於正常執行狀態;上個班次發生的報警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裝置故障;交接裝置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並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應存檔備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3

一、消防控制中心應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並實行輪班替換制度。

二、每天應明確一名單位領導帶班,每天分為兩班,每班值班人數不少於2人。

三、值班人員應取得消防控制中心操作培訓合格證,帶班領導應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並將證件留置消防控制中心備查。

四、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應配備以下裝備並保證完整好用:手電筒、對講機、防護面罩、ABC乾粉滅火器。

五、消防控制中心設定以下幾種記錄本,以記錄有關值班情況:《易九國際廣場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記錄》、《易九國際廣場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等。

六、消防控制中心交接班時,帶班領導和前後兩班人員均應在場,在認真填寫完值班交接班記錄,確認現場物品無損壞、丟失並在值班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值班操作人員,應取得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並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定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定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十)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5

一、網路控制室專人負責,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和使用各種裝置及各種資料。

二、具體做到對學校現有伺服器有檢查、有記錄、有備份(檔案備份及單機備份,對異常情況能及時恢復);

三、緊密注意網路執行狀況,發現病毒或受到黑客攻擊,應立即採取恢復和補救措施,並教育局網管保持緊密聯絡,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四、正確使用網路硬體防火牆、網路防毒軟體;

五、網路中心和校園網路系統的各種裝置定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如有嚴重問題的及時請維修單位修理,確保正常使用。

六、嚴格控制網路控制室的`人員進出。外來人員、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網路中心控制室,嚴禁非工作人員接觸網路裝置、設施。

七、平時定期做好網路中心和閉路電視系統有關裝置衛生清潔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毒工作。

八、加強對網路中心的伺服器、交換機、UPS等裝置的管理,確保網路暢通。

九、網路中心、校園網路系統等的裝置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資訊科技組和校長批准。

十、網管人員必須嚴格保密伺服器相關密碼,不可洩露。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6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

1、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火災接警處警程式

第一條員工發現火災應當立刻呼救,並利用電話或火災報警按鈕撥打"119"電話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第二條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處置: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進行工作分工。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二、在接到火災報警訊號時,應頭腦冷靜,保持鎮定,並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式進行工作。

三、接到控制裝置報警顯示後,應迅速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報警控制器不具備智慧顯示功能的,應在報警地址編碼對照表中進行核實。

四、迅速通過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立刻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攜帶通訊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點確認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控制室內做好處置火警的預備。

五、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後,應立刻通過報警按鈕、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確認火災資訊,同時組織本樓層或防火分割槽工作人員和員工,按分工及時引導本樓層顧客、消費者疏散,並實施撲救初起火災;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確認資訊時,值機人立刻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傳達人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絡電話等基本情況;

(四)傳達人在報警後必須立刻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報告單位負責人。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發出火災處置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開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顧客、消費者不要驚慌,在工作人員和員工的引導下有序地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卡拉ok所應啟動聲像報警系統),並用通訊工具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五)值機人要監視系統的執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執行,並及時做好記錄。

(六)火警處置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設施至正常執行狀態。

六、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誤報的有關資訊,並排除現場干擾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誤報資訊時,應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復位,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並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三條未設定消防控制室的單位,值班人員確認火災後,立刻通過單位內部

電話、有線無線對講系統、警鈴、廣播等方式,發出火災訊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警;

第四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涉及的人員,立刻按照預案分工,迅速展開滅火和疏散救援。

第六條發出火災訊號後,單位應當於2分鐘內全面投入滅火救援工作,並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一、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預案要求通知預案涉及的員工趕赴火場,向消防隊報警,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二、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

三、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四、安全救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五、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一、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的有關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災警報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刻以最快方式確認。

六、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刻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刻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裝置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中國大學排名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影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裝置查,發生火災訊號處置、滅火操作裝置查和裝置執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定一部可端直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

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裝置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了、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

一、負責對各類消防控制裝置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的消防設施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三、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等火災事故緊急處置程式,能夠按照程式迅速開展接處警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執行情況,每日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及時發現和處理裝置故障,並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往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與消防專業培訓,不斷增加業務素質。基本上全部有統一樣式的,網上全部有,游泳館消防安全制度

為確保游泳館開放秩序的正常運轉,確保泳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害,消防安全是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工作,特訂立以下制度:

一、本館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校安全保衛小組負責。

二、學校設專職消防設施管理員一名。

三、館內消防設施應保持完好,由專職消防設施管理員每週查一次,確保消防器材在一旦發生火警時能發揮效用。

四、消防值班人員夜間必須在消防值班室內值班,隨時觀察煙火報警器監控儀的工作情況,發現火警及時處理。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五、各辦公室應注意保護煙火報警器探頭,避免損壞。天天收工後應關了電腦、飲水機等電源,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違規用電器。

六、必須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用電器具。

七、違反上述規定者,按過失處理,造成後果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明確一名人員負責。

二、值班人員必須取得消防執業資格持證上崗。

三、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認真落實上級領導臨時佈置的對流氓滋事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店,除採取控制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7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裝置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裝置的電氣控制裝置處於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訊號後,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後,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並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於誤報時,查詢誤報原因並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內應設定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裝置正常執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確保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儲存以下資料:

(1)建(構)築物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型別、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裝置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儲存和歸檔裝置執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裝置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8

一、東安陽光商場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一般為季度第一個月的上旬召開,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會議主要是聽取各部門及下屬東安陽光商場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彙報,對涉及重大消防安全問題進行研究,分析部署督促檢查本東安陽光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會議應當作出決定並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消防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四、會議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也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召集,由保衛部門提出會議議題和會議記錄,並負責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9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裝置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 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功能,熟

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 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三、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裝置, 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 直撥119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人員到場後,要如實報告 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裝置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 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統執行狀 況良好。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執行登記表 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 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0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資訊記錄要求、資訊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於未設定消防控制室但設定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2520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裝置,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裝置。

3.2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能監控並顯示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並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端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資訊的功能。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資訊,並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資訊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裝置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裝置進行控制,並顯示其狀態資訊;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裝置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狀態資訊,並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裝置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裝置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資訊,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執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裝置組成系統時,各裝置之間應滿足系統相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型別、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裝置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等;

h)裝置執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裝置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儲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啟動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絡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資訊;

b)應能用同一介面顯示建(構)築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裝置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資訊;

d)當有火災報警訊號、監管報警訊號、反饋訊號、遮蔽訊號、故障訊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佈局圖中應顯示輸入訊號所在的建(構)築物的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訊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並記錄時間、訊號類別和部位等資訊;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訊號和反饋訊號的狀態資訊,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訊號的狀態資訊;

f)應採用中文標註和中文介面,介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於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資訊、故障資訊和相關聯動反饋資訊。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遮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資訊;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裝置的狀態資訊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水流指示器、訊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資訊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資訊;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並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訊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資訊、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資訊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資訊;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訊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並顯示延時狀態訊號、緊急停止訊號和管網壓力訊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採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採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資訊;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訊號。

5.3.7對乾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並顯示延時狀態訊號、緊急停止訊號和管網壓力訊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並顯示其反饋訊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捲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資訊;

b)應能顯示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訊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捲簾和常開防火門,並顯示其反饋訊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並顯示反饋訊號及消防電梯執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並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並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於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割槽、預設廣播資訊;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割槽、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並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裝置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資訊;

b)應能將消防用電裝置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資訊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程式碼等內容的記錄,儲存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裝置(設施)的製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列印歸檔或燒錄存檔歸檔。

7資訊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訊號或聯動訊號後1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後10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資訊指令後10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並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資訊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資訊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資訊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後,該指示燈應常亮並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資訊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資訊應優先於其他資訊傳輸。

7.7資訊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裝置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影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裝置檢查,發生火災訊號處置、滅火操作裝置檢查和裝置執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定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裝置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1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資訊記錄要求、資訊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於未設定消防控制室但設定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裝置,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裝置。

3.2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能監控並顯示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並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端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資訊的功能。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資訊,並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資訊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裝置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裝置進行控制,並顯示其狀態資訊;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裝置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狀態資訊,並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裝置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裝置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資訊,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執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裝置組成系統時,各裝置之間應滿足系統相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型別、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裝置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等;

h)裝置執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裝置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儲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啟動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絡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資訊;

b)應能用同一介面顯示建(構)築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裝置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資訊;

d)當有火災報警訊號、監管報警訊號、反饋訊號、遮蔽訊號、故障訊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佈局圖中應顯示輸入訊號所在的建(構)築物的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訊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並記錄時間、訊號類別和部位等資訊;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訊號和反饋訊號的狀態資訊,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訊號的狀態資訊;

f)應採用中文標註和中文介面,介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於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資訊、故障資訊和相關聯動反饋資訊。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遮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資訊;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裝置的狀態資訊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水流指示器、訊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資訊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資訊;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並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訊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資訊、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資訊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資訊;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訊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並顯示延時狀態訊號、緊急停止訊號和管網壓力訊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採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採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資訊;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訊號。

5.3.7對乾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並顯示延時狀態訊號、緊急停止訊號和管網壓力訊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並顯示其反饋訊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捲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資訊;

b)應能顯示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訊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捲簾和常開防火門,並顯示其反饋訊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並顯示反饋訊號及消防電梯執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並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並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於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割槽、預設廣播資訊;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割槽、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並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裝置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資訊;

b)應能將消防用電裝置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資訊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程式碼等內容的記錄,儲存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裝置(設施)的製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列印歸檔或燒錄存檔歸檔。

7、資訊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訊號或聯動訊號後1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後10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資訊指令後10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並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資訊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資訊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資訊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後,該指示燈應常亮並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資訊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資訊應優先於其他資訊傳輸。

7.7資訊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裝置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2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3

一、編制目的

為嚴格控制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編制此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內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

三、制度要求

1、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每班值班人員不少於2人。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裝置的效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非工作需要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裝置。

4、嚴密監視裝置執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式迅速準備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5、保持個人儀容儀表整潔和室內清潔衛生。

6、未經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報警自動系統。

7、接受上級檢查時,應主動起立,態度誠懇,禮貌相待,認真回答領導的'提問。

四、附件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4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於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週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七、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裝置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八、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九、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裝置,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十、對消防控制室裝置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執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執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十一、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數應不少於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發現消防設施執行故障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五、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同時報告部門主管。

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儲存完好。

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於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執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櫃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裝置,嚴禁擅自關停裝置和閥門;

五、裝置投入使用後應保證其處於正常執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的同時,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消防設施操作維護管理手冊

消防設施操作及維護管理事項:

1、本單位要組織專人學習,有關消防設施的維護及操作規程:並要熟識本場所的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各消防疏散通道出口位置。

2、對各種消防設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各種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要做到各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定防火標誌,嚴禁阻擋各消防設施的標誌,營業時間嚴禁對各出口上鎖。

4、實行嚴格管理,消防主要管理負責人要每日巡查本場所,作好交換班記錄。

5、對各主要消防設施定期清毒,或保潔乾燥工作。

6、對本場所的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定期組織服務人員實施、人員疏散演練及自救演練,並作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8、建立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消防知識考核,把消防責任落實到人。

消防值班制度

一、單位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制訂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式與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式與要求。

二、各級值班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值班領導負責檢查、督促值班人員開展防火巡查。值班人員負責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時應認真做好記錄,發現消防安全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並逐級報告。如發現火情時,應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必要時直接撥打119火警電話向119指揮中心報告火警,同時報告單位部門主管。

四、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五、值班期間嚴禁脫崗、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禁睡覺。

配電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法規、法令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變配電室是酒店重要設施,為了確保供電,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不得擅自操作變配電裝置。

三、配電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有電力局頒發的許可操作證進行操作。

四、高壓電氣裝置倒閘操作,必須遵守執行規程的規定填寫操作表,並在有人監護下進行操作,緊急情況下,有發令人在場作雙重監護,可先操作後填操作表。

五、對配電室滅火系統,消防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觀察壓力和預防滲漏。各值班人員應會使用滅火系統,平時注意保養。

六、加強值班,不得擅自脫崗。每2小時抄表一次,做好日報抄送工作,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七、做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不得在變配電室放置食品和吃飯.吸菸等。經常做好滅鼠工作。

八、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和檢查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制度

一、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時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巡查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並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記錄存檔。

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h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6

消防控制室應24小時有人值班,即使在特殊情況中,也應保證有一名人員留守,以便處理緊急情況。

1、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任務

(1)、負責對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背景音樂與緊急廣播系統的各種控制裝置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3)、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裝置,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現場火情和主管部門的要求直播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4)、對消防控制室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執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紀錄。

(5)、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2、事故處理程式及日常管理制度

(1)、事故處理程式

A、接到報警訊號後,應立即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B、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並認真做好記錄。

C、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資訊,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D、消防控制室值機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消防裝置及背景音樂與緊急廣播系統等有關裝置,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報告單位值班領導,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E、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裝置正常執行狀態。

F、消防控制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沒得到上級領導批准,嚴禁帶人對值班室、機房等工程重要部位參觀、訪問。

G、每日工作記錄應認真清楚,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或跟進,努力減少一切失誤。

H、消防控制室電話應保障暢通無阻,接聽電話應清晰、明快,禁止長時間佔線,禁止任何人上班時處理私人電話。

(2)、日常管理制度

A、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B、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裝置的效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C、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與人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裝置。

D、嚴密監視裝置執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紀錄,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E、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裝置。

3、人員配置及人員素質要求

(1)、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數的配備

A、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B、每班不少於2人。

C、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D、保持值機人員的相對穩定。

(2)、人員素質要求

A、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體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適宜在18~45週歲之間。

B、熱受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C、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7

1.報警處理程式

(1)接到報警訊號後,應帶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如對煙感因灰塵等原因報警排除時,應用酒精棉擦乾淨,並認真做好記錄。

(3)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迅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資訊,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裝置,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向保衛處有關人員和值班領導報告,對不能自行撲救的火災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5)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裝置正常執行狀態。

(6)交接班時應將當日記錄交待清楚,確需對消防控制櫃測試的,要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有倆人以上相互配合方可進行操作。

2.日常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裝置的效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喝酒,打私人電話,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聊天,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裝置,白天不準躺在床上休息和睡覺。

(4)嚴密監視裝置執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對參加者視情況,可適當給予加班補助。

(6)輪值巡視人員應每天不少於對樓內6次巡查,發現閒雜人員和收廢品、推銷人員要及時制止並勸其離樓。要認真檢視消防設施,發現失靈、損壞、丟失部件應及時上報和維修。

3.以上適用於防盜報警處理程式和日常管理制度。並實行防火。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8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安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裝置完好情況;溼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上崗證。

六、每日營業結束,保潔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七、營業結束後,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9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於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週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職責、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裝置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三、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裝置,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裝置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執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執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0

一、營業廳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氣霧殺蟲劑、花露水等)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並設定明顯標誌,註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裝置、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1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規、東安陽光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東安陽光商場、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東安陽光商場配備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東安陽光商場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託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商場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東安陽光商場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東安陽光商場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東安陽光商場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物業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物業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安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2

保安消防管理上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後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定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裝置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裝置檢測、發生火災訊號處置、滅火操作裝置檢查和裝置執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裝置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