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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實習期扣分規定大綱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2W

駕照實習期

駕照實習期扣分規定大綱

從你領取到駕照的第一天開始,順延十二個月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俗稱最嚴新交規),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解讀:在實習期的12個月內,如果扣滿12分,那麼,你駕照將登出,需要重新報考駕校,申領駕照!

誤區一

很多人說扣滿了12分,只要考科目一就可以了,其實這不是針對於實習期的學員來的。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交規太長,只提煉出了主體意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在十五日內必須參加七天的理論學習然後在二十日內參加科目一的考試考試合格,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停止使用駕駛證。

特別提示:非實習期的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還需要參加科目三考試!

誤區二

實習期扣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需要延長一年。

這是針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的實習規定。他們還有一個規定:如果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扣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駕照。

登出駕照和吊銷駕照有什麼區別?

登出駕照:就是沒有造成重大事故,如超過駕駛證有效期一年未換證、實習期扣12分等。登出後再次申請駕照,沒有時間限制。

吊銷駕照:發生重大的事故,如酒駕,進行的行政處罰,而且吊銷後需要在兩年內不能重新申領!

實習期高速路上駕駛,需要持有相應駕駛證或更高等級駕駛證三年以上的人陪同!否則罰款200元。

實習標誌:實習期內需要掛正規的統一標識的實習標誌!否則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