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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37K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1

財產管理: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1、班集體財產:開學初交到班上,後勤作好登記,由班主任簽名接收;期末由學校驗收。如果完好率:中學達90%獎勵20元,達95%獎勵50元;國小達95%獎勵20元,達98%獎勵50元。期末如達不到以上標準,每下降5%,扣期末班級評比5元。

2、教師財產:每個教師分的辦公設施,調走時必須如數完好交回學校,如果沒交回,則照價賠償。

就餐管理:

工會活動,每學期最多一次,超過的由參加人員自行負責。

報銷方法:(1):同級來訪,每人次8元。(2):鄉級來檢查:每人次10元。(3):區級檢查:每人次12元。(如有特殊檢查,可適當放寬4元/人次)。

參加人員:三位校長及部門負責人員。

包車制度:

校長包車必須經教代會批准。

其他人員包車必須經校長批准。

用水、用電管理:

為了使教師與學生節約用水用電,從XX年春期開始,用水按2。5元/m3計算;用電按0。47元/度計算。

教師辦公用電每人每期補助50度。

教室的照明原則上在第一節下課時必須關燈,如確實看不見的時候,再開燈。

教室做到隨手關燈。沒有關燈的班級,每次扣2分。三位校長、行政值周、後勤人員每天檢查。

為保證安全,學生寢室不允許用燒水的電器燒水,發現一次,扣該學生所在班級操行分5分。

通訊費:

通訊費從XX年1月起:校長報100元/月;副校長報80元/月。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2

為節約學校的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分清責任,明確審批許可權,確保學校經濟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管理歸口

1、學校辦公室歸口管理經費

(1)汽車燃修費:汽車修理費、燃油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等;

(2)招待費;

(3)電話、郵寄、網路費;

(4)評優評先等部門及個人綜合獎勵費

(5)報刊雜誌,文印影印,宣傳資料費;

(6)學校績效工資(含課時津貼,考核獎,加班費,午餐補貼、職工福利費;子女保育費、職工困難補助費)

(7)社會保障費:離退休金、離休經費、退休經費、離退休其他支出、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殘疾人保障金。

3、總務處歸口管理經費

(1)教職工基本工資;

(2)基建費;

(3)財務軟體升級、電匯手續費等日常財務費用;

(4)學校臨時工、學校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公費醫療等相關費用

(5)裝置購置費:專業裝置、傢俱、用具購置費;

(6)低值工具及辦公、維修、實習用材料的採購費;

(7)總務處小工勞務費、採購物資運輸費,材料加工費;

(8)水電費。

4、教務處歸口管理經費

(1)專業與課程建設費;

(2)教學改革專項費;

(3)外聘教師酬金;

(4)教師代課費;

(5)高會考及教師競賽等專項獎勵經費;

5、科科處歸口管理經費

(1)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專案競賽費用及獲獎人員費用;

(2)課題費;

(3)校本課程開發與課時費;

(4)論文獎勵費。

7、督導室歸口管理經費

(1)教研督導業務費;

(2)圖書資料購置費;

(3)教材費、作業本費;

8、政教處歸口管理經費

(1)班主任津貼及考核獎勵費;

(2)招生費用;

(3)班級及學生獎勵費;

(4)學生助學費。

9、團委歸口管理經費

(1)團費;

(2)學報編輯費。

二、經費審批程式(增加相關程式說明)

由經辦人簽字,歸口部門負責人稽核,歸口部門分管副校長審批。後經學校分管財務校長、校長籤批。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規範我校預算管理行為,充分發揮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強化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預算執行的約束力,科學配置辦學資源,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我校教學、科研等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預算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權結合、收支平衡”的總原則。

第三條:學校預算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預算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積極籌措資金增加收入;科學合理地安排學校年度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建立健全預算管理辦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預算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預算由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其對預算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審查、批准學校關於預算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確定學校預算編制的原則和要求;

(四)審議、批准學校預算建議草案;

(五)監督預算執行,審議、批准預算執行中的調整方案;

(六)審查、批准學校的決算報告。

第五條:計財處作為學校預算的專職管理部門,具體負責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和監督工作等,其主要職責為:

(一)收集資料,分析往年預算執行情況,對學校各單位提出的明細預算建議案進行稽核,並彙總編制預算草案;

(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編報學校預算建議草案;

(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預算批覆意見,編制校內預算,並按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把學校的`預算分解到各有關責任單位,實施責任預算管理;

(四)審批各責任單位具體預算方案;

(五)結合學校事業發展的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報預算調整建議;

(六)根據校長辦公會的決議,按照規定程式調整年度預算;

(七)監督學校各項預算的執行,督促各預算收入單位和繳款單位完成收繳任務,彙總、通報收繳情況,監督各責任單位管好用好資金,節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準確、及時地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建立預算執行預警系統,強化預算執行的約束力;

(八)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九)年終全面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準確及時地編報年終決算。

第六條:各預算責任單位(學院、部、職能部門等)是本部門預算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提報本部門年度預算建議;

(二)落實本部門的預算收入和支出責任;

(三)按照“量入為出”的原則進一步細化本部門的預算,編報本部門具體預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計劃;

(四)堅持“一支筆”審批和會簽制度,嚴格控制本部門的預算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

(五)根據事業發展情況,年內確需調整預算的,要據實向學校提出預算調整建議,按規定程式報批。

第三章:預算編制原則

第七條: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效益優先”的原則。根據學校總體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項收入情況,量力而行,量財辦事,統籌安排支出專案,原則上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八條:收入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逐項核實各項合法收入,儘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確定因素。

第九條: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支出預算分為經常性支出和建設性專項支出兩部分。首先要保證經常性支出,並堅持適度從緊;其次按已落實的專項收入來源情況和學校自籌能力安排建設性專項支出。

第十條:預算編制堅持“收支兩條線”的原則,所有收入全部由學校統一排程使用,全部支出由學校預算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要從學校和各部門的實際出發,對編制程式、重點專案、支出標準和定額、資金分配等,加強科學論證,努力做到客觀、公正、透明,確保資金分配的科學合理。

第四章:預算編制的內容和方法

第十二條:學校年度預算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任務編制的綜合財務收支擬定計劃,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三條:收入預算。收入預算是預算年度內學校通過多種渠道取得的各類非償還性辦學資金的收入計劃,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指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撥款,包括教育事業費撥款、科研事業費撥款、公費醫療費撥款、住房改革撥款等,其中教育事業費撥款按核定的定額測算。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學校從上級主管部門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按照有關要求測算。

(三)事業收入(預算外資金)。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業收入和科研事業收入。教育事業收入按收費標準測算;科研事業收入由科研主管部門按橫向科研專案收入水平測算。

(四)經營收入。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分析往年的決算情況,根據預算年度業務量和取費標準測算。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參照往年上繳、收入情況,根據預算年度業務活動情況,採用增量預算按專案逐一測算。

(六)基建撥款。指由上級計劃部門安排的預算撥款與基建基金撥款,根據批准的設計檔案和撥款計劃計算。

第十四條:支出預算。支出預算是預算年度中學校用於教學科研活動、基本建設和其他事業活動的資金支出計劃,按現行有關規定,主要包括:

(一)事業支出。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專項支出(固定資產購建和大修繕)。

1、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按核定的編制數和工資、津貼、獎金等標準測算。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專業材料購置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招待費等。視單位業務性質,依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支出定額標準測算。按會計科目編制詳細預算,並按照事權和財權統一的原則分配到各責任部門,編制責任預算。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和助學金等,按照核定的人數及規定的支出標準等因素測算。

4、專項支出。包括建築物購建費、辦公及專用裝置購置費、圖書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基礎設施維修改造費及科研和三重點建設等專項支出,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統籌安排,採用零基預算方法測算。從專案論證、實施到完工全面測算,並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做到“按項申報、專款專用、單項核算、專項考核”。

(二)經營支出。根據計劃安排,結合經營收入情況統籌測算。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參照歷年實際,結合附屬單位上繳情況測算。

(四)結轉自籌基建。根據學校資金情況和基建計劃統籌安排。

第五章:預算的編制程式

第十五條:根據《預演算法》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學校年度預算作為政府預算的組成部分,亦採用“兩上兩下”的編制程式。

第十六條:根據國家有關預演算法規、政策及自治區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每年6月份,由計財處向全校各經費使用部門印發編制下一年度經費需求計劃和專項支出計劃的通知。

第十七條:各責任部門根據學校年度預算編制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和發展需求提出本部門的預算建議草案,7月底前報計財處。

第十八條:計財處通過分析、稽核,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建議草案,報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查、批准後,上報自治區教育廳批覆(一上)。

第十九條:計財處根據自治區財政廳下達的預算控制數(一下),對原預算草案進一步細化、調整,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查、批准後報自治區財政廳(二上)。

第二十條:計財處根據自治區財政廳的預算批覆(二下),按照學校內部預算執行格式編制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責任部門經費分配表和基建收支表,經校長辦公會審議批准後,正式發文公佈執行。

第六章: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第二十一條:學校預算經批准後,即具法律效力,非經規定程式不得變更,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減收增支。

第二十二條:與學校收入預算有關的各職能部門有權代表學校積極組織收入,有責任監督各項收入按計劃足額上繳學校。

第二十三條:各經費使用部門要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按批覆的預算安排好全年的經費支出,實行專案管理,不得隨意變更資金用途,確保專款專用及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條:計財處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組織核算,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控對無預算及變更資金用途的應予拒付;對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分析,及時向校領導報告,並將具體情況通報有關經費使用部門。

第二十五條:學校預算一經批覆,一般不得調整,若遇非常事件不得不調整年度預算時,需按下列程式辦理:

(一)因國家政策、事業計劃和任務較大變動引起的預算調整,有關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調整申請報告,報經財務部門稽核、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後,按規定程式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批。計財處根據自治區財政廳批覆調整年度預算。

(二)在學校總收入允許範圍內,校內需要追加預算支出的專案,須由專案負責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財務主管部門提出專案申請報告,財務主管部門初審後,5萬元(含)以上的報校長辦公會審定,5萬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計財處根據相關會議決議或校領導批示調整校內預算,並根據需要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三)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原定預算預計不周,預算支出專案間發生此餘彼缺情況時,調整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是調劑許可權必須與審批許可權一致;二是調劑只能此增彼減,不得突破預算;三是調劑須有利於提高效益,促進工作。調整的程式是由經費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財務主管部門,由財務部門據情況報分管校長或校長辦公會審定後執行。

第七章:決算

第二十六條:計財處在年度終了,要按照《會計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年終清理、轉賬、結賬並編制會計決算報表。決算報表的編制要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七條:決算報表完成後,須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查、批准後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第二十八條:審計部門應依法對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並出具審計報告。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學校預算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條:本辦法的具體執行規程見《某大學預算管理操作規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計財處負責解釋。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央民族大學創新教育經費的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確保創新教育活動的有序開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專案經費範圍

本辦法所述創新教育經費是指學校為開展中央民族大學本科生研究訓練計劃專案和本科生學科競賽計劃專案所安排的經費。

第二條 專案經費管理

(一)經費由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管理,經費使用須經教務處主管領導批准。

(二)經費使用前,單位和個人應向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提交經費使用計劃。

(三)除滿足本辦法要求外,還應符合學校財務處相關規定。

第三條 專案經費使用

(一)經費使用範圍包括各專案評審費及執行中發生的組織費用。另外還包括專案實施過程中必備的耗材、工具,相關的參考資料、軟體,課題調研、差旅費,實驗費等相關費用。

(二)經費不得用於與專案執行無關的硬體裝置的購買,勞務費、餐費等,以及其他被認定為不合理的費用。

第四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實踐教學與創新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解釋,並適時提出修改。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5

為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贛教財字〔20xx〕59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西省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教〔20xx〕7號)以及市教育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市教規劃字〔20xx〕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與分配

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實行以縣為主、“校財局管”的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教育部門統一核算、管理、監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使用。

1、公用經費的組成。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生均公用經費,現行補助標準為國小500元/生·年,國中為700元/生·年;二是各義務教育學校的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經費的分配原則。依據上一學期核定的在校學生人數和省財政資金下達情況分配各校。在開學時,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按公用經費總額的10%預撥學校,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剩餘資金逐月報賬。在每學期結束時,依據學校的實際學生人數,同時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偏遠山區、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的原則與學校結算。

二、公用經費的使用範圍與標準

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參照以下範圍和標準實施。

1、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安排。主要用於:上級主管部門、縣進修學校組織的學校管理人員及教職工的培訓,以及學校自行組織的校本級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等。對學校自行組織教師外出參加培訓講座、學習考察,將嚴格審批制度。對學校教師培訓計劃所列培訓內容、時間、地點、人數和費用進行認真稽核。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培訓、學習考察,堅決杜絕借培訓之名進行公款旅遊的行為。

2、裝置購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0%安排。用於課桌凳、圖書資料、教學儀器、音體美器材、師生所需生活設施等的購置,其中專項用於課桌凳購置的費用不得少於公用經費總額的5%。裝置購置必須嚴格按相關程式辦理:各學校必須根據可用資金,區分緩急,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後,書面向縣教育局上報購置計劃批准執行。按規定應納入政府採購的裝置購置實行政府採購。

3、修繕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5%安排。用於校舍維修、校園文化美化建設、教學及生活裝置等的維修。各校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資金總額,在開學一個月內經集體討論決定後向局校建辦和財統股報本學期維修維護及校園文化美化建設預算。國中、中心國小達5000元以上,村完小達20__元以上的'單個專案,需報分管領導稽核後實施,專案預結算報局校建辦稽核。大型修繕專案按政府議事規則及有關程式實施。

4、招待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2%安排。各學校業務招待費支出必須堅持勤儉節約、從省從簡的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要求。對各類活動和迎接上級檢查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同時嚴格控制接待標準、接待範圍,堅持同城不吃請。

5、業務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5%安排。用於教育、教學業務與管理所需費用。如教學教研活動經費、教師學生各種競賽經費、文體活動經費等。

6、辦公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用於支付印刷費、水電費(含學生飲水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務費、資訊科技教育維護費、教師用教材、學生音體美活動及音體美教學費、學生實驗實習費、實驗耗材、專用材料費等。

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安排。指除上述以外從公用經費中支出的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與監督

1、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受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管理制度,規範教育經費收支行為,統一實行學校財務預算管理,確保教育經費有效使用。

2、強化預決算編制執行。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江西省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科學編制學校預算。中國小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小(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中心國小統一編制。學校必須在開學兩週內編制好經學校行政會、教職工會討論通過的本學期經費預算,並附預算編制說明一併報局批覆後執行。預算批覆後,原則上不作調整,因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確需調整的必須經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並通報教職工後,及時書面按程式報批,以嚴控經費支出的隨意性。調整幅度在5%以內(含5%)的,書面報縣局備案;10%以內(含10%)的,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15%以內(含15%)的,報局長審批;15%以上(不含15%)的,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批覆。同時,嚴格堅持“預算總額不突破”原則,單位預算調整後都加的,則應在其他小項中相應調減。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中心國小以上學校要成立財務監督小組,實行民主理財,每月定期在公示欄中公開學校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教職工的監督。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1名副校長、1名中層幹部和3教師代表組成(副校長、中層幹部和教師代表由每年的教師代表大會產生),副校長為組長。學校財務每學期結束時還須向全體教職工集中公開公示一次。

4、嚴格把好“三關”,確保經費安全使用。一是嚴格把好預算執行關。二是嚴格把好發票稽核關。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要認真檢查學校票據相關專案填寫是否規範、完整,各項支出發票必須有經手人、證明(驗收)人,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後方可報賬,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三是嚴格把好經費支出關。對不符合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和標準的專案,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

5、 完善財務制度。中國小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中國小校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各鄉鎮中心國小不得以任何名義集中或調劑所屬村小及教學點的生均公用經費,不得變相從所屬學校經費中列支。中國小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借債務或提供擔保。

6、規範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關於轉發省發改委、省教育廳<關於規範我省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贛市價費字〔20__〕34號),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義務教育學校除按省、市檔案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加強資產管理。完善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中國小校資產處置監管。中國小校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式,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建立健全校舍設施安全預警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自然災害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8、強化監督檢查。中國小校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校長應將每學期學校財務收支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並在校內公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縣教育局每年開展一次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內部審計,審計面不低於學校總數的30%。對離任的中國小校長進行校長離任審計,對未經縣局批准同意面發生的學校債務,由任內校長個人承擔。

四、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上述之條款如因上級出臺新的管理規定而有衝突的,則以上級新規定為準。

五、本辦法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支部的集體領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問題決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學化,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校務會議是學校重大問題決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學校內部議事和決策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集中正確的意見和經驗,制定正確的政策和措施,實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校委會的作用,根據敦煌市七裡鎮中學的實際情況,需經校委會討論通過和審議決定的重大決策。接受教師的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決算工作制度

根敦煌市教育局關於編制部門預算的實施方案,為進一步落實建設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編、細編部門預算的要求,學校將於每年5月份開始編制單位部門預算。

(一)圍繞建立符合校情實際的公共財政框架的總體要求,逐步建立公開、公平、規範、高效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機制,體現預算剛性和財政績效,加強依法理財,建立科學、民主、法制的公共預算管理模式。

(二)學校領導對編制預算負總責,學校成立制定預算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副組長、成員有教師代表。

(三)編制部門預算是一項複雜而又細緻的工作,要統籌考慮全年的情況,在對上年及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 由學校領導作預算編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預算編制,將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預備專案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並牽頭會同學校各組室提出年度經費使用要求,總務部門進行彙總梳理,財務人員結合局下發的預算編報說明,編制出學校預算初稿報校領導,經學校校務會、行政領導班子討論商議後提出修改意見,財務人員根據修改意見修正預算後報學校領導審定,並上報教育局。

(四)學校預算批覆下達後,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嚴格按照下達的部門預算執行,決不隨意更改,年終做好各項經費的決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並在校務會、行政會、全體教師會上通氣,將部門預算的制定、執行置於公眾監督之下。

二.重大基建專案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有教師代表。

(二)根據學校建設與發展需要確定基本建設專案,校長決策前應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黨內外幹部群眾的意見,然後提出可行性方案。經校務會、行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按規定程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呈報書面方案。非經允許不得擅自動工。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進行操作。

(三)建築施工單位需根據學校基本建設相關要求,進行施工預算。相關預算書經學校校務會、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上報教育局專案基建處備案審查。

(四)校方與相關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協議。

(五)施工期間,由學校相關部門領導負責施工監理。

(六)工程結束,決算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核算審計。工程決算費用嚴 格按照審計結果與施工單位進行清帳,並在校務會、行政會和全體教師會上通報。

(七)學校基本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審定所做專案的合理性,是否通過校務會議、行政會議,是否充分發揮教代會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對工程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工程施工單位是否有資質、開工前是否簽定合同、制定預算,工程進度、質量,工程結束是否有決算、是否通過審計。

三.大額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學校成立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有教師代表。

(二)學校採購,需按程式操作。各部門提出的正當採購要求,經總務主任稽核,校長批准,納入學校預算,制定採購計劃。

(三)經費在5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所需部門填寫申購單,學校總務處呈報校長室,校長同意簽字方可採購。

(四)經費在500元以上的支出,由學校校務會、行政會討論決定,經通過後進行採購。

(五)對於裝置購置、基本建設專案嚴格計劃管理。超計劃、無計劃、無申報手續自行購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總之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都採用校務公開等形式對全體教師公示,接受群眾全過程民主監督。做到"三公開":決策前徵集民意公開、決策結果公開、決策後實施評價公開。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7

為有效管理學校公用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公用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校委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行政統一管理。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經辦學校用費的開支。

二、由校長直管財務管理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機構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請示彙報學校領導。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校委會討論通過開支。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預算經費開支。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經校長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務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准的範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級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

六、財務人員要注好經費使用帳目,盡職盡責。用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不準提現金,保證資金安全。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於公用經費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彙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並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借支,並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禁止動用公用經費變相或亂髮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財務人員每月月末及時向校長彙報收支結餘情況,定期向師生公佈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8

一、基本原則:一保運轉、二保教學、三保安全、四保維護、 五保積極性。

二、開支範圍: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及圖書資料等的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

三、使用比例:學校日常校舍維修、儀器、文體裝置及圖書的購置水電、通訊等學校日常工作開展所需經費不得少於45%。教師繼續教育的職工教育經費和培訓費不得少於5%。教學業務費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教研、文體活動、實驗實習、宣傳費等支出,不得少於40%。學校交通和租車費不得高於5%。其他費用不得高於5%。

四、管理辦法:

1、期初編制好經費使用計劃,每季度可微調。

2、嚴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資金,不突破,不擠佔,力求每期略有節餘。

3、凡購置的商品在政府採購目錄上的大額辦公用品(價值在1萬及以上)必須通過政府採購渠道獲得;一次性購買價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萬元以下的政府採購目錄以外的商品,必須報中心校批准;應記入學校固定資產帳的物品不論價值多少必須報教育局批准、採購中心備案方可購置。在設施裝置購置中,要指派兩人以上一同採購,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帳,物品先由保管人員登記。入庫後再領取使用,歸還要登記,有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

4、嚴格遵守《崑山中心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5、認真參加各類教師培訓,由學校安排的培訓教師報銷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資料費、住宿費。

6、水電要厲行節約,安排專人管水電,專線管照明,確保用電安全。

7、不報手機費,學校辦公室只設一部有線電話,不準用於辦私事。

8、學校對房屋、建築物、附屬設施及教學裝置等進行維修,要編制維修預算,由中心校領導具體安排,教師代表參與管理、議價、驗收,詳細清單要公示,並實行報告制度。國小一萬元以下、中學二萬元以下維修專案由中心學校審批;國小一萬元以上、中學二萬元以上的維修專案要呈報縣教育局商縣財政局同意後方可實施,工程完工後要申請驗收和決算審計。

9、實驗實習、資訊科技教育所需開支據實報銷。

10、師生參加的各類文體活動,少先隊活動等費用據實報銷。

11、教學管理的各項開支依據相關考核方案及行政決議執行。

12、學校要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在校內公佈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

13、票據的管理和審批

⑴原始單據的取得,不論金額大小,一律為稅務機關的統一發票,不得使用三聯收據。

⑵所有票據都要做到印章齊全,手續完備,

⑶不論金額大小,一律實行“校長一支筆”簽字審批。

14、財務報賬員須知

⑴原始憑證的預審

學校財務報賬員受理本校業務經辦人的票據時,須對原始憑證進行預審,包括:

①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規範性和合法性;

②複核經濟業務金額的準確性;

③稽核經辦人、審批人的簽字是否完備,並符合單位審批許可權的規定;

⑵原始憑證的整理

財務報賬員對預審合格的原始憑證按照支出專案進行整理、歸類、貼上、編號,並核清張數、金額。

⑶報賬單的填制

①記錄原始單據。根據整理、歸類好的原始憑證填寫由理財小組成員、報賬員和學校負責人簽字的“報賬封面”。

②填制“收支原始憑證彙總表”。 報中心學校稽核後對整理好的原始憑證,按照支出明細進行彙總,填制“收支原始憑證彙總表”,要求專案填寫齊全,註明支出明細科目、報銷金額、單據張數、資金來源和支付方式等。

五、本辦法於釋出之日起執行。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9

一、義務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範圍。

1、中國小義務教育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國小正常運轉,在教學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2、支出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及圖書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3、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非公務接待、購買禮品和其他饋贈等方面的支出。對不按規定使用義務教育經費的要依法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預算管理,積極實施預算編制規定。

1、中國小預算以獨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

2、中心學校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及初級中學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3、中國小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

4、專案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範性。

三、阜南縣地城鎮農村義務教育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標準:

義務教育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總額不低於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一類支出專案標準: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5%。

1、師訓費:佔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7%。用於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材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不準用於公款旅遊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此項費用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2、書報雜誌費標準: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專用資料費標準: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4、圖書資料購置費標準: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於藏書標準的1%。)

5、儀器裝置購置費標準: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3%。由中心學校在全鄉統籌管理使用。

(2)二類支出專案標準:辦公費(不含書報雜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印刷費七項支出合計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6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60%,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5%。

其中維修(護)費標準: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維修(護)費不低於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0%。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三類支出專案標準:招待費、會議費、交通費、差旅費四項支出合計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10%。

1、交通費、差旅費:兩項支出合計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6%。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4%,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2%。

2、會議費: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0.5%。

3、招待費:佔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四、中國小財務管理

嚴格賬戶管理。中心學校按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賬戶,對中央和地方的`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進行專門管理核算。中心學校統一核算各村級完小和初級中學經費,按各完小和初級中學學校名稱建立明細賬,實行分戶核算,統一管理。

(一)加強財務監管。

1、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機制保障改革後,各中、國小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對各項收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捐贈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單筆活動資金超出20__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的須報中心學校批准,1萬元以上的報縣教育局批准後方可實施。

3、嚴格核銷手續。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稽核人、單位法人簽字並註明用途、所屬類別,方可核銷。

4、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確保會計資訊質量。每年度末進行財務結算後,必須向學校班子成員及教職工公佈賬目,實行財務公開。並定期在校內外公佈學校財務管理情況,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對賬目管理混亂,違犯財經紀律的財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單位的開支專案和開支標準,不得任意擴大開支範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要遵照“專款專用、量入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事。對不經教育局批准,擅自立項、擴大開支範圍,年終出現新債務的學校,追究學校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

6、健全財務機構,中心學校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各中國小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各學校財務人員每月到中心學校報賬一次。

8、各中國小到中心學校報銷的單據必須真實,如經中心學校或相關部門稽核後出現虛假情況,追究經手人和學校領導責任。

9、各校長直接經手發生的票據,須由學校其他領導稽核簽字後方可到中心學校報銷。

10、不得挪用各種類別專案資金。

(二)、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覆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反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三)、完善監督機構。中心學校要成立經費使用監督小組,組長由黨總支(支部)書記或工會主席兼任,對學校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全面監督。學校主要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任財務人員或報賬員。

五、嚴格資產管理,維護資產完整。

中國小校的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國小校要加強資產的核算、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登記、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資產的出租、出借、出讓、變賣、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後,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稽核批准。並設立專(兼)職公物保管員。具體要求:

1、大型資產購建需經學校領導班子會議決定。

2、各學校對固定資產、物品、材料每學期末至少清查、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3、大型資產(學校各類基地、房舍、校園等)的處置(出售、報廢等)相關文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其變價及殘值收入必須入賬,作為專用基金管理。

4、單位確認為呆死賬的往來款項,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方可核銷。

六、嚴格資金管理制度。

教育、財政部門加大對各學校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學校的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管好用好資金。對違紀違規人和事,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從嚴處罰。

七、嚴格資金審計制度。

各中國小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必須先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然後再移交財務手續,中心學校派人監交。

學校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造成教育經費浪費,做到合理合法。富順縣教育局將結合學校資金的性質及用途等制訂以下十條經費管理制度。

一、 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後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 由後勤副校長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大額支出要由學校教代會和行政會討論審批並按相關政府採購程式進行報批後使用。

三、 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報經學校教代會批准後,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 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後經校長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差缺附件資料或支出不真實等,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准的.範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專戶,返回後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六、 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現金數額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中央特設專戶中,凡屬於教育專項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 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 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彙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並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借支,並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 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巧立名目亂髮錢物,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借重大活動籌備或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錢物等問題。教育局將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違反規定使用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虛報冒領財政資金髮放津貼補貼等行為。

十、 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彙報收支結餘情況,總務處定期向師生公佈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