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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存款保險制度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4W

存款保險,是指存款銀行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個別存款銀行經營出現問題時,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

淺談存款保險制度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根據央行XX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了測算,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存款人的存款能夠得到全額保障,不會受到損失。50萬的限額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央行稱會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作出調整。

超限額存款不必“搬家”

徵求意見稿顯示,存款保險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

如果存款超過50萬,銀行出現風險會怎麼辦?央行說:“實行限額償付,並不是限額以上存款就沒有安全保障了。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假設銀行出現經營倒閉風險,在存款保險制度下,政策一般是採取收購與承接等處置方式,將問題銀行的所有存款轉移到一家健康銀行,無需進入直接賠付環節,儲戶的存款可能也不會出現損失。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理論上說把500萬存在10個銀行是最安全的,但是我國銀行破產風險很小,沒有太大的必要將500萬存款分成10筆存入不同銀行。只是在選擇存款銀行的時候,要在眼前的利率和可能的風險之間進行綜合考量,不能只看高利率了。

保費由金融機構承擔

存款保險由金融機構繳納保費,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凡是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要投儲存款保險。這個保險並不需要儲戶掏錢交保費。

一般來說,存款保險對不同經營質量的金融機構實行差別費率。在美國,是根據參保銀行的資本和風險評級,適用不同等級的費率來繳保費,經營穩健和資本充足率低的銀行只用繳納較少的保費。之前有中小銀行擔心費率過高增加財務負擔。

但各金融機構按多少比例繳納保費,此次徵求意見稿並未明確。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表示,從國際經驗來看,保險費率可能大體在0.015%-0.02%之間,因上交保險費而造成的銀行利潤減少比較有限。

央行也稱,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機構收取保費,費率水平遠低於絕大多數國家存款保險制度起步時的水平和現行水平,對金融機構的財務影響很小。

儲戶應注意“混搭”理財

存款保險制度是為儲戶的存款加上的一層保障,也是風險提示,意味著銀行將不再是絕對安全的港灣。

保險限額為50萬元,那麼習慣將大量資金存在一個銀行的儲戶該注意了,一旦出現風險,你的錢或將損失很多。對此,大家應該最好是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混搭”理財,降低風險的同時,或許還能增加收益。

目前市場上的理財產品種類繁多,操作簡單,投資者可以嘗試著進行多元化理財。依然傾向穩定的投資者,投資組合中無風險或低風險的產品比重較大,建議60%固定收益類產品+20%貨幣基金+20%股票等,多配置一些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本金有保障的同時,收益更穩定;而對於激進型投資者而言,投資組合中高風險的產品所佔比重較大,建議50%股票等+30%固定收益類產品+20%貨幣基金。

此外,要想獲得長期穩定收益,投資者可選擇貨幣基金與固定收益類產品的組合,這是最經典的保本投資與風險投資組合。

存款保險制度的利弊

1、存款保險制度的積極影響

1)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穩定一國金融體系。在經濟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國際金融市場動盪加劇,頻頻發生金融風波。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1995年的英國巴林銀行倒閉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銀行倒閉事件,1997年席捲東南亞和日韓的亞洲金融風暴,以及最近日本保險公司的頻頻破產等等,不僅嚴重影響了本國經濟的正常運轉和社會安定,還給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沖擊。這些國家為解決這些金融問題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我國目前雖然沒有發生大規模系統性的金融風波,但隨著金融市場化、國際化程序的加快,金融創新產品逐漸增多,中小型商業銀行的紛紛成立,在商業銀行內控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銀行自身風險在逐漸增加。要防範風險,穩定金融,只能“防患於未然”,國際經驗表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不失為防範金融風險的可行選擇之一。

2)有利於保護廣大存戶利益,總體上增強銀行信用。作為信用中介的銀行,其基本特徵是高風險性和不穩定性,即銀行大部分資金是以負債的形式吸收的機構和個人存款,自有資金只佔全部資本的小部分,在經營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導致不能按時清償債務時,就易引起銀行信用危機。我國金融業目前的現狀是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機制尚未完全轉變,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抵禦能力較差,在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金融監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實際上也是對銀行業發展的一種強制性保護。

3)有利於革新傳統觀念,提高了公眾風險意識。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模式下,我國的銀行儲蓄存款不僅沒有風險,而且收益可觀,一直是人們投資的首選渠道。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破產不僅在理論上已被公眾接受,而且在實踐中已實施,因此作為經營貨幣這一特殊商品的商業銀行所潛在的風險也應為公眾所接受。

4)有利於加強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減輕中央銀行的負擔。存款保險的目的,一方面是在心要的情況下,執行賠償的職責,另一方面,更為主要的是為了保障整金融體系的穩定。這就要求存款保險機構要對日常的銀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而且要定期對銀行的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審查其上報的統計報表和賬目。當銀行管理不善或經營非法、風險較大的業務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幫助銀行渡過難關,或促成其它銀行的併購,從而實現中央銀行的監管意圖。

2、存款保險制度的消極影響

1)存款保險制度其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它可能誘發道德風險。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實現以後,他們就可能不顧銀行經營風險,將錢存到願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銀行;另一方面,商業銀行的風險約束機制也會弱化,在經營活動中就可能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機。此外,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還有特殊問題:主要是四大國有銀行有政府為其做後盾,無償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險,為了節省執行成本,顯然不願加入存款保險體系。如果不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納入這一體系,那麼由於保險基金數額小、範圍狹窄,就很難保證銀行資金髮生大量損失的時候對儲戶進行賠付。

2)鼓勵銀行鋌而走險。也就是說,存款保險制度刺激銀行承受更多的風險,鼓勵銀行的冒險行為。因為銀行知道,一旦遇到麻煩,存款保險機構會挽救它們。特別是當一家銀行出現危機而又沒被關閉時,所有者便用存款保險機構的錢孤注一擲,因為這時全部的風險由承保人承擔。這樣那些資金實力弱、風險程度高的金融機構會得到實際的好處,而經營穩健的銀行會在競爭中受到損害,從而給整個金融體系注入了不穩定因素並增大了銀行體系的經營風險。這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本來目的是背道而馳的。

銀行利潤受影響但有利長遠

在存款保險制度即將推出訊息的刺激下,上週五銀行板塊整體飆漲8.44%,創下當日a股單一板塊漲幅之最。其中交通銀行、中信銀行等6只個股強勢漲停。

連平表示,從存款人角度看,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將改變其“政府隱性擔保、存款無風險”的固有意識,使其更加關注存款性金融機構的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選擇較為安全的金融機構存入資金。同時也使金融機構強化其風險意識,促使其理性攬存、理性經營。

從銀行業的市場格局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於增強存款人對中小金融機構、特別是民營銀行的信心,為其創造公平適宜的外部環境。存款保險制度一方面將打破商業銀行難以破產退出的現狀,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緩解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使其真正成為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

興業銀行的報告觀點相對偏空,根據其測算,如果存款保險制度XX年推出,那麼保費繳納將使上市銀行當年淨利潤的3%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