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精選1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82W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

一、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精選15篇)

1、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情況下,一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四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校務會議。

2、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務。

3、年度教學計劃、教學管理、工作目標、規章制度的制定,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資金投入、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4、例會前需充分準備,由專職副校長將例會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做好相應準備。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議而有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鎮黨委作出彙報。

6、例會需作好會議記錄,並歸檔備查。

二、教育計劃制度

1、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鎮黨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物件、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務會制定,報鎮黨委討論通過,由鎮黨委發文,同時報鎮組織辦備案。

4、校委會可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及時調整和充實年度教育計劃。

5、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三、考勤考核制度

1、 凡參加黨校學習的學員,應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員在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3、學員在學習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由部門負責人向黨校說明,經黨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

4、 學員在學習期間曠課一次,請假兩次(含兩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學員資格,不予結業。

5、 學員要嚴肅對待黨校的考試、考核。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認真撰寫學習總結,按時上交。

6、黨校在每期培訓結束後,都需組織相應考試。

7、經黨校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結業證書,並根據學員的考試、考核成績及日常表現,評出本期業餘黨校"優秀學員"。凡結業考試及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學員,不能結業。

四、教育總結制度

1、黨校在年末需根據當年度辦學情況,對學年工作進行總結,並向鎮黨委報告工作情況。

2、遇有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特殊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校組織大型的活動,事後應及時向鎮黨委彙報活動情況,並做好總結,以指導今後工作的開展。

4、有關黨員中或教職工中具有傾向性的思想問題,以及教學、科研、科技開發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根據有關規定需向鎮黨委請示或報告的其他問題,也應及時上報給鎮黨委或有關部門。

五、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是教學活動和黨校工作的全部綜合反映,必須由校務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做好檔案、資料及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黨校檔案立卷歸檔範圍包括:鎮黨委及有關上級部門的檔案;校黨委有關黨校工作的決定和意見;黨校的工作規劃、年度工作安排和辦班計劃;各種統計資料表、調研報告、問卷調查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的報告材料;黨校歷任領導、工作人員名單及黨校教師名單;黨校學員名冊和考試成績;黨校得獎、受表彰材料;黨校辦班音像圖片、通訊及其他有關資料。

5、有關部門或個人借閱黨校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經黨校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借出,並應定期歸還,不得遺失破損。

六、校務管理制度

1、黨校在鎮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工作制度。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校長。

2、校務委員會下設黨校辦公室、負責黨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黨校要根據高效精幹和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4、定期舉辦黨員、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理論、黨性教育和有關業務知識培訓。

5、全年培訓班不少於10期。同級黨政主要領導每年為基層黨校上課2次以上,不能以會代課。普通黨員集中培訓年不少於3天。

6、教學內容安排合理:政治思想類教育需佔全年的60%以上。

7、黨校的電教化裝置由專人保管,並經常檢修除錯。

七、教員守則

1、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自身素質。

2、積極做好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

3、瞭解學員的學習情況,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4、認真選擇教材,合理確定教學進度,掌握鑽研教材的重點和難度,寫好教案。

5、做好教前教後的情況調查分析,聽取意見,積極參加教員活動。

6、嚴格律己,帶頭端正作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7、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學員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努力學習,積極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2、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發揚理論聯絡實際的優良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有特殊情況須事先請假。

4、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5、尊重教師,虛心求教,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勤于思考,積極參加小組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5、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關心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6、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2

一、校務委員會成員名單

校長: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書記

副校長: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副書記或分管黨員教育的黨(工)委委員

委員:紀檢書記(組長)、組宣統委員以及專職教師等

二、校務委員會職責

1、定期召開會議,貫徹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精神,指導基層黨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2、根據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的部署和規劃,統籌安排基層黨校的培訓任務,制定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教學計劃。

3、配備、選調黨校師資,加強黨校教員隊伍建設。

4、管理和培訓黨校教員,指導教員備課,研究、總結辦學情況。

5、制定、實施教學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監督具體執行情況。

6、協調有關部門支援黨校工作,為黨校提供必備的辦學條件。

7、研究、解決黨校建設中的其它重大問題等等。

8、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如工作需要,可隨時開會研究,以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務。

2、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兩次,並歸檔備查。

3、例會前,由專職副校長將例會的內容和議題書面告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作好充分準備。

4、基層黨校的年度教學計劃和每期教學計劃、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訂有關規章制度、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均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議而有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黨委作出彙報。

6、例會要有記錄,並歸檔備查。

四、向基層黨委和上級宣傳部門定期彙報工作制度

1、黨校在思想、政治、組織上受校黨委的全面領導,要定期向黨委和上級宣傳部門彙報工作。

2、彙報前要召開校務委員會研究、討論彙報的內容。

3、彙報主要內容:黨校辦學方向、工作計劃和總結;各類人員的培訓規劃;黨校校務委員會成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黨校專兼職教師隊伍建設;黨校的經費和辦學條件問題;黨校的其他重大問題。

4、對校黨委作出的決定要認真貫徹落實,並將落實情況記錄並歸檔。

五、校長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校的教育方針。

2、把握黨校辦學的指導思想、辦學方向,提出黨校的辦學要求和工作原則。

3、制定黨校長期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

4、研究解決辦學中的問題和實際困難。

5、主持召開校務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黨校其他重大事務。

六、專職副校長工作職責

1、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和黨校工作目標,制定並向校委會提出黨校發展規劃和黨員、幹部年度輪訓計劃。

2、根據校委會的要求,具體組織實施黨校發展規劃和教學計劃。

3、貫徹、執行教學制度,組織開展各項教學、教研和調研活動。

4、負責黨校內部建設和管理,對專職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5、提出基層黨校陣地建設的意見,並抓好組織落實。

6、調查、瞭解、總結基層黨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七、教師聘任和培訓制度

1、黨校應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專兼職結合、以兼職為主的教師隊伍.每個基層黨校必須配備2名以上專職教師,還要根據教學任務從黨政幹部、中學黨員教師、科技人員、離退休黨員幹部中選聘一部分兼職教師。

2、聘請專、兼職教師,要以基層黨委的名義頒發聘書,同時報上級黨委宣傳部門黨校備案。

3、兼職教師在黨校的工作量應累計計入本人的教學工作總量之中,並按相應規定給付講課報酬。

4、黨校專職教師和管理幹部可列入“兩課”或社科教師系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相應待遇。

5、黨校教師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心,不斷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校黨委要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有計劃地分期分批組織他們到各級黨校或外地學習、短期培訓、考察參觀、開展教學、觀摩、研討、經驗交流等活動,幫助他們開擴視野,拓展知識面,提高教學本領。

八、黨員參訓制度

1、基層黨校是培訓基層黨員幹部的主陣地,根據行業特點,每年必須對全體黨員輪訓一次以上,每年辦班期數不少於10期。

2、鄉鎮黨校對農村黨員培訓每年不少於5天,對村以上黨員幹部要系統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10天,參訓率分別在94%和97%以上;行政企事業單位基層黨員對黨員每年輪訓5-7天,參訓率在98%以上;建黨物件必須經過5天以上黨的基本知識的系統培訓才能吸收入黨;對入黨積極分子、青年幹部每年輪訓一次。

3、堅持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為主;同時開設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本職工相關的其他課程。鄉鎮黨校要加大鄉村幹部、農村黨員實用技術培訓力度,加速提高鄉村幹部的技術素質和黨員的致富能力。

4、集中培訓和課堂教學為主,輔之以函授教育、電化教育、巡迴輔導、參觀學習、主題活動、社會實踐等多種形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5、貫徹“要精,要管用”的原則,緊密聯絡思想和工作實際,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層次性和實效性。基層黨委負責人要到基層黨校授課,並掌握學員的思想狀況。

九、教職員工作守則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

2、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的精神和作風,注重調查研究,堅持理論聯絡實際,緊緊圍繞改革和發展之時代課題,認真備課授課,講求教學實效。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虛心聽取學員意見,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嚴於律己,帶頭端正黨風,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5、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學員守則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和現代科技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2、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講究學習方法,認真參加考試、考核,自覺寫好個人小結,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課,有事履行請假手續,專心聽講,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師,虛心求教,積極參加班組集體活動,關心幫助同學共同進步。

5、愛護公物,自覺維護和搞好校園與教室的環境衛生。

6、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十一、教研活動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同級黨委工作部署,制訂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聯絡教學實際,搞好經常性的教學研討活動。輪訓同一內容,至少組織一次教研活動,全年活動不少於三次。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物件、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層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委會制訂,報同級黨委討論通過,由黨委發文,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校務委員會根據年度教學計劃,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可以及時調整和充實。

5、基層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十二、考勤考核制度

1、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無一例外地認真執行考勤制度。

2、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教師員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學員的考勤由各期培訓班班主任負責,學員請假一天以上須報黨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請假二天以上,須報黨校主管領導批准。

3、考勤專案包括所有的教學活動,各項考勤要註明具體名稱、時間、地點和考勤人,考勤結果定期公佈。

十三、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由校務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檔案管理人員要遵守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做好黨校檔案、資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目、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按長期卷、年度卷、分類卷分類,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嚴格檔案借閱手續。校內人員借閱檔案要填寫借閱單;外單位借閱檔案須經校長批准。借閱的檔案應如期歸還。

5、存放檔案的設施要牢固、安全、可靠,應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盜等措施。

十四、跟蹤調查制度

1、參加黨校學習培訓的各類人員必須建立教學檔案,並要求逐一填寫記載以便查驗。

2、校務委員會成員要分頭及時參加課後黨小組或黨員活動討論,並掌握反饋情況。

3、培訓後及時跟蹤調查,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並認真填寫《跟蹤調查表》;全年跟蹤調查不少於三次,每次調查要有詳細記載;定期將情況反饋給教員。

4、黨校每年要召開2-3次學員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彙報,幫助他們總結思想、工作、學習中的經驗體會;

5、定期向學員印發問卷調查表,徵求其對黨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使黨校工作更貼近實際。

十五、電教裝置管理制度

1、黨校電化教育裝置,實行有專(兼)職人員管理。

2、對電化教育裝置,做到經常檢修除錯,經常保持完好率達100%。

3、電化教育裝置一般不外借。確實需要外借時,須經校長批准,並如期歸還。

4、放置電化教育裝置的室、櫃須保持乾淨、整潔。微機室、語音室要換鞋入內。

十六、圖書報刊借閱保管制度

1、圖書要分類登記,造冊後分門別類入櫥。

2、黨員教育的圖書藏書量以300為基數,每年遞增50冊以上。

3、報刊、雜誌閱後請放回原處,借閱資料須辦登記手續。

4、報刊、雜誌年終整理、裝訂後,要集中存放固定地點。

十七、安全衛生制度

1、增強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微機室、語音室、電化教學室應安裝防盜裝置。

2、電視機、錄影機等應存放專室、櫃,並有專人保管。

3、經常加強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4、堅持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黨校乾淨、整潔。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3

一、校務委員會職責

1、定期召開會議,貫徹黨委精神,指導基層黨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2、根據黨委提出的辦學意見,審定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實施計劃。

3、決定基層黨校人事安排,研究和解決基層黨校建設中的各項重大問題,

4、聽取基層黨校工作人員述職,搞好目標管理。

二、校長職責

1、向黨委提出黨員、幹部輪訓、培訓的規劃、計劃和建議。

2、組織、實施基層黨校的教育規劃和計劃。

3、對基層黨校各項工作實行科學、規範管理,

4、對基層黨校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與獎懲。

5、提出基層黨校陣地建設的意見,並抓好組織落實。

6、調查、瞭解、總結基層黨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等。

三、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務。

2、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四次。

3、例會前,要充分作好準備工作,將例會的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作好充分的準備。

4、基層黨校的年度教學計劃和班期教學計劃、基層投資、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訂有關規章制度、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均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側,充分發揚民主,議而又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黨委做出彙報。

6、例會要有記錄,並歸檔備查。

四、教員職責

1、認真研學政治理論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自覺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理論水平和教學能力。

2、注重調查研究,堅持理論聯絡實際,緊緊圍繞改革和發展之時代課題,認真備課授課,講求教學實效。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虛心聽取學員意見,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嚴於律已,帶頭端正黨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5、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學員守則

1、努力學習整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2、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師,虛心求教,積極參加班組集體活動,關心幫助同學共同進步。

5、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六、教育計劃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同級黨委工作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物件、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層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委會制訂,報同級黨委討論通過,由黨委發文,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校委會根據年度教育計劃,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可以及時調整和充實。

5、基層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七、總結評比制度

1、基層黨校每年要對年度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認真回顧和總結,並以書面材料報同級和上級宣傳部門存檔。

2、每期培訓結束應有專題總結,並對改進教學和教育方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中長班培訓結束時,每個學員都要寫出學習小結,並適時交流學習體會。

4、基層黨校年終(或階段)要開展優秀教務工作者和優秀學員評比工作,被推薦為優秀教務工作者和優秀學員的,其本人都要寫出年度(或階段)總結。有關總結評比材料要整理存檔。

八、考勤制度

1、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無一例外地認真執行考勤制度。

2、教師員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學員的考勤由各期培訓班班主任負責。

3、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學員請假一天以上須報黨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請假二天以上,虛報黨校主管領導批准。

4、考勤專案包括所有的教學活動,各項考勤要具體、詳實,考勤結果定期公佈。

九、教學跟蹤制度

1、參加黨校學習培訓的各類人員必須建立教學檔案,並要求逐一填寫記載以便查驗。

2、學員回原工作單位後,黨校應隨時與之保持聯絡,落實專人定期向學員所在單位瞭解有關情況。

3、校委會成員及時參加課後黨小組或黨員活動室討論,指導性地組織討論,並掌握反饋情況。

4、黨校每年要召開2-3次學員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彙報,幫助他們總結思想、工作、學習中的經驗體會。

5、定期向學員印發問卷調查表,徵求其對黨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使黨校工作更貼近實際。

十、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由校務委員會制定專人負責管理。

2.檔案管理人員要遵守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做好黨校檔案、資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編目、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同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嚴格檔案借閱手續。校內人員借閱檔案要填寫借閱單;外單位借閱檔案須經校長批准。借閱的檔案應如期歸還。

5、存放檔案的設施要牢固、安全、可靠,應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盜等措施。

6、檔案管理人員每半年自查一次檔案管理情況,校領導每年檢查一次。

十一、財務(產)管理制度

1、基層黨校堅持財務公開,專人管理的原則。

2、黨校的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許可,不得改作他用。

3、財務收支要及時入賬,定期公佈經費使用情況。

4、自覺遵守財務紀律,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

5、經費的使用,堅持一支筆審批。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4

一、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宿舍統一使用36V電源照明,員工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油汀、電吹風、電炒鍋、乾燒棒等大功率電器,如需加熱食物等,到自炊間加熱。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

4、宿舍空調設定控制用電定時裝置,統一時間供斷電。

5、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裝置故障,必須通知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6、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室內所有電源,並進行檢查後,方可離開。

二、違章用電處罰規定

1、員工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2、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電吹風、電炒鍋、乾燒棒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4、員工離開宿舍時,未關閉室內所有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專案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三、分公司、專案檢查執行規定

1、專案部每週由專案經理帶隊,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對宿舍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專項檢查,對於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2、專案安全員每天與電工對宿舍進行檢查,對於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3、各工長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用電進行自查自糾,對違章用電行為進行制止。

4、分公司將不定期對專案宿舍用電進行檢查,如專案經理未每週帶隊進行檢查兩次,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專案經理500元;如專案安全員未每天對宿舍進行檢查,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安全員300元;如工長未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進行自查自糾,發現一處違章用電,罰工長200元。

5、分公司、專案部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5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准後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稽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採取目錄範圍內的採購專案,均應根據政府採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採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稽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並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稽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籤署經費列支渠道、該專案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稽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後,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後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准;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後操作。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6

為了確保公司前臺接待工作仍能正常開展,結合我公司實際,午休期間前臺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30—13:30 。

2.值班人員:行政人事部全員、部門主管級人員。

3.值班日期:以前臺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及工作要求

1.接聽前臺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並及時轉達。

2.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若有預約及時為其聯絡接訪人員接待,並做好引薦工作,如接訪人員不能及時接待,需要做好來訪人員的服務與接待工作。

3.保持前臺區域衛生,乾淨、整潔、美觀。

4.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當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時聯絡行政人事部安排換班,並於次日還班。

5.值班人員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現空崗,如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6.值班結束後與接班人員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7

一、 總 則

(一)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1.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

2.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二、 駕駛員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 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絡,第一時間回覆公司的任何聯絡,並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裝置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並說明原因。如果由於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絡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 駕駛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 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6. 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搶行、猛拐、爭道、開鬥氣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承擔賠償事故損失。

7. 因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責任將由駕駛員和乘車人共同承擔。

8.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 對忽視安全規定、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的駕駛員,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三、 駕駛員工作職責

1. 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2. 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後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 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 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公司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行政部批准後方可離崗。

5.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四、 車輛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將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2. 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單》,並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每日對此單進行整理存檔。

3. 公司所有車輛僅限於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准私自用車。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予以懲罰。

4. 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

5. 行政部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資料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影印件等。

6. 凡發現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部門主管,並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7.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行政部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公司支付;未經批准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並賠償損失。

8. 駕駛員每天工作後,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五、 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1. 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行政部,行政主管批准後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准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2. 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專案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後方可進廠修理。

3. 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C. 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線管道是否漏油;

D. 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線是否緊固、有效;

E. 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F. 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G. 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 收車後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公司後,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後方可交車,收車後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鬆動;

B. 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C. 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並鎖上保險鎖。

5. 車輛的清洗:

A. 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

B. 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C. 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行政部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六、 車輛費用的管理

1. 公司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後,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由財務部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後報銷。

2. 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註明費用專案)後,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報銷。

七、 駕駛員出車的規定

1. 服務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保持精神飽滿。

2. 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地點。

八、 違規與事故處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A. 無照駕駛(包括不按準駕車型駕駛的)。

B.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 由於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3. 公司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生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急救傷患人員,並即與行政部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行政部報告。

4. 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因出公務發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公司各承擔50%;因違反規定辦私事發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私事當事人各承擔50%。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8

1、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訊,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2、罪犯親屬寄給罪犯的包裹、匯款或罪犯寄給親屬的包裹、匯款,必須按照國家郵章規定辦理,並經幹警認真檢查登記,罪犯簽章。如發現包裹夾帶違禁品,將視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

3、罪犯按規定可以會見親屬。親屬必須持有《會見證》、身份證,並履行登記手續。會見應在監獄會見室或指定的地點進行,會見每月一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會見時禁止使用隱語、外國語交談。少數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會見現場必須有幹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批准與配偶或直系親屬特優會見:

1)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且分級處遇在一級寬管的

2)進入二級寬管半年以上,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產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現且進入普管級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經監獄批准的。

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經罪犯及其親屬申請,每月可安排一次,會見時間可延長至24小時。 罪犯與配偶一方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或《結婚證》等證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優會見的情形,監獄應拒絕安排特優會見。

5、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與親屬共餐:

1)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的

2)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監獄表揚,或受到立功獎勵的

3)進入一級寬管或進入二級寬管三個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產中表現突出的普管級罪犯,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監獄安排罪犯與配偶同居、與親屬共餐,可適當收取費用,但要低於社會同等條件的收費標準,並要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收取的費用,單獨建帳,主要用於改善罪犯學習、生活等條件。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9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強、改進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我院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按時,並由本人親自交給所在支部的黨小組長。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黨員要按照《黨章》的要求,每月按時交納黨費。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所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黨費繳納標準交納。

二、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在職黨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護士提高10%、績效工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離退休黨員:離退休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津貼為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

2、黨費繳納標準:

在職黨員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離退休黨員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組織關係轉往農村、社群的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仍應按此標準交納黨費。

3、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4、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黨委代收上交區衛生局,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區衛生局轉交到區委組織部,再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6、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

三、黨費管理

1、黨總支、支部每年根據黨辦測算的黨費標準,每年年初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標準,年終公佈一次實際繳納黨費情況。

2、為了有利於醫院黨委及上級黨組織對各黨總支、支部收繳黨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我院實行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小組長作好黨員的黨費收繳登記,年底自留一份登

記冊。

3、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應在每月末將黨費按時繳納至黨辦,以便按時上交衛生局。

4、我院每年12月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70%上繳給衛生局黨費專戶,30%為自留黨費。

5、離退休黨員按萬州委辦發〔20xx〕10號檔案精神執行。將離退休黨支部實際上繳黨費的50%,定期返還給該支部,作為開展活動費用,專人管理、專款專用。

四、黨費使用

1、自留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培訓、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裝置、黨內表彰、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等。

2、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條教師教學常規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課前備課、課堂上課、學生考勤、課後評語、定期培訓五個方面。

1.課前備課要求

(1)嚴格按照本科目教學計劃和進度進行教學工作;

(2)明確當堂課教學內容及教學重點,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材,並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式;

(3)堅持超前備課,並提前2天將教案發至教學主任郵箱。

2.課堂上課要求

(1)教學內容明確,符合教學計劃的進度;

(2)示範動作規範、標準、統一;

(3)語言準確、生動、清晰,音高適度,速度適宜。

3.學生考勤要求

(1)任課教師應準備好本班的《浩沙國際舞蹈培訓學校學員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課教師每節課上課前應核對學生的考勤情況,做到課後與缺席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並瞭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在每週一及時在學校網站公佈學員的考勤情況,並對上課表現突出的學員給予標註,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課教師根據學員到課情況取得預定的課時費用,學員無故缺勤者,扣除任課老師相應比例的課時費用。

4.課後評語要求

任課教師每月對學員上課情況進行總結,並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完成各學員的評語上傳工作,未及時完成上傳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訓要求

任課教師(專職教師)每週至少參加一次舞蹈學校內部的培訓課程,不得請假,請假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二條受聘教師的考勤、請假制度

1.任課教師應認真遵守學校教師考勤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2.任課教師至少要提前20分鐘到達教室,並提前10分鐘到達教室門口迎接本班學員,教師遲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無條件接受舞蹈學校的調課、代課或其它有關工作調整,上課期間不得隨便離開授課教室,有違反規定者扣除200元;

4.任課教師無故不得請假,如遇緊急事情需向教學主任提前1天請假,並等待學校安排好代課教師方可離開,未請假或未等安排好課程離開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三條受聘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體罰、侮辱學生(包括語言、行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並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違反舞蹈學校規章制度的。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1

1 目的

進一步加強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促進員工遵章守紀,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正常有序進行。

2 範圍

明確值班管理職責,規範值班程式,適用於公司各級值班人員。 3 職責

3.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夜間各級值班人員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據各級工作職責範圍,做好夜間生產管理,行使生產排程職能,負責夜間生產的組織、落實,負責生產、裝置故障的組織、搶修和對外工作聯絡。

3.3負責生產、裝置、質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揮、組織、處置,並逐級上報。期間有權排程公司人力、物力等資源。

3.4加強夜間巡查,全面掌握生產執行狀況,督促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規程和勞動紀律,糾正違章違紀並進行考核。

3.5對值班過程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暫時不能處理的做好防範和監控,確保安全生產。

3.6與崗位員工交流、溝通,瞭解員工的思想動向,宣傳公司文化及經營理念。

3.7排程會上通報值班期間出現的各類問題。

4 值班體系

4.1公司級值班領導一名。

4.2部(工段)級值班人員一名。

4.3電儀維修、機械維修工員各二名。

4.4高壓電力執行工一名。

4.5物資供應及倉庫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時間:

當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檢頻次

6.1公司級: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產系統範圍內各巡檢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執行班全面巡檢至少兩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貯槽區等重點區域、部位,每執行班至少進行一次專項安全巡檢。

6.3機械、電儀維修工:生產系統範圍內每執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6.4高壓執行工:生產系統範圍內,每執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員值班規定

7.1 值班巡檢應持“巡檢卡”逐崗巡查,並由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檢卡上簽名確認。

7.2發生生產異常情況,視具體情況該上報應迅速上報有關領導。

7.3做好值班日誌的填寫,並將值班情況彙報至單位主要負責人。

7.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值班的,由單位負責人安排其他人員代替。

7.5值班期間禁止離開廠區,因故需離開必須經公司值班領導批准。 8 維修人員值班規定

8.1電、儀、機械維修人員,做好巡檢發現問題的記錄和處置記錄。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員在生產現場或維修室,10:00後可到宿舍休息。

8.3電儀、裝置出現故障,由值班長負責通知相關維修人員,維修工10分鐘內必須到達檢修現場。

8.4高壓執行值班人員做好職責範圍內巡檢、保障、服務工作。

8.5物資供應和倉庫人員夜間值班,隨時做好物資供應或領用準備。 9 考核

9.1未盡值班管理職責,導致生產受到影響,給予50—200元處罰。

9.2未按值班規定要求,給予10—50元處罰。

10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2

一.日常規章制度:

1.上班,下班員工必須遵守店鋪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早退,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任何調班,調休者必須先徵的店長的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

2.員工請假3天以上報直屬主管批准,店長請假需有直屬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休息提前一天說好安排上班人員(節假日沒有特殊情況不能休)

4.每天下早班的人等晚班人吃完飯後出來到時間才能下班,賣場一定保證有人,不能站在門外閒溜達。

5.每月排班表應於每月1日前有店長排定,未經店長允許不得擅自更改

6.收銀臺不準任意放私人物品,不能再賣場吃東西。

7.自備喝水的杯子和紙巾,每天下班後穿自己的衣服,賣場衣服打瑪扣,燙完後檢查乾淨後掛回原處。

8.每天早班的人負責白天營業時間的地面衛生。

9.每天上午搞完衛生,沒客人的導購去整理各自所分的區域(剪線頭,修衣服,洗髒衣服,檢查瑪扣)

10.下一個接待顧客的導購必須站門,必須說歡迎光臨,不管進來的是什麼顧客,輪到誰就是誰,不存在挑客(除了換衣服,應聘)其餘都算.

11.貴重物品自己保管好,丟了公司不負責任。

12.接待顧客時不準接電話,可以等顧客走後回電話過去,上班時間嚴禁在賣場玩手機。

13.按公司要求接待顧客,面帶笑容不得與顧客發生爭議,遇到問題及時上報

14.在店內不得抽菸與喝酒。

15.工作時間不得私自會客,帶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16.服從上級分配,服從上級管理,不得損毀公司的形象,透露公司機密。(按情節嚴重進行處理)

17.遺失,損害,偷盜公物者按價賠償。

二.關於跟客制度:

1.自己跟客要到位,如果客人一進門就是你接待,不管你多忙都要留意你的要試穿什麼衣服,立刻去拿碼子,別的導購上前跟,你就說我跟了,麻煩你幫我那一下碼數給客人。

2.一定要有一杯水的服務,並且買與不買一個樣。

3.當每個導購都有客人,又進來一批誰都可以去接,誰先接就算誰的。

4.回頭客當天的客人才算回頭客,隔天都不算,回頭客進店自己一定要留意,如果另外一個導購接客很久,要買單的情況下你才認出來,都不算,(自己在賣場的情況下)

5.賣場一定互幫互助,沒顧客的同事一定主動幫忙有顧客的同事。

6.不管進來的是這樣的顧客,哪怕是老人家進來接個電話不買衣服都算一批客人,沒有接與不接,不能挑客

三.貨品

1.到貨賣場前面一定留一個導購接客人,接完後去整理貨品,下一個導購接待顧客。

2.每一件掛在賣場的而貨品必須保證是熨燙,無線頭,拉鍊是拉好的,有瑪扣,乾淨。

3.每個導購如果是自己的訂單,開手工票,貼在收銀臺,寫上日期,牌子,款號,尺碼,顏色,顧客電話,姓名和自己的姓名到貨後自己聯絡顧客。

4.如果因為員工自身操作導致商品損壞,按7折賠償。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3

一、目的:

1.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辦公室稽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後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後補填《加班申請單》,並註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後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於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公務車輛,有效使用公司車輛資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公務車輛遵循管理部統一排程使用的用車原則。公務車輛是指屬於公司系統所有的車輛,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公務配車、公務車、施救車等。

第三條 公司公務車輛必須遵守統一的使用原則,嚴格執行既定的用車管理制度和程式。

第二章 車輛使用程式

第一條 高層管理人員公務配車的統一使用管理範圍,由所屬部門優先使用;公司銷售專用車由銷售部優先使用;售後施救車由所屬部門的售後服務部優先使用。對上述車輛的使用,管理部有權監督並根據公司經營的需要進行臨時調配。

第二條 除高層管理人員使用公務配車的車輛外,本公司其他人員用車均須事前向管理部申請調派並填寫“派車單”,由管理部根據派車執行公務的輕重緩急排程派車。不按規定申請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務車輛。

第三條 公務用車審批程式:員工因公務使用車輛,必須填寫“派車單”,經部門經理稽核後交由管理部統一派車。用車超出一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稽核後方可交由管理部統一派車。

第四條 公務車輛的使用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駕駛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司管理部發放的準駕證(A證)。公務車輛停用期間,必須停放在公司或管理部預先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 所有公務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關係需外借的,須填寫“派車單”經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報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借,但是仍然必須執行本規定的派車制度。

第六條 私事用車的特別規定: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員工的私事用車。公司對於部門經理級以上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其他承擔重要職責的人員,可以考慮其對公司的貢獻程度和因履行職責、執行公務等所影響個人家庭生活的狀況,在不影響公司經營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車輛。

任何人員的私事用車均必須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和程式,即填寫“派車單”,經總經理批准核定後,交由管理部統一排程。私事用車前後不得超過兩天。

私事用車必須遵守公司公務用車的制度規範使用車輛,同時還執行收費使用制度,除非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別免費批准。使用費用包含車輛損耗費和油費,按照實際使用的公里數計算,每公里收費標準為1元。過路過橋費由私事用車人自行承擔,不得報銷。

私事用車人領用車輛時必須首先在管理部登記確認領用時間和初始公里數;用車完畢,應及時將車鑰匙和車輛交還管理部並登記確認交還時間和最終公里數,如在交車驗車時發現車輛有刮痕或故障,私事用車人承擔所有的維修費用。

第三章 車輛保養維護

第一條 公務車輛的保養維護由管理部負責。專職司機對公務車輛的保養維護承擔責任。管理部經理根據本制度統一安排公務車輛的保管事務,專職司機根據管理部經理的工作安排履行職責並執行具體事務。

第二條 管理部必須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公務車輛的原始資料(購置材料或租賃記錄)和行駛證、保險單、稅單等行車必備有效證件。

管理部經理應履行車輛管理的首要職責,包括定期的證照核對、油卡的購買,以及按照本規定監督執行派車制度等。

專職司機有義務保管公務車輛的相關證照,並負責根據車輛的情況及時申報車輛年審、保險和保養、維修、檢驗等。對於未遵守公務用車制度的出車任務,專職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否則應承擔違章用車的連帶責任。

第四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我司售後部進行。簡單故障和保養維護的,維修工單經管理部經理稽核確定,按成本價結算,結算總價超出1000元以上的維修專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五條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必須立即維修、更換零件的,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到外單位修理的,專職司機或者其他駕駛人員應立即與管理部經理電話彙報請示,並事後及時按車輛維修報批程式補辦手續。

第六條 公務車輛的油料執行油卡制度,油卡由管理部統一購買,專職司機和其他駕駛人員統一向管理部根據實際需要領用。車輛使用期間的臨時外出購油應事先及時向管理部經理彙報確認。只有經批准稽核後的油料費用才能報銷。

第七條 所有到外單位保養維護的公務車輛,財務部有責任監督執行公務車輛保養維護費用和外購油料費用的報銷。

第四章 車輛使用人的職責

第一條 專職司機和其他車輛使用人(下統稱“車輛使用人”)領用車輛出車時,必須對車輛正常使用必需的各種證件有效性進行檢查,並仔細檢查車輛效能。發現異常的,應立即報告管理部,否則應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第二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私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將車輛交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第三條 車輛使用人完成任務後,必須及時返回公司,停放在指定區域,並將鑰匙交回管理部。

第四條 若車輛使用人夜間將車輛停放在外,如若車輛被盜或受損,依具體情況由車輛使用人承擔相應責任及損失。

第五條 車輛使用人負責公務車輛的清潔衛生。

第六條 車輛使用人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嚴禁酒後駕車。

第七條 車輛使用人有義務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維護公司的全面商業利益,尤其嚴禁洩露在駕駛公務車輛期間所知悉的公司領導談話內容。

第五章 罰則

第一條 凡因酒後駕車、無照駕駛和其他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等受到交通處罰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經濟責任,管理部有權在接到處罰的該車輛使用人的當月工資中直接抵扣,並視情節給予通告批評、罰款(50—500元)等管理部處分。

第二條 如因車輛使用人違法違章,以及不當使用致使公務車輛損壞、機件故障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修復公務車輛所需的維修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賠償費等,由管理部視具體情節擬定費用承擔方案交由總經理決定。

私事用車和私自用車產生的車輛損壞、機件故障和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等,由車輛使用人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維修、賠償費等損失。

第三條 未經許可使用公務車輛,或者公車私用、擅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的,一次罰款500元,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 車輛使用人未按規定及時交還車鑰匙的,每次罰款50元,並承擔公

務車輛延遲交還期間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專職司機,包括執行公務駕車任務的其他人員,擅自洩露公司領導與他人談話內容的,處以管理部處罰並視情節給予50—500元的罰款。

第六條 公司員工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管理部有權根據視違章情節給予通告批評、罰款(50—500元)等管理部處分。屢次違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管理部有權加重處罰。

第六章 其它

第一條 本制度由管理部修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二條 生效日期:本規定自發布日起生效。

黨校學員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釋出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病歷影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住院病歷影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原則上我院住院病人影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影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影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影印(影印時間:本院正常辦公時間)。

三、病歷影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影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影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影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請影印病案應持患者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並簽名。

3、申請影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有效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影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影印。

五、病歷影印的內容:

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影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影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影印病歷的,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影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影印室去影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聯絡,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影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影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

備註:申請人需提供複診號(門診號)或住院號等相關資訊,以便調取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