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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彙編(通用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6W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彙編 篇1

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為營造安全、衛生、文明的宿舍環境,學校特制定以下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彙編(通用3篇)

1、學生按學校安排的房號和床號入住,未經學校允許不得入住或擅自調換床位。中途轉學、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的必須持德育處或級部開具的證明到宿舍值班室辦理退宿手續,並將行李物品帶離宿舍。

2、嚴禁帶異性、校外人員進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非本房人員。

3、放假期間要留宿的,必須申請登記,批准留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4、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上課期間要進入宿舍或在宿舍停留的必須持有請假條或校醫證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歸宿或不能歸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並將一聯請假條交至宿舍值班室。

5、遵守午休、晚寢紀律,休息鈴聲響後,不能在走廊或陽臺逗留、走動和外出。開臺燈、講話、玩手機、打電話、放音樂、洗刷、洗漱等一切與休息無關或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必須停止。

6、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區內安靜,禁止在宿舍區打麻將、打撲克、抽菸、吸毒、喝酒、賭博、買賣物品、高聲喧譁、吹口哨、追逐打鬧、大力關門等。

7、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倒垃圾,不隨地大小便。不打光膀在走廊裡閒逛。離開宿舍區著裝要整齊,女生過肩頭髮要束起,不穿露臍裝、背心、短褲、拖鞋離開宿舍區。不看不健康的音像製品和書籍。

8、同學之間友愛相處,相互幫助,講普通話、用文明語、不罵人、不打架、不拉幫結派、欺壓同學。

9、愛護公共設施,水卡機、風扇、門窗、地面、電話、床架、洗手盆、水龍頭、消防栓等公共設施不得不得塗汙、損壞或搬動位置,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都要及時上報,人為損壞要賠償。

10、節約水電,依據天氣情況開關燈,最後離開宿舍的要關好水和燈扇,晚寢鈴聲向後宿舍所有燈光要關閉。

11、宿舍內的物品要保持潔淨、擺放整齊,室內牆壁、門窗不能釘、帖、掛和畫。飯菜、方便麵、蛋糕或其它影響環境衛生和安全的食品不能帶入宿舍區。

12、室內空氣要保持清新,起床後要整理好內務,值日生對宿舍公共衛生每天要打掃一至二次,垃圾要及時清理並倒到指定的地方,禁止在宿舍廊道內晾晒衣服、擺放衛生工具和鞋襪等。不得向馬桶內扔雜物以免造成馬桶堵塞,若造成堵塞應立即報告,疏通費由本人或宿舍同學共同承擔。

13、嚴禁從視窗、陽臺、走廊向下傾倒汙水、垃圾或雜物。

1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含打火機)、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進宿舍,不準在宿舍拍打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等。

15、嚴禁在宿舍內燃火燒物、燃點蚊香、蠟燭,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任何電器裝置。嚴禁爬越走廊和翻牆、翻窗進入宿舍。

16、個人財物要妥善保管,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鎖好門,鑰匙隨身攜帶。未經允許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17、宿舍舍長是宿舍的負責人,負責安排宿舍值日清潔,午休及晚寢點名和紀律監督,發現不良行為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向值班室或班主任報告。

18、服從宿舍生活老師的管理,尊重宿舍生活老師、保潔人員、學校水電工等工作人員的勞動成果。

19、弘揚正氣,樹立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安全文明宿舍”的建立活動。

20、其它管理規定、可參照上述規定或學校其它管理規定執行,如果違反《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將給予相應的紀律扣分和處分。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彙編 篇2

中學(學校)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1、各種裝置均應建帳卡,由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裝置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裝置必須履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得建賬。

3、新進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熟悉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4、所有裝置均有專人負責,責任者應對裝置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5、實驗室的裝置,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7、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裝置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裝置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校長批准,校內各單位借用時由相關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為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裝置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彙編 篇3

1.實驗教師(員)應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

2.每天上下午均提早10--15分鐘上班,做好上課準備,下班前應關閉所有的電源、水龍頭、門窗。

3.在使用儀器的過程中,如發生損壞或遺失儀器,應分清責任,做出妥當處理,並報主管部門。

4.認真做好儀器、資料、裝置等的保管工作,每次使用完後應檢查去塵,放回原處。

5.購置的儀器裝置應及時驗收入帳,並計入總帳;購置100元以上的器材要經主管負責人批准;對實驗材料、維修器件、使用工具應登記備查。

6.每室應建立儀器借出歸還登記手冊,教師借出儀器應登記,實驗後歸還,外單位借儀器裝置應出具學校證明並報主管負責人批准。

7.管理好使用說明書、帳目等資料。

8.各實驗室應在辦公室的門口掛牌,若有事外出應寫明去向,以便聯絡。

9.積極向學校提出改進實驗室工作的建議和改進方案,不斷提高服務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