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業務招待費管理,進一步控制費用支出,做到既有利於開展業務活動,又有利於提倡勤儉節約、提高效益,經研究決定對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如下:
一、定義 本辦法所稱招待費,是指因公務活動或業務需要而合理開支的招待費用。交際費用包括餐費、禮品費用等。
二、管理原則
嚴格控制、限額支出、強化考核、責任到人。
三、具體規定
1、經營業務中必需的招待費支出實行“預算控制、逐筆報批”的管理方式。即:
(2)對業務招待費用開支實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終考核。若遇特殊業務活動確需增加額度的,經各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總經理稽核同意後決定。對超額完成銷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額。 (3)各部門經辦人員實際每筆支出業務招待費之前必須事先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先經部門經理審批,最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方可列支,未經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報銷。高於原授權金額需要重新申請,取得授權人同意方可報銷。報銷時需註明招待物件,就餐飯店,金額,陪同人員等
2、業務招待費列支標準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況不允許招待費開支;
3、報銷審批手續
經辦人員必須在每筆招待支出發生後的二天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同時附合法票據及《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辦理審批手續。
四、列支考核 經年終考核超過規定額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減部門主要負責人年終獎金。凡不按規定或超標準開支的招待費,一律不予報銷,由有關責任人自負。
五、附則 本規定適用於索易東總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本規定由總部財務部負責解釋。 附:
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
日期: 年月 日
經辦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