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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考核程式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37W

1、被考核個人對一年來的德才表現和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並填寫《xx市“三支一扶”(進村就業、到基層服務)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登記表》和《xx市進村就業、“三支一扶”和到基層服務高校畢業生工作實績報告單》。

“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考核程式

2、被考核人接受民主測評或量化打分等多種形式測評。

3、服務單位直接領導在民主測評或量化等綜合考核的基礎上,通過檢查工作記實手冊、座談交流等掌握瞭解的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4、單位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在民主測評或量化等綜合考評結果和被考核人部門直接領導建議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5、市人事局根據平時考核和年度述職交流、“六個一”等完成情況,研究確定考核結果並將優秀等次的初步人選進行公示。

6、服務單位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通報考核結果,並將考核等次記入《大學畢業生到基層服務證》。

(五)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核定

1、年度考核前(xx年12月28日-31日),各單位填寫《xx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及人數核定表》一式兩份,到市人事局職改辦核定本年度優秀比例和人數,未經核定優秀比例和不按規定和要求開展考核工作的單位,不予稽核備案和兌現有關考核結果。

2、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掌握在本單位應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總數的15%以內。本年度受到酒泉市委、酒泉市政府或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與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先進單位(提供證明材料),經核准後,優秀比例可適上浮5%,但最高不超過20%,對平時考核工作完成不力、培訓任務完成不好的單位要降低優秀指標比例。

3、“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優秀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市人事局根據平時考核手冊和年度述職交流、“六個一”完成情況研究討論考核結果。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職務、級別、工資以及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職位、崗位、工資以及聘任、續聘、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的年度考核結果作為使用、獎勵、解聘以及報考研究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要根據年度考核規定,嚴格兌現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