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落實和加強裝置操作人員、維護保運人員及裝置管理人員的裝置巡迴檢查工作,切實做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完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工藝裝置、管道、動力裝置、通用裝置、起重運輸裝置、消防裝置、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裝置的裝置巡迴檢查工作。
第三條必須認真貫徹實施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裝置管理人員的裝置巡迴檢查制,以保證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
第四條裝置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基層裝置管理人員裝置巡迴檢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完善的裝置巡檢管理細則,明確職責和實施方法,確定裝置巡檢的區域、路線、週期、重點檢查部位和內容要求。
第五條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裝置管理人員要按裝置巡檢管理細則的要求認真進行裝置巡迴檢查,瞭解裝置執行狀況,在巡檢中發現裝置異常,要及時消除缺陷、作好記錄,對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裝置,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巡檢人員要及時、準確、清晰、認真地填寫裝置巡檢記錄。
第七條各級主管裝置的領導要定期對裝置巡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解決裝置巡檢中出現的問題。裝置管理部門對裝置巡檢人員的巡檢方法和儀器的使用予以指導,並講授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以逐步提高裝置巡檢人員判斷、處理裝置故障的能力,保證裝置巡檢工作的質量。
第八條機泵裝置實行點檢制,執行《機泵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
第九條各單位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裝置的巡檢工作水平。
2裝置巡迴檢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裝置為各生產車間所屬的機械裝置以及與之配套的相關設施。
二、本制度所指裝置操作工是對車間內裝置負有使用、維護和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裝置操作工裝置巡迴檢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對使用的裝置進行檢查,檢查專案為動力是否穩定、傳動是否可靠、潤滑是否達到要求、儀表是否正常以及裝置對產品產量和質量的有影響的其他問題。
2、簡單問題可自行修理解決,恢復裝置正常狀態;
3、較大故障要積極採取措施並報告車間負責人。
四、值班人員裝置巡迴檢查管理
1、值班人員應該每天對裝置進行巡迴檢查管理;隨時掌握裝置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嚴重裝置應報告車間主管人員,將列入檢修計劃。
2、值班人員巡迴檢查的專案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裝置執行情況是否正常,裝置零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裝置潤滑是否按要求進行,裝置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崗位上的裝置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填寫師傅、是否及時、準確、整潔
五、車間的裝置巡迴檢查管理
1、車間要定期組織車間對裝置進行巡迴檢查。裝置的巡迴檢查方法應能直觀反映出巡檢執行情況,如填寫記錄、採用掛牌,掛卡登記,表示檢查已進行。
2、車間對巡迴檢查出來應立即解決的問題要用《通知單》的形式提出意見,並對問題內容、解決方法、期限、責任人、效果、獎罰作出規定。
3、巡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採取積極的措施,根據巡迴檢查情況對裝置故障的部位、原因、週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裝置維修、保養提供依據。
六、車間對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負有管理責任,對巡迴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於超出車間管理範圍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電鋅四車間
為了進一步強化生產處裝置管理,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來解決生產執行中出現的裝置故障和缺陷,努力促進向計劃性和預防性檢修轉變,儘量減少裝置故障率和經濟損失,切實保障生產平穩、安全執行。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處裝置檢修管理。
二、管理職責
(一)生產處負責制定裝置管理制度,並監控、指導和考核日常執行情況;
(二)執行班組負責所使用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時報修;
(三)維修班負責生產處裝置管理,定期點檢和巡檢,及時修復故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裝置點檢目的:通過點檢準確掌握裝置執行狀況,維持和改善裝置效能,預防故障發生,減少裝置故障率。
1、崗位點檢
(1)裝置執行中的異響、振動、異味;
(2)裝置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質、油壓、油位、冷卻等);
(3)目測裝置零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4)檢查裝置的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5)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6)裝置負荷大小;
(7)裝置運轉過程中的溫度、壓力、電流等;
(8)裝置其它特殊要求的情況。
2、維修點檢
(1)監督、指導崗位的日常點檢,複核各崗位的日常巡迴點檢記錄;
(2)檢查生產處線上裝置的執行技術狀態,及時發現異常和隱患。在做好記錄的同時,確定裝置應修理的部位及更換零件情況,及時組織維修;
(3)檢查生產處裝置衛生狀況。
3、生產處點檢
(1)監督、檢查生產處裝置巡迴點檢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各崗位日常點檢質量、巡迴點檢記錄;
(3)檢查主體裝置的執行技術狀態,對有異常的裝置進行精密點檢和診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來解決問題。
(二)裝置巡檢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況檢查等內容。
(1)裝置、系統的執行、備用是否正常;
(2)執行裝置、系統的有關引數指標是否合格(如:聲音、振動、壓力、溫度、液位等);
(3)裝置系統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4)裝置、系統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5)建築物和構築物及其他現場設施的完好情況;
(6)生產現場和裝置、系統的衛生狀況;
(7)有關防暑度夏、防寒防凍設施的完好情況。
(8)常用工器具的數量和完好情況。
(9)有關記錄、指示的情況及變化趨勢。
(10)原則上重要執行裝置和系統每1個小時檢查一次;輔助裝置和系統每2個小時檢查一次;執行裝置和系統有缺陷時在原規定檢查時間上可縮短一半時間。
(三)裝置維護保養
1、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裝置,要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結構、懂效能、懂用途;全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2、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正確使用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巡檢,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
(2)精心維護,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裝置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3)經常保持裝置和環境清潔衛生,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裝置見本色、門窗玻璃淨;
(4)搞好裝置潤滑,堅持“五定”和“三級過濾”(五定:定點、定時、定質、定量、定人;三級過濾:從領油大桶到崗位儲油桶過濾,崗位儲油桶到油壺過濾,油壺到加油點過濾)。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3、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維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裝置,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5、生產處所有裝置、管線等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檢查人員應根據有關規程規定和具體情況予以處理,並及時彙報;
7、檢查中對裝置遇有疑問或不明白的問題,必須及時上報,不得隨意亂動裝置或將其退出執行狀態(緊急特殊情況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車後及時彙報);
8、巡檢中發現裝置著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持滅火器實施搶救。對於現場無法停電的裝置,應及時彙報,聯絡拉閘停電再行處置。
(四)裝置維修
1、裝置出現故障必須嚴格履行報修制度,應由崗位操作人員向當班維修人員申報故障,並填寫好《裝置故障報修單》;
2、維修人員接到裝置報修通知後,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檢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實的解決措施來修復裝置;
3、裝置修復完成,維修人員應監督不少於半小時,確定真正滿足裝置正常執行要求後,方可在《裝置故障報修單》上簽字認可;
4、裝置維修時,應懸掛醒目狀態標識,以防止誤操作而發生安全事故;
5、嚴禁對裝置故障隱瞞不報和無故推諉、拖延維修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生產處相關制度從嚴處置;
6、裝置修復後,維修人員應及時填寫《裝置故障檢修記錄》,詳細說明故障原因、處置結果,當班執行班應對維修質量進行確認,當班班長應在《裝置故障檢修記錄》上簽字認可。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執行裝置的巡迴檢查,及時發現裝置異常,防止裝置事故,保證裝置安全經濟穩定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檢修、執行人員對裝置系統進行巡迴檢查的管理職能、管理與要求、定期巡視裝置的規定、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制度適用於裝置系統的巡迴檢查工作。執行、檢修人員均應通曉本標準。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
四、定義、術語及縮略語
(一)公司
國電電力內蒙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五、職責與許可權
裝置巡迴檢查在站長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運維人員具體負責本電站所轄裝置巡迴檢查。
六、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巡迴檢查
巡迴檢查是生產人員對生產現場裝置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裝置異常,防止裝置事故,保證裝置安全經濟執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迴檢查的內容包括:
1、交接班檢查;
2、定期巡迴檢查;
3、預防性檢查;
4、特殊情況檢查。
(二)巡迴檢查的要求
1、各類檢查均應由能獨立工作的生產管理人員、檢修、執行人員進行,單獨巡視高壓裝置的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部批准。
2、巡迴檢查人員必須遵照本電站制定的巡迴檢查規定,按照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專案進行檢查,做到檢查嚴、細、無遺漏。
3、巡迴檢查時必須攜帶必備的檢查工具。
4、巡迴檢查中不允許隨意拆除檢修安全措施、挪動和跨越遮欄,以及亂動正在執行的裝置等。
5、巡迴檢查時應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聽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點檢查的裝置有
(1)過負荷及長期滿負荷執行的裝置。
(2)處於異常執行及有缺陷的裝置。
(3)剛操作或調整完畢的裝置。
(4)新投入執行的裝置(包括檢修後投入執行的裝置)。
(三)巡迴檢查週期及內容
1、變電站巡視檢查每天一次。巡視內容包括變壓器、六氟化硫開關、刀閘、電容器及高壓開關櫃等裝置執行是否正常等。
2、場內集電線路每天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杆塔傾斜、橫擔歪扭及杆塔部件鏽蝕變形、缺損情況;導線、地線鏽蝕、斷股、損傷或閃絡燒傷情況;拉線鬆緊情況;避雷器及電纜有無異常情況;金具、絕緣子是否完好等。
3、箱變檢查每月一次,具體時間與風機外表檢查相同。檢查內容包括聲音、溫度、油位、狀態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電現象等。
(四)值班人員定期巡視檢查
1、值班人員巡迴檢查按電站規定的檢查路線和內容進行。
2、值班人員在巡檢中如發現危及裝置或人身安全時,除按有關規定採取緊急措施外,立即彙報值長。
3、巡檢人員必須做好巡檢記錄,並將巡檢中發現和處理的裝置缺陷記入裝置缺陷登記簿內,暫時不能處理,且不影響安全執行的缺陷列入裝置大、小修計劃處理。
七、檢查與考核
(一)電站應按本標準不定期對裝置巡檢情況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二)對因由於違反巡迴檢查管理制度而使裝置發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員發現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或檢查不到位,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為促進和保持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貫徹企業精神和經營宗旨,保證公司目標實現,公司將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本著規範化管理、精細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標準化管理、組織化管理原則,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堅持以人為本,應盡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公司高效、協調執行;以制度為依據,制度有明文規定則可受獎受罰,否則免之。獎懲原則是: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範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汙盜竊、營私舞弊、洩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 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並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檔案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乾淨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汙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洩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洩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專案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裝置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 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於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第四條 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1、室內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未經同意,不得私拉電線、私自添置或減少物品,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室內。
2、每天做好檢查巡視工作,做到人走電斷,關好、鎖好門窗,若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特殊情況及時上報。
3、禁止任何人在室內吸菸、酗酒,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室內一切電器設施。
4、一律不得吸收無關人員在室內逗留、閒聊、打鬧,站崗、值班人員要做到文明、禮貌,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不擅離職守,不得從事與值班執勤無關的活動。
5、值班領導與校車管理員時間的規定:早:5:50(車來前)——7:30,午:10:30——11:00,晚:3:20——5:00(車走後)
負責經管人簽字:
一、 會議室使用制度
1、 會議室使用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在執董辦;會議改期或取消,應及時更改或取消預定登記。
2、 會議室實行先登記先使用的原則,發生衝突時,使用者協商解決或由執董辦負責協調;以公司名義組織的會議和重要的外事活動,經執董辦負責協調後可優先使用。
3、 會議室內禁止吸菸。使用者應愛護各類設施,懸掛橫幅應在執董辦得指導下進行。
4、 保持會議室整潔,不亂扔雜物和廢棄物。
5、 發現問題及時向執董辦報告。
6、 借用物品應及時歸還。
二、 會議室維護和管理
1、 保潔人員定期進行衛生清理,包括會議室桌、椅。定期清理玻璃窗、窗簾、地板、地毯。會議室使用前,應進行衛生檢查,按照使用要求完成桌椅的佈局調整。
2、 保潔人員發現會議室桌、椅、音響裝置、投影機、照明燈光、時間顯示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執董辦報告,由執董辦負責解決。執董辦定期檢查各設施的狀況。
3、 執董辦請保潔人員代為負責會議室話筒、遙感器、鐳射筆及相應的裝置管理,使用人員應進行借用登記並在會議結束後及時交回,如有丟失,應予賠償。
4、 會議如需其他服務專案,如鮮花、橫幅、差點、礦泉水、午餐等由會議主辦者提供,保潔人員可代為服務。
5、 保潔人員應及時將會議室供應物品的儲備情況(包括電池、茶葉、紙杯、鐳射筆等)向X辦公室報告,X辦公室及時補充。
6、 本規定由X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由釋出日開始施行。
制度目的:規範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範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影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第一條:為加強商場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7:30-17:45
第三條: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條:商場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填表,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商場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核表。
第六條:營業人員須先到公司填表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遲到一次扣10元,遲到累計3次以上者每次扣20元。
第八條:病,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請病,事假須提前一天報請,並安排好工作.請假理由不充足或影響公務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請假。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鄞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達1次者扣發全勤獎10、0元,達3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雙倍扣除工資,單月連續曠工3天者,按自動離職並不給於發放工資。
第十三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100元。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建立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機構:
組長:111
副組長:各領導
成員:各班主任 各相關管理人員
二、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 教師辦公室:教師本人負責管理;
學校對教師用電採取插卡式電錶管理,學校每月供給教師15度電。電錶、表卡由教師負責保管,遺失,損壞照價賠償。
會 議 室:負責
各 部 室:各部室管理人員根據學校安排負責開關空調。 教 室: 教室空調由負責開關。
教室開機時間為 : 早 晨:5:50-----6:50
晚自習:18:50----19:50
其餘時間視天氣情況需開空調報主管領導處,經同意後方可開關。 學生宿舍:男生公寓由楊明孝負責開關,女生公寓由負責開關。 開機時間為 : 晚上:20:1 0------21:10
三、強調:
1.各班主任要對教室宿舍取暖及用電安全,落實管理責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教室、宿舍要落實衛生管理責任,打掃乾淨,注意保持,嚴防
3.各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空調開關時間,不得不開,遲開,早開等。
4.溫度控制規定。根據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空調使用時溫度設定的規定:制熱最高不高於20℃。嚴禁設定溫度較高,預防學生感冒和傳染病的發生,保證空調安全執行。
5..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各班主任要確定好本班教室、宿舍空調管理學生,嚴禁學生觸控空調、亂按按鈕、亂動插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全部責任。
6.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及時辦理空調及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7.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後勤處楊春鬥老師處,由後勤處報學校請專人維修。電工雷生坤同志負責校園電線電路安全和用電安全,保障校園正常用電,保證各種用電設施裝置安全、正常執行。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裝置經常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8.加強巡視檢查。後勤處和值日領導、值周員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溫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
*中學
20xx-12-4
一、為加強票據管理,規範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稅票、社保票據等。
三、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核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後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四、財務票據應存放於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稽核,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取、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六、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七、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範、專案名稱準確,規範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並加蓋作廢章。
八、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稽核,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九、已繳納的稅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後有查可依。
十、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為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十一、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儘快採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彙報。
十二、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後,由監督人和後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十三、本規定適用於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為響應市政府、總公司節約用電號召,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為切實加強我司辦公室空呼叫電管理,確保我公司空調安全執行,現制定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不能在開空調的室內吸菸,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長時間(20分鐘以上)離開時,要關閉空調,以便節能和保證減排效果。
第二,辦公室在使用空調時根據氣象臺溫度預報結果,在夏季室外最高氣溫達到33度以上,方可開啟空調。一般情況下不準開啟空調。
第三,為做到節能降耗,要求夏季空調設定在26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
第四,由於空調的使用和開啟不當,造成空調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追究使用者責任。
第五,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應拔去空調插頭。
第六,空調施行“專人負責制”,行政部經理為空調使用責任人,主要負責掌握空調的使用時間,管理所屬空調的正確使用方法,避免人為損壞,以保證空調能發揮其應有作用。
第七,全體職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
第八,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由電工上門檢修,是人為原因損壞,要照價賠償;是質量原因,及時聯絡空調維修部維修。
第九,公司不定期、不定時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或故意損壞的,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和經濟處罰。
x公司
日期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無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衛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菸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菸: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菸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衛室。
5.2 禁菸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菸"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菸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衛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檔案
無
7、記錄和表單
無
為正確合理使用空調裝置,落實節能降耗措施,現對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 空調的使用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辦公室在夏季室內最高氣溫達到30℃以上,方可開啟空調製冷,製冷溫度設定不應低於26℃,其餘時間(晚間、陰雨天等)不得開啟空調;冬季室外氣溫達到0℃以下的,方可開啟空調製熱,室內溫度不得高於18℃。
4、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5、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6、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不得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菸。
二、 空調的責任管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指定現場責任人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行政部門負責。
3、 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公司行政部報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聯絡維修。
三、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更不得讓部門以外其他任何人員進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專職維修人員除外)。
2、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說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3、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四、違規責任
1、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3、 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3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賠償的責任,行政部將視裝置損壞情況會同裝置保養部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並處以罰款。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裝置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進一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裝置使用等。
三、職責
1、企業管理部負責聯絡標識牌的製作、核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製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製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式
1、標識牌的申請製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一採取採購申請,對外製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製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製作,能夠採用自制的統一用A3以下紙張列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佈置要先設計,後佈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製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採購或視野製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6個月,公司自行製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藉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核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檔案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製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製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汙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檔案
——《申請製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計生委20xx年11月20日釋出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xx年版)》,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影印的管理。
一、病歷影印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影印的合法人員,其他人員無權影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二、住院病歷影印時間:分為兩類:
1、歸檔病歷:患者要報銷(出院記錄須蓋公章)及其他資料,請出院2周後到病案科影印。
2、住院病歷:住院期間只提供檢查化驗結果,病案資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科影印。
三、住院病歷必須到病案科影印,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印病歷。
四、病歷影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及委託書;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及委託書;
5、申請影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原件)、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若代辦人員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請影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或按指印委託書。其中新生兒(出生30天內)如需母親辦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父親代辦需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
6、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影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科進行查閱或影印。
五、病歷影印的內容:
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保管。 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影印件。
七、按照規定病歷影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A4紙0.5元/張。
八:影印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00-17:00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績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根據《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旨在對部門及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和反饋,為公司發展策略、部門績效改進及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公平合理地處理與此有關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性原則。
(二)全員考核、層級管理原則。
(三)定量與定性、總結與指導相結合原則。
(四)部門考核與個人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三條 考核的組織管理
(一)每年進行兩次考核,分別為年會考核及年度考核。年會考核區間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區間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進行。
(二)公司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小組由公司領導及總裁辦公室、財務管理總部、營銷管理總部、資訊科技中心、人力資源總部代表組成;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總部辦理。
(三)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確定公司考核實施辦法;
2、組織、指導、監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審定考核意見及決定考核結果;
4、裁決考核結果的複核申請。
(四)人力資源總部具體負責對本辦法擬訂(修訂),並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應嚴格按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四條 考核實施
考核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統一佈置,根據層級管理原則分層實施,歸口管理。
(一)部門考核
部門考核是對各部門在考核區間工作情況的一個評定,它既是部門工作業績的綜合反映,也將影響員工個人考核成績。各部門在本部門工作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領導評分和部門互評,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營業部考核按公司《營業部綜合考核辦法》執行。
(二)員工考核:
1、各部門員工由本部門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下同)進行考核;
2、各部門(含營業部及證券管理總部,下同)總經理由公司領導進行考核;同時兼任證券管理總部和營業部總經理的,將證券管理總部工作納入營業部總經理的考核中;
3、營業部財務、電腦負責人同時接受業務歸口部門及所在營業部的考核;
4、營業部其他員工的考核由各營業部自行組織實施,考核結果須報考核領導小組稽核。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一)部門考核是基於本部門在考核區間工作情況及各項指標得分情況進行評定。包括計劃完成情況、費用與成本控制、部門協作滿意度、風險控制、公司文化認可度及內部管理等各項指標內容,根據部門性質不同,設定標準及考核標準不同。
(二)員工考核是對員工個人工作表現及業績情況的評定,包括基本素質及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個方面內容,根據崗位及職別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考核標準。
部門考核結果對員工考核的最終結果有一定影響。
第六條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式
(一)部門考核由部門總經理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各項指標情況由相關部門提供,由公司領導評分及部門互評共同完成。
營業部的考核由營銷管理總部根據《營業部綜合考核辦法》考核彙總。
詳見附件一《國盛證券部門考核綜合評分表(職能部門)》、附件二《國盛證券部門考核綜合評分表(業務部門)》、附件三《國盛證券部門考核評定總表》、附件四《國盛證券營業部考核綜合評分表》
(二)員工考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部門考核結果對員工考核的影響權重;第二部分由員工所在部門相關人員對其進行個人評分,評分結果佔另一部分權重。
第二部分採取工作寫實、自然觀察及量表評定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工作寫實為員工對自己在考核區間的工作行為進行舉證及小結;自然觀察法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對員工進行直接觀察瞭解,對員工進行考核描述的一種方式;量表評定法是指根據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細則,用表格形式表現出來,並結合自然觀察法對員工的態度、能力、業績進行綜合考核的方法。
(三)一般員工及二級部門經理(副經理,下同)、總經理助理(主任助理,下同)、副總經理(副主任,下同)的考核均由其直接主管負責。一般員工的直接主管為二級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助理或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的直接上級主管為部門總經理。
1、被考核人提交考核區間工作寫實並進行自評;
2、根據被考核人工作寫實及自評情況,採用自然觀察法及量表評定法,依據《職位說明書》職責履行情況,分別填寫附件五《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職能部門普通員工)》、附件七《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業務部門普通員工)》,進行他評;他評包括互評、直接主管及部門總經理評定;員工間互評採取無記名評定;
3、直接主管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寫實及自評,在日常自然觀察的基礎上寫出評述;
部門總經理根據直接主管對被考核人的評述,和《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附件五、附件七)得分,確定被考核人的個人評分部分的考核結果,並對被考核人進行綜合評述;
部門總經理如果即為直接主管則直接進行評述,並確定被考核人的個人評分部分的考核結果。
4、各部門填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評定總結表》(附件九、附件十),並得出員工的最終考核結果;
5、提交考核領導小組稽核;
6、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委託相關人員通知被考核人。
(四)部門總經理由公司有關領導進行考核。
1、部門總經理提交述職報告、部門年度總結;
2、採用自然觀察法及量表評定法,根據《職位說明書》職責履行情況,由公司有關領導填寫附件六《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職能部門總經理)》、附件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業務部門總經理)》,進行上級評述;
3、公司分管領導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報告、部門工作總結,以及《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況,進行書面評述;
4、填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評定總結表》(附件十一);
5、提交考核領導小組,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6、考核領導小組委託相關人員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七條 考核評分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個等次。
(二)部門考核、員工考核結果的等次劃分:考評總分90分(含)以上為優秀(a)、80分(含)至90分為良好(b)、70分(含)至80分為合格(c)、60分(含)至70分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為不合格(e)。
(三)員工考核優秀(a)的比例不得超過10%。
第八條 考核結果與反饋
被考核部門或個人如果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得到考核結果之日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考核領導小組在三日內給出回覆意見。
上級主管對下級被考核部門及個人有解釋、溝通考核結果的義務,同時要針對考核結果與被考核相關人員進行面談,幫助被考核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目標步聚、改進工作的建議。對部門員工的溝通面談由該部門總經理實施;對部門總經理的溝通面談工作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實施。
第九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部門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績效薪酬分配的依據,對績效表現出色的部門進行褒獎以鼓勵進步,對錶現欠佳的部門進行指導改進。
(二)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確定被考核員工年終績效薪酬,並作為晉升、降職、調職、離職等異動情況的依據。
1、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優秀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技術序列等級)的資格;
2、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薦參加各類專業培訓或學習進修;
3、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薪酬分配,並於下一年度予以調整崗位;
4、被考核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薪酬分配,並於下一年度予以降職、調整崗位或解聘;
5、若被考核人連續兩年被評為基本合格的,以不合格者處理。
第十條 考核保密及檔案管理
(一)考核結果只對同部門考核者、被考核者公開。
(二)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三)考核結果按檔案管理程式由人力資源總部統一管理,並將個人的考核結果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四)營業部考核結果檔案由營業部統一管理,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總部備案。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總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準確衡量各單位、部門工作業績,科學評價員工崗位效能,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績效考核與管理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考核的條件和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被考核單位、部門做出恰如其分的評價。
(二)注重工作實績原則。在對被考核單位、部門的目標內容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以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和工作實績為主。
(三)民主公開的原則。公司將考核目的、時間、內容、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並將其公佈於眾,並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
(四)全面考核、綜合評定的原則。採取被考核單位(部門)自查、日常考核為主等形式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
(五)與薪酬分配掛鉤原則。考績結果作為權衡被考核單位工作業績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職務晉升、個人發展等方面體現出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三條 考核依據:
以被考核單位的崗位職責、績效計劃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日常考核檔案為依據。
第四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公司所有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
第二章 績效考核組織形式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核委員會,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負責根據公司年度整體經營戰略規劃,審定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管理體系,稽核、審批考核計劃和方案,解決、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審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委員會下設質量管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
1、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
2、制定公司考核計劃和方案;
3、負責考核前的培訓工作;
4、指導各單位(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5、仲裁考核中的一般問題;
6、協調與督察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第七條 組織形式及考核方式:
公司採取二級考核形式組織考核,即考核分為兩個層次,每一層次均從其工作流程、服務物件的角度進行:
(一)單位(部門)的考核:
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按季度對各單位(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以業績考核為主,以目標管理結合kpi指標進行考核,部門的績效就是部門(單位)負責人的績效。
(二)員工的考核:
即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按月度對其責任範圍內各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主要運用目標管理方法,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結果由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
(三)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機關部門和基層單位互動式檢查,由質量管理辦公室組織考核專班對各基層單位進行檢查考核,並組織基層單位有關人員對機關部門進行檢查考核。
第八條 考核許可權設定:
(一)考核準備:
質量管理辦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確定考核具體時間,準備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評價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資訊,並組織、跟蹤整個考核過程。
(二)考核許可權設定:
1、對單位(部門)的考核:由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依據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並根據績效狀況,確定下一階段的改善措施。
2、對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員會依據所屬單位(部門)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考核,研究決定最後考核結果。
3、對員工的考核:員工考核分初步核、複核:員工的所屬單位(部門)對其進行初步考核,並給出考核結果;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員工考核標準、考核形式由單位(部門)自行制定,報質量管理辦公室審定。
第九條 績效考核的週期:
(一) 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員工業績考核,其考核時間為:
每月1~4日為對上月業績考核時間,並確定員工下月考核指標;每月5日為考核結果的上報時間(節假日順延)。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單位(部門)業績考核,其考核時間為:下一季度第一個月7號以前為上季度業績考核時間,下一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為考核結果上報時間。
(三)年度考核:每個年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包括業績、態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時間為:
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為考核時間,並確定下年度工作目標和考核指標;
2、每年1月15日為上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上報時間;
3、每年1月16日至20日為年度考評統計分析與結果運用時間。
第三章 績效考核等級
第十條 考核等級:
月度、季度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
(一)單位(部門)季度考核分為a、b、c三檔,其中單位a檔4名,b檔6名,c檔4名;部門a檔3名,b檔3名,c檔2名。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單位(部門)不能定為a檔:
1、單位(部門)員工發生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給公司利益和聲譽造成影響或損失的;
2、因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3、因發生計劃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項的。
第十一條 考評程式:
(一)單位(部門)季度考評程式
1、質量管理辦公室主要以日常抽查形式對各單位進行檢查,建立考核檔案;並組織各單位人員對各部門進行集中檢查,彙總檢查考核情況;
2、單位(部門)每季度末向質量管理辦公室提交自查報告;
3、質量管理辦公室審議單位(部門)自查報告,並彙總考核檔案收集的資訊,出具考核結果;
4、公司考核委員會負責對質量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考核結果進行審定;
5、公佈考核結果。
(二)員工月度考評程式
單位(部門)負責制定對員工進行考核的程式,考核結束後將考評結果彙總到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
第十二條 考核辦法:查詢記錄法、書面報告法、重大事件法、平時抽查法等。
第四章 考評結果與激勵政策
第十三條 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分數,確定部門(單位)和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方法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激勵:
主要適用於年終考評,方式有:
(一)發放獎金: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a檔的單位(部門)年底作為先進集體進行表彰,並一次性發放獎金;年終被評為a級的員工,公司一次性給予獎金獎勵。
(二)培訓:根據考評結果對各單位(部門)員工培訓方案進行調整;
(三)晉升: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a檔的單位(部門)負責人和年終被評為a級的員工,公司在職務晉升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第十五條 懲處:
對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c檔的單位(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將給予一年內降半級薪酬處理,並由考核委員會決定是否繼續在原崗位上予以留用。
第五章 考評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制定和下達有關考核計劃及跟蹤考核進度。
第十七條 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負責員工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條 考核職責:
(一)考核委員會負責對質量辦公室提交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二)質量管理辦公室組織、指導、監督公司各項考核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提出考核結果意見,制定績效改進措施。
第十九條 績效改進計劃:
負責人對員工考核中未達標專案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為員工績效改進提供幫助,並跟蹤檢查改進效果。
第二十條 各部門應建立考評管理記錄,並完善其檔案。
第二十一條 質量管理辦公室彙總、登記考評結果,建立考評檔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修訂或部分條款修訂時,必須報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釋出執行。
一、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規範公司加班調休管理工作,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理人員的加班調休。
二、加班原則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實行(指週末、節假日)加班調休。加班起始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計加班。
三、加班審批程式
1、 計劃加班:根據工作計劃需加班者,須於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批准後方能加班。
2、 應急加班:由於特殊原因需臨時加班者,須在加班日當日或次日(當日或次日為非工作日的,順延至工作日)填寫《加班工作記錄單》,經直接上級補籤後方能予以確認記錄。
3、員工加班須經處室經理、分管領導審批簽字,處室經理加班須經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分管領導加班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
4、未按要求填寫、審批或未按時提交《加班工作記錄單》的,人事處不予確認記錄,不計算加班。
四、調休
1、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人事處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事假,可按1:1的比例衝抵。員工加班以調休形式補休的,原則上在12個月之內調休完畢。
2.以調休衝抵病事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假天數裡衝減,如果員工請假時沒有可調休假期的,則不允許用未發生假期衝抵事假。
3.原則上,所有員工調休須提前一天填寫《調休申請單》,一般員工調休需處室經理簽字同意,處室經理級以上人員調休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調休人需將簽字確認後的《調休申請單》交人事處登記備案後,方可休假。調休期間正常計算工資。
4.員工調休一次最少半天。調休一天以內(含一天)的,由處室經理審批,連續調休兩天(含兩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審批,連續調休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擅自調休的,以曠工論。
五、附 則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理人員。
2、本制度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