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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低保辦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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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其他網站轉載,不能成為法律依據,具體規定以當地相關部門公佈的為準)

城鎮低保辦事流程

一、服務內容

凡持有堯都區戶口的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295元,均可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人持戶口薄及身份證,由戶主本人向居住所在地的社群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證明材料影印件:

1.戶口首頁影印件(如戶主非本人,還應出具戶主戶口影印件),家庭成員戶口影印件及身份證影印件。

2.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證明及買斷失業人員的買斷協議和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明。單位在出具收入證明時應加蓋本單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簽字並留聯絡電話。

3.借住房屋的應出具有關住房證明及影印件。

4.殘疾人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影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證明。(需出具市級以上醫院的病例;企業職工需經市醫務勞動鑑定辦公室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6.離異家庭需提供離婚協議書影印件。

7.共同生活家庭分開立戶的,無特殊原因戶口應遷到同一住址,否則不予辦理,如有特殊原因,應出具的材料同第十一條第一款。對已婚子女無特殊原因戶口不遷出的,不予申報。

8.在校生(包括國家統一招考錄取的,戶口遷出本區的大中專在校學生)提供在校就讀證明,寫明入學時間、年級、班級,並由班主任簽字,教務處蓋章留聯絡電話。

9.對家中有老年人申請低保的,必須提供全部子女收入證明材料,如發現瞞報不予審批。

10.民政部門認為需提供的其它他有關證明材料。

二、服務程式

1.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居住所在地的社群居民委員會(未設立社群居民委員會的地方,直接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家庭成員所在單位的收入情況證明後,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表》。

2.經社群居民委員會審查、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稽核後,由縣級民政部門進行審批。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發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3.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要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三、法規依據

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臨汾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

申請廉租住房,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稽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稽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物件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稽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1、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二)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一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駐人員;

(三)駐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二)必須在本城區工作三年以上。

2、申請流程:

①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諮詢、領取《經濟適用房申購表》。

② 申請人填表併到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和蓋章。

③ 申請人將需要提供的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單。

④ 城區街道辦事處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公示和提出初審意見。

⑤ 城區街道辦事處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

⑥ 房產局經複審合格的申請人資料公示 ,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參加選房。

⑦ 選好房後,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