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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26W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

1、在禁菸區內吸菸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後果。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20篇)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裝置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後,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幹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後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

1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

16、無故損壞車間裝置、附件者按原值賠償。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修。

3、帶壓裝置不修。

4、帶電裝置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裝置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裝置結構和效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執行的裝置不修。

10、空中懸掛裝置無牢靠措施不修。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3

1、裝置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裝置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裝置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裝置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裝置;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裝置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溫時例外。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4

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

2.工作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3.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4.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裝置。

5.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並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7.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勿擅自處理。

8.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於規定處所。

9.急救箱應定期檢查並補充。

人員安全

1.遵守安全規則及訊號。

2.工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時穿著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帶、鈕釦等並保持整潔。

4.別人操作機器,勿與之交談。

5.操作轉動機具時,勿戴手套。

6.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機具裝置安全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效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後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並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裝置用畢後,須將各操作杆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後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後,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5

1、新工人操作裝置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重點裝置、特殊工種須以培訓考核後憑證操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指定沒經過培訓的工人操作裝置,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指揮者負責。

2、工作前必須熟知所使用的防護用品、防護設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進穿戴好各種勞保用品,使用各種防護設施。

3、操作前應檢查裝置周圍有無障礙物,排除故障和隱患。

4、上班時,進車間人員均應穿工作服、工作鞋。

5、裝置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業;裝置的搬遷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禁止使用除鏽劑清除機械、裝置、配件的鏽蝕;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機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揮發性強的試劑,擦拭機械裝置、(屬於裝置使用說明書載明的必須使用的試劑、油料、化學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電器必須採取絕緣、接地等防護措施。

7、各車間的通道應保持暢通,不得阻塞。

8、各機臺需引接電線時,應請專業人員進行引接,引接電線要求整齊,牢固、嚴禁亂拉亂接。

9、禁止生產裝置、動力設施超負荷執行,電線、電纜、電器開關、安全防護開關,必須符合用電要求。

10、瓶裝、桶裝化學試劑、硫酸、油料按規定使用後,必須使用原蓋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裝、組裝或互換機械裝置的配置、部件。

12、本崗位工作人員在崗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允許非本崗位人員、動用機械裝置。

13、生產車間嚴禁吸菸,禁止私自挪動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爐灶加熱時,應先檢查加熱容器是否安全、清潔。必須將容器、加熱爐及地面灑落的可燃物清理乾淨,方可進行加熱。在加熱過程中,火焰不得超過鍋底範圍,並必須有人守護觀察。

15、進車間的原材料、應規範、整齊的放置在材料預進間。

16、各班組在下班前必須將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裝置擦拭乾淨,成品、半成品有條理擺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產性雜物不得進入車間,保持生產場地清潔衛生,回收包裝物應疊齊打捆,垃圾應裝袋,按指定的地點放置。

18、非生產人員、小孩、非生產用車輛一律不準進車間。

19、下班時應關閉門窗、切斷電源和氣源,熄滅火種。車間兼職培訓師管理制度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間主任的崗位職責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6

危險化學品倉庫設專人管理,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廠所需物資的供應工作。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28日前辦理完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存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採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勞保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九、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十、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7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2)、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一是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是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三是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立即放回原處。

二是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六、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後方可離開。

(2)、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七、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6)、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7)、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8)、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9)、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0)、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8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裝置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9

1、清洗噴油嘴時應注意快速接頭連線是否可靠

2、檢查底盤或拆油、水管自我保護,拆油管和油箱時注意燃油洩漏。

3、系領帶和穿著寬鬆衣服時儘量遠離發動機蓋開啟且已著車的'車輛。

4、搬運較重零部件儘量使用手推車

5、燒焊、點焊時注意周圍是否有油氣

6、地板上有油漬和水漬立即擦乾

7、禁止車間內吸菸

8、車間作業用電安全

9、氧氣瓶和遺缺瓶放置在一起

10、過夜車輛放在舉升機上沒有落到安全位置

11、站內每個人知否都知道滅火器擺放位置

12、車輛升起到定位後,應將放置在安全保險位上

13、升車放車前,無論車下是否有人都必須養成提醒的習慣

14、分解減震器總成時,儘量使用座型拆卸器拆卸,同時切勿晃動

15、車間內限速5KM,禁止開快車、急轉彎、急剎車

16、禁止打鬧,拋工具或備件

17、啟動發動機前應作提醒動作

18、維修作業不按操作規程,造成車輛損失擴大、操作人員受到傷害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0

一、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工作積極主動,不挑揀,不講價錢,工作期間不帶情緒,團結互助,不講不利生產的話,不做不利於生產的事,統一行動規劃,按時生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保守公司機密,對私自洩露機密者給予開除並扣發工資。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提前請假,並認真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組長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車間主管批,並報陳生(生產總負責人),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罰三天正班工資,每遲到1—5分鐘罰款5元、5—20分鐘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認真做好對玻璃的驗收工作,清洗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不予印刷,如將不合格產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處理。認真檢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塵,膠布、水珠等汙染物,如有要及時清理完畢後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認真檢查生產裝置(如:印刷機、網板等)並定期保養,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如因不檢修或人為原因造成事故者,責任人及車間照價賠償。

六、印刷油墨必須提前除錯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調配確保印刷質量,對於新進的每一批油墨,先試驗沒有問題後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現問題由調墨人負全責。

七、印刷時認真檢查質量,操作按程式,如發現異常立即停下並檢查原因,不能擴大損失,對於印壞的玻璃及時處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的損失,該班承擔原料費用。

八、衝網時必須沖刷乾淨,由組長負責並記錄,如因網不淨造成損失者由衝網人負責。在領網或交送網過程中,因抬網不慎造成網版損毀的,由抬網人負全責,罰款100元。

九、下班後如實填寫報表,如虛報一塊扣2塊,搞好本車間及衛生區衛生,如發現衛生髒、亂、差罰款10元。

十、生產區禁止吸菸,對辱罵他人、打架、鬥毆者一律給予開除。

十一、加強本班技能或知識學習,增強上進心,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後會議。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1

1.各車間的火災危險性

各車間內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鋸末、pvc、抹機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極易著火;砂輪、焊接等,對火花控制不好容易發生火災;機械軸承、皮帶摩擦生熱或用電鋸鋸硬質木材時間長髮熱時,也容易引起火災;吸塑機、包邊機、機貼機、電爐等溫度控制或操作不當也會引起火災,電氣裝置安裝不符合規定或使用不慎(電箱內堆積灰塵過多未及時清理),又缺乏必要檢修,也能引起火災;太陽燈照射不當或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由於違反工作制度隨意攜帶明火或吸菸,也會導致火災。

2.各車間防火要求

(1)各車間存放物料整齊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設施。成品應及時運走,刨花、鋸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掃乾淨,倒在指定地點;

(2)木工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宜採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陽燈烤射半成品時距離應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太陽燈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及時把電源關掉;

(3)木工車間使用下料鋸、直v機、橫v機等生產時一定不要連續作業超過6小時以上,防止摩擦生熱引燃起火;

(4)貼皮車間電爐在操作過程中應溫度控制得當,350°溫度熱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鐘時間,電爐上面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貼皮車間吸塑機、包邊機溫度嚴格按照作業規範進行作業,吸塑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90°~160°之內,包邊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0°~180°之內,加熱管溫度控制在60°~250°之內,加熱倉內嚴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貼皮車間、裝配車間作業時注意烙鐵的使用和放置,嚴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機水在擦拭清潔的過程中嚴禁靠近含熱量大的機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後的抹布嚴禁亂擺放,一定要放置在規定的工位或區域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7)貼皮車間網架班在編制網架的過程中,電燙鬥同網布在同一位置接觸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操作停留過程中一定要把電燙鬥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觸在工作臺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8)裝配車間流水線機倉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清掃乾淨,熱膠爐溫度正常生產時控制在120°~180°之內,開機前融化膠時溫度控制在250°內10分鐘調回正常使用溫度;

(9)車間在操作各種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裝置是否完好,軸承、滑軌等要經常加油,機器上、電控箱內、機器倉內積落的粉塵每天下班前要及時打掃乾淨;

(10)電氣裝置安裝應符合要求。電鋸等工作間的電氣裝置應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塵爆炸(粉塵濃度高時若意外產生火花會引起爆炸);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下料鋸、直v機、橫v機、雙邊榫、鑼機、圓鋸機、推臺鋸),應加防塵罩;

(11)車間落地扇、太陽燈放置位置得當,嚴禁電源線跨過道阻擋通道,車間內嚴禁私自同手機充電;

(12)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車間內嚴禁吸菸和用明火作業;要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等餘料堆放到安全地點,並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鎖門。

(13)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2

1、生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穿勞保鞋,不允許穿拖鞋、高跟鞋。

2、電氣控制中的緊急開關,除發現重大的裝置隱患及危害人身安全時不得隨意使用。故障排除後,誰停機、誰啟動。故障停止按鈕、手動開關、安全開關及安全警示牌,誰操作、誰恢復。

3、裝置檢查、裝置檢修或裝置清潔保養時,操作者應首先關閉電源空開並把安全警示牌掛在控制盤上,將安全開關撥至“檢查”位置並拔下安全開關鑰匙隨身攜帶,待檢修及保養結束時,應將安全開關鑰匙放回原處,並撥至“正常”位置,恢復電源空開,將安全警示牌放入櫃內。

4、裝置運轉中,不得搞運轉部分衛生。不得開啟安全防護門。

5、各崗位在生產結束或日保養完成後,關閉水、氣、原料管道開關,車間下班後要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斷電、關窗、鎖門,確保安全後方可離開。

6、裝置運轉時嚴禁拆開防護罩,發生物料堵塞必須停機,待完全停機後,方可排除故障。

7、機器執行時,如發現運轉不正常或有異常聲音,應立即停車並及時通知機電修人員,不得擅動。故障排除後方能開機操作。

8、嚴禁在生產現場及更衣室等非吸菸場所吸菸,生產中在崗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脫崗吸菸。

9、開機前檢查訊號和裝置部件是否正常,機器各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潤滑是否良好,機器周圍地面有無雜物,各引數是否符合工藝要求。

10、在使用各種手動及電動工具時,先檢查是否正常,嚴禁帶病作業及違章操作,同時穿戴好防護用品。

11、維修裝置結束後,通知本地操作人員,必須經試運轉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並跟蹤帶料後的執行情況。並對維修現場進行清理,現場嚴禁存留焊條頭、螺栓、油汙、棉絲等雜物。各種防護罩必須立即裝上,沒有的要立即裝配齊全。

12、車間內突然停電時,所有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工作,關閉正在使用的水、壓縮空氣截門,疏散至安全場所。

13、進廠新員工必須經三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單獨上崗作業;

14、本崗位裝置運轉時,嚴禁將手、腳、衣物伸入機器中或傳動滾筒處,嚴禁從皮帶架上穿越。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3

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要在上級領導下,認真制定切合車間(班組)實際的教育培訓計劃,由車間主任(班組長)具體負責認真組織抓好落實。

1、教育物件。新調入車間(班組)的職工(包括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代培、實習生)和變換工種的職工,在經廠級安全教育後,必須進行車間(班組)教育並對教育情況進行登記。

2、現場教育。車間(班組)教育要結合本車間(班組)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裝置狀況、消防設施等進行。重點介紹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高空作業等方面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危險因素,交待本車間(班組)容易出現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專業技術教育。講解各工種的工藝流程、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教育車間(班組)成員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四懂”、“三會”),不違章作業;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裝置和工具;介紹各種安全活動以及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訴新工人出了事故或發現了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採取措施整改。

4、防護教育。講解如何正確使用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和文明生產的要求,發生事故以後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

5、安全操作示範。組織重視安全、技術熟練、富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安全操作示範,邊示範、邊講解,重點講安全操作要領,說明怎樣操作是危險的,怎樣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規程將會造成的嚴重後果。

6、標誌、標識教育。企業、車間、班組內常見的安全標誌、安全色介紹。

7、“四新”教育。新工藝、新產品、新裝置、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投產使用後可能導致的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等。

8、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關於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注:車間(班組)安全教育時間要根據情況自行確定,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確保生產車間能安全進行生產,保證人身、裝置安全、安全防火,特製度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車間。

3 定義

4

4.1本制度由生產車間負責實施,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班長負責整個車間用電及裝置的運轉狀態的檢查,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檢查及管理;對車間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2電工負責車間安全用電及電器設施的檢查、檢修,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負責整改;對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3維修工負責車間裝置的傳動、運轉狀態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負責整改;對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4主機手負責機臺的電、機的檢查,負責監督操作工的安全生產及新員工的安全培訓、指導;對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5包裝管理負責整個車間的車間防護、包裝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生產監督;對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4.6生產部經理負責整個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對車間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5流程

6內容

6.1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部經理負責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生產班長直接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責任人負責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6.2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組織學習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對新招員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與教育。

6.3要定期對生產裝置進行安全檢查,每月由生產部會同各車間、班組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做出處理。

6.4人身安全:

6.4.1生產人員必須著裝整齊,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6.4.2不準穿西服、打領帶和無衣釦上班。

6.4.3操作工不準穿拖鞋上班。

6.4.4新工人不準單獨操作機臺,必須在其師傅的指導下操作。

6.4.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6.4.6維修或調整裝置時,必須停機進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操作。

6.4.7在準備操作機臺時,必須檢查機臺前後是否有人在維修或調速裝置。

6.4.8有急停裝置的,維修時必須將包停關掉。

6.4.9開機前應事先口頭通知,並得到回答後才能開機。

6.4.10維修完後,應立即將相應的防護門、罩關好。

6.4.11生產部、各班組應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工作講解。

6.4.12電氣維修電工負責,維修時應將相應電源關掉,小心觸電。

6.4.13在維修清洗膠機部分時,應注意先將氣壓關掉,防止被燙傷。

6.4.14經常組織對員工進行交通安全的宣貫,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員工上下班往返平安。

6.5裝置安全:

6.5.1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規程,保證裝置的安全執行。

6.5.2應使用正確的維修方法,保證裝置的完好性。

6.5.3維修使用後的工具不能放在裝置上,以免震動掉下一將裝置卡壞。

6.5.4要注意裝置的聲音、氣味或溫開是否異常,發現問題就及時停機,進行檢修。

6.5.5應經常檢查傳動件的潤滑狀況。

6.5.6經常給差動箱、調速箱、直角箱加油。

6.5.7嚴禁在裝置上放其它雜物。

6.5.8維修或裝置的大型調整與搬遷,應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避免人員被裝置受傷或裝置補摔壞。

6.5.9定期對操作工作進行操作技術培訓。

6.6安全防火:

6.6.1不得在生產場所吸菸或帶入火種。

6.6.2保持車間的'環境衛生,減少易燃燒物。

6.6.3經常檢查各種電器的接線狀況,以免電機單相或短路。在車間使用電焊或氧焊時,應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6.6.4裝置在預熱間,必須有人負責,以免出現開溫異常,導致將周圍的材料引燃。導致火災。

6.6.5離開車間前必須關掉車間的所有電源。

6.6.6小包壓口人員在離開機臺時,必須關掉小包機電源,以免將臺板上的產品引燃。

6.6.7定期對各機臺的電路進行檢查。

6.6.8定期對操作工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6.6.9生產車間設定《消防設施分佈平面圖》、《滅火器臺帳表》定期對滅火器進行衝裝、更換,以保證其完好、有效;

6.7防暑降溫:

6.7.1車間必須在每年夏季的高溫到來之前作好防暑降溫的準備工作,以確保證生產人員安全度過高溫。

6.7.2提前準備好防暑降溫的藥品;

6.7.3每天安排涼水、糖醋水的配製;

6.7.4加強車間降熱裝置的檢查,確保車間通風降溫;

6.7.5加強對員工的防暑知識的教育;

6.7.6加強對現場的觀察,發現員工不舒服應及時處理。

6.8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領導,並保護好現場,組織搶救,同時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處理和員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采取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吸取教訓,以利整改和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覺悟。

7相關檔案

7.1《消防設施分佈平面圖》

7.2《滅火器臺帳表》

8表單

8.1車間生產安全檢查記錄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5

1、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前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嚴禁酒後作業,堅決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2、公司所有實習生、受訓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嚴禁酒後上崗,嚴禁在課堂上飲酒。

3、進入生產現場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期間,不允許穿拖鞋、高跟鞋和長髮

4、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桶、滅火器、消火栓、防火帶等)完好、齊全、擺放固定。

5、嚴禁在執行中跨越裝置。如因工作需要跨越,可乘坐跨梯

6、在兩米或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堅固的部件上,並仔細檢查,以防止安全帶移位和下沉。

8、不得擅自移動防護設施、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如果因工作需要移動,必須徵得車間領導同意,並在工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9、嚴禁在生產區域內睡覺或不工作、吸菸、明火、堆放油布、雜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產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生產區域操作裝置。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車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狀態,嚴禁酒後上崗,堅決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

2.凡是在本公司實習、培訓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嚴禁酒後上崗和班中喝酒。

3.進入生產現場,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時,不準穿拖鞋、高跟鞋,留長髮;

4.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桶、滅火器、消防栓、消防帶等)完好、齊全、定置擺放。

5.禁止跨越執行中的裝置,確因工作須跨越時要走跨梯

6.凡在兩米及兩米以上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堅固的構件上並認真檢查,防止安全帶移位和下沉。

8.不得擅自移動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確因工作需要移動時須請示車間領導同意,工作結束後,必須立即恢復。

9.生產區域禁止睡覺和非工作時停留,禁止吸菸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雜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產人員,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禁止隨意操作裝置。

2.13禁止在旋轉裝置擦拭和打掃衛生,加油。

2.14操作人員嚴禁跨越運輸皮帶、皮帶執行中不準清理皮帶滾筒及皮帶下的積料。

2.15電機、減速機對輪防護罩牢固、齊全。電機要有接地線,禁止有明線頭。裝置檢修前先停電,並在操作盤上掛“有人檢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2.16使用電動葫蘆首先檢查電器裝置,鋼絲繩是否良好,滑輪要加油檢查,嚴防誤操作現象發生。

2.17停車4小時以上的電器裝置需要開車時,要電工測試絕緣,嚴禁在電氣裝置上衝水。

2.18檢查電機溫升時,必需手背觸控電機,以防觸電。

第二章:車間通用標準

1、車間通用標準

1.1裝置完好標準

1.1.1裝置的各項主要技術性能指標到達原設計引數或核定後的引數;

1.1.2裝置在正常運轉狀況下,執行平衡,無故障、無異常噪音和振動;

1.1.3作業系統靈敏可靠;

1.1.4高速、連續運轉時,軸承、電機等溫度不應超過規定範圍。

1.2精度要求

1.2.1精密裝置主要精度應負荷設計標準;

1.2.2一般裝置必須貼合生產流程的工藝要求;

1.2.3檢修、大修或技改後,裝置的各項技術性能必須到達或超過原設計要求。

1.3潤滑系統

1.3.1液壓、潤滑、冷卻系統完整正常,油液清潔,管路暢通,油標醒目,壓力錶正確,無洩露現象,油質貼合潤滑技術要求;

1.3.2傳動部分在正常速度下不應發生振動,以及顯著的噪音、衝擊和停滯現象,各項主要技術引數,應貼合有關技術標準;

1.3.3系統工作時的油溫貼合規定要求。

11.4電氣系統

1.4.1電氣部分無發熱,備用裝置絕緣良好,配線整齊,接地可靠,不受環境狀況和溫度或其它有害物質的影響;

1.4.2訊號和儀器、儀表指示正確,自動保護裝置動作準確可靠,定期進行的各項防護性試驗和檢查結果貼合相關標準

1.4.3高低壓配電室、動力櫃、儀表櫃貼合零缺陷管理規定;

1.4.4主要動力裝置安全可靠,其出力和效率應到達設計標準或核定標準;

1.4.5各項消耗正常,經濟合理。

1.5環境保護和工業衛生

1.5.1裝置的基礎良好,工作時無異常振動和噪音;

1.5.2裝置排放的廢氣、廢渣、汙水應配備相應的治理裝置和配套工程;

1.5.3裝置和排放物貼合管家環保要求,水和氣貼合排放管理標準;

1.5.4裝置周圍無積水、無積料、無積油。

1.6安全可靠

1.6.1各種保險、防護裝置安全可靠;

1.6.2制動裝置操作靈活,安全可靠;

1.6.3高壓容器、安全閥門等裝置定期進行各項預防性試驗,告訴運轉裝置定期檢查。

1.7光學系統

裝置的光學系統應清晰,主要元件無顯著腐蝕、發黴、劃傷、擦傷等現象。

1.8維護保養

1.8.1使用合理,嚴格執行《崗位作業標準》,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工作,裝置保養良好;

1.8.2嚴格執行《點巡檢管理標準》,定時點檢;

1.8.3裝置表面無嚴重的腐蝕、碰傷、劃傷、拉毛等現象;

1.8.1裝置內外整潔,無明顯的`積灰、積水、積油、積料,見本色。

1.9配套齊全

1.9.1乙班裝置的隨機主要附件完好可用;

1.9.2精密裝置全部附件完整無缺。

2.車間通用點巡檢標準

車間通用安全標準

3.1現場安全

3.1.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前要保證自我休息好,精力充沛,工作前8小時內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準打鬧、睡崗、串崗,新員工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

3.1.2嚴格遵守崗位職責制,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互相協作,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工作交給他人;

3.1.3工作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準有飄蕩部分,女員工應把頭髮盤起繫於帽內;

3.1.4嚴格遵守廠區、現場所掛的各種安全警示標誌,各種安全防護、通風收塵、消防設施要妥善保管,不得挪用和損壞;

3.1.5如發生裝置、人身事故或火災,在場人員應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彙報相關領導;

3.1.6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3.1.7操作酸泵及維修過程中必須佩帶安全防護眼鏡、防酸鹼手套,必要時必須穿防酸服。

3.2照明

3.2.1各崗位照明充足;

3.2.2在進入金屬容器內或潮溼處工作,必須使用12V以下的低壓安全燈。

3.3裝置

3.3.1凡機器運轉部分和一切危險區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網加以隔離,否則不得開車;

3.3.2電氣裝置附近嚴禁晾晒、掛放衣物,不準用鐵絲捆掛電線;

3.3.3一切電氣裝置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加裝觸電保護器;

3.3.4可溶性乙炔氣瓶附近嚴禁煙火,不準移動正在工作的可溶性乙炔氣瓶;

3.3.5裝置開車前要發出訊號;

3.3.6開車前,雙手要堅持乾燥。

3.4消防

3.4.1現場消防器材齊全可靠,取用方便;

3.4.2氧氣瓶、油類、棉紗等易燃、易爆品應分別保管,倉庫內嚴禁煙火;3.4.3崗位用火爐必須貼合生爐規定,並取得消防部門用火證方可使用;

3.4.4七防(防火、防雷電、防中毒、防暑降溫、防塵、防爆、防洪)用品和裝置不準挪用,並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3.5安全標誌

3.5.1各崗位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誌,做到規範、醒目、齊全;

3.5.2清理、檢修已停止執行的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在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3.6操作安全

3.6.1進入崗位要穿戴好勞保用品,並做到“三緊”,女員工長髮應繫於帽內;

3.6.2電工、電焊工在操作中要穿好絕緣鞋,所有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地板要定期檢查。

3.7個人保護

3.7.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前要保證自我休息好,禁止酗酒和過度疲勞;

3.7.2上、下樓梯要扶欄杆,不得跨越運轉中的裝置,不得用收觸控正在運轉中的裝置,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得同行;

3.7.3身體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種缺陷,不適合該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強擔任,經醫生證明,領導批准,可調至適宜的崗位;

3.7.4凡安排兩人以上的崗位,要制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單人作業要建立安全互保網路;

3.7.5新員工上崗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3.7.6含鹼物進入眼內不得用手揉,必須用清水和硼酸水沖洗,嚴重者立即送往醫院就醫;

3.7.7嚴格遵守廠區所掛的各種安全警告牌,各種安全防護、通風除塵、消防設施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

3.8操作巡檢

3.8.1進入崗位要穿戴好勞保用品,女員工長髮應繫於帽內,電工、電焊工、電收塵工在操作過程中要穿好絕緣鞋,所有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工具要定期檢查,並做高壓實驗;

3.8.2不準用皮帶輸送工具;

3.8.3電氣裝置、照明設施要堅持完整好用,生產工人不得私自拆裝,不準用溼手和導電物體出動開啟、停止按鈕,不準亂拉亂掛臨時線,不準用金屬絲綁電線,不準有漏電、感電現象;

3.8.4嚴禁帶負荷拉閘,電氣裝置停用24小時以上,須經電工檢查方可開車;

3.8.5不準跨越運轉中的裝置;

3.8.6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業,要繫好安全帶,禁止往下亂扔東西;3.8.7柴油車嚴禁無證駕駛,不準私自出廠和帶人學習開車;

3.8.8乙炔瓶、氧氣瓶附近嚴禁煙火,它們之間距離不能少於10米;

3.8.9皮帶執行時不準捅下料口;

3.8.10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交通事故;

3.8.11在廠區內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汽,煙塵瀰漫的地方檢查裝置時,要緩慢行走,不得跨越執行中的裝置,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準通行。

3.9檢修清理

3.9.1凡安排兩人以上工作,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

3.9.2皮帶停車後,不準坐在上頭休息和放東西;

3.9.3在清理或檢修裝置時,必須切斷危害人身的料源、電源、水源,並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必要時設專人看管,工作時,要密切與班組崗位聯絡並配合好;

3.9.4進入已經停止運轉的裝置和檢修裝置時,必須與崗位人員聯絡切斷電源,有專人負責看護,試運轉時,必須先清點人數,查明裝置內無人和無妨礙運轉之物,方可運轉;

3.9.5因檢修等原因臨時拆除的安全設施,應設臨時圍欄,並有鮮明標誌,幹完後必須及時恢復;

3.9.6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並將鉤子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禁止向下投扔工具、材料等,要有專人看護,將危險區域圍起來,並掛上警示牌。

3.車間作業環境標準

4.1裝置衛生

4.1.1裝置地腳及基礎乾淨,無積料、積灰;

4.1.2裝置見本色,無積灰,無油泥,無洩露;

4.1.3安全罩上無積灰,安全網內無雜物,安全標誌明確醒目;4.1.4皮帶架、蓋板、收塵管上無積灰;4.1.5油麵鏡清晰;

4.1.6裝置周圍地面乾淨,無雜物。

4.2廠房衛生

4.2.1廠房房頂、牆壁、樑柱、框架、門窗、欄杆定期清掃,無積垢;

4.2.2地面、樓梯、平臺、走道乾淨、無垃圾、無積水、無油汙、無雜物;

4.2.3廠房內電纜溝,地坑蓋板整潔穩固,電纜溝及地坑內無積水、無積料、無雜物;

4.2.4廠房內物品定置擺放合理;

4.2.5各種管道、線路標記明確,洩漏點不超標;

4.2.6作業處地面無雜物、積料,衛生清潔。

4.3室內衛生

4.3.1室內地面乾淨,無痕、紙屑、菸頭等雜物;

4.3.2室內牆壁、門窗乾淨,無蜘蛛網、無汙痕;

4.3.3儀表盤乾淨、整潔、無損壞;

4.3.4電纜溝蓋板整潔穩固,電纜溝內無積水、無雜物;

4.3.5室內物品乾淨整潔、無雜物;

4.3.6室內設施定置擺放。

4.4照明及通風

4.4.1各處照明、採光、通風良好,無裸露線頭,照明燈罩固定良好,無積灰;

4.4.2在進入金屬容器內或潮溼處工作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低壓安全燈。

4.5周圍環境

4.5.1廠房屋頂、牆壁、樑柱及框架、門窗、欄杆清潔,無結疤;

4.5.2廠房內地面、樓梯平臺、走道乾淨,無垃圾,無油汙,無雜物;

4.5.3廠房內電纜溝、地坑、地溝蓋板整齊,牢固可靠;

4.5.4廠房內無積水、雜物;

4.5.5廠房內物品定置擺放。

(一)、主控室崗位安全技術標準

1.開車

1).上班穿戴好勞保用品,女員工留長髮必須繫於帽內,嚴禁酒後上班;

2).每次主控室開啟裝置,必須提前告知現場崗位人員,在崗位人員允許的情景下方可啟動;

3).裝置開啟前必須又崗位人員檢查流程,確認無誤;

4).主控室啟動裝置必須現場有人確認裝置四周無人員作業,無障礙物;

5).泵啟動前,必須現開啟機封水;

6).大型裝置(羅茨風機)不允許在主控室啟動;

7).裝置啟動後,必須認真對裝置的執行引數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按正常檢查週期進行監控;

8).裝置啟動後,通知崗位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

2.操作巡檢

1).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崗位安全設施齊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違章作業;

2).不允許在未和現場崗位人員聯絡的情景下在主控室操作裝置;

3).在皮帶秤標定過程中,必須要等現場指揮人員聯絡開啟皮帶時才可在主控室啟動皮帶;

4).在現場啟動所有電氣裝置按鈕時手必須乾燥;

5).不允許跨越運轉的裝置和傳動軸;

6).裝置運轉部位嚴禁擦拭;

7).在衝地坪時,要異常注意電氣裝置,嚴防衝溼,受潮發生故障;

8).裝置運轉部位不得伸手清理,嚴防傷人。

3.停車檢修

1).檢修作業前應事先制定作業方案和相應的安全措施;

2).檢修前,應先辦理停電手續,填寫三方確認單,並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裝置正在檢修”等安全警示牌,拉掉事故開關;

3).檢修清理作業應有兩人以上,並設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監護人;

4).檢修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工器具,並放置牢固,防止高空墜落的物體傷人;

5).施工現場的電線不得亂拉亂扯,不得放於金屬架上,放置漏電傷人;

6).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並由專人監護;

7).嚴禁在運轉裝置上頭或下頭經過,經過時走安全通道;

8).清理積料、打結疤等工作,必須戴眼鏡;

9).清理檢修使用大錘,錘頭要牢固,不能與扶釺者應對面站著,以防傷人;

10).閥門更換盤根,管道換墊子時,必須消除壓力,放完料後方可進行;

11).裝置清理檢修好後,必須詳細檢查、驗收;

12).安全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或移走,工作完後必須立即恢復;

13).緊螺絲時,必須要站穩立牢,板口適宜,用力一致,不要過猛,嚴防摔傷和被工具擊傷;

14).更換託輥和擋料皮,裝置加油時需要兩人以上;

15).檢修作業完畢,先清點人數,檢查有無影響試車的雜物,然後調整試車。

(二)、主控室崗位作業程式標準

接班

1).上崗前穿戴好勞保用品;

2).要對裝置進行全面詳細的檢查;

3).瞭解上個輪班安全生產情景,接班者認可後要應對面進行交接班簽名;

4).接班前要及時參加班組班前會;

5).接班後發現的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6).按照“四不接”進行接班:操作情景不清不接、工具不全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

2.開車

1).開車前要求崗位人員詳細檢查裝置;

2).按開車先後次序進行開車;

3).對開啟的裝置要進行重點監控。

3.操作

1).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聯絡崗位人員處理並彙報班長;

2).按規定對執行情景進行監控,出現波動後及時調整;

3).按規定及時填寫操作原始記錄。

4.停車

1).接到停車通知後要及時通知相關崗位;

2).按停車步驟停車;

3).經過主控室停車的裝置要及時通知崗位進行放料操作。

5.交班

1).交班前做好全面檢查,搞好裝置為何及清理衛生工作,交班要應對面交班,做好安全生產情景的交班;

2).凡當班工作,需當班完成,特殊情景在徵求接班者意見並經班長和輪班班長同意後方可下班,記錄要詳細,認真,規範;

3).本班所屬裝置有檢修或其它原因應告知接班人員,對裝置狀況要清出,記錄要規範。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7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門檔案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1、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生產安全教育,填寫三級教育卡片備檔。生產員工上崗前,部門或車間必須對員工進行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獨立操作。

3、公司為從事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和防護用品。

4、杜絕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實際操作人員有權對上述行為拒絕執行。

5、生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6、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任何人無權擅自拆除裝置安全防護裝置,違者將予以重處。為了確保安全,裝置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不準開機執行。

7、為了保證用電安全,嚴禁開啟裝置的電氣箱,發生電氣故障,必須由電工進行修理,並認真執行裝置檢修期間附:裝置檢修期間的停送電規定

(1)裝置遇大修、小修時都必須事先停電,並懸掛“裝置檢修”標誌牌,示明裝置處在檢修狀態,裝置檢修完畢,需要送電除錯前,必須認真巡視裝置各部位,並通知在場操作人員和其他檢修人員,裝置除錯合格後交付使用同時撤走“裝置檢修”標誌牌;

(2)日常維修(尤其是電氣維修)原則上要求停電檢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檢修可以或者需要帶電時,但必須確保人員和裝置的安全上有保證。裝置的日常維修是否需要停電,由當班檢修人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確定並通知操作工,生產車間不得強制要求帶電檢修;

(3)裝置停電檢修後的送電,必須由電工執行,送電完畢後由電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長,正常停機或開機不受此限制。

8、禁止亂拉電線、亂接電器裝置,非專業人員嚴禁從事排拉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裝置。

9、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8

規範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以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和減少質量安全事故,每位員工都必須遵守各項安全操作方面的要求,避免重大、特大安全、質量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進入生產場地,嚴禁高聲喧譁和打鬧,工作地不許吃東西,水杯不許放在生產線上。車間內嚴禁吸菸。

2、上崗後要穿好工作服,操作高速運轉裝置人員,要統一戴好工作帽,以免發生意外。

3、對於錫鍋、電烙鐵、測量裝置要專人使用,他人不得隨便動用,以免發生意外

4、堅持安全生產,維護好裝置儀器、工裝。下班後要關掉電源開關,裝置開關,以免以生意外。

5、裝置發生故障,要停止工作,待修,調正,杜絕造成產品報廢。

6、產品堆放整齊,本成品要裝好小鐵盒向下道工序轉移,使用工具擺放整齊。

7、奧節約原材料,按定額領取材料,嚴禁浪費、將膠帶亂粘,保持桌面地面乾淨。

8、對於易燃爆品要統一堆放,對消防裝置常檢查。

9、生產過程中各操作工,要嚴格按照各工序的工藝要求進行生產,各主管部門要不定期的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批准教育。

10、安全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要認真追查責任人,對產生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做的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糾正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19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奇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筏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輻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定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裝置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裝置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裝置、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複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灌裝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篇20

一、目的

確保裝配車間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裝配車間所有管理員、裝配工。

三、職責

1、生產部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裝配車間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2、生產部每週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式

1、嚴格按照s管理要求執行。

2、現場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於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於生產現場不需要的雜物、髒物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3、現場整頓

a、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割槽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範;

b、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分類擺放整齊,零部件絕對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佔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4現場清掃與清潔

車間場地必須保持清潔整齊,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場地,打掃衛生;裝配工作臺面及貨架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附近不得有雜物及瘓。

5、素養

a、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量具、工具用後要歸位,不得隨意擺放。

b、每個裝配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每個裝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肅靜,不得在工作時談天說笑,大聲喧譁。

6、安全

a、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採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後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b、工作期間,不得在生產區域內有明火或吸菸,不準穿拖鞋,不準打赤膊、赤腳。違者罰款元/次。

7、嚴格按照生產部所下達的《生產任務單》合理安排各項生產任務事宜。裝配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主管的生產安排和生產調動。

8、裝配工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裝配作業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與不良的正確區分。

9、裝配工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裝配作業。裝配時發現零部件不良,要及時向生產部和質檢員反映,否則出現批量質量事故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10、各項產品裝配過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員、工裝裝置、監控測量裝置等,必須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11、裝配過程中,各工序產量、存量、進度、物料、人力等均應予以適當控制。

12、各種工裝裝置及工具應定期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五、非生產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生產場地。

六、下班時必須做到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七、本規章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