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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精選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8W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的管理,確保網路安全穩定的執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資訊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精選7篇)

局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資訊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裝置)及網路裝置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體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的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體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範使用計算機裝置。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裝置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定引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裝置或網路終端介面,應向局資訊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防毒軟體和網路防火牆,應確保防火牆處於啟用狀態。防病毒軟體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防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執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並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體裝置。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資訊中心經審批後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碟等儲存裝置必須經病毒檢查後方可使用。

網路系統安全管理

第八條嚴格遵守資訊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碟或資料夾,設立的共享硬碟或資料夾使用完畢後應立即取消共享設定。

第九條網路使用者密碼及共享許可權密碼嚴禁外洩。嚴禁擅自檢視、修改、拷貝其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釋出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資訊,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網際網路許可權。嚴禁線上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遊戲。

第十一條局資訊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裝置和儲存涉密資訊的軟體、磁碟、光碟及其他儲存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准後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儲存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儲存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裝置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檔案伺服器、共享伺服器、下載伺服器、FTP伺服器、WEB伺服器、E-MAIL伺服器、遊戲伺服器、媒體伺服器、網路磁碟、聊天伺服器等各種對外伺服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佔網路頻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體;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執行緒下載檔案而造成網路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

資料庫系統管理

隨著資訊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資料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資料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型別的資料庫系統,因此對於資料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範。

第十六條網路系統使用者,須做好自身使用者密碼和許可權的保密的工作,新使用者系統啟用後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資料庫管理員不得將資料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資料庫一般使用者密碼洩漏或隨意修改其使用者許可權;不能向任何人洩露資料庫儲存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洩露造成資料庫資訊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洩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資料庫管理員隨時做好資料庫的備份,核心資料庫的進入必須設定准入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只有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匯出資料庫資訊;資料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資料庫資訊更改行為做好記錄,並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資料庫資訊,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稽核、審批同意,並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提供。

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1、機房裝置是國土資源廣域網、區域網和入口網站賴以執行的載體。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資訊中心工作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確保機房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2、非資訊中心工作人員嚴禁出入機房。除資訊中心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接觸和使用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牆等網路裝置。網路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程式,不得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體系統。

3、網路裝置引數為局內部工作祕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洩露。系統管理員須定期更換伺服器登陸密碼,並做好記錄。

4、凡在伺服器上開通FTP的,須報資訊中心和局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所有工作人員使用的計算機擬接入網際網路,須經局領導同意,資訊中心人員不得擅自實施。

5、機房所有裝置僅為全域性工作服務,禁止利用機房裝置對外承接業務,嚴禁將機房裝置帶出機房使用。

6、加強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等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災。定期檢查更換消防用品。

7、保持機房的`溫溼度,特別防止溫度過高對裝置造成損害。

8、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9、機房內禁止吸菸、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戲喧譁等行為。

10、進入機房必須換拖鞋或用鞋套。機房裝置、桌椅等確保沒有積塵和汙跡,地面無塵,保持機房整潔。

11、建立機房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交接班時須履行相關手續,註明交接時間。

12、建立運轉靈活、反應靈敏的網路應急處理協調機制,確保發生突發網路安全緊急事件時,能夠準確判斷、快速反應,儘可能避免、減少突發事件給廣域網和區域網執行帶來的影響。

13、建立機房管理責任人制度。責任人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落實以上制度,建好網路裝置及線路埠分佈(變動)、裝置故障排除等臺賬。機房管理責任人必須於週一上午上班後和週五下午下班前,對所有裝置執行狀況和執行環境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網路發生故障或隱患時,須對所發生的故障現象、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記錄。

14、中心機房是局重點防盜、防火部門。大樓值班人員必須重點關注。非正常上班期間,如遇長時間停電,須提前告知資訊中心,以便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15、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

中心機房值班制度

1、資訊中心人員每週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範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最後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裝置,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並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註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後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2

1、成立資訊保安工作領導小組,並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路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路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單位網路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控本單位上網資訊,隨時對本單位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資訊洩露。

4、學校所有使用者嚴禁在網路上釋出虛假、淫穢、等資訊,不得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路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資訊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資訊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祕密的資訊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資訊。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

8、一經發現校園網或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必須立即上報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3

1、為了加強學校的教育網路和資訊保安保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學校內網路機房、各計算機網路使用者。

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和學校祕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學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犯罪活動。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路或國際網際網路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有害資訊:

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宗教極端勢力和境外敵對勢力的反動言論;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校園秩序和社會秩序;

⑶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路和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⑴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功能和學校網站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經允許不得對校園網路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園網路和網際網路中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6、在校園網路、學校網站、電子信箱中發現有反動、迷信、淫穢內容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電教網路中心。

7、伺服器、路由器和交換機的口令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外洩。口令的修改及設定需做好專門記錄和備案。

8、校園網上網帳戶的建立、E-Mail帳戶的申請、變更等需填寫申請單,由網路中心完成設定並記入執行日誌。

9、教師給家長髮布的資訊必須經兩位教師商量決定,資訊釋出人應當對所釋出的資訊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網路中心對所收到的經過稽核後的資訊在確認稽核意見後,應及時在網上釋出,並確保釋出資訊的準確性;做好資料備份工作,確保系統遭破壞後能及時恢復。

10、未經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園網內建立自己的WEB站點、BBS站點、討論組及其它類似的資訊站點。學校網站的策劃,內容的增刪由中心負責。資訊釋出的內容須經校辦公室稽核。

11、指定專人負責本學校的計算機網路管理和資訊管理。

12、對於違反上述制度的有關人員,將採取教育、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等措施,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4

為加強我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確保資訊網路安全、高效、正常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柳保(20__)9號《關於在全市開展保密計算機違規聯接網際網路監管工作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全委幹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和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法規及本規定。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非法活動,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

第三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裝置,防洩密、防竊密。

第四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必須與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嚴禁用處理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包括行動式計算機)上網際網路。

第五條裝有國家祕密資訊的行動式計算機原則上只能在委機關內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必須將涉密資訊全部轉出行動式儲存裝置存放在機關。

第六條上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與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嚴格區分,專機專用,不得既用於上網際網路又用於處理國家祕密資訊。

第七條計算機網路插頭和介面,必須標明字樣,嚴格區分,按規範安裝,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刪除或更改與網路系統有關的設定,嚴防由於誤操作造成洩密。

第八條涉密資訊和資料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儲存、處理、傳遞、使用和銷燬。使用計算機起草、儲存、處理、傳遞涉密檔案、材料,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

第九條建立上網資訊保密審查制度,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資訊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准,確保國家祕密不上網,上網資訊不涉密。

第十條各科室,應當造冊登記,切實加強軟盤、磁帶、光碟、行動硬碟等資訊媒體管理。儲存有國家祕密資訊的資訊媒體,按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檔案的保密規定進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資訊媒體應及時銷燬。

第十一條報廢、維修儲存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和資訊媒體,須交委辦公室按保密規定統一處理,保證所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洩露。

第十二條做好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備份。根據需要與存貯環境,重要資訊要定期(半年至二年)進行迴圈複製三份分處存放,並注意防止因靜電、電磁干擾等原因導致資訊丟失。

第十三條做好計算機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查毒防毒,發現病毒及時清除,確保資訊系統安全執行。

第十四條妥善保管和使用計算機ca認證系統金鑰,保守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者口令祕密。金鑰被盜或遺失,應及時作廢,重新分配。

第十五條文印室計算機管理。文印室的計算機由打字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計算機,如需用掃描器應自帶u盤在外網計算機上操作直接將檔案存入自帶盤中,嚴禁掃描、傳輸有密級的檔案。嚴禁外單位人員進入文印室。

第十六條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由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負責。委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法規和政策,審定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

(二)指導和檢查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

(三)定期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前保密培訓,嚴格審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決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委辦公室和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科室資訊保安工作負責。

第十九條各科室切實加強對本科室的保密知識教育,提高工作人員資訊保安保密意識,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立即糾正,發現國家祕密洩露或可能洩露情況時,應當立即報告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造成洩密的,將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5

1.區域網由市公司資訊中心統一管理。

2.計算機使用者加入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路,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許可權,並記錄歸檔。

3.入網使用者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換工作,不得洩密。登入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口令長度不得小於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許可權。業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定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後,由資訊中心安排和監控、檢查,已接入網際網路的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並對其安全負責。不得利用網際網路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儲存媒體及網路通訊等方式進行資料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因違反規定造成電子資料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並定期升級病毒碼及防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未經資訊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防毒軟體(防火牆),發現病毒應及時向資訊中心彙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8.入網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路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2)未經允許,對公司網路中儲存、處理或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關鍵資料、重要技術文件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資訊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使用者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洩密等防範措施,重要檔案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6

(1)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2)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洩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路管理員措施,同時向校領導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3)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4)涉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儲存、處理和傳輸。

(5)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網路管理員要實時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取締未經批准開設的非法論壇。

(6)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於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資訊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並刪除個人主頁。

(7)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8)對於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資訊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於製作、複製、印發和傳播有害資訊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9)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網路管理員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國務院)》、《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等規定,常武醫院將認真開展網路與資訊保安工作,明確安全責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實技術防範措施,保證必要的經費和條件,對一切不良、有毒、違法等資訊進行過濾、對使用者資訊進行保密,確保網路資訊和使用者資訊的安全。

一、網站安全保障措施

1、網站伺服器和其他計算機之間設定防火牆,拒絕外來惡意程式的攻擊,保障網站正常執行。

2、在網站的伺服器及工作站上安裝相應的防病毒軟體,對計算機病毒、有害電子郵件有效防範,防止有害資訊對網站系統的干擾和破壞。

3、做好訪問日誌的留存。網站具有儲存三個月以上的系統執行日誌和使用者使用日誌記錄功能,內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況,主頁維護者、對應的IP地址情況等。

4、互動式欄目具備有IP地址、身份登記和識別確認功能,對非法貼子或留言能做到及時刪除並根據需要將重要資訊向相關部門彙報。

5、網站資訊服務系統建立多種備份機制,一旦主系統遇到故障或受到攻擊導致不能正常執行,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替換主系統提供服務。

6、關閉網站系統中暫不使用的服務功能及相關埠,並及時修復系統漏洞,定期查殺病毒。

7、伺服器平時處於鎖定狀態,並保管好登入密碼;後臺管理介面設定超級使用者名稱、密碼和驗證碼並繫結IP,以防他人非法登陸。

8、網站提供集中管理、多級稽核的管理模式,針對不同的應用系統、終端、操作人員,由網站系統管理員設定共享資料庫資訊的訪問許可權,並設定相應的密碼及口令。

9、不同的操作人員設定不同的使用者名稱和操作口令,且定期更換操作口令,嚴禁操作人員洩漏自己的口令;對操作人員的許可權嚴格按照崗位職責設定,並由網站系統管理員定期檢查操作人員的操作記錄。

二、資訊保安保密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和有效利用常武醫院醫療資訊資源,保障常武醫院入口網站的正常執行,對網路資訊進行及時、有效、規範的管理。

2、在常武醫院入口網站伺服器上提供的資訊,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不得有害社會穩定、治安和有傷風化。

3、本院各部門及資訊採集人員對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承擔釋出資訊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

4、各部門指定專人擔任資訊管理員,負責本網站資訊釋出工作,不允許使用者將其帳號、密碼轉讓或借予他人使用;因密碼洩密給本網站以及本院帶來的不利影響由洩密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追究該部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

5、不得將任何內部資料、機密資料、涉及他人隱私資料或侵犯任何人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專屬權利之內容加以上載、張貼。

6、所有資訊及時備份,並按規定將系統執行日誌和使用者使用日誌記錄儲存3月以上且未經稽核不得刪除;網站管理員不得隨意篡改後臺操作記錄;

7、嚴格遵循部門負責制的原則,明確責任人的職責,細化工作流程,網站相關資訊按照編輯上傳→初審→終審通過的稽核程式釋出,切實保障網路資訊的有效性、真實性、合法性;

8、遵守對網站服務資訊監視、儲存、清除和備份的制度,經常開展網路有害資訊的排查清理工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資訊及時報告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

三、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常武醫院入口網站為充分保護使用者的個人隱私、保障使用者資訊保安,特制訂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1、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網路資訊保安培訓並進行考核,使網站相關管理人員充分認識到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嚴格遵守相應規章制度。

2、尊重並保護使用者的個人隱私,除了在與使用者簽署的隱私保護協議和網站服務條款以及其他公佈的準則規定的情況下,未經使用者授權不隨意公佈和洩露使用者個人身份資訊。

3、對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嚴格保密,並承諾未經使用者授權,不得編輯或透露其個人資訊及儲存在本網站中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①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網站服務協議規定;

② 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有必要向相關法律部門提供備案的內容;

③ 因維護社會個體和公眾的權利、財產或人身安全的需要;

④ 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合法的權利主張;

⑤ 為維護使用者及社會公共利益、本網站的合法權益的需要;

⑥ 事先獲得使用者的明確授權或其它符合需要公開的相關要求。

4、使用者應當嚴格遵守網站使用者帳號使用登記和操作許可權管理制度,並對自己的使用者賬號、密碼妥善保管,定期或不定期修改登入密碼,嚴格保密,嚴禁向他人洩露。

5、每個使用者都要對其帳號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使用者可隨時改變使用者的密碼和圖示,也可以結束舊的帳號而重新申請註冊一個新帳號。使用者同意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使用者帳號或安全漏洞的情況,有義務立即通告本網站。

6、如使用者不慎洩露登陸賬號和密碼,應當及時與網站管理員聯絡,請求管理員及時鎖定使用者的操作許可權,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在使用者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和有效憑據並審查核實後,重新設定密碼恢復正常使用。

常武醫院將嚴格執行本規章制度,並形成規範化管理,併成立由單位負責人、其他部門負責人、資訊管理主要技術人員組成的網路資訊保安小組,並確定至少兩名安全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處理的直接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