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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請假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9.68K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

1.請假前必須先寫申請書,寫明請假原因(請病假,必須有校醫或醫院開具的證明)、請假時間,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經家長同意。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精選20篇)

2.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或學校領導根據學生所寫申請書,與家長核實後,方可批假。

3.請假2天以內的由正副班主任審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學校,由級部管理人員或德育處審批。請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級部領導或德育處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處或校級領導審批,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請假手續一律無效,請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

4.請假學生必須認真填寫三聯請假條,若要請假離校則必須將請假條交一聯至宿舍值班室,另將校章和另一聯請假條交至校門值班室,方可離校。

5.請假期間需要續假的,必須經過家長同意,由家長向正副班主任續假(續假超過2天的必須上報級組並由級組審批,超過一週以上的必須上報德育處並由德育處審批)。未經准假,擅自延長請假時間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6.請假結束返校後,必須到班主任處銷假。

7.製造虛假請假條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學校領導簽名的以及欺騙宿舍管理員和校門門衛的,一律按曠課或是擅自離校處理。

8.每位學生每學期請假離校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含3次)。請假次數必須記錄到學生的學期綜合鑑定表中。

9.請假條必須規範填寫,字跡要清晰,存根要儲存好。

10.請假條由學校統一印製,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處或級部處領取。請假條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職導致請假條遺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學生請假離校要遵守《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等相關管理制度,違反《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予以扣分、處分。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2

為了貫徹執行《中國小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培養學生勤奮學習,遵紀守規的優良習慣和作風,結合我校的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規則

1、學生請假手續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履行,不得由別人代替,必須寫出書面假條,註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請假條只允許一人一張,由學生處統一印製為準。

2、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 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並經學校有關領導證實後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3、事假:學生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須有家長出具書面證明或班主任必須與家長電話聯絡問清事由。請假在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班主任簽註意見,報學生處批准。

4、病假:學生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須有家長或醫院證明,程式與事假程式相同。

5、公假:學生因公請假,應有學生處批准,程式與事假程式相同。

6、原則上學校上課期間非特殊情況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的,班主任應與家長聯絡確認後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長親自到學校來接。

7、每節課上課的老師必須負責清點學生數,如果發現學生不在,要及時聯絡家長或聯絡班主任,問清事由,並把相關情況告之家長。未負起責任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8、門衛必須控制好學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親筆批准的請假條和家長親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況,經申訴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證明材料可准予補假,但必須提前與班主任電話聯絡,說明原因.學生不請假,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或者開學後即不到校報到又不請假者,均按曠課處理。

二、請假程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並按要求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由學生本人當著班主任的面聯絡家長並需經家長許可,再由學生親自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計劃出校與預計返校時間,經班主任同意後準確填寫,精確到分鐘。請病假需有校醫務室或者醫院出示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後,交班主任簽署意見,班主任同意請假人數用中文大寫填寫,不準使用阿拉伯數字表示人數,人數塗改無效。

三、准假許可權

1、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上請假,由學生處審批;

3、一週以上請假,由分管校長審批;

4、班級幹部一律沒有批准假條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後必須到班主任處註明返校時間,進行銷假,否則超過准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後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2、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並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3、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期末操行評定視為不合格。

4、所有學生、班幹部以及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3

為加強並規範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希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一、學生請假一般由本人或監護人親自履行,非特殊情況不準請他人代交假條。請假條需得到班主任簽字後方可離校。

二、一般情況要做到事前請假,學生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且一人一假條,不得多人共用請假條。

三、急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須電話向班主任及校長請假。

四、學生在放假返校時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應由監護人向班主任或學校辦公室告訴事由請假。

五、學生在校上課期間除因病外,一般情況不得請假缺課出校,如有監護人陪同離校辦事可由監護人陪同請假,且一樣需要書面請假條。

六、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事回家,需由監護人書面告知請假事由寫好請假條,非直系親屬的重大事項一般不得請假。

七、學生在上課期間中途書面請假後得到批准後獨自回家的,應在安全抵家後向班主任老師報平安,未報者班主任老師應主動與其監護人聯絡。

八、請假條應格式規範,註明請假事由,出校時間及回校時間。應交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師處)。

學期結束後,班級將對出勤情況作統計,計入本學期學生素質評價報告單,對嚴重曠課者將根據情況予以嚴肅批評。

附:請假條格式。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4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範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1、學生因事(病)請假時,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週的請假手續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病)在請假離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回校時到門衛處銷假。門衛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准的時間按時返校;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後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用於備案。

4、請假審批許可權:兩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週內由級部主任批准,並告知教導處;超過一週由教導處批准,並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5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後補假;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級組長批准,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准。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後,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後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並做好登記手續。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應妥善保管,每週末送交政教處,用於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絡,親自將孩子交於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計算;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處理。一天按八節課計算,一週按五天計算。

7.連續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一週或累計曠課兩週,給予記過處分;連續曠課兩週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的,給予通報批評。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6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前對學生進行一次點名,並認真填寫點名簿。

2、學生因故缺席,必須向班主任遞交請假條,說明事由並在請假條上註明返校時間,家長要在請假條上簽名。返校後應銷假。

3、學生患流行並傳染病期間,必須回家休息、治療,憑疾控部門的證明方可返校上課。班主任應及時將資訊報告保健室。

4、如有未請假不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立即與家長聯絡,弄清原因。一時與家長聯絡不上的,應向學校報告。

5、學生請假一週以上的,班主任應向教導處報告。

6、學生中途離校的,應憑班主任的籤條出校門,籤條由傳達室收存。

7、各班應切實加強學生的組織紀律性教育,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制度。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範學生的請銷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則

1、 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公假,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並經有關領導批准證實後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並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到校或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絡,以說明原由。並且,學生到家後需打電話確定到家。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學校審批,同意請假後方准予參加緩考。

二、請假程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並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本人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班主任或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後,班主任簽署意見。

三、准假許可權

1、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二至五天以內的請假,由教導主任審批;

3、一週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4、班級幹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而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後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銷假,否則超過准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2天以上的,在教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所有學生、班幹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8

為嚴格執行《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範本院學生考勤,特制定本請假制度。

第一條 請假範圍: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學、報到註冊,不能參加考勤範圍內的活動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原則上不得事後補假,不得與正常教學秩序衝突。

第二條 請假類別: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種。

1.病假 學生因病不能參加考勤範圍內活動者,可請病假。

2.事假 學生因急事不能參加考勤範圍內的活動者,可請事假。

3.公假 學生因組織或參加各項活動不能參加考勤範圍內活動者,可請公假。

第三條 凡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寫信並附相關證明,向學校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週。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週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校歷規定日期到校辦理註冊手續方可取得本學期學習資格。註冊手續不得由他人代辦。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註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週。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或請假逾期的',以曠課論,超過兩週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五條 批報許可權:

1.病假在三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者由行政祕書兼輔導員簽字經系主任批准;超過一週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內者由本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行政祕書兼輔導員簽字經系主任批准;超過三天者須報學院分管領導批准。

3.行政祕書兼輔導員不得向學生提供內容未填寫完整的請假單(含未填寫請假時間、學生未簽字等)。

第六條 請假程式:請假需由學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處詳細填寫《學生請假單》並附上有關證明,再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能生效。具體如下:

1.病假 須持校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到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處辦理病假手續,若因急病不能及時開病假證明時,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並提交給任課教師。超過五個工作日不給予補假。

2.事假 原則上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事假應從嚴掌握,確實遇到緊急特殊情況方可准假。學生在填寫《學生請假單》前,須讓家長親自與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說明情況,並在假滿之後補上由家長簽名的請假證明,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需在請假單上註明與家長確認的情況。

3.公假 須持相關活動負責人開具的證明到系行政祕書兼輔導員處完成相關手續方可批假。

第七條 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假期已滿不能歸校時,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並持有關證明,申請續假,經獲准後方為有效。原則上不得事後補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無法當場補假者需要提前向輔導員說明原因,由輔導員向家長核實情況。學生於假期滿之後,至輔導員處補辦請假單,病假補辦時間不超過五個工作日,事假補辦時間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第八條 《學生請假單》需加蓋院系請假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九條 假滿返校後,要及時向批准人銷假。否則,自請假終止之日起計為曠課。

第十條 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如發現有欺騙行為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一條 利用寒暑假出國探親,逾期返校者,按曠課論處,逾期超過二週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十二條 當學生的缺勤次數達到或超過該門課程總課時數三分之一時,取消其考核資格,該門課程成績記為零分。在一學期內請假時間達到或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獲准免聽部分除外),應予休學。

第十三條 相關部門可根據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的需要,對本細則做出具體解釋或補充規定,本細則將從頒佈之日起配合《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生課堂考勤制度》一併實施。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9

為了全面發揮服務育人的目的',加強學校食堂飲食衛生的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使《食品安全法》和《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衛生,預防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必須承擔《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的義務。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2、食堂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接受身體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取得相應合格證後方可上崗;衛生設施達標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3、認真落實飲食衛生標準,搞好環境衛生、設施衛生、炊事人員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

4、按衛生“五四制度”和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嚴格進行食物檢驗,使生熟分開,葷素分開,防止交叉汙染。食品燒熟煮透,做好炊具和餐具的消毒工作。

5、不採購、不存放、不加工、不銷售、不供應腐敗變質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原料和食物,自覺遵守各項衛生制度和法規,在食品中參雜使假,加工銷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行為,是違背食品行業的道德準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譴責。

6、炊事人員要做到“三白”(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四勤”(勤洗澡、勤洗頭、勤換衣、勤剪指甲)、“五不”(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抽菸、不用手抓食品、不隨地倒垃圾和髒水、不對著食品和就餐者咳嗽和打噴嚏)。

7、原料加工時要嚴格執行雙墩、雙刀制度,生熟分開,杜絕交叉汙染,加工原料時必須要摘洗乾淨,堅持先洗後切的原則,減少營養成分的損耗,水池葷素分開。

8、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包裝材料清潔衛生,掉在地上的食品不得直接出售,運輸食品要有防蠅防塵裝置。

9、製作間、出售間分開,達到“五專”:即專人、專食、專用具、專消毒、專冰箱;冰箱、冰櫃、食品原料碼放整齊,生熟分開且有標記,主副食原料分庫,隔牆離地地存放。

10、廚房衛生,每日專人負責打掃。餐廳每日三次打掃,物放整齊,堅決做到工完場淨,環境衛生無髒、無臭、無垃圾,汙水要及時處理清運

11、食堂工作人員要虛心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查,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並重,以防為主;服從和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聽從就餐人員對食堂衛生工作的要求意見,及時改正工作。

12、絕不允許向師生出售腐敗、變質、過期、劣質及被汙染的食物,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3、三餐開飯的時間均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其餘時間餐廳要關閉。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0

為營造良好的第二課堂氛圍,充分發揮課外活動在學生素質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強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思想性、專業性和群眾性,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安排在非學習時間,活動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校、院兩級活動的統一安排。

2、學生課外活動須堅持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組織內容不健康,違反校紀校規的活動。

3、學生課外活動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班主任同意,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同意,跨學院或在校外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分管領導同意,社團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團委同意。

4、學生課外活動須有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和活動方案,並要針對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制定安全預案,活動結束須及時總結。

5、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須以安全為前提,活動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責任,活動範圍原則上應在校園內開展。室外活動應事先經得學校保衛部門的同意。

6、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自籌經費,提倡勤儉節約,活動過程中注意保護活動周圍的環境,活動中正確使用和盡心保養開展活動所需的設施,器材等。

7、學生課外活動須按計劃認真開展,切實保證活動效果和質量,對影響較好,意義較大的活動,學院經討論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1

一、學生按時到校和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有家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遇特殊情況不能請假時,事後要申明理由或提出證明的補假。

二、請假在一週以內由班主任批准,一週以上由教導處批准,一個月以上有校長批准。

三、各班建立點名冊,考勤簿。指定專人負責填寫,對出勤好的給予表揚,遲到早退者應給予適當處理,全學期的出勤應填於成績冊通知家長。

四、學生學期缺課累計三個月者應予留級,學生因病,事需要連續請假一學期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2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凡上課、早讀、早操、自習課、體育課、運動會、體育活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軍屬考勤記錄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的學生應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到校上課者做曠課論;正式鈴響後進教室者做遲到論;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課一節;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為早退,早退三次視為曠課一節。

學生病假應有家長證明;三天以上需有區級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三天以內需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需教務主任批准,一週以上由主管校長審批。病假可以補假,應由家長到校或電話通知班主任,並在第二天辦理補假手續。病假連續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或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二分之一,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一年,一年後仍不能復學學校將不保留學籍,只發肄業證。學生請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能補假。一天之內可由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由教務主任批准,事假一般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按曠課論。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考勤員認真記錄考勤,並由班主任審閱簽字(附請假手續)後交教務處,教務處每週一分年級公佈上週缺勤學生名單及缺勤情況,如有異議於本週二班主任與教務處聯絡,無異議則認定為本人認可,學期末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手冊及學生檔案、凡無故遲到5次或曠課三節以上的學生不能評為各類三好學生,不能獲得各類獎學金。

教務處將每週各班考勤情況彙總作為良好開端及後期管理評比的重要內容,滿分為10分,一人次遲到扣一分,一人次曠課扣二分直至負分,不按時交考勤本或記錄不真實按零分計、遲到或曠課3節以上的學生,要由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本人要寫出書面認識由家長簽字後交班主任備案。

凡遲到五節或曠課五節以上的學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並在全校點名批評,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並有明顯改正方可上課。、凡經常遲到曠課屢教不改,一學期遲到超過7次以上或曠課超過7節以上,學校要給與必要的紀律處分。學生曠課兩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商議處理辦法,家長不到校視為自動退學,學校不辦理任何手續。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3

一、寢室衛生要求

1、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表,由寢室長負責寢室內衛生。

2、床鋪平整,床上不亂放東西,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面,統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乾淨、整潔,無雜物。

4、箱櫃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5、門框、窗框無灰塵、無髒印,門窗玻璃明亮。

6、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牆壁上亂刻、亂畫、亂踏、釘釘掛物,張貼標語字畫。

7、寢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責任人,否則根據情況由整個寢室或所有單元寢室共同承擔責任。

8、注意寢室通風,不得有異味。

二、監督制度

1、此規定每個寢室統一發放和貼上在門後,寢室成員認真學習和領會。

2、每個寢室統一床位,將編號、學生姓名和班級名稱統一進行標識。

3、各寢室衛生由寢室長負責,寢室長認真做好衛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學生和衛生保潔,值日學生如有異常(如請假回家、生病等情況,由寢室長妥善安排好衛生),如值日生值日後外出,寢室衛生由寢室在場人員負責衛生保潔。

4、管理員每天負責檢查,並作好記錄,學生處不定時監督。

5、對於衛生不合格者,將作出罰掃樓道公共衛生(寢室長連帶罰掃地,不通報批評)或其他處理等。

6、寢室衛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則由管理員處罰打掃樓道公共衛生或其他處理等。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4

1、實行學校大型活動批准制度。原則上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大型活動,如確實需要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旅遊、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准。

2、節假日期間,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學校、班級、教師個人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活動。

3、活動開展之前,必須成立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定活動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

4、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外出前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指派有經驗的幹部、教師勘察活動場地,並有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要辦理相關的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6、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7、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活動計劃、應急預案、帶隊人員分工等必須書面形式提前送到學校安全辦公室審批和留檔。

8、活動期間每天上下午由活動負責人向校長彙報安全情況。

9、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船無照執行、帶“病”執行和超員執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效能的監督。

10、活動期間,如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傷員,並向校長或上級部門報告。

11、外出活動結束後,必須採取具體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5

為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加強我校對外宣傳報道及對上級部門的資訊報送工作,擴大學校的社會影響,提高學校的社會知名度,增強學校的`凝聚力,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學校研究決定,對從事學校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同志給予獎勵。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範圍

凡正面宣傳報道我校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學校改革、建設、發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實訊息、成果經驗、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經國家、省、市、區級報刊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單位採用,學校給予其作者(本校師生員工)一定的獎勵。

二、獎勵標準

1、供稿人在區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2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10元。

2、供稿人在市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5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30元。

3、供稿人在省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7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50元。

4、供稿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10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50元。

凡在頭版、頭條、要聞版、要聞欄目發表或加編者按等具有重大社會反響的新聞稿件,及在各級新聞媒體評獎中獲獎的稿件,在上述條件獎勵的基礎上,再酌情破格重獎。

三、獎勵實施

1、稿件撰寫或攝製後,供稿人應將稿件送本單位領導審閱把關,並加蓋本單位公章,以確保稿件準確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後,請供稿人攜帶刊登的報刊、簡報或電臺、電視臺採用通知單及其原件,及時到學校政務處辦理核實、登記及領獎手續。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內、校外均只按一人給予獎勵。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級別新聞單位採用或轉載,可分別得獎,但只限一人。

四、組織領導

1、學校宣傳部負責全校新聞宣傳工作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搞好學校重點報道,採寫重頭文章和優質稿件,攝製專題片或有影響的電視新聞,力爭在中央、省、市級新聞媒體上報道。

2、各學區、各科室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新聞宣傳工作。要使廣大師生員工充分認識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動員組織全體師生及時提供新聞線索、撰寫新聞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聞資源,大力加強新聞宣傳工作。

3、各學區、各科室新聞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年終單位考核評先的重要內容之一。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6

隨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加快,鄉許多農民紛紛外出打工,不少中國小生的家長長期不在家,卻把未成年學生的教育、管理、監護的義務,委託給老人或親友,有的甚至是大學生帶國小生。這些“留守學生”因缺乏親情而引發的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等問題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學生走向違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強“留守學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緩,我鄉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理。

一、留守學生教育管理的必在性

近幾年來,我鄉中國小“留守學生”人數不斷增多。經調查全鄉有“留守學生”162人。這些“留守學生”缺乏正確的家庭教育,學生的父母長期外出務工,平時心牽掛著自己的子女,而心有餘而力不足,缺少對學生的關愛、交流和引導,致使一些學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對這些學生的教育應當引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高度關注與重視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對“留守學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

二、留守學生教育管理的措施辦法

要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在“留守學生”的教育、引導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1、重視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長上法制課,不斷提高廣大學生的法制道德觀念;通過開展青少年“模擬法庭”、請退休老幹部為學生講革命傳統故事,不斷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以班隊、共青團、少先隊活動為載體,緊緊圍繞“關愛、責任、誠實”等基礎道德品質,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尤其特別重視讓他們在社會實踐中體驗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學校開設心理輔導活動課,建立健全心理諮詢室及配備必要的設施,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心理輔導教師,幫助指導“留守學生”解決各種困惑和疑難,引導他們健康成長。平時教師尤其是班主任對“留守學生”做到精心觀察,及時掌握動態,加強對他們的心理疏導,給這部分學生以更多的“偏愛”。學校、班級經常舉辦生動有趣的競賽,開展書法、繪畫、舞蹈、樂器、球類等到課外活動,以賽促練,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學生”專項檔案。包括“留守學生”的姓名、性別、所在年級、戶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況、思想道德狀況、學習狀況、行為習慣、生活狀況、身體發展和心理髮展狀況、他們父母的通訊地址、電話,以及當前監護人聯絡辦法等,實行每月一次動態管理;二是建立重點結對制度。實行“321”結對幫扶辦法,鄉領導幹部與3名留守學生結對,黨員與2名留守學生結對,一般幹部與1名留守學生結對,加強輔導,實行跟蹤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結對子“留守學生”家中瞭解情況,注意宣傳用電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並做好每次的入戶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鄉領導彙報;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對每位“留守學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聯絡一次(包括電話、書面),瞭解他們各方面的情況;四是建立獎勵制度。及時表彰獎勵表現好、進步快的“留守學生”,樹立榜樣並鼓勵他們不斷追求上進;五是建立“留守學生”與父母聯絡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與學生子經常性的聯絡,並及時與學校溝通,瞭解學生的情況,做到半個月能電話交流一次。同時,學校開通家長熱線確保兒童有特殊情況時在第一時間和家長取得聯絡,另外,還可以用書信的方式,對於學生的情感發展、心理健康加強幫助和指導。

三、留守學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1、統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參與“留守學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援和關心“留守學生”的成長,共同做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淨化社會風氣,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2、建立組織,落實責任。鄉黨委成立以鄉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加強“留守學生”教育管理領導小組,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並落實責任制,中心學校對“留守學生”的教育負總責,學校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工會、共青團、少先隊、鄉機關幹部、教職工要充分自身的優勢,共同做好“留守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強培訓,全面指導。一是加強對監護人的培訓和指導工作。運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家訪等形式,向“留守學生”的'監護人廣泛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幫助和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學教育學生的能力;二是對他們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進行培訓和指導。充分利用“留守學生”父母返鄉時機,舉辦“留守學生”家長培訓班,專門就如何教育“留守學生”進行輔導和指導。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7

一、國小生睡眠充足的重要性

充足合理的睡眠有如下好處:

1.保證大腦適當休息,維持人體正常生理功能:大腦是人體的司令部,充足睡眠可以使大腦保持功能正常,在它的調理下人體得以維持正常的生長髮育、生活,保持人體健康狀態。

2.學生正處在生長髮育旺盛時期,充足的睡眠有利於孩子的生長髮育,在深度睡眠的時候,腦垂體生長激素分泌較多,可促進孩子身體各方面的生長,尤其對身高的發育很重要特別是對父母身高較低者的孩子更為重要。

3.

充足睡眠可使大腦功能處於最佳狀態,免疫功能增強,可防禦細菌病毒的入侵,預防感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的發生。

4.充足睡眠可使大腦對精神、情志、記憶等的調節功能正常,使孩子精神飽滿,情志穩定,記憶力增強,這對孩子的學習尤為重要。國小生長期睡眠不足,大腦得不到適當的休息和恢復,就會導致大腦功能失常,可出現容易疲勞,記憶力減退,失眠,健忘,注意力不集中,煩躁,易激動,甚至發生抑鬱症、神經衰弱等疾病。

二、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保持充足睡眠就要按時作息,這對養成良好的飲食和睡眠習慣很重要。良好的睡眠習慣,孩子能按時自己去睡覺,這樣父母在管理上就會省事很多,孩子也會在習慣中學會自我管理,漸漸形成獨立的生活意識和行為。

家長朋友們!為了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每天記得讓孩子早點睡覺哦!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8

我校生源地所屬地區,農業人口多,外出務工人員多。大多數務工人員將孩子留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管,或寄養在親戚家裡,留守學生成為我校新的學生群體。由於缺乏父母的有效監護、家庭的親情溫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這些“留守學生”的成長存在諸多問題,留守學生的教育管理問題是學校面臨的一個嶄新的課題。

為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關於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特制定“留守學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留守學生”領導小組和校外協調小組:

組長:徐世輝

副組長:寧福林 謝國新

成員:胡波 祝志妹 各完小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校內學習生活指導組,為“留守學生”的學習提供保證。組長由祝志妹兼任,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保障留守生入學接受規定的義務教育,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留守學生。

三、從一年級新生開始,學校建立“留守學生”檔案。各班有專門的留守生名冊。

四、加強家校聯絡。

1.班主任加強與留守生的聯絡,不定期找留守生談話;科任老師每期找所教的留守生談話至少一次,瞭解留守生的思想狀況,及時解決留守生的生活、學習中的問題。

2.不定期走訪留守生監護人,協助他們安排留守生的假日生活。

3.通過電話、書信的'方式,定期與留守生的家長取得聯絡,讓他們瞭解子女的生活、學習情況。

4.加強留守生的心理疏導,開展心理和生理知識教育;加強留守生的生存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遵紀守法意識,自覺控制不良行為,抵制違法行為。

5.傾力幫扶貧困留守生,使他們全部享受“兩免一補”,併發揮工委的作用,組織學校教師,社會熱心人士與其結對子,實行“代理家長制”。

6.留守生在校學習期間,無論白天、晚上,當發現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老師要立即送至醫院就診,嚴重的及時與監護人取得聯絡。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19

為規範我校學生睡眠狀況監測管理工作,保證學校獲取客觀準確的學生睡眠狀況資料,推動全體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促進我校教育教學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生睡眠狀況監測工作的任務是:對監測物件進行睡眠狀況監測測試;建立學生睡眠狀況監測資料庫;統計與分析監測資料;公佈監測結果,為相關教育教學工作決策和研究提供服務。

2、學生睡眠狀況監測工作應堅持科學、統一、系統的原則,做到組織嚴密、取樣客觀、操作規範、結果準確。

3、教導處負責我校學生睡眠狀況監測工作。學校總務處協同綜合組共同建立學生睡眠狀況監測工作領導小組,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同開展學生睡眠狀況監測工作。

4、我校每學期開展一次學生睡眠狀況監測工作。

5、睡眠狀況測試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程式,遵守操作規定。

6、我校對學生睡眠狀況監測結果實行統一公佈制度。

7、學生睡眠狀況監測結果由教導處公佈。

學生睡眠狀況監測結果公佈後,各班級可以公佈本班學生睡眠狀況監測結果。

8、學生睡眠狀況監測資料屬保密資料。學校各科室應當採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做好監測資料和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向任何個人提供監測資料和資料。

9、經學校批准,有關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況下,可無償使用學生睡眠狀況監測資料和資料。

10、學校學生可以通過監測結果公告和監測報告等獲取有關資訊。

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篇20

為了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訂如下獎勵制度。

一、榮譽和信心是青少年積極向上的最大動力,對學生應該以表揚、鼓勵為主,所以要經常對學生的優點、成績給予肯定和獎勵。

二、獎勵包括口頭表揚、書面表揚、物質表揚三種。學校設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成績優勝者”、“文明學生”、“進步獎”、“禮儀標兵”、“校園十佳”、“升旗手”、“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學員”、“班級之星”等榮譽稱號。學校和根據需要另設特種獎、單項獎。

三、獎勵範圍和物件

凡我校在籍學生,均有資格參加“升旗手”、“成績優勝者”、“文明學生”、“進步獎”、“禮儀標兵”、“三好學生”、“班級之星”、“校園十佳”等評選,擔任班委會、學生會幹部一期以上的現任學生幹部,同時有資格參加“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是團員(少先隊員)的,有資格參加“優秀團員(少先隊員)”的評選。

四、評選條件

1.三好學生:品德優秀,操行銀行分處於班級前三分之二;學習成績優秀,國小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學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體好,體育達良好級以上,每期評1次。

2.優秀學生幹部:工作負責,敢於挑重擔,熱心為集體、同學服務,工作成績顯著,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任幹部一期以上,所在寢室、餐桌必須獲過文明寢室、文明餐桌稱號,每期評2次。

3.禮儀標兵:思想表現好,嚴格遵守《文新學生校園禮儀行為規範》、《家庭禮儀規範》、《學生社交禮儀規範》,所在寢室、餐桌必須獲過文明寢室、文明餐桌稱號。學習好,學科文化成績綜合評價必須進入班級前2/3。身體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體育成績達合格以上標準。是同學們公認的表率,學習的榜樣,每期評2次。

4.成績優勝者:段考、期考各評選一次,要求國小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學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進步獎:凡在學習上、思想表現上進步較大者,被同學們認同,可獲進步獎,每期評2次。

6.升旗手:凡在一週內表現突出,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擔任升旗手。

7.文明學生:在思想表現方面優秀,被同學們認同,是學習的榜樣。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張以上貸分單。

8.優秀學員:參加各科興趣小姐,表現突出,由各科任教師進行評選,一般比例不超過總人數的10%。

9.校園十佳:思想表現好:①在家表現好。尊敬師長,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嬌氣,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幫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②在社會表現好。鄰里反映好,遵守社會公德;③在校表現好。能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是同學們公認的表率,曾獲過“三好學生”。在班級中操行評定為優秀;④積極主動參加學校或班組組織的各項活動,在活動中表現好。

學習好:①學習認真、刻苦,學習態度端正,有上進心。②講究學習方法,有創新精神,開拓意識強,善學、樂學;③學習成績優秀。

身心健康:①積極參加學校、班級各項體育活動;②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好,體育成績為優秀;③心理健康,情緒樂觀,有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自信、堅定。

個性特長髮揮好:①愛好廣泛,關於處理同學之間的關係,人際關係好,關於合作交流。②個性特長髮揮好。在學校中有一項或幾項能力強,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評選1次。

10.專項獎勵:對在某一方面有特長的予以獎勵。

五、評選辦法

1.“三好學生”、和“成績優勝者”、只要條件符合均評選,其餘獎項比例和名額由學校分配,每學期期中、期末各進行一次評選和獎勵。

2.師生評議,學校審查,張榜公佈。

3.出席上級的優秀個人在當年優秀人員中擇優產生。

4.團內評優由團委會根據《團章》另外評選。

5、“校園十佳”的評選要經過班級推薦、師生評議、才藝展示、評選小組評議等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