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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查對制度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84W

依據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的要求,制訂抽血交叉配備查對制度、取血查對制度、輸血查對制度。輸血查對制度通過“輸血安全護理單”組織實施。

輸血查對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對制度

① 認真核對交叉配血單,患者血型驗單,患者床號、姓名、性別、年齡、病區號、住院號。

② 抽血時要有2名護士(只有一名護士值班時,應由值班醫師協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對,核對無誤後執行。

③ 抽血(交叉)後須在試管上貼條形碼,並寫上病區(號)、床號、患者的姓名,字跡必須清晰無誤,便於進行核對工作

④ 血液標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從正在補液肢體的靜脈中抽取。

⑤ 抽血時對驗單與患者身份有疑問時,應與主管醫生、當值高年資護士重新核對,不能在錯誤驗單和錯誤標籤上直接修改,應重新填寫正確化驗單及標籤。

2) 取血查對制度

到血庫取血時,應認真核對血袋上的姓名、性別、床號、血袋號、血型、輸血數量、血液有效期,以及儲存血的外觀,必須準確無誤;血袋須放入鋪上無菌巾的治療盤或清潔容器內取回。

3) 輸血查對制度

① 輸血前患者查對:須由2名醫護人員核對交叉配血報告單上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血型、血量,核對供血者的姓名、編號、血型與患者的交叉相容試驗結果。核對血袋上標籤的姓名、編號、血型與配血報告單上是否相符,相符的進行下一步檢查。

② 輸血前用物查對:檢查袋血的採血日期,血袋有無外滲,血液外觀質量,確認無溶血、凝血塊,無變質後方可使用。檢查所用的輸血器及針頭是否在有效期內。血液自血庫取出後勿振盪,勿加溫,勿放人冰箱速凍,在室溫放置時間不宜過長。

③ 輸血時,由兩名醫護人員(攜帶病歷及交叉配血單)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對床號,詢問患者姓名,檢視床頭卡,詢問血型,以確認受血者。

④ 輸血前、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管道,連續輸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時,前一袋血輸盡後,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沖洗輸血器,再繼續輸注另外血袋。輸血期間,密切巡視患者有無輸血反應。

⑤ 完成輸血操作後,再次進行核對醫囑,患者床號、姓名、血型、配血報告單、血袋標籤的血型、血編號、獻血者姓名、採血日期,確認無誤後簽名。將輸血安全護理單(交叉配血報告單)附在病歷中,並將血袋送回輸血科(血庫)至少儲存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