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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範本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2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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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範本

宿舍管理制度範本一

為了加強和規範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大部分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乾淨,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行政部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樂捐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嫖娼、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安全,避免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7、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8、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9、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行政部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員工負責。

10、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員工自行準備,員工必須按公司分配規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1、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退出手續,由行政部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則按價賠償。

12、行政部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於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於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樂捐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行政部審批後執行。

13、宿舍的防盜門鑰匙有專人負責,並在行政部登記,若擅自配鑰匙將持鑰匙人和擅自配鑰匙的人每人樂捐100元,入職未滿三個月的員工不得單獨持鑰匙,未按此規定執行原持鑰匙的人樂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宿舍管理制度範本二

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 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2. 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管理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由公司負責。

4. 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宿舍長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二、宿舍規定

1. 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 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3. 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4. 嚴禁損壞公共物品,破壞公共設施。

5. 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6. 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 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 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9. 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 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長制定後形成文件,在宿舍張貼一份。

3. 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件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 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 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 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績效工資中作價扣出。

5. 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6.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