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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83W

超市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製的工服。不能妝容誇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脫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超市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塗,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乾淨,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裡,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後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檢視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籤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衛生和公共財產,去衛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衛生間裡面整潔。

10.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誌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櫃檯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鬥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鬥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床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說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籤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幹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幹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幹滿1個月沒幹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工資時再發。

18.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影印件,無原件拿走。)

超市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為規範管理、明確員工工作及休息時間、公司所有員工實行上、下班在考勤機上打卡的制度,考勤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所有員工上班時須正確穿著制服、在換上工作服後再打卡,下班時先打卡後換工作服。

第三條:嚴禁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偽造及修改考勤記錄,任何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員工每人次罰款20元,任何人偽造及修改考勤記錄每次罰款20元,並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第四條:考勤卡為公司計算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公司以打卡為依據進行考勤,任何員工未打卡或遲、早打卡均按第五條規定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並按第五條規定處罰。

第五條:員工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況時,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不含三十分鐘)以內者,扣除一小時工資;

上班遲到三十分鐘至二小時(不含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

二小時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資外,按曠工半日進行處罰並視時間長短及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早退:

下班時間十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

下班時間提前超過十五分鐘不超過二小時者,均以曠工半日論,並扣除半日工資。

下班時間提前超過十五分鐘者並視時間長短及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第六條: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處罰。

第七條: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第八條:公司所有員工在沒有得到店長及以上級別人員批准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或代班。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公司商場防損員或現場臨時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在指定的範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並經店長及以上級別人員批准才可離開崗位,否則給予視情況給予罰款20—50元。

第十條:未經店長及以上級別人員的批准,任何員工不得擅離職守。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任何員工須填"出門申請單",經店長或現場管理人員簽字後並打卡,返回商場也須打卡、因公務無法打卡或簽到者除外。

第十一條:若員工忘記打卡,必須及時向店長或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由店長或管理人員在考勤卡上簽名並說明理由,否則按上述第四條處理。

第十二條:商場員工一個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起第次給予處罰10元,因公務無法打卡或簽到者除外。

第十三條:對嚴格執行公司上、下班打卡制度並全勤的員工(除管理人員外)每月獎勵30元。

第十四條:以上制度之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變動,員工執行修改變動的`的人事考勤制度。

超市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3

一、超市員工

1、超市員工每一天必須在開門之前把本櫃組貨架的商品衛生打掃乾淨,貨源擺放整齊。如在巡店經理巡店時檢查出以上問題,將對其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20元—50元

2、超市貨架、堆頭、島櫃、冷藏櫃等等不準出現閒雜物品,庫存商品不準不封箱就陳列到貨架上頭,庫存箱或商品應大小統一陳列;處罰金額20元—100元。

3、超市員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貨源到超市以後,協助超市微機員理貨,核對直配單數量和實際數量是否相符,檢查商品的包裝情景、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杜絕過期商品進入本櫃組。否則將對超市經理和櫃組員工進行。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4、超市員工每一天檢查本櫃組的商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質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須在離到期一年時通知超市經理;保質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須在離到期半年時通知超市經理;保質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須離到期三個月通知超市經理。然後由超市經理彙總報表上報採購經理。如不上報所造成的損失由超市負責並罰款。

處罰金額:100元—200元。

5、超市員工應及時統計本櫃組的所有缺貨和需要的退換的貨源,直接上報給部門經理,不準出現貨架缺貨現象,否則處罰超市經理和櫃組員工。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6、超市員工應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不準出現與顧客爭吵或態度惡劣現象,否則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7、超市員工應經常統計超市滯銷商品和暢銷商品,及時上報超市經理,所報結果由超市經理彙總上報配送中心進行處理,目的為增加超市櫃組營業額。

二、超市收款人員

1、應樹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絕與顧客爭吵現象,如有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超市經理進行處理,否則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2、如出現收款或輸入錯誤,顧客找回,否則將對超市經理及收款員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一天結賬時,收款員必須認真核對帳目,如出現假幣、賬目不符現象,應及時通知配送中心辦公室人員,認真核實是否屬於計算機故障,如屬人為失誤,將由超市經理與收款員承擔。

4、在每一天的銷售過程中,如發現超市收款員私自退貨(經超市經理同意並簽字的除外)的現象。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5、收款機區域內不得出現雜物如:私人購買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員應堅持收款機區域內衛生清潔,不準在收款機上張貼條碼、編碼,交班時應正常操作,更換收款員使用者名稱。交班時應注意財務的交接情景,確認無誤後上崗。出現問題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20元—100元

6、收款員當天結賬時,超市經理(或值班經理)需在場,如結賬時出現短款或多款,數額較大的(低於5元以下的應屬於人為現象)應及時告知配送中心辦公室人員,核實求證是否屬於計算機故障,如屬人為原因賬務不清的,將由超市經理與收銀員共同承擔職責。

三、超市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

1、嚴格遵守永鑫超市規章制度,對於超市內更換更新制度,促銷人員及外賃區人員都將獲得一份規章制度。

2、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應嚴格遵守永鑫超市規定的工作時間,全部登記點名,(和超市內部員工一起點名,上班、下班)如發現上班時間發現員工空崗、遲到、早退現象,巡店經理髮現後進進行做來源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3、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工裝,不穿工裝一律不準在賣場內;

4、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期間不準串崗,不允許長時間接待親戚、友人等或長時間通電話,冷落顧客,如有發現,巡店經理將進行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5、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期間,不準做場外交易(以低於超市內價格售與顧客或加贈於顧客禮品)。

處罰金額:100元—500元

6、促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時間或休班時間一律不準在賣場內吃飯,聽MP3、玩手機遊戲、嬉鬧等。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7、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時間外出,需告知店長,店長在考勤表上登記,休班、休假應書面寫休班、休假條,休班時間按超市規定與內部員工休班制度一樣(休班條必須由龐經理簽字與超市經理簽字);特殊外賃區員工如生肉櫃組,銷售完商品後,如提貨等事宜,應告知店長,需由店長同意後方可離店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8、超市內部貨架牌面,除超市內櫃組人員,其他人無權更改牌面,如發現供應商或促銷人員私自更改的。予以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9、銷人員及外賃區員工工作期間,應樹立超市整體形象,堅持站姿,久坐3分鐘以上者,超市經理將予以處罰。超市經理不重視的,巡店經理如發現,超市經理共同予以處罰。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四、超市後臺微機管理員:

1、嚴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單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貨源數量單據點貨,嚴格檢查進入超市商品的質量(包裝情景、生產日期、保質期)。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2、當天收到的直配單必須當天入賬,新商品到超市必須及時接收新商品資訊和打印出標價籤。

處罰金額:50元—200元

五、夜間值班人員

1、超市夜間值班人員必須在每一天晚上八點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經未經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許私自退貨,如發現罰款50元—200元。每一天結賬完畢後必須上傳資料,如工作不到位罰款20元—100元。理點名;如出現遲到現象罰款20元—100元。

2、夜間值班人員到達自己所值班地點之後不準再離開。如擅自離開罰款100元。

3、夜間值班人在值班期間不準酗酒,不準帶自己的朋友進入值班地點,值班期間不準睡覺,出現重大人為問題,後果自負並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