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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衛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選4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5W

學校安全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搞好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根據《食品衛生法》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衛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選4篇)

一、總則

(一)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傳染病流行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三)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二、學校衛生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食品衛生管理員:

3、飲用水、傳染病崗位責任人:

4、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選擇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學校衛生安全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負責建立學校食堂、飲用水、傳染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公示,並接受監督。

(4)督促學校建立嚴格的食堂、自備水、二次供水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自備水、二次供水場所,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與安全。

(5)負責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並定期進行培訓,同時應加強對學生飲食衛生、飲用水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學校應加強對食堂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督促檢查,學校領導必須定時深入食堂、自備供水場所檢查,具體負責人要餐餐檢查,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

(7)學校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衛生管理員職責

1.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擬定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制度,並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範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籤與貨物是否相符,並提出是否需要進一步檢驗確證,每天對飲用水水質、消毒情況進行檢查並作好紀錄;

5.對學校食堂的食品留樣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

6.對收回、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並記錄銷燬等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7.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調離相關崗位;

8.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該單位存在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問題及改進情況,負責按要求報告食物中毒、食品汙染、飲用水汙染事故、傳染病流行情況,並協助調查處理;

9.建立食品、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儲存各種檢查記錄;

10.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員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情況,並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11.發現生產加工經營過程中存在影響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時,應當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提出改進措施、實施時間和完成時限等意見;

12.根據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13.其他衛生管理職責。

三、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本崗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和飲用水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範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4.接受和配合衛生管理員對本崗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學校衛生管理的情況,並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5.根據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學校安全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篇2

為切實搞好學校衛生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根據《食品衛生法》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傳染病流行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三)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二、學校衛生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紹華

副組長:聶祥亮楊佳維

成員:周發貴陳景黃康盧睿李長青張習磊楊文舉王加勇食堂工勤人員及各班班主任

2、食品衛生管理員:楊文舉

3、飲用水、傳染病崗位責任人:陳景

4、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選擇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學校衛生安全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負責建立學校食堂、飲用水、傳染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公示,並接受監督。

(4)督促學校建立嚴格的食堂、自備水、二次供水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自備水、二次供水場所,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與安全。

(5)負責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並定期進行培訓,同時應加強對學生飲食衛生、飲用水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學校應加強對食堂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督促檢查,學校領導必須定時深入食堂、自備供水場所檢查,具體負責人要餐餐檢查,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

(7)學校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衛生管理員職責

1.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擬定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制度,並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範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籤與貨物是否相符,並提出是否需要進一步檢驗確證,每天對飲用水水質、消毒情況進行檢查並作好紀錄;

5.對學校食堂的食品留樣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

6.對收回、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並記錄銷燬等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7.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調離相關崗位;

8.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該單位存在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問題及改進情況,負責按要求報告食物中毒、食品汙染、飲用水汙染事故、傳染病流行情況,並協助調查處理;

9.建立食品、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儲存各種檢查記錄;

10.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員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情況,並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11.發現生產加工經營過程中存在影響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時,應當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提出改進措施、實施時間和完成時限等意見;

12.根據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13.其他衛生管理職責。

四、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本崗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和飲用水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範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4.接受和配合衛生管理員對本崗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學校衛生管理的情況,並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5.根據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織金縣思源實驗學校

20xx年3月

學校安全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篇3

1、學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3、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5、學校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學校安全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篇4

為保證學生飲食衛生安全,保障學生健康成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師生普通餐生產經營的學校必須向所在鄉、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衛生許可證。

二、師生集體用餐的生產經營場所,其內外環境、衛生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個人衛生、生產用具、貯存、消毒、運輸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八條有關規定。

三、師生集體用餐的生產經營人員應按規定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凡患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炎、化膿性和滲出性面板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師生用餐工作。未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經營食品、冷飲等商品。

四、供應師生集體用餐的學校應設有學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裝置和符合衛生標準的飯菜、餐具暫存場所。

五、除國家法律規定的面向中國小生的預防接種外,教育部規定的學生常見病防治工作,學生用藥和防治器材必須由省以上醫藥管理部門鑑定合格,經市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和下發具體實施方案後由學校組織實施。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允許私自組織學生集體購買服用保健用品和藥品。

六、學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健康知識、飲食衛生安全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七、學校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師生飲食衛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詳細管理方案,明確各部門和各人員職責,強化監督、檢查,預防學校食物中毒、投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八、建立食堂物資定點採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九、加強對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本著對師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從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安定、政治穩定和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高度出發,重視和加強師生飲食安全工作。

建立師生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負責,明確責任,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使飲食安全工作成為教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防止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