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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規章制度(通用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43K

培訓規章制度 篇1

一、員工崗前培訓制度

培訓規章制度(通用5篇)

1、醫院要對每年新入職上崗的員工實行崗前培訓。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一週。

2、 崗前員業培訓主要內容有: 法規與理念培訓,醫療衛生事業的方針政策培訓,醫學倫理與員業道德培訓,醫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規、醫療安全管理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員責, 醫學檔案(病歷)書寫的基本規範與質量標準,心肺復甦的基本技能,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醫院情況,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識與技能培訓等有關內容。

3、崗前培訓要經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4、其他新上崗的員工,要依照本制度自學和考核。

5、崗前培訓集中培訓應當與試用期培訓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 , 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培訓培訓,並在試用期結束前作出評價。

二、在崗員工規範化培訓制度

1、根據國家繼續醫學培訓的有關規定,醫院必須實行在崗員工終身培訓培訓,抓好人才培訓工作,從難從嚴要求,進行正規訓練。

2、醫院在崗員工繼續培訓工作規範化培訓包括: 專科培訓、亞專科培訓及終身繼續培訓三階段: 應當設專人管理,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計劃、組織和考核工作,建立技術檔案。

3、醫院和科室應當制訂出在職員工繼續培訓規範化培訓計劃,以及保證計劃完成的具體措施。

4、對所有員工的培訓,都要強調從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人手 , 可採用崗位實踐、脫產進修、建立導師制等多種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員責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員責途徑,不斷提高和深化專業理論、實踐能力以及外語水平。

培訓規章制度 篇2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效率、高水平的員工隊伍,實現員工培訓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訂本規定。

一 總則

1 開展員工培訓,目的在於有效開發醫院人力資源,提高員工素質,激發員工潛能,提高工作績效,使員工能夠獲得醫院發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從而與醫院共同發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訓是指本院員工在特定場合就某一主題進行的學習、討論、演練等各種提高員工工作技能和素質的活動。

3 本制度適用於本院全體員工。

二 管理職責

1 人力資源部是醫院的培訓主管部門,負責醫院員工培訓工作的統籌管理,其他各職能部門和科室應協調配合共同實施。

2 人力資源部應根據醫院的人力資源狀況,以及各部門培訓需求計劃和醫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醫院總體年度培訓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監督落實情況並組織考核。

3 各職能部門為醫院培訓的業務分管部門。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需求計劃,並積極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培訓工作。

4 人力資源部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4.1 醫院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4.2 醫院培訓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4.3 對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4 對培訓講師的選擇、確定及協助培訓。

4.5 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

4.6 培訓資料、報表的收集、彙總、整理及歸檔。

4.7 參訓員工的考勤監管。

5 各部門(科室)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5.1 業務技能相關培訓計劃的制定。

5.2 業務技能培訓的組織實施。

5.3 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相關培訓工作,特別是為新員工指定帶教老師,做好新員工入職培訓工作。

5.4 本部門(科室)參訓員工的組織與管理。

5.5 培訓工作總結報告的撰寫和呈報。

三 培訓實施

1 制定醫院的年度培訓計劃前,人力資源部應對醫院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培訓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醫院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文化建設需求。

1.2 各職能部門(科室)日常工作業務培訓需求。

1.3 醫院重點崗位人才培養需求。

2 員工培訓的培訓師分為外聘培訓師和內部培訓師兩種,培訓師由培訓組織實施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計劃共同協商確定。

2.1 內部培訓師的聘用。內部培訓師採取各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統一審查考核的方式進行推選。經人力資源部審查考核通過的培訓師,報院領導批准後將聘為我院內部培訓師。內部培訓師由醫院給予一定的培訓補助,具體補助標準和發放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2 外部培訓師的聘用。外部培訓師的聘請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醫院培訓計劃,採用與專業培訓公司合作或自行聯絡的方式推選。

3 培訓方式:

3.1 崗前培訓(新員工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本院招聘的新員工崗前院級培訓,相關職能部門予以配合。

3.2 在崗培訓:由各用人部門根據崗位技能要求,對員工實施不定期的各崗位在職培訓。業務主管部門應制定相關的學習培訓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3.3 外出培訓和進修:各部門可根據部門建設實際需求,以及新技術、新專案開展的具體要求,充分調研並經部門討論決定後提出申請,業務主管部門、人力資源部和院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4 內部培訓前期準備:

4.1 培訓組織實施部門必須根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主題和主要內容,確定培訓師、培訓物件、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做好培訓資料準備。

4.2 為確保培訓整體效果,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事先與參訓部門溝通,確保參訓率達到80%以上。

4.3 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擬定培訓通知並下發,做好培訓場地環境佈置、教具借調、培訓裝置安裝除錯、通知講師及受訓人員等準備;培訓師做好授課備課準備。

5 內部培訓組織實施:

5.1 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組織參訓人員在《培訓簽到表》上籤到,同時發放培訓相關資料。

5.2 培訓組織實施部門負責人負責主持培訓,向參訓人員介紹培訓師、培訓主題及培訓意義等,同時宣佈培訓紀律。

5.3 培訓師進行現場授課,培訓組織實施部門人員做好培訓工作的相關記錄。

6 培訓期間的考勤管理:

6.1 所有參訓員工自收到培訓通知之日起,應合理安排本職工作及私人事務,確保準時參加。

6.2 培訓期間的所有員工上課時均應維護本院的員工形象,並自覺遵守本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6.3 員工參加內部培訓時,應在培訓記錄表上籤到,避免遲到早退的現象發生。培訓記錄表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6.4 員工外出進修培訓時,需持經院領導籤批後的《外出進修培訓申請單》至人力資源部備案並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簽訂後方可外出。

6.5 員工參訓期間,未向人力資源部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未參加培訓的,其培訓缺勤課時將按曠工處理。

6.6 員工如因公或其他緊急事宜確實不能參訓的,需至少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到人力資源部說明原因,並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7 外派培訓進修:

7.1 外派培訓進修可以採取全脫產、半脫產或業餘形式,培訓費支付方式可以是公費或自費。

7.2 員工參加外派培訓必須由人力資源部代表醫院與其簽訂外派培訓協議,對培訓費用、培訓期間薪酬待遇及培訓後服務年限等有關事項進行書面約定。

7.3 員工參加全脫產或半脫產外派培訓前,必須與用人部門指定的其它員工作好工作交接。

7.4 員工參加外派培訓結束後,應結合崗位工作實際,認真撰寫培訓心得體會,與培訓相關資料一併上交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審閱、存檔,作為培訓評估的主要依據之一。

7.5 員工參加外派培訓結束後,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應該由參訓員工將培訓內容進行整理,為同類崗位的員工進行傳達和培訓,實現資源共享。

8 員工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總結。

8.1 培訓前應瞭解參訓員工的實際知識水平。

8.2 培訓中應瞭解參訓員工的掌握情況,以利於培訓內容的調整。

8.3 每期培訓結束時,組織實施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培訓效果評估表》,供學員填寫後收回,並彙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8.4 人力資源部應對各部門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效果評估表”,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後彙總意見,並結合實際分析評估培訓的成效,做成書面報告,呈院領導稽核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8.5 培訓的組織實施部門可以開展培訓考核,具體由培訓師設定考題,組織實施部門組織參訓人員積極參與。

四 培訓成果的呈報

1 每期培訓結束後一週內,如組織實施部門開展考核工作,講師應將學員的考核成績評定出來,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 主辦單位應於每期培訓結束後一週內填報《培訓效果評估表》,送人力資源部歸檔。

3 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人力資源部,以瞭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五 培訓檔案管理

1 員工培訓應建立相關的資格檔案,全院性的培訓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培訓由各職能部門保管。

2 培訓檔案應包括:

2.1 培訓計劃、方案、工作總結報告、培訓合同、評估資料、各種表單等。

2.2 培訓師的聘任、考核資料和相關培訓教材、教案等。

2.3 參訓員工的評估、考核資料,培訓記錄表等。

培訓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出口員瞭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並遵守規定。

第二條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擔任業務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凡新進人員先進行五至八天培訓,每隔二週舉行一次。

第五條新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應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第二章培訓階段

第六條對於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總部的培訓;

2.主管部門的培訓;

3.實地訓練。

第七條公司總部的培訓須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狀況;

2.參觀公司的各部門及其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3.介紹其崗位特徵及如何與其他部門配合;

4.熟悉公司產品的效能、包裝及價格;

5.市場銷售情況分析;

6.對市場上同類產品及廠家要有相應的瞭解;

7.聘用專家實施口才培訓。

第八條各部門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人員的未來主管和實地訓練負責人。

第九條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於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業務;

2.從事未來工作的技能及從事工作的方法;

3.時間運籌和時間管理;

4.工作任務達成率;

5.綜合評估。

第十條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的經驗,並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配合。

第十一條實地訓練即在一位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培訓者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二條對於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發給相應獎金,要求必須精益求精,圓滿完成指導培訓的工作。

第十三條為有效達到教育培訓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並嚴格予以實施。

第三章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十四條教育培訓的內容,各公司、部門可以根據自己本身的特點自行安排,但必須具備下列三項:

1.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教育培訓;

2.程式規劃的教育培訓;

3.工作態度與市場資訊收集方法的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必須確保通過新進人員教育培訓,使具有相應的基本知識,熟悉公司的組織結構、目標、政策、經營方針、產品及其特性等內容、並對公司的性質及發展有一個初步瞭解。

第十六條凡新進人員,都應對他們進行系統的教育培訓,培養他們工作中的進間管理和計劃能力,從而使其在今後的工作中能夠通過適當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按一定的程式達到工作目標。

第十七條教育培訓要講求效率,按一定的計劃和步驟促進培訓成功和公司發展。

第十八條態度與語言的教育培訓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新進人員的樂觀、自信的精神和積極的態度,以熱忱服務、信譽至上的信念履行職責。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培訓規章制度 篇4

目 的:為促進管理人員能夠全面地瞭解公司管理體系、管理制度,系統地融入企業文化,滿足管理崗位的專業要求,制訂本規定。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級管理人員。

管理部門: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

一、 凡總部管轄管理人員(各單元經理、各級管理人員)都必須實行崗前培訓制。

二、 本崗前培訓是指新聘進管理人員或晉升管理人員在上崗前和在試崗(試用)期,必須接受的培訓。

三、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培訓和專業內容培訓。

基本培訓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

專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專業崗位知識與技能、崗位職責、作業流程等,由用人單位安排培訓。

四、 本崗前培訓期間一律實行導師制。即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都指定一位輔導導師為其在培訓期做培訓輔導。輔導導師由其一級以上領導或專業管理者兼任。

五、企業文化和規章制度培訓課時為16小時,其中12小時授課,2小時交流、2小時考試,考試結果歸檔,做為轉正考核的依據之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落實。

六、專業培訓時間為3—6個月(與試用或試崗期同步)。由用人單位和輔導導師共同組織落實,人力資源部跟蹤管理。

用人單位和輔導導師須定期(每月不少於兩次)為試崗(試用)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與輔導。

試崗(試用)人員須每月提交試崗(試用)培訓報告,經輔導導師和用人單位第一責任人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歸檔,做為轉正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管理人員崗前培訓結束時,經本人申請,由組織部(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其綜合考評(內容包括:上對下、下對上、周邊、及個人工作方案演示等)。考評合格後方可辦理正式轉崗(轉正),並納入管理者正常考核程式。

八、培訓必備基本內容:

1、公司簡介(對試用期)

2、公司經歷及簡介

3、公司發展歷程、企業榮譽

4、公司組織、公司經營管理構架、管理團隊介紹

5、公司標識

6、公司文化理念:

7、員工手冊

8、管理標準:教育員工熱愛工作、會工作、做好工作

上級指令,快速落實。 下屬反饋,快速回應。 客戶投訴,快速處理。 服務標準,快速提升。思維定勢,快速轉換。 企業文化,快速融匯。 成本控制,快速下降。 經營發展,快速跨越。

9、基本制度

愛企業、愛崗位,不做任何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商譽的事。

全面接受企業文化,遵守規章制度,不做違規亂紀的事。

敬畏領導、關心同事,愛護下級,不做損人利己的事。

嚴於自律、不徇私情,不做損公肥私的事。

服從指揮、顧全大局,不做本位、山頭主義的事。

10、自律

愛祖國,愛崗位,不損國家和企業

同文化,盡職守,不違道德品格好

尊領導,聽指揮,遵章守紀不亂議

講信譽,守承諾,相互尊重不自傲

廉自律,不徇私,公私分明不違紀

善學習,精業務,團結員工同提高

精管理,勤協作,不推不扯支援多

多貢獻,創榮譽,企業效益結碩果

九、本制度自20__年5月5日起生效執行。

簽發:簽發日期:

培訓規章制度 篇5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後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並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裝置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裝置效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後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並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閱工作,全過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彙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並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閱完畢後公佈結果,並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後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於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厂部稽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採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2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專案。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資訊,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物件、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檔案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儲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件、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