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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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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師生在課後服務期間的程式規範,保證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實效性,特制定以下課後服務管理制度。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一、相關人員職責

原則上全體教師參加課後服務工作,由各年級組安排教師服務日期。教師不得擅自離崗或缺勤,校長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領導值日檢查。

1、課後服務教師職責:

(1)服務教師依據不同接領時段名單清點學生人數,按學校安排,帶領學生到規定地點進行活動。

(2)服務教師必須提前做好計劃,有充分的準備,避免放養式管理。

(3)在課後服務過程中,教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活動狀態,確保學生安全。

(4)課後服務時間,如遇突發狀況,教師必須及時做出處置,必要時向當天值日領導彙報,由學校啟動應急預案。

(5)課後服務結束後,服務教師須親自將學生送到校門口,學生全部走後方可離開。

2、值日教師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師值日崗位職責》中要求的時間點,護送學生出教室到接送點,不要提前或推遲。值日教師在接送點陪學生到下班前2—3分鐘左右,才可組織剩餘同學整隊帶回到門衛處(遇下雨天時,值日教師下班前把教室裡剩餘學生整隊,直接帶到勞技教室)。

(2)原則上,教師在放學後不留學生補缺補差。如出現滯留情況,以“誰留誰負責”的責任,教師要負責和家長事前溝通好接送時間,並把滯留學生送到課後延時服務點,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長按照選擇的放學時間點和校車,保證及時到校接領學生。

(2)家長如未能按時接送,需要在第一時段放學前電話聯絡班主任,確定接領時間點。

(3)提醒值日的學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滯留學校,錯過接送時間,及時聯絡家長,併到課後服務班級等候。

二、課後服務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課後服務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

組員:

2、時間節點及要求:

①週一~週四:

(1)15:05—15:40

開展快樂30分,15:40值日護送教師清點隊伍,統計當天看護學生數,將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帶到指定教室。其餘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2)15:40—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看護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3)17:30之後如果還有個別滯留學生,帶到門衛處進行交接。

②週五:

週五放學後—17:30

服務教師清點當日學生數,學生集中指定班級開展作業輔導,17:30課後服務教師將學生帶到指定地點離校。

每天2名負責行政領導參與課後服務,在不同離校時間到學校正門口,維護學生秩序,開始安全看護。如遇下雨天,到室內看護點等候。帶班彙報。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篇2

為切實做好“課後服務”工作,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國小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教基發【20xx】24號)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1、值班老師必須提前五分鐘到達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師必須按照名單做好點名和記錄工作。

3、值班老師必須全程關注每一位學生,確保學生安全有序地學習、活動,不得擅自離崗。

4、值班老師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將學生排好隊送達放學點,並交到家長手中。

5、學校安排行政人員每天不定時巡查、記錄、通報。

6、值班老師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全權負責值班時間內的學生安全。

7、值班老師負責值班教室的環境衛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齊、地面乾淨。

8、值班期間,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值班工作,酌情扣發值班津貼。值班老師的履職情況將與學校年終考核、評優評先、職稱及崗位評聘等相結合。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篇3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國小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蘇教基發[20xx]24號)要求,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劉昕

副組長:(副校長)李蘇琴張傑陸險峰

成 員:(辦公室)朱帥

(教導處)顧娟

(德育處)喻燕

(總務處)袁建軍

全體教職工

二、主要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工作、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長為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法制副校長)協助校長負責校園安全工作。

3、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校長—>教育局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篇4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鍊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並多做示範動作。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並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體育教師要與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學生體格檢查制度。對於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

五、體育場地和器木才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和設定警戒標誌,並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運動秩序和規則。場地、裝置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壘球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鬆,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八、課內外體育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體育設施必須安裝牢固。學生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如:籃球架等。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一、總體要求

中國小課後服務是發揮中國小校在課後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國小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在規定教學任務之外開展的便民服務,是減輕中國小生過重課外負擔、促進中國小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後顧之憂的重要舉措,是教育為民服務、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國小要從“以人民為中心”的高度出發,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切實做好中國小生校內課後服務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學校為主體原則。校內課後服務的實施主體是中國小校。對於家長要求在校外另行實施的,學校要主動提醒家長選擇有資質、有保障的課後服務機構。

(二)自願選擇原則。中國小校要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內容、時間、場地、師資、費用等事項,由學生及家長自願選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與,嚴禁以任何方式拒絕或推諉學生參與。

(三)規範服務原則。圍繞培養學生興趣愛好、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科學合理確定服務內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則。建立完善成本分擔機制,採用財政補助和學校支援、家長合理分擔執行成本的做法,堅持公益導向,不得營利。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免費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五)穩妥推進原則。統籌考慮城鄉差異、學段差異、地域差異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辦好。對確實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後服務需求的,積極協調學校、社群、校外活動中心等資源,做好課後服務工作。

三、課後服務物件和時間

服務物件: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檔立卡困難家庭子女等亟須服務群體。

服務時間:國小、國中階段每天課後服務原則上不超過三個課時(包括午間和下午放學後),國小每天下午課後服務原則上不少於兩個課時,國中按實際課時計算;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晚於18:00。

特殊情況需報區教育局核准。

四、課後服務內容和形式

學校圍繞幫助學生培養興趣、發展特長、開拓視野、強化實踐、提升能力,提供豐富多樣的課後服務。義務教育階段要重點落實我區“體藝2+1專案”的實施要求,開放體育、藝術場館,提供各類體育藝術器材、設施,開展體育、藝術專案培訓和輔導,組織體藝特長認定,落實每天鍛鍊一小時。各中國小校也可充分利用課後服務時間,結合學生個性特長、興趣愛好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實踐能力培養;可根據學生實際因材施教,開展答疑解惑活動學科拓展訓練,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並切實加強創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開展集體教學,不得上新課、補課和考試訓練,不得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國小階段:一、二年級以團隊活動、體藝活動、課外閱讀、實踐活動、手工操作類作業輔導為主,不得借課後服務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年級以上以體藝活動、課外閱讀、作業輔導、興趣小組、科技創新、團隊活動、綜合實踐為主。

國中階段:以體藝活動、作業輔導、答疑解惑、課外閱讀、興趣小組、綜合實踐、科技創新、團隊活動為主,對學有餘力的學生進行拓展提升、對學困生進行補缺補差。

五、課後服務組織方式

(一)利用自身資源開展課後服務。師資以本校教職工為主,向其發放合理報酬。學校師資力量不足的,可以臨時聘請退休教師、體育教練、文藝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傳承人等校外專業人員參與校內課後服務,臨時聘請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學校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合同或協議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障相關待遇。

(二)聯合公益組織開展課後服務。積極動員社群、志願者團體等公益組織力量,到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學校提供場地、設施等條件,公益組織提供經費、師資等支援。

(三)引入社會機構開展課後服務。確因學校師資力量不足、但學生有需求的課後服務專案,可以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具有專業資質和良好社會聲譽的社會機構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學校與社會機構簽訂合同,並按雙方協議組織實施。

(四)組織優秀教師開展課後服務。組織名校長、名師、骨幹教師、教研員,通過長沙線上學習中心,定期開展專題講座、主題報告、線上答疑、個性輔導等,免費服務學生課後個性學習需要。

六、課後服務收費管理要求

各中國小嚴格按照《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沙市教育局關於中國小生校內課後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長髮改價費〔20__〕213號)的有關規定收取和使用課後服務費。各學校要不斷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可根據課後服務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設定服務性收費的,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費用(對不願參加下午放學後課後服務的學生,學校不能收取費用),收費統一繳入區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從20__年秋季開學起試行兩學期,到期後依據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情況制定正式收費標準,同時明確價格指數漲幅與收費標準之間的聯動機制。收取的費用必須建立臺賬,專款專用,專項用於課後服務工作方面的開支,含課後服務人工費用、教學用品、水電費等,嚴禁挪作他用。對建檔立卡困難家庭子女實行免費;各學校收費需開具非稅票據,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各學校在辦理支付時,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財務督查。

七、課後服務實施流程

各中國小要按照學生申請、班級稽核、學校立項、統籌安排的原則制定實施方案,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以學期為節點,以需求為依據,分專案混班編排,開展針對性課後服務,滿足學生個性化需求。

(一)摸底調查,徵求意見。學校對本校功能室、儀器裝置、活動場地、師資等及區域內實踐場地、企業或裝置等資源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工作臺賬。根據摸底調查結果設計課後服務學生意向調查表,廣泛徵求學生課後服務需求。

(二)編制目錄,告知家長。學校結合學生需求和校內外資源,依據學段和學生年齡結構,編制課後服務內容目錄,並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將開展課後服務的時間、內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長。

(三)學生申請,班級稽核。按照學生申請、班級稽核、簽訂協議、學校統一實施的原則,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根據學生自身實際指導學生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課後服務專案或內容,確保課後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統籌規劃,分類實施。學校依據學生申請,在充分考慮可利用的校內外資源的基礎上,依據學段和學生年齡結構,分類組織實施,並根據服務條件的變化及學生需求對服務內容進行動態調整。

(五)加強研究,不斷完善。學校要將開展課後服務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密切聯絡綜合實踐活動、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社團等工作,開發課後服務內容,形成相應的精品課程,推動課後服務工作深入開展。

八、加強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對教師開展課後服務、學生參加課後服務的過程進行監管,要對每種課後服務的人數、內容、時間、形式等進行檔案資料留存,做到過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強對課後服務問題研究,創新服務模式,不斷提升課後服務質量。

(二)做好經費保障。各學校根據課後服務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設定服務性收費的,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具體收費事項按市發改委、市教育局檔案執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費用,收取的費用必須建立專賬,專款專用,專項用於課後服務工作方面的開支,嚴禁挪作他用。嚴禁以校內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三)切實保障安全。要堅持把學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對師生安全衛生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切實消除在場地、設施裝置、消防、食品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四)爭取社會支援。充分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優勢,鼓勵家長自願參與課後服務管理並提供相關支援。積極爭取社會各方支援,鼓勵無條件向學校捐贈專業器材、圖書資料,提供經費支援和各類志願者活動。要加強宣傳,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共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嚴格監督管理。各學校要嚴格上下學制度,嚴禁縮短教育教學活動時間,杜絕名不副實的課後服務。嚴禁將放學後的課後服務時間作為正常教學時間集體上課。對成建制上課的、以各種形式變相集體教學或補課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禁學校和學校引進的第三方機構重複收費,堅決禁止、嚴肅查處學校、家委會、社會團體等公益組織違規補課和借校內課後服務之名亂收費等行為。加強對參與課後服務的社會機構資質稽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各學校要定期向區教育局報告方案及執行情況。於每學期開學第三週前向區教育局上交課後服務整體實施方案(含收費標準);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將相關紙質材料交基礎教育科,電子稿發至郵箱。

課後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篇6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經營點由總務處負責對外發租、發包,並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2、總務處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應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和有關證、照,並及時將審查情況報校長室備案。

3、必須居住在經營點內的人員,必須到總務處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總務處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取得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電源的電器裝置。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過期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