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必須有專人保管。
2、凡屬園裡的資產均要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3、財產的增加、或減少必須有保管人員填單,園領導簽字。
4、貴重儀器、專用裝置必須有專人保管,發現有損壞應及時維修,上報園領導。
5、幼兒園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簽字方可。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6、每學期開學、結束時保管人員要核對固定資產。
7、財產保管人員有變動、要及時辦理交結手續。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1、採取分級管理制度,財務室負責管理全園財產,各組室管理所屬的財產,教師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幼兒園購置的一切財產必須登記註冊,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具體落實到各部門、班組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妥善使用。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3、各部門清購物品,需提前兩天填好清夠購單,經院長批准後由事務人員負責採購。
4、購物必須兩人以上,採購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須有發票、收據,並要有經手人員驗收方能入庫或分發。然後由院長簽名後到會計師報銷。
5、要有計劃購物物品,不浪費,不積壓,建立採購裝木,定期合適,帳物要相符。
6、領物用品必須登記簽名,如有損壞(質量問題)能修復的儘量修復再用,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復的應以原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7、由於財產保管人還兼有其他工作,為提高工作效率,每週二、五上午集中領物。
8、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並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9、幼兒園物品外借須有借用人借條和單位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向財務室借取,並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10、所有物品必須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第一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一、嚴格驗收入庫制度,保管員按發票對物品品種、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二、實行物品分類定位存放、零整分開、帳物對號的科學管理方法。
三、嚴格領物、借物制度,物品領取、借用人應辦理登記手續,借用物品要如期歸還,遺失或損壞時,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四、定期清點盤庫,防止丟失、損壞、變質,做到不積壓、不浪費,保證計劃供應,充分發揮各類物品的效益。
五、購買食物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六、經手賬目日發生日結算。
七、每學期放假前必須清點本班組財產,核對並上報損壞物品,寫清日期及本人簽字。
幼兒園的財產物品是保證幼兒園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財產,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的教學順利進行,並要防止物品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一、班級財產管理
1、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責任人為各班班長。
2、分配各班使用的財產、物資每學期開學初登記一次,期末結束前,副班長及保育員要協同班長清點班務財產並做好登記。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幼兒園後勤園長處,一份班級留存。如發生班長更換,新班長鬚按照登記表清點物品驗收,內容及數目相符在交接欄內簽名,以示班級財產物資交接清楚。
3、各班的錄音機、DVD跟班長,班長換班則隨班換走,但也須填寫在登記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非本班人員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該班的班長借用,定期歸還,如有損壞負責賠償。
5、班務財產在使用期間有損壞、遺失,由班長向後勤組長報告,屬合理損耗的准予登出並根據需要重新補發,登記入冊。如無需要不補發。
如屬不合理遺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各班如須購置新物品,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每一週制定出本班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報經園長審批後,由後勤組統一購買。
7、如需購買急用物品時,必須先寫一份申請報告,經園長批准後,才由本園派出專人購買或者本班老師自行購買,購買物品票據需齊全,交由後勤園長稽核後方能報銷。
二、園務財產管理
1、園內所有固定財產由後勤組直接負責管理,保管員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並做好記錄。
2、保管員將園務財產分類註冊管理,做好出庫和入庫的登記。教職工在不浪費的前提下按需領取物品,領取物品必須進行登記。
3、凡園內公共活動場地、會議室、電腦室、多功能室等所陳設的體育器械、電器裝置、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員立冊登記、管理,這些物資未經後勤園長同意不得擅自搬動和挪作班級使用,違反者,幼兒園有權追究責任,對毀壞、遺失者要處理並賠償。
4、放置體育器材室內的體育活動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級資源共享的體育器械,各班級因活動需要移動使用後,要負責清點分類放回存放地點。如有損壞應向保管員報告及時檢修。保健醫生和後勤園長負責監督和檢查班級戶外活動體育器械使用情況。
5、如教師發現物品毀、損、錯、漏要報告保管員,檢查原因,各班級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記,定期退還。遺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幼兒園固定資產未經園長批准不得外借。
一、財務審批
1、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2、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事由清楚,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股長稽核後交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
3、對先掛帳後結算,數額較大的或“定向”的開支,原則上經手的不結帳,結帳必須是兩人以上。
4、會議費開支在xx元以上的必須先預算,再按程式審批。
5、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有關集中採購辦法進行。
6、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1000元以內由使用部門出具報告或預算,由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再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1000元以上,憑書面預算報告由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審定。
二、內部監督制度
1、為加強對全園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本園成立經費內審小組。
2、經費內審小組每半年對全域性的行政經費,進行一次審理。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經費管理制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3、經費內審小組對審理結果要寫出審理結論書,並通過適當方式向全園公開。
1、 採取分級管理制度,財務室負責管理全園財產,各組室管理所屬的財產,教師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 幼兒園購置的一切財產必須登記註冊,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具體落實到各部門、班組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妥善使用。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3、 各部門清購物品,需提前兩天填好清夠購單,經院長批准後由事務人員負責採購。
4、 購物必須兩人以上,採購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須有發票、收據,並要有經手人員驗收方能入庫或分發。然後由院長簽名後到會計師報銷。
5、 要有計劃購物物品,不浪費,不積壓,建立採購裝木,定期合適,帳物要相符。
6、 領物用品必須登記簽名,如有損壞(質量問題)能修復的儘量修復再用,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復的應以原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7、 由於財產保管人還兼有其他工作,為提高工作效率,每週二、五上午集中領物。
8、 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並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9、 幼兒園物品外借須有借用人借條和單位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向財務室借取,並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10、 所有物品必須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幼兒園的財產是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門都要管理好,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
一、財產管理形式
1、採用分級管理制度,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全園財產。
2、各組、部門管理所屬的財產。
3、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老師負責保管、睡房由保育員負責,以及各部門負責人。
二、各種物品領用制度
1、園內各類財產統一由事務處管理,領用(借用)物品必須登記,如有各組調動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方能離園。
2、領用物品如有自然壞(質量問題)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能修復再用的一律不予領新的,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的應以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加價賠償。
3、克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並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三、物品的請購、採購、驗收的規定
1、各部門請購教學用品,需事先提出,經領導批准後,由倉庫管理員外出採購。
2、財產保管人員必須憑發票及實物驗收後入帳。
3、個人領用(借用)的物品必須在有關的領用卡及帳冊上簽收。
4、所有物品必須有計劃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四、財產、物品外借的規定
1、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向倉庫管理員借取,並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幼兒園財產出門必須要有出門條,如無出門條,門衛人員有阻止的權力。
五、對貴重儀器、物品的管理規定
1、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2、使用時一定要按照其說明書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時交接清楚,辦理手續。
1、固定資產管理必須有專人保管。
2、凡屬園裡的資產均要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3、財產的增加、或減少必須有保管人員填單,園領導簽字。
4、貴重儀器、專用裝置必須有專人保管,發現有損壞應及時維修,上報園領導。
5、幼兒園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簽字方可。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6、每學期開學、結束時保管人員要核對固定資產。
7、財產保管人員有變動、要及時辦理交結手續。
一、購物審批:
1. 申購固定資產,經領導班子或園務委員研究,制訂購置計劃,園長審查批准。
2. 低值易耗學習或日常用品,由個人、班組申請、填寫領購物登記表,班組部門稽核,園長審批。
二、購物制度:
由總務、事務及指定人員瞭解物品要求,經過認真仔細的市場調查,貨比三家,認可後方能購買。
三、財產入帳登記:
物品購置後由總務或管理員驗收,並登記入帳,專人保管。
四、領物登記:
1.領物以節約為原則,杜絕浪費現象。
2. 手續完備,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領物登記、班組長簽名、每週三交單,一、五領取)
3. 領取低值易耗品,在領物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五、借物登記:
1. 幼兒園的一切財產裝置未經領導批准和管理員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毀。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經領導同意到總務處輸借用手續,並交納一定押金,手續完備方可借用。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者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3. 文娛、電教裝置專人負責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為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總務登記張貼,各室負責人核對後簽字並負責保管。
5. 登記後的固定資產如因調整更換,由總務重新登記。
6. 因工作變動者,經財產稽核小組稽核後,方可辦理財物移交手續。
六、財產報廢:
幼兒園固定資產確因喪失效能和無法修理,經財產稽核領導小組稽核後及時辦理報損手續。
七、獎賠制度:
1. 隨時檢查財產使用情況,發現損壞,及時修理。每學期末自查,稽核小組進行檢查。
2.對全園教職工及幼兒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堅持教育與獎懲相結合的原則。
3. 財產保管情況與年度考核成績掛鉤。
4、. 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由本人填寫報損單,經財產稽核小組核實後,視損壞程度酌情作出賠償處理,賠償物品金額的60%~20%
5. 自然損壞物品也需辦理報損手續。
八、定期盤點、維修制度:
1. 由總務、醫務、財務對固定財產每學期盤點一次,辦公用品及其他財產每學期盤點二次。
2.總務處全面負責對財產的定期檢查和維修工作。
3. 每學期末由各室負責人對財產進行自查,並將結果報總務處。
4. 寒暑假期間,總務處會同有關人員做好財產維修、儲藏和護園工作。
5. 對房舍、供電線路、開關、通訊裝置、上下水道堵塞、班級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經常檢查及維修,防止倒塌、失火、觸電、阻塞、爆炸及釘、鉤、刺、拉等事故發生。
九、貴重物品和危險品專人保管制度:
1. 幼兒園貴重物由專人保管,單位開清單,交園、總務各一份,學年末盤點園產,並檢查記錄。
2. 危險用品如消毒藥水等由醫務室按規定負責保管,學期末自查,學年末配合總務處一起檢查、記錄。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3
學校財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類校產的採購、領用、保管、報廢行為直接影響學校的教學及其他教學輔助活動,為了規範和加強校產管理,維護校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保障和促進我園工作的有序開展,建立校產管理的規範秩序和長效管理機制,科學合理地減少校產的消耗,提高校產的使用效益和壽命,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我園財產的管理還需進一步完善,進一步健全手續,財產清點,還要各班、各室教職工的重視和配合,把財產登記工作做得更完善,更長久,是我們每個教職工應盡的職責。
財產管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財產保管員---、圖書保管員---、
食堂物品保管員---、校產登記員---
一、園內財產管理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二、設立專門庫房,財產入庫,物歸一處。
三、對所購物品、裝置及時登記、編號、造冊、入帳。
四、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物品分別列帳,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
五、各部門設立專門保管員。由專人領取,保管並做好保管登記工作。
附:中心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一、每學期開學班主任清點班級財產,給財產管理員過目以後雙方簽字。如有報廢物品,則由財產管理員注“作廢”、交園辦稽核後生效。
二、學期結束,班主任再次清點財產給保管員過目,雙方簽字認可。
三、“班主任財產登記簿”登記後交給財產保管員保管
附:中心幼兒園財產出借管理制度
一、財產由專人負責清點,登記入帳。
二、財產出借時,填寫借還表,辦理借領手續,歸還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