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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宿舍管理制定(精選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66W

企業宿舍管理制定 篇1

1 總則1

企業宿舍管理制定(精選3篇)

1.1 集體宿舍,系我公司家屬在外地的單身員工,經所在部門申請,由後勤部門稽核同意後,房管部門安排居住。

1.2 加強集體宿舍管理,搞好宿舍公共財物的保護、安全和治安,以及環境衛生、外客來訪、門房進出等是確保員工有序生活,適應公司生產發展的客觀需要。住宿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管理制度

2 管理制度

2.1 作息時間

2.1.1 以常日班(早班)為主體,晚上10點熄燈睡眠,早晨6點起床。員工必須嚴格執行,以保證住宿員工的休息。

2.1.2 中夜班人員應根據運轉班作息時間,上班應提前20分鐘離舍,下班進舍延遲時間為—小時。

2.2 員工會客

2.2.1 在不干擾早、中、夜班員工睡眠及休假日午休的前提下,外客來訪進入時間為上午10點起到12點;下午16點起至20點結束。

2.2.2 親屬及外客來訪一律要經被訪者確認,經會客登記才能進入宿舍,客人離開宿舍應有被訪人送出大門,並在門衛處會客單簽名登出。

2.2.3 外客來訪一律不得在宿舍過夜。

2.2.4 外客來訪所攜帶的行李、包裹或其他物品,本宿舍一概不予寄存。

2.2.5 住宿人員及門衛有責任拒絕來路不明的人員、三無盲流及無關人員帶進宿舍,更不能為流竄犯罪分子提供臨時庇護場所。

2.2.6 凡居住在單身宿舍的人員因調離出本公司或購買住房領取貨幣補貼者必須辦理退舍手續。

2.2.7 由於生產經營的發展,科技進步,引進科技人員較多,因此對單身宿舍每年六月份左右調整一次,居住人員必須顧舍大局,服從安排。

2.2.8 凡居住人員,不得擅自調整床位。若個人遇特殊情況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後勤部門同意後方可調整。

2.3 安全及個人衛生管理

2.3.1 嚴禁易燃易爆等一切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物品攜帶進宿舍。

2.3.2 嚴禁將犬貓等危害健康影響他人安寧的動物攜帶進宿舍。

2.3.3 實行生活垃圾袋裝化,嚴禁向地面拋擲雜物及倒垃圾、潑髒水。嚴禁亂拋瓜皮果殼、紙屑、菸頭。

2.3.4 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被褥、衣服、鞋、襪應經常洗滌,搞好個人衛生。

2.3.5 保持廁所及浴室(包括廚房)的清潔衛生,誰使用誰負責。要求做到大小便入池,經常沖洗。洗頭膏之類塑料廢物應隨之收拾乾淨,切勿隨便亂擲。

2.4 公共財物管理

2.4.1 玻璃門窗,用手輕關輕拉,忌用拳錘腳踢,行為粗暴者應予以制止。

2.4.2 最後一人離房時,應檢查室內電燈、電扇、電加熱器、水龍頭、房門有沒有關閉。

2.4.3 宿舍臺、凳、床鋪及其他物品,應按指定位置使用,一律不準私帶出宿舍。

2.4.4 由於使用不當,損壞公共財物,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一定額度的罰款。

2.4.5 為了確保漱洗室、水池、浴室、廁所等所有下水管道暢通,不準將便紙、茶葉、剩餘飯菜等倒入下水管道。

2.4.6 提倡關燈睡覺,節約用電。

2.4.7 注意安全用電,嚴禁私接亂拉電源電線。

2.4.8 嚴禁溼手觸控電器開頭。

2.5 活動室管理

2.5.1 活動室開放;僅限於本宿舍住宿人員,非住宿人員一律不許入內活動。

2.5.2 嚴禁借娛樂活動為名,進行賭博活動。

2.5.3 活動室開放時間應服從宿舍作息時間。

2.5.4 愛護活動室所安置提供的一切設施,並有專人保管。

2.5.5 活動室要做到整齊、清潔、衛生。

2.6 遵紀守法管理:

2.6.1 嚴禁打架、鬥毆、聚眾尋釁滋事。

2.6.2 嚴禁聚眾賭博。

2.6.3 個人財物妥善保管,提高反偷盜意識。

2.6.4 遵紀守法,增強掃黃、打非的鑑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

2.6.5 同室人員應互相愛護、謙讓、寬容,不為小事爭吵從而影響團結。

2.6.6 在宿舍規定的睡眠時間內,應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準大聲喧譁,不準影響他人睡眠,個人行為應受到自我約束。

企業宿舍管理制定 篇2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和工人。

術 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飛來特的宿舍和歐明達工業園內AB兩棟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五條 員工宿舍為所有在職員工、廠商及調機人員提供食宿,水電自理。

第六條 總務部門負責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九條 總經辦及總務部門負責對工廠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條 各宿舍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解釋此制度。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公司在職工作的所有員工。

2.在公司工作在6個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本公司負責調機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廠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工廠自建宿舍由工廠統一支付水電費),住總部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嚴格宿舍分類,員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床鋪、櫃子、空調、空調遙控器及宿舍原有淋浴裝置、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有權利對每一間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9.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長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五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企業宿舍管理制定 篇3

總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公司住宿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住公司宿舍的所有員工。

術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指公司在廠區的宿舍樓,分為女工人宿舍和男工人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特指廠區宿舍。

第五條 生產部負責公司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六條 生產部負責解釋此制度相關規定。

第七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生產部工作的工人可住公司安排的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八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照價賠償。

2.嚴格宿舍分類,女員工和男員工不得混住。

3.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和生產部領導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4.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床、衣櫃、桌子、凳子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的給予經濟處罰。

5.公司每星期2、4、6進行宿舍考核檢查,檢查範圍包括(宿舍室內、物品擺放、走廊、護欄、衛生間、工具是否齊全等)。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通知生產部領導。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衣櫃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電腦、音響裝置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根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更改線路等。

10.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根據情況嚴厲進行處罰。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7、處罰主要以經濟處罰為主,處罰金額根據實際違紀情況判定,沒有上限。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