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目的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幹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准,專車司機須經領同意後,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礦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聯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車內不準吸菸,公司員工車內吸菸時應禮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條嚴禁在車內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第一次給與嚴重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查處。
第14條司機下班後,車輛需回庫。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並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竊,司機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檔案,司機必須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6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收車後,應填寫《車輛使用日誌表》,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和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16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准後,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後,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17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並親自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2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3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並自我介紹,然後開啟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4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6條司機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禮品,或者示意索要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後應上交至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
第27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範
第28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9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30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31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乾淨,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2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3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4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菸、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5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6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7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8條酒後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9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資訊
(5)儘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後聯絡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於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則
第40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1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工廠司機規章制度3
(一)自覺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按照指定路線,安全、準時接送員工上下班。
(三)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清潔工作。
(四)負責車輛使用狀況的經常性檢查。
(五)負責車輛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車輛的定期年檢。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排程、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絡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後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1.司機要愛護車輛,做到少用車,勤保養.節油低耗;
2.車輛由總經理統一排程,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調車或司機擅自出車。違者罰款200每次;
3.車輛排程原則:同路線或同地點不重複派車;
4.用車人憑出車通知單到財務室按標準領取油票(任何人都要做到不私自領取油票和未派車領取油票);
5.嚴格執行出車制度。駕駛員只憑辦公室通知單出車,特殊情況辦公室或主管領導通知,並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視為私自出車。如有安全事故,單位概不負責。
6.車隊長保管鑰匙,每次出車後車隊長必須收回鑰匙;
7.車輛用油標準為每百公里不超過10公升;
8.每月洗車費為60元,超出部分不報銷;
9.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車輛安全正常執行。不準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如擅自借車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由駕駛員負擔。不愛護車輛或人為事故的,扣發駕駛員當月工資。違規罰款各負其責,按登記出車時間追究駕駛員責任;
10.小車的維修,先申報維修更換配件,主管領導到場,否則不予報銷;
11.全職駕駛員必須在綜合辦待命,隨時準備出車辦事。(如遇到下班情況需及時出車的'到總經理處直接開出車單)。
1、管理規定:
①司機由行政辦統一管理,定期考評;
②人車相對固定,車輛專人保養,專人管理;
③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專人管理;
2、司機資格
司機必須持有b牌駕照,並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3、司機守則與許可權
①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②作息時間須服從工作需要,接到出車指令後,迅速做好出車準備,不得無故拖延出車時間,或拒絕接受出車指令。
③為客服務時,主動招呼,開關車門;乘車者攜行李較多時,主動予以幫助。
④確認目的地後,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準時、快捷到達目的地。
⑤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開車外出,或擅自將車借給他人駕駛,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⑦提倡微笑服務,對內服務酒店各部門,對外宣傳、維護酒店的良好形象。熟悉瞭解酒店經營資訊,隨時在車上備有酒店宣傳資料及地圖等。
⑧有權謝絕沒有派車任務或私人私事的`用車要求。
4、違規處理
①違反交通規則的一切罰款由司機自行負責。
②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司機賠償損失。
③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酒店共同負擔。
④違反《司機守則與許可權》條款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費用報銷
①停車費、路橋費及維修費憑證實報實銷。
②車輛維修、清洗、打臘等報批後到指定維護廠家維修保養,否則維護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的,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③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時,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無迫切需要應請求批示,否則修理費不予報銷。
6、部門用車程式
①部門用車必須提前書面申請,部門經理簽字,經辦人持'申請單'到行政辦辦理用車手續。批准後,按時到指定地點出車。
②行政辦統一組織日常車輛的排程,用車部門必須服從安排,不得擅自對司機提出用車要求,或強行要求行政辦調配車輛;司機不能無派車任務出車。
7、部門特別用車程式
①各一線部門經理在12:00—14:30和17:30—8:00,如有緊急需要,可以持部門經理簽名申請單直接通知值班司機。
②值班司機立即向行政辦車輛排程人員報告,如無其他特殊情況,司機按確認出車。
③司機有權拒絕沒有排程人員簽字或緊急口頭通知的出車任務。
8、司機出車程式
①司機憑車輛排程單到保安部領取車匙及相關行駛證件,出車完畢後及時交回,不得私自帶著車匙下班。
②出發前,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油等及核對登記公里數,如發現不符及損壞,應向主管報告。
③按時到指定地點候人,併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服務。
④出車後報告主管,並按規定填報行車記錄、出車時間、返車時間及公里數做好所負責車輛的日常檢修、保養工作,並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9、汽車保養與檢查
①每次出車後及時清理車內衛生,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留在車上,做到車內無異味,無雜物。
②每天上旗開得勝,司機第一件事檢查指定車的車次(衛生、機油),視情況洗車、加油。
③汽車一週未使用時,由車輛保管人發動一次,溫車5分鐘。
④定期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