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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的規章制度(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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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

一、服從管理,聽從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要以時間為敷衍,明確責任,誰出錯誰負責,不得互相推託。

工廠的規章制度(精選20篇)

二、上班時間要守時,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竄位閒談,不玩耍推讓,不打瞌睡,手機慎用!

三、工作場所嚴禁吸菸,吃零食,上班時間吸菸者罰款50元,在車位吃零食者罰款10元,注意衛生,菸頭雜物等不要亂丟。

四、愛廠如愛家,要節約一針一線,節約用電用水,下班時間照明光管無關的罰款10元,電車無關的罰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車、滴油,注意生產工具的衛生清潔工作和保養,車貨時應自檢自查,返工產品及時處理完成。

六、上班時間不得請假,個別特殊者要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領月工資的按請假實際天數扣除工資,如未經同意離開或無故曠工的,車工每天罰款50元,領月工資的按每天工資雙倍罰款。

七、上班未滿兩個月而自行離開的不予計算工資,辭工須經辦公室同意後一個月並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開。

八、注意安全,夜間不要隨意外出,外出超過十一點將不開門,端正品質,他人財物不可私用,未經許可,將廠方產品、用具、圖片帶出門外的,將以盜竊行為處置。

九、未經同意,不可私自帶外人進廠,違者將予以嚴懲。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範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眾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於總經辦 , 並由以總經理為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僱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 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為準繩,按程式公正處理。

第五條 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稽核批准生效。

第六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 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為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牴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 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 本章程於20xx年九月一日正式頒佈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條 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鑽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有用之才。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 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鬥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 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 熱愛公司、忠於公司、忠於事業,以廠為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為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 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眾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

第十條 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範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吐亂扔,並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看報紙雜誌、閒談、竄崗、打鬧、大聲喧譁,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說,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後或下班後收好各種檔案、資料、工具、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置擺放工具及物品。每個星期三、五、日為清潔日,搞好個人及集體衛生,經主管檢查後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祕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洩露本廠所有祕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為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准,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 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為,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條有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並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為存在,即;

本廠在僱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僱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援任何基於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係的歧視行為。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凌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採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為18:30-21:00。

第二條 本廠員工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第三條 公司薪酬發放採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條 每月加班時間平均不能會出36小時。工廠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給予:

月工資

—————————— = 加班薪酬 (元/小時)

30(天)×8(小時)

(計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裝置效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裝置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並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效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裝置;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裝置。

第六條 危險機電裝置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裝置效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裝置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裝置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並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裝置。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後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裝置。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裝置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並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 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核定生產量情況批准後,再經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 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核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 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式合格後,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准。

第四條 年齡不滿 18 週歲的為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援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 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才可錄用。

第二節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 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影印件、年滿18週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瞭解我廠的廠規並無任何異議後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 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 新錄用的員工一律採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並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 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

第六條 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後,報公司或人事部批准,並按程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從本廠辭工次數達兩次及兩次以上者一律不得錄用。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況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返回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路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可以瀏覽相關工作內容。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著裝整潔、得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菸、喝酒及大聲喧譁;

7.3保持周圍環境衛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臺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己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況,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檯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說“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檯!”,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汙,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階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裝置的管理

1.辦公裝置登記、編號辦公裝置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裝置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裝置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裝置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況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裝置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裝置,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裝置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裝置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裝置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裝置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4

為搞好企業現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組織、樹立經管制度、提升企業文化,使員工儘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員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錶現優良者給予嘉獎,小功,大功獎勵,對違規亂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小過,大過,降職或記過開除處理.

1. 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 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 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礦工.

4. 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 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吃零食,吸菸,亂丟垃圾,看小說、書報、談笑、打瞌睡者記警告(20元).

6. 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初次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記警告(10元).

7. 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記小過處分(20元).

8. 在工作埸所喧譁、吵鬧、勸阻而不聽者記小過(20元).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記大過,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於工作安排若有單方面不公正意識時,必須先服從後報備.

10.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1. 造遙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2. 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記大過(100元).

13. 初次帶人打卡或委託人代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記大過(50元).

14. 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凶,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凶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並送司法部門.

15. 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並送司法部門.

16. 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違者一律記小過論處。

17. 有曠工人員: 曠工半天扣當天, 曠工一天扣三天, 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 另加處罰, 以示警告.

18. 凡正式僱員辭職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 送交人事部簽署後方可生效, 離職時, 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 經部門主管籤核後, 工資結清離廠.

19.未經批准擅自離職,切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20.通過多次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只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21. 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 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並結算工

資, 不得停留在廠, 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22.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填寫請假單,經組長,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事假視其它生產任務而定,病假須出示醫療證明;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辦理離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到期結算工資,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急辭工者,須扣除半月工資.新進員工試用期為7天,如試用期員工不合格者,工廠給予辭退處理,工廠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23.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

特殊情況需要離崗者,在組長處領取離崗證,到前臺登記離崗.離崗時間不超過半小時.

25.上班時間不得接聽,玩弄手機,不得聊天或隨意在車間走動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進出車間都必須穿著工衣,佩帶廠牌,進車間必須更換工作鞋。

27. 如果發現他人故意損壞公司設施罰款50元.

28. 不許將公司的用具物品帶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3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注:凡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領導批示.

立制人 批准人 日期X年1月1號 X公司行政部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5

1、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打牌、亂丟垃圾、看小說、書報、打瞌睡者罰款20元,工作時間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6、在工作時間內飲酒上崗者,初次發現罰款100元並給予警告;第二次發現給予開除處分,當月工資全部作為罰款。

7、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首次罰款20元、第二次辭退。

8、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

9、在工作埸所喧譁、吵鬧、勸阻而不聽者罰款20元。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罰款200元。

11、私自拆裝車間、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罰款200元。

12、 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凶,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凶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500元,作開除之處理,並送司法部門。

13、 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200元,作開除之處理,並送司法部門。

14、有曠工人員:曠工半天扣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另加處罰。以示警告。

15、凡正式僱員辭職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送交辦公室簽署後方可生效,離職時,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經部門主管籤核後,工資結清離廠。

16、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或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17、通過多次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1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按規定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1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2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中交二航局西寶客專專案指揮部RPC蓋板場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6

一、本廠職工必須準時上下班。門衛人員必須對遲到或早退人員在進出廠門時進行登記,任何人員在上班中途時間進出廠門,均應按《行政後勤人員考勤制度》主動配合門衛進行查驗或登記;對拒絕登記者,不得放行進出廠門。任何人均不得刁難門衛,對不聽勸阻者,處以10-50元的罰款。若故意肇事,與門衛人員發生衝突辱罵、毆打門衛執勤人員者,依據情節輕重處以20-100得罰款,屬本廠職工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本廠職工必須佩戴出入證進出廠上崗工作。門衛人員有權對進出廠的任何人員進行詢問,查驗證件。若發現不佩戴出入證者可給予每次10元的罰款。任何人員在進廠時必須主動出示證件,不得刁難滋事,若不聽勸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條規定處罰;

三、長期與本單位有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含現場服務人員)必須辦理並佩戴出入證(10元/個)進出廠,由保衛組對該類人員建檔管理;外來人員,應自覺到保衛組辦理臨時出入證(交押金10元);總公司人員來廠公幹,允許其佩戴公司出入證,若不能出示總公司出入證者,必須在入廠時辦理臨時出入證。

四、因公來廠人員,憑單位介紹信或其他有效證件(工作證或身證)在入廠時填寫會客單,且在門衛人員徵得接洽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廠接洽工作,進廠接洽工作人員出廠時交回會客單經門衛核對登出後方可出廠。公司人員來廠公幹,憑其公司出入證即可放行進廠,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證者,仍按前規定執行。

五、本廠拒絕小孩進廠。無論本廠職工子女或外來小孩,均不允許放行進廠。若發現有小孩在廠區遊逛,對當班值勤門衛和小孩監護人分別罰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監護人的,對當班值勤門衛加倍處罰。

六、無論因公因私的進出廠人員,原則上不允許攜帶與本公司類似物資進廠,若隨身攜帶有與本公司類似物資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衛人員,並讓接洽部門到門崗處與門衛共同核實後,填寫“物資出(入)門條”,方可進廠,出廠時,所帶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後方可出廠,若發現帶物出廠,而手續不全者,將對攜帶者給予50-100元罰款;若查實屬攜帶本廠物資出廠,交保衛組按盜竊行為處理。

七、凡機動車輛進出廠門,必須停車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門衛人員有權對任何進出車輛進行檢查(包括檢查駕駛室,或後備箱),駕駛員應自覺接受檢查,不得刁難。凡隨車自帶物品,原則上不準帶進廠,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衛人員,並讓接洽部門到門崗處與門衛共同核實後,填寫“物資出(入)門條”,方可進廠,出廠時,所運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後到門衛交驗物品,方可放行出廠,若發現出門手續不全者,將對出門條專案籤批負責人和車主分別給予50-100元罰款。若駕駛員不聽從執勤門衛人員的指揮,違令駕車強闖廠門,給予200元罰款;門衛發現出廠產品與出門條上標識品種、狀態或數量不符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保衛組,保衛組有權對業務員或駕駛員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並按本廠相關規定處理;同時按罰款金額的20%給予保衛組獎勵,按罰款金額的10%給予值班門衛個人獎勵。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7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後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後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後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2、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裝置,消防裝置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7、管理人員濫用權利或私洩報復者;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9、在廠區禁菸區吸菸,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裝置、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4、工作

時間大聲說話者;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誌,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7、未經批准打聽私人電話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9、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許可權,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獲得獎勵。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使

員工儘快熟悉工作環境,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員都應遵守本規章之各項規定,對錶現優良者給予嘉獎,小功,大功(100-500)獎勵,對違規亂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小過,大過(100-1000),降職或記過開除處理。

二、管理要求

1、員工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謹務實的作風做好本職工作,辦公講求效率;

2、工作期間,不幹私活,不打鬧嬉戲、高聲喧譁和爭吵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講究禮貌,注重儀容儀表,員工服裝整潔、大方;

6、聽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監督,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於工作安排若有單方

面不公正意識時,須先服從後報備;

7、工藝管理人員應經常對車間工藝裝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在產品設計中,由於結構、尺寸、技術引數等不合理,造成產品質量不可靠,滿足不

了顧客的要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予一定的處罰;

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 當天辦理離廠手續, 並結算工資,

不得停留在廠, 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9、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

三、月、年度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四、考勤管理

1、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並附上相關證

明,在特殊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告知總經理,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2.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請假而擅自離崗者;

2.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2.3不服從工作安排及調動,不按規定時間到新崗位報到者;

2.4遲到或早退達到曠工程度者。

3、曠工的處罰標準:

3.1曠工1天,扣罰當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資;

3.2曠工2天,扣罰本人月工資標準的50%,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一次,該年度績效考評結

果下調一檔;

3.3全年累積曠工5天者,按規定扣罰本人當月工資,給予記過處分一次,該年度績效考

評結果下調一檔;

3.4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積曠工6天者,視作自動離職,公司予以辭退。

各崗位工作職責

廠長的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運營,負責指揮、協調公司的整體運作;

2、組織各項產品的生產、監督、控制及執行,負責對公司各種夾具的設計與製作,對新產品的開發研製及試樣;

3、密切配合公司的業務訂單,確保訂,定產品合同交貨期與相關條例的履行,負責制定車間生產計劃、材料採購計劃;

4、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即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5、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乾淨整齊有序,重視環境保護工作;

6、督導工廠各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定期召開有關會議,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線正常運轉;

7、組織公司員工共同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8、處理、協調員工的內部矛盾,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積極性;

9、完成總經理交給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8年以上機械五金行業或生產製造企業的高層管理經驗;

2、熟悉工廠生產運作和管理,擁有豐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質量管理方面的經驗;

3、瞭解ISO9001質量體系和5S現場管理;

4、有較好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高度的責任心,分析判斷能力強,執行能力強;

質量經理的工作職責:

1、在總經理與廠長的領導下,負責主持質量部的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各相關人員全面完成本部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組織質量檢驗標準,參與內部質量體系稽核、過程質量稽核、產品質量稽核;

3、負責統籌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的實施及組織實施後的跟蹤和驗證;

5、負責建立和完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組織對不合格品的判定和處理,並跟蹤記錄處理結果;

6、組織供應商生產過程的質量指導和監督;

7、組織測量和監控裝置的校準及偏離校準狀態時的追蹤處理,組織編制內部校準規程;

8、組織和指導檢驗裝置和器具、計量裝置和器具,協助廠長對新產品的開發及試樣並協助各種夾具的設計及製作,協助安排生產及監督生產;

9、負責組織公司質量事故的處理,參與由於產品出廠引起質量異議、退貨、索賠等質量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向領導彙報;

10、負責組織建立和健全質量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崗位職責、權力和義務;

11、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崗位要求:

1、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機械五金行業產品質量管理實踐經驗;

2、熱愛公司,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3、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4、熟悉本公司產品工藝流程,瞭解和掌握質量檢驗和管理知識。

保管員職責制度:

1、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

2、物質入庫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清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3、送貨人與領貨人必須在交接本上簽字,保證數量、質量無誤。

4、驗收貨物發現商品、貨物價格變動、貨款少收等,立即向廠長彙報,並與經辦人核實後發貨。

5、倉庫貨物排列整齊、檢點方便、過目見數。

6、所保管物質未經廠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經同意借出必須有借貨人簽字。

7、倉庫嚴格保衛制度,未經保管員許可不可擅自進入。

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出條人辦理交接,當面點清,防止差錯。

9、發料憑證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10、保管帳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月報及時。

11、保管如調動,辦理好交接手續,帳目清晰,列出清單,雙方簽字,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檔案室存檔一份。

12、完成好廠長安排的其它有關工作。

附表1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看了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9

一、生產組織

1、根據本公司產品生產特點及員工素質的狀況,生產部應為車間的生產班組配備最佳的生產工人組合,提高生產效率。選擇最適當的人和最適當的工作順序完成生產任務。要及時做好人員不足時的應急準備措施。

2、要考慮適當的管理幅度,每個班組的人員不宜超過10人。

3、車間管理層次為二級。生產部及生產班組。每個生產班組有一名責任人。每一個生產工人只對一個直接主管負責。生產任務由生產部下達到生產班組,並安排好生產程式。

二、生產管理

1、要採取各種措施,充分調動車間工人的積極性,吸納相關的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程式,提高生產效率。

2、要根據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機器物料置放地點,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為保證生產組織系統在大部分時間內始終處於一個均衡生產狀態,生產管理人員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闡明每一員工的職責及其中工作範圍。

(2)生產任務的佈置,必須清晰明確。

(3)要研究生產過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應儘量畫出流程圖表明產品的生產操作步驟,比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項裝置之能力狀況。並編制多個可行的生產進度表。

(4)檢查所需材料供應與儲存的情形,競爭的供應來源,可替用的材料。

(5)確定維護,材料處理,事務工作,控制程式,運輸等所需要的勞務。

4、生產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雙方人員在交接班時共同對所有裝置及儀器儀表的執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

(2)接班人員應按時到達工作地點,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

(3)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者,交班人員應報車間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崗,直至有人頂班為止。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辦理交接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5)接班人員一經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之後,就表示對“記錄”的認可。如交班時的實際情況與“記錄”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權拒籤。

(6)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地填寫“交接班記錄”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三、崗位職責

1、生產工人崗位職責:

(1)無條件地服從領導的安排與調派。

(2)在生產車間、庫房內嚴禁吸菸。

(3)按時上、下班,並按要求進行加班。

(4)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便離崗、串崗,工作時間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車間工人既是生產操作工,又是裝置維護、修理和裝卸工,每次卸車、裝車時,原則上大家都必須一同勞動。

(6)愛惜公司的一切財產,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財產帶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須對整個車間工作場地進行清掃、整理。

2、生產車間班組長崗位職責

(1)按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組織安排本班的生產。

(2)在生產過程中全權負責本班組的人員調動,合理安排各員工從事生產及其它事務。

(3)負責整個車間裝置的開、關機及其正常運轉,嚴格按各機器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負責組織人員維護、修理各機器裝置,並作好原始記錄。

(5)負責有關裝置易損件的申報。

(6)做好每班的“生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成品入庫”手續。

(7)帶領本班員工,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質量標準。

(8)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若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按級彙報,並想方設法積極排除。

3、進料工崗位職責

(1)嚴格按技術部的配方備料,準確計量每種小料品種的重量。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階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籤咭)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菸: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如損壞裝置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塗改,故意製造亂飛,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影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2-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3-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請假

4-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於$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於$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4.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5.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檔案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7.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並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9.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溼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床位後,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1.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2.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注意安全,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4.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佈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2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3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小型工廠規章制度。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小型工廠規章制度。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節 木器加工車間規定

第一條 工人應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

第二條 在生產車間、施工現場,不準吸菸、生火、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

第三條 嚴格按照厂部下達的生產任務單和施工圖紙進行生產,在生產、施工中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更新產品樣式。

第四條 木工在生產施工中,要做到高檔產品用優質木材,一般產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細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條 嚴格按規範化生產和程式施工。加工製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第六條 在生產、裝修施工中應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產成本,提倡節約有獎的原則。

第七條 下料時應根據厂部下達的生產下料單的數量、資料合理下料,杜絕大材小用,長材短用的現象,保證木材的質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條 各種木工機械裝置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章操作,機械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潤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機械正常情況下,起動後應先預熱一分鐘左右,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工作人員精神要集中,操作應規範,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樹節的情況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條 帶鋸機應由專人負責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鋸大料時應時刻注意安全。應根據材料和鋸片的運轉情況,如木料過大加工時卡鋸應立即停機,擴大鋸口。操作時兩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應離鋸齒10公分遠。

第十條 機械操作人員工作時,一律穿緊袖工作服操作機械。

第十一條 加強生產工具、機械裝置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生產工具、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及時維修,保證機械正常執行。

第十二條 生產車間、在外裝修的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三條 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各生產車間機械動力電源全部拉閘上鎖,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第十四條 為了確保消防裝置安全效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裝置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第十五條 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十六條 員工在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十七條 員工在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嚴格要求自己。

★第二節 木器廠營房、營具維修規定

第十八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

第十九條 在維修施工現場,不準吸菸、生火、私自亂拉亂接施工電源線。

第二十條 在維修中,應做到逐步提高維修產品質量。修復復原工作做到美觀,嚴禁粗製濫造。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學校營房部門所規定的專案做到合理安排、按時完成任務,在維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維修質量檔次,做到滿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條 嚴格維修規範和管理程式。維修每項物品時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第二十三條 按照學校營房部門下達的維修任務標準進行維修施工,不得超出標準,如超出維修專案標準時,做好收費和解釋工作。

第二十四條 維修營房、營具工作任務較艱鉅,關係到學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維修通知後,應積極、主動、準時、想方設法完成任務。

第二十五條 維修營房、營具施工時,杜絕大材小用,長材短用的現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證質量。

第二十六條 營房、營具維修施工中,應用一般木材,儘量控制使用高檔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費用的增加,做到粗料舊料細做,合理使用各種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條 各種維修機械裝置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規章操作,使用機械維修操作時工作人員精力要集中,操作應規範。

第二十八條 加強維修工具、機械裝置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現象,如生產工具、機械裝置發生故障,自然損壞時應及時維修,保障機械正常運作。

第二十九條 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安全措施,安全設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進行施工。

第三十條 維修營房、營具時,不得用所在單位的辦公桌、椅或其它物品當工作凳和施工腳手架用,不得損壞施工場所的各種原有設施。

第三十一條 維修完工後,及時打掃清理場地,保持整潔,將維修場所原有設施擺放整齊。

第三十二條 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三十三條 在營房、營具維修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三十四條 在接受維修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來嚴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條 及時向營房部門彙報營房、營具維修情況,與機關領導及時勾通,做好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 保證學校兩個假期的大量營房、營具維修任務的及時完成。

★第三節 木器廠油漆車間規定

第三十七條 工人應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準穿拖鞋。

第三十八條 在生產車間、施工現場,不準吸菸、生火、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

第三十九條 嚴格按照厂部下達的生產任務進行施工,在生產、施工中逐步提高產品質量、更新產品的花色品種,嚴禁粗製濫造。

第四十條 各種木器製品油漆時,根據木器產品的高低檔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檔產品用高檔油漆,一般產品用一般油漆的規律進行施工,粗貨細做。

第四十一條 調配油漆時應根據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積適當調配油漆原材料。計算準確,杜絕配料過剩,浪費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證產品的質量。

第四十二條 嚴格管理程式和按規範化生產,油漆產品應做到著色、著漆堅固,表面平整光滑、線條流暢。

第四十三條 在生產、裝修施工中應嚴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產成本。

第四十四條 各種油漆原材料屬易燃易爆物品,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生產中,按要求進行使用,不得違犯各種油漆使用規定,更不能違章操作。

第四十五條 各種噴漆機械裝置由專人管理,專人操作使用,嚴格按規範化操作,機械起動前應檢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潤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機械起動運轉正常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工作人員精神要集中,操作應規範。

第四十六條 加強生產工具、機械裝置管理工作,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生產工具、機械裝置發生故障,自然損壞時應及時維修,保障機械正常生產。

第四十七條 噴漆操作時,一律穿緊袖工作服進行工作。

第四十八條 生產車間,在外裝修的施工場地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分類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乾淨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第四十九條 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各車間機械動力電源全部拉閘上鎖,所有車間關好門窗,上鎖。

第五十條 為了確保消防裝置安全效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裝置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第五十一條 員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時,提倡比、學、趕、幫、超的工作作風。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工作中應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不良現象,處處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熱情為客戶服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工作中不推諉,積極、主動,工作中樹立上進心、事業心、責任心來嚴格要求自己。

★第四節 木器廠門崗管理規定

第五十四條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嚴格按照木器加工廠規章制度來執行門衛工作職責,愛崗敬業。

第五十五條 當班時衣冠整齊,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接待好來所有來廠辦事人員。

第五十六條 嚴格執行門衛物品放行手續,不符合放行手續的物品一律不允許放行,按制度行使門衛的權利,做好本職工作。

第五十七條 加強外來車輛、人員的管理,不屬公司和木器廠的車輛一律不允許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廠的場地,更不準在廠區內過夜。

第五十八條 當班時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登記移交工作,按時、正點交接班。

第五十九條 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廠的門面,室內要做到整潔、乾淨,共同搞好門衛內務環境工作

★第五節 木器廠員工獎懲規定

第六十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廠所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強化內部管理,獎懲分明,提高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和責任感,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圓滿完成,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結合各崗位工作特點,制定以下獎懲規定。

第六十一條 遵守木器廠各項管理制度,愛崗敬業,埋頭苦幹,服務態度好,有突出表現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二條 自覺遵紀守法,維護木器廠形象,挽回經濟損失、見義勇為者,視輕重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 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並通報表揚。

第六十四條 對產品有發明創造,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有顯著成績者,每次給予獎勵100元。

第六十五條 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30元。

第六十六條 在生產中節約原材料(含各種材料),按原材料價格發給30%節約獎。

第六十七條 按單位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八條 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每月獎勵50元。

第六十九條 不請假私自外出,不按時上下班,不按時歸宿舍,第一次批評警告,第二次罰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第七十條 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無組織無紀律,無集體觀念者,每次罰款30元。

第七十一條 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第七十二條 在生產和施工中應妥善保管好配發的維修工具及機械裝置,無故造成工具及機械裝置丟失者,照價賠償,並罰款50元。

第七十三條 不按照操作規程或違章操作,將維修工具或機械裝置無故損壞者,所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事故者,所需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同時罰款100元。

第七十四條 不按時完成木器加工廠下達的生產任務,對產品的質量不嚴格要求,造成產品不合格者,按照產品原價格賠償,罰款50元。

第七十五條 在生產施工時使用原材料計劃不準確,造成原材料的浪費,有時可用其它廢舊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經查實,照價賠償所浪費的原材料,同時罰款100元。

第七十六條 營房、營具維修人員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服務態度不好,維修質量差,造成單位或使用者投訴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七十七條 員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廠生產工具及機械裝置私自外出幹活,每次罰款100元,並收回所加工的產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負責,同時予以辭退。

第七十八條 在正常生產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廠原材料加工產品,謀取個人利益者,經查實,除加倍賠償原材料費用外,同時罰款100元,並立即辭退。

第七十九條 私自把本單位的客戶介紹給外單位,向外單位索取回扣或介紹費,或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接客戶,和別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單位名義,個人在外面開小公司承接業務,經查實,扣發工資、獎金,罰款300元,予以開除。

第八十條 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第八十一條 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十二條 為他人提供賭場、賭博工具,參與賭博者,每次罰款200元,並辭退,或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八十三條 所有員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飯、燒電爐,每次罰款50元。

第八十四條 保安員當班時衣冠不整齊,動作不規範者,每次罰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發全月崗位補貼。

第八十五條 保安員值班時睡覺,不按時交接班的,扣發當月崗位補貼50元,並予以開除。

第八十六條 保安員當班時,會客、擅離工作崗位者,每次罰款50元。當月超出兩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崗位補貼100元。

第八十七條 保安員在當班時,對出廠物品不執行檢查登記或未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給予放行,每次罰款50元,並辭退。

第八十八條 所有員工不遵守廠紀廠規者,在工作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響他人工作者,每次罰款50元。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7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1. 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 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 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 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 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 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 將提交本廠高階行政同事商討。 如果還無法解決, 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 合同期定為一年, 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 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 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 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 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 如每月 1號發工資, 而1號是休息假期, 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 廠規守則

1. 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 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 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 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 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 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 不得越級呈報, 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 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專案, 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 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 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 員工不得攜帶槍、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 員工未經批准, 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 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 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 講衛生, 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 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 可到辦公室籤咭)

13. 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 如果出現故障, 應立即切斷電源, 請機修工來修理或

2. 主管, 不能私自亂動。

3. 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 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 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4. 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5. 遵守財務制度, 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6. 遵紀守法, 文明用語, 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7. 嚴禁煙火, 不準在車間內抽菸: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 嚴禁留客住宿。

8. 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 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9. 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 如損壞裝置和造成其它後果, 一切責任自負。

10. 保持車臺整潔, 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11.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號。 不籤工號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 如有自行塗改, 故意製造亂飛, 將作嚴肅處理。 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 僱用、調動

1. 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 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 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 試用期間, 經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 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 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 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 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 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 應於接到通知後, 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 並繳驗下列資料:

4-1. 人事資料卡。

4-2. 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影印件。

4.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 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 不法毀損公物者。

5-3. 擅自越權處理事務, 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 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 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 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 終止勞動契約。

7-1. 歇業或轉讓時。

7-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 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 員工欲終止契約時, 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 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

1. 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 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 工作時間: 早上8:30 到12:00

中午12:00 到17:00

晚上19:00起至22:00 (加班)

3. 遲到

2-1. 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 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 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 早退

3-1.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 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 請假

4-1.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 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 工資

1. 本規則所稱工資, 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 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 每月發給。

3. 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 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 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 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 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 津貼。

4-3. 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 全勤獎: (i) 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 全月沒請假會發給$30.-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第六章

1、①.新進員工招聘的基本條件:男女不限,籍貫不限,國中以上文化,年齡18~35週歲,誠實守信,能夠吃苦耐勞。 新員工應聘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經面試合格後將身份證暫押於生產綜合部事務科,公司安排7天的學徒期,學徒期間不計工資

②.學徒期滿後,由本人填寫《職工登記表》,事務科將暫押身份證辦理暫住證後交還於員工本人,公司即安排其3個月的上崗操作考核期,考核期間實行計件工資制(可當面協商)。

③.新員工試用期滿後,公司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特殊工種的合同期限可以延長),合同期滿,雙方根據意願可以續簽。

4、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統一著裝,不得著奇裝異服、拖鞋、背心等進入廠區,男員工不得留長髮,女員工不得化濃妝;不得言語粗魯,打架鬥毆。

5、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熟練掌握兩個崗位工種以上的操作技術,嚴格執行產品工藝檔案不斷提高崗位操作水平。

6、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個人衛生及勞動防護,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操作。

7、所有崗位操作工一律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計件工資制(特殊崗位除外)。新員工第一、二個月內可暫支生活費,具體事宜參照《關於員工暫支生活費的規定》。

8、所有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故需要提出辭職申請的,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工段或車間的直接領導遞交《辭職書》⑤,《辭職書》經工段及部門領導批准後,可以在批准離廠日到事務科辦理資料、工具、宿舍財物⑥等移交手續及水電費清算,經事務科籤批後,再按順序到勞資統計科、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辦理離廠手續。

9、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辭職的,屬於違約行為,公司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規定給予相當於其1個月工資的違約處罰金⑦。員工連續無故曠工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其處理方法同上。員工因故被公司辭退的,根據情況處理⑧。

10、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緊急或意外等任何原因需要請假並暫支工資的,在獲得部門領導的籤批後,可將扣除一個月預留工資後的剩餘工資結清,如超假3天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得批准仍未到崗者,視違約行為。

11、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服從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內部崗位調動,自覺參加公司統一安排的勞動。如在公司非常時期故意刁難提出辭職或不服從管理,在職工中造謠聲勢,搞小集團,聚眾鬧事,罷工、怠工,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2、員工因故需要請假的,應提前向所在工段或部門的直接主管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的,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按自動離廠處理。春節期間,未按規定放假時間而提前離廠或拖延返崗的,按曠工30元/天的規定處罰,連續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視違約行為給予處理處罰。

13、員工請假期間沒有工資。

14、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愛崗敬業,自覺維護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業及技術祕密。

15、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其表現突出,為公司做出一定貢獻的,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表現惡劣,為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嚴肅的處罰。

①、在本公司因故辭職、自動離職、被公司開除的,重新應聘的,不予錄用;合同期滿離廠後重新應聘的,根據其之前的一貫表現決定是否錄用。

②、根據張家港市勞動局有關檔案規定。

③、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公司可以提前在考核期內與其簽定書面《勞動合同》。

⑤、在《辭職書》未正式籤批之前,員工如有收回辭職申請,繼續留下來工作的意願並得到批准後,應出具書面保證,承諾不再出爾反爾,若再次提出辭職的,公司將給予加重處罰。凡未按規定與公司簽定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如超過3個月試用期仍留在公司工作的,屬於事實合同,若其中途辭職,按違約規定給予相當於其1 個月工資的違約處罰金。

⑥、“宿舍財物”包括宿舍基礎設施、房門鑰匙、電器電路(電風扇、電燈、電話等)、床鋪、桌椅板凳等等。

⑦、“相當於其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指以該員工離廠前的一個月的工資為標準,一般不低於600元。

⑧、因公司裁員等原因辭退的,一般不予罰款;因員工個人原因辭退的,根據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9

1、 門房工作人員上班期間應著工裝,不得留長髮、鬍鬚,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和儀容、儀表;

2、 嚴格執行本工廠員工進出廠制度,員工進出廠門必須下車推行,車輛應按規定停放在停車棚,門衛有權對違規者提出勸阻和督導,門衛必須堅持檢查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3、 保證資訊傳遞及時到位、迅速準確;如遇到重要接待工作時,若客戶到廠,確定參觀範圍後,應該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做好接待工作;

4、 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打瞌睡,不將熟人帶入傳達室內,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打牌、聊天;

5、 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有事需要離開時,必須向主管領報告,並由主管領導安排其他人員替換,確保不空崗;

6、 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部人員進工廠詳細詢問相關事宜,查驗證件及手續後進行登記,經相關接待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廠;

7、 車輛進出必須要登記檢查,出門時一律憑出廠單,核實物品數量與出廠單相符後方可出門,憑證每天封存保管;

8、 保安必須要求上班時間出門的員工必須出示領導簽字的出門證明,並做好登記工作;

9、 保安每天應對上班遲到和早退的員工做好記錄,次日上報主管領導;

10、 發現工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並當即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11、 夜間必須加強巡邏,夜間值班期間應與其他同事配合,相互協作,對廠區進行不間斷巡邏,發現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主管領導。發現工廠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與次日報告相關部門領導;

12、 熟悉公司內部及附近周圍治安環境情況,能夠熟練地掌握並使用治安器材、消防報警電話和消防設施等;做好器材日常保養工作,防止丟失和損壞;

13、 遇到無法處理或不屬於工作範圍的事情,應報告主管領導,不得私自處理,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14、 樹立大局意識,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嚴防公司商業祕密外露;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

15、 忠於職守,並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16、 做好門房及周圍環境衛生。󰀀

運營中心物業部

20xx年2月17日

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20

一.實訓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和工廠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實訓學生必須按照工廠的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為:上午7:40~11:50下午1:40~5:00,遲到兩次者,取消其實訓資格。

二.每天早上7:40全體實訓學生召開晨會(週一在工廠門口列隊集合,統一校服,面朝旗杆,待升旗儀式結束後進行),由實訓指導教師點名,實訓組長髮放當日實訓工作日誌,次日晨會前組長彙總講評,統一收交;每天下午5:00召開當日實訓總結會,由組長對當日實訓情況進行小結。

三.為更好落實實訓學生管理工作,實訓組長實行輪換制,即按照點名冊順序每日順延,組長負責督促及監督本小組當日工作情況、發放和上交工作日誌、講評、協助實訓指導教師工作等。

四.統一校服進入指定工作崗位,服從師傅及指導老師安排,認真聽取指導,不準擅自離崗、串崗,有事應向當日指導教師或工廠負責人報告,同意後方可離崗。

五.實訓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裝置,不準任意啟、停裝置,不準亂動車輛。如發現裝置有故障或異常現象,應立即報告實訓教師或師傅。不準亂動廠方物品,不得將學校及廠方物品私自帶走。

六.在廠區,不準吃東西、嘻鬧、奔跑、玩手機、聽MP3、看小說等從事與實訓無關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其實訓資格。

七.要維護工作場所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要主動做好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工作。

八.嚴禁與實訓無關的人員靠近各實訓工位,實訓學生如發現應主動勸其離開,如招引非實訓人員來工位串崗,一經發現,一同取消實訓資格。

九.對於取消實訓資格的學生,本學期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訓崗位,並將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實訓成績以零分計。

十.實訓學生在實訓期間尊敬師傅、服從管理,有事與實訓教師聯絡,若無理取鬧,將對其作出相應的處分。

實訓學生要愛崗敬業,積極主動鑽研實訓中的有關問題,按要求完成各項實訓內容。在師傅與實訓教師幫助下,做到思想上有提高,技術上有進步,圓滿完成實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