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為了加強學校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保證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資訊交流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學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加入學校計算機網路管理的部門和教師,務必遵照本辦法執行。
(二)資訊的採集、稽核、釋出
1、可以公開的各類通知、新聞資訊、公告、廣告等均可上網,以提高辦事效率、及時交流資訊。具體內容包括:
1)通知類:全校性或部門性的一般會議及活動通知。
2)新聞類:校內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管理與改革、外事、醫療、後勤、產業、文娛、體育、校友活動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廣告:有關招生、就業的資訊;招聘資訊;文娛、體育及其它課外活動資訊;集體、個人獲獎及表彰資訊;學術活動及會議資訊,科研資訊,成果轉讓及招商資訊等。
4)其他通過教育資訊科技中心審查的資訊。
2、不可在網上發表或轉載違反國家法律、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和訊息。不允許利用網路傳播小道訊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3、各處室部門的資訊由各部門資訊管理員採集完成後,報送電子文件給資訊科技中心。
4、經審查、簽字以後的各類上網資訊由網路中心或經網路中心授權的欄目管理員負責上網釋出。
5、對於已授權的網站欄目資訊的釋出,由該欄目的管理員負責資訊的輸入、維護及更新。欄目管理員要注意本部門使用者和密碼的保密,不得轉告他人。
6、教師個人網站的釋出需經教育資訊科技中心批准,嚴禁利用校園網站作廣告宣傳。
(三)安全上網及保密規定
1、各上網使用者必須定期清查計算機病毒,以防止計算機中的重要資訊檔案通過病毒程式到處傳播,造成重大洩密事故。
2、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嚴禁制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破壞穩定大局和不健康的資訊。
3、各使用者不得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非法掃描他人計算機和伺服器,使用黑客程式攻擊他人計算機和伺服器,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盜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發現網路上有違規及有害資訊,使用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網路資訊管理小組,由學校網路資訊管理小組及時作出處理。
5、凡上網部門或個人若發現入網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應及時向資訊中心報告,並及時處理。
(四)遵守《教師辦公電腦使用規範》、《電子備課室使用制度》等相應的規章制度,並作為文明辦公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若有違反,每次扣一分,納入期末績效考核。
鎮中國小校網站由鎮中心國小主辦,依託市教育局網路平臺向外釋出資訊,提供資訊查詢、下載、上傳的學校教育資訊服務網站,網站將及時釋出學校教育教學動態,交流工作經驗,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資訊化。
為了規範學校網站的管理,保證網站安全執行和資訊順暢傳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網站建設指導思想
按照“統一規劃、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確保暢通”的原則,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辦網宗旨,積極宣傳新安鎮國小教育教學動態與成果,表彰先進人和事,及時釋出相關公告和檔案,為師生提供優質教學資源。
二、網站管理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網站後續建設的規劃與實施,把握網站的發展方向。
(二)負責擬定、報批網站使用維護、執行管理等各項制度,檢查網站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據網站各項資源利用的統一規劃,負責儲存空間、電子郵件等資源的分配以及資訊釋出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制定網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三、資訊管理
由各學校負責資訊的採集,中心學校辦公室稽核,再由網路負責人上傳和維護。
四、資訊採集
1、採集與釋出的主要內容為國內、國際要聞、黨政要聞、本鎮內的重大新聞、政策法規等。
2、釋出的資訊應具有較強的時效性,並且不得釋出違反國家法律及地方法規的資訊,不得釋出與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資訊,不得釋出不真實的資訊。
五、資訊釋出
1、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網站上釋出資訊,所有資訊必須經稽核同意後才能釋出。
2、釋出前必須對非直接轉載的資訊和本部門自己整理的資訊作兩次校對,確認無誤後才能上傳。
3、所有上傳的資訊均需進行核稿,並由上傳的工作人員進行登記。
六、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網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和軍事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各類不健康資訊。
2、嚴禁在網站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傳播計算機病毒。
3、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對網站進行監督檢查。
4、應建立健全計算機資訊系統病毒預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計算機病毒預防和控制工作。
七、管理員崗位職責
鎮中國小校網站管理員和資訊員,必須遵循此制度,認真做好網站維護和管理工作。
1、網站工作人員每週更新兩次網站內容。
2、網站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監視網站資訊,防止有害資訊的傳播,發現有害資訊應及時處理,發現惡意攻擊行為,應立即報送公安機關進行查處。
3、在網站執行管理與維護工作中,凡因工作責任心不強,人為造成網站中斷、資訊傳遞延誤、洩密、病毒感染和裝置器材損壞等,按其情節輕重、時間長短及後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了規範網站的管理,保證網頁資訊及時、準確地釋出,根據國務院《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家資訊產業部《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原則
網站是學校對外宣傳和交流的一個重要視窗,也是為學校廣大教職員工、學生提供方便、快捷網路服務的重要手段。
學校網站的管理,依據“守土有責”原則,採用逐級負責體系。各處室、部門、經學校批准成立的學生團體和組織(以下簡稱學生團體)的新聞釋出人員、電子公告服務(論壇)各欄目的管理人員和網站管理員構成學校網站管理的基本體系。
二、管理辦法
(一)學校成立校園網站管理小組。校園網站管理小組負責組織各類資訊員、管理員認真學習、貫徹和執行國家網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負責解決網站管理中的問題,定期向學校資訊化領導小組報告網站管理情況。
校園網站管理小組組長由學校計算機專業主任擔任,組員為各部門資訊員。
(二)校園網站管理以現有處室、專業、部門為基本管理單元,每個處室、部門至少指定一名網站相關欄目的管理人員(資訊釋出人員),同時學校將根據需要對該類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使其具備網站管理和維護的工作能力。
(三)各處室和部門在進行資料的更新、資訊釋出和日常維護工作時,要注意維護學校形象,保證重要資料的保密性。在資料更新和釋出期間,要嚴格執行學校保密措施和相關規定,對涉及到學校、教師和學生個人的重要資訊,不得隨意對外公佈;對由學校教職工和學生創作的、享有個人著作許可權的個人作品,未經作者本人同意不得釋出或轉載。
(四)各處室、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內容和特點,結合學校工作的需要,對本部門負責管理的欄目內容進行定期更新。具體要求如下:
1、各處室、辦公室每週釋出資訊量不得低於2條。
2、各班級、學生團體開辦欄目每週釋出資訊量不得低於2條。
不按規定進行資料維護和定期更新的,學校將視情況撤消該欄目。
(五)學校網站的日常管理和資料更新,統一採用遠端管理的方法進行。各級管理員即為獲得後臺管理許可權的使用者。管理員後臺登入時使用的使用者名稱、密碼為專人專用,不得隨意告知他人,其他人員,不得使用管理員身份登入進行資料操作。上述情況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處分。
(六)管理員許可權及工作職責。各級管理員許可權,根據各部門工作職責和需要進行分配。
1、新聞釋出人員。指各相關部門、處室釋出新聞內容的人員。新聞釋出要求內容真實、準確,使用文字、照片(圖片)相關資料時,必須保證其來源的真實性;如果轉載新聞,必須註明新聞來源(作者、出版社、新聞網站等),轉載的新聞,其來源必須經由國家核准或法定的新聞單位釋出。除此之外的,一律不得釋出。
2、論壇管理人員。論壇管理人員負責學校論壇各個欄目的管理;負責對論壇帖子的日常維護,刪除任何色情、暴力或其他不健康的內容,以及與國務院《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不符的文章;負責推薦優秀帖子;負責稽核討論版帖子內容。
3、學籍(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學籍管理人員負責學校學生學籍(檔案資料)資料的更新和維護,在進行管理和維護工作時,要嚴格遵守資料安全條例,對資料進行定期備份;在資料錄入時,要嚴格按照程式進行操作,保證資料的準確有效。
學籍管理人員由教務處指定1-2名專人負責。
4、資料收集人員。資料收集人員是指利用各種媒體資訊渠道(報刊、檔案、網路資訊)進行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的人員。所收集用於釋出的資訊資料,專指以下幾類欄目:
A:學校新聞網站中各部門新聞欄目;
B:學校論文系統;
C:學生作品(文學社、書法協會、校園簡訊);
D:學生學籍(檔案資料)管理系統。
該類人員可以根據各部門、專業實際工作的需要,由各部門教師、職工或學生擔任該項工作。資料收集人員無釋出資訊許可權。所負責收集的資料必須經本部門管理人員的稽核後方能發表。涉及到校團委、學生會或學生團體的,須經校團委、學生處、學生會(部門)負責人、學生團體負責人、指導教師稽核後,方能釋出。
5、網站管理員。網站管理員是指對網站進行資料總體維護,設計製作網站頁面,具有對資料進行後臺操作許可權的人員。網站管理員具有資料維護的最高許可權,對網站資料安全和維護也同時具有最高責任。網站管理員必須保證網站各個欄目的正常訪問;對重要資料進行定期備份;在出現訪問故障時,要及時進行維護解決,同時將有關情況彙報學校;負責網站頁面的定期更新,保障資料庫的安全執行;負責網站安全防衛工作,採取一定的技術手段保證網路資料的安全性。
(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在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中,如發現訪問或使用故障,應及時向網站管理員和相關部門彙報。
三、校園網網站的保密管理
(一)學校建立以學校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為成員的網站保密委員會,保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校辦公室,專門負責協調全校校園網保密管理及涉密內容的稽核;各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同時兼任保密員。
(二)凡未經網站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稽核的網頁上網,洩露國家祕密和學校祕密,給國家、學校造成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部門領導的責任。
四、其它
(一)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施行
為了確保學校網站安全,特制定本使用者管理制度:
1.中山永豐實驗學校資訊組根據區教育資訊中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和資料資訊的保密性,為使用者設定帳號,並進行統一管理。網站所有權和運作權歸學校所有。網站內所有使用者(包括管理員)必須遵守此制度。本站實行實名制,沒有采用實名註冊的使用者一律刪除。
2.使用者(管理員)對校園網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及網際網路規定的法律和法規、實施辦法。在任何情況下,我校如認為使用者的行為可能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我校可以在任何時候,不經事先通知終止向該使用者(管理員)提供服務。
3.我校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通知使用者的權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不需對使用者或第三方負責(有協議、約定或特殊使用者除外)。
4.尊重使用者個人隱私是我校校園網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網站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使用者資訊,除非有法律許可要求。
5.使用者的帳號,密碼和安全性。網站中所有使用者(管理員),都持有一個密碼和帳號(由區教育資訊中心統一認證)。如果使用者不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安全,將對因此產生的後果負全部責任。另外,每個使用者都要對其帳戶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使用者可隨時改變密碼,若需變更帳戶須報資訊處審批,並遵循先銷戶,再變更的規則。使用者(管理員)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使用者帳號或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知學校網站管理員。
6.使用者(管理員)不得在網站上發表任何損害我校利益,洩露學校祕密,有損學校形象的文章和圖片。
7.使用者責任:使用者單獨承擔傳輸內容的責任。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條件: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使用網站服務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擾或擾亂網路服務。
4)不在留言簿發表任何不利於社會、學校的資訊。
5)遵守所有使用網站服務的網路協議、規定、程式和慣例。
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7)不得利用本站製作、複製和傳播下列資訊:
a、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b、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c、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d、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e、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f、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g、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進行其他惡意攻擊的;
h、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8.網站內容的所有權:我校定義的內容包括:文字、軟體、聲音、圖片、視訊、圖表;我校為使用者提供的所有資訊。所有這些內容受版權、商標、標籤和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所以,使用者只能在我校授權下才能使用這些內容,而不能擅自複製、篡改這些內容、或創造與內容有關的派生產品。
為了規範學校網站安全管理,根據《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學校的網站管理工作。
第二條網站的管理工作應貫徹“健康、豐富、特色、及時”的八字原則。
第三條網站資訊管理工作由網站領導小組負責,網站的建立和資訊釋出實施由學校各分管部門進行條塊管理。
第四條網站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資訊網路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對網上資訊的保護,防止非法使用者對網站的攻擊和破壞,確保網站執行的穩定和安全。
第二章網站系統管理
第五條建立學校網站管理小組,由資訊小組組長、網站管理員負責整個網站的正常執行及相關技術支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網站後續建設的規劃與實施,把握網站的發展方向。
(二)負責擬定、報批網站使用維護、執行管理等各項制度,檢查網站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據網站各項資源利用的統一規劃,負責儲存空間資源的分配以及資訊釋出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資訊管理
第六條網站日常資訊管理工作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欄目分工
為了及時更新各欄目的資訊,保證釋出的資訊不違反保密規定,網站內的欄目按照各部門職能分工,資訊更新許可權交給相關部門,由各部門負責資訊的採集,電教辦公室稽核,再由部門負責人上傳(網站工作人員每週至少更新一次網站內容)和維護。各部門負責資訊的採集具體分工如下:
1、行政辦公室負責學校概況和新聞快報資訊欄目;
2、教務處負責學科教研資訊欄目;
3、書記室負責黨務公開資訊欄目;
4、德育處負責德育之窗資訊欄目;
5、電教中心負責制定網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第四章安全與管理
(一)網站管理員和資訊員,不得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
8、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第五章網站的責任考核:
1、考核工作由電教辦公室負責。
2、考核內容:各科室是否依據職責分工及時提供政務資訊,欄目內容是否更新;資訊管理員資訊釋出、資訊傳遞是否及時、準確。
3、考核依據:網上檢查、資訊管理員提供的資訊釋出日誌。
4、考核結果:結果在會在網站公告欄內公開。
5、相關獎懲:考核結果學期總評,納入個人工作考評指標,作為年終工作評判指標。對於工作優秀者給予相關獎勵。
第六章責任追究
在網站執行管理與維護工作中,凡因工作責任心不強,人為造成網站中斷、資訊傳遞延誤、洩密、病毒感染和裝置器材損壞等,按其情節輕重、時間長短及後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本規定由電教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總則
(1)網路執行管理是指對網路結構、網路裝置、網路資訊、網路安全及網路使用者的管理。
(2)學校網路中心在校園網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園網路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與執行的協調,是學校的網路管理部門。
(3)學校的各個部門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院網路中心的有關規定。
(4)使用者在使用網路過程中違反網路中心有關規定的,網路中心將視情節給予勸告、警告及凍結賬號等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院校園網領導小組進行處理。
(5)使用者在使用網路中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網路中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凍結賬戶等處罰,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網路使用者管理
(1)使用網路的部門及個人都是網路的使用者。
(2)學校鼓勵各部門及本校教職工、學生使用者使用網路資源。
(3)學校網路中心為需要接入網路的使用者統一分配IP地址。各部門及教職工、學生使用者使用網路需填寫入網申請,由網路中心備案後分配IP地址。
3、網路裝置管理
(1)網路裝置管理指對接入網路的通訊主幹裝置、公共伺服器、計算機和印表機等裝置的執行管理
(2)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網路線路、公共伺服器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網路中心管理。
(3)部門中的網路伺服器和網路印表機等裝置由網管人員負責管理。
(4)接入網路的計算機,由該裝置的責任人員負責管理,並在網路中心備案。
(5)與獨立計算機連線的印表機等共享裝置由所連計算機的管理者負責管理,管理者必須對共享裝置的使用裝置的使用範圍進行限定,禁止無限制地開放共享裝置。
(6)使用者裝置接入網路由網路中心統一規劃和實施,使用者需將裝置接入網路時,需經所在部門領導批准後,並向網路中心提出申請。
(7)網路中心對入網裝置的名稱、入網軟硬體配置、入網接入埠和安裝的軟體實行統一規範和管理,不定期檢查其使用情況。
5、網路資訊管理
(1)網路資訊是指通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
(2)學校網路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網路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
(3)網路中心按照有關網站和資訊上網的管理辦法負責學校網站的執行管理。
(4)學校的各類資訊系統實行分級安全管理,不同的使用者根據不同的授權獲得授權範圍的資訊。
(5)學校的Internet電子郵件服務僅限於與工作有關的通訊業務,不得通過電子郵件傳輸涉密資訊。
(6)學校的Internet資訊服務主要用於與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關的通訊業務,使用者應控制查閱娛樂性的內容和調閱下載大量佔用網路通訊流量的影視和音樂等多媒體資訊。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8)為了確保學校網路傳輸的資訊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學校的公共財產不被濫用,網路中心在必要時可採取技術手段,對使用者使用的資訊流量和網路資源進行配額管理,對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和Internet查詢的資訊進行過濾。
6、網路安全管理
(1)網路安全管理是由網路中心負責實施的保證網路與網路資訊保安進行的管理。
(2)網路使用者必須按照所獲得的許可權使用網路的硬體資源、軟體資源和資訊資源,禁止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範圍使用網路資源。
(3)網路使用者必須妥善管理訪問網路資源和使用者名稱稱和密碼,長期使用網路資源的使用者必須按照網路中心對各種資源的使用規定按時更換使用者密碼。凡因為管理不善導致密碼洩露對網路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網路中心負責學校對外連線管理,未經授權任何網路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與其他網路間的互聯。
(5)任何使用者未經網路中心授權,不得在網路上釋出資訊,建立網路資訊處理系統和佔用網路資源。
(6)學校網路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裝置和服務的活動,包括(但不侷限於)在網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隨意複製或使用未經安全檢查的系統軟體,以及盜用他人賬號等。
(7)不得利用網路對他人進行誹謗、誣陷、欺詐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等人身權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譽、商標、版權、專利、專有技術和商業祕密等各種智慧財產權。
二、資訊上網與網站管理制度
1、網站管理機構
(1)學校網站在校園網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網路中心負責管理。
(2)網路中心負責制定網路管理辦法,規劃網站公共欄目的設定,負責稽核批准公共欄目上網內容,重要內容需校園網領導小組同意批准。
(3)網路中心兼顧網路技術與網路編輯兩種功能。網站各承包欄目的上網資訊由欄目的承包部門負責組織和稽核。網路中心負責校園網站的網頁面設計、網頁製作、網頁更新、上網資訊科技編輯、資訊上網釋出和網站技術管理。
2、網站內容設定
(1)網站可設中文和外文版。
(2)網站的總體欄目設定由網路中心提出方案,報校園網領導小組稽核批准。
(3)學校各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向網路中心申請設定本部門網頁,或在學校網頁中申請設立專欄。
3、資訊釋出管理
(1)學校網站欄目的資訊上網釋出實行分級管理,每個欄目均需設立負責部門和資訊員。各部門在網路中心有關人員的協同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本部門負責的欄目並組織上網資訊。
(2)各部門資訊員負責提供本部門分管欄目的上網稿件。
(3)上網釋出的資訊不得違反國家和本院有關保密的規定。
(4)上網稿件提交給學校網站,同時提交與電子文字稿件內容相同的紙質稿件,並註明供稿人和稽核人。重要資訊需送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分管領導審閱和簽署意見後,再交網路中心技術人員上網釋出。
(5)學校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學校分管領導終審簽發,部門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部門主管領導終審簽發。為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上網資訊要及時更新。
(6)資訊上網與網站執行的日常工作由網路中心技術人員負責。
三、電子郵件使用管理制度(未開通)
1、網路中心負責電子郵件服務的管理。
2、電子郵件的正式使用者必須為本學校的正式員工和學生。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電子郵件,可以申請開設公共電子信箱。
4、網路中心根據學校要求為需要使用個人電子郵件服務的個人使用者免費開通電子信箱。使用者必須填寫《電子郵件使用者申請表》,經本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後,報網路中心備案。
5、需要開設公用電子郵箱的部門由各部門統一命名,填寫《電子郵件使用者申請表》,並經本部門領導簽字後,統一報網路中心設立。
6、電子郵件服務僅允許用於正常的通訊業務,通過電子郵件傳輸的資訊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
7、個人電子郵箱只限個人專用,建立公共電子信箱的部門,必須委派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
8、使用者對自己的電子郵箱負有保護責任,要按照規定選擇電子郵箱的口令,並且不得洩露給他人,如有洩露,應及時改變。禁止將電子郵箱轉讓給他人使用。
四、資訊保安保密管理制度
1、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祕密資訊和業務祕密資訊,特制定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密規定。
2、學校網路中心負責指導全校各部門入網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落實技術防範措施。
3、各部門要有一名教師主管此項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接入網路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對上網資訊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範措施,對本單位上網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路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儲存、處理和傳輸。
5、凡上網的資訊,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6、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7、如在網上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校保衛部門彙報,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洩露國家機密的情況,要及時報網路中心採取措施,同時向校園網領導小組報告。對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8、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9、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要積極推行論壇管理員負責制,論壇主持人經校園網領導小組批准備案。堅決取締未經批准開設的非法論壇。
10、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於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資訊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並刪除個人主頁。
11、校內各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12、對於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資訊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於製作、複製、印發和傳播有害資訊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3、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領導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維護校內穩定。
1、為了確保學校網站及伺服器的安全,特制定本使用者管理制度
2、根據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和資料資訊的保密性,為使用者帳號設定相應許可權,並進行統一管理。古林鎮中學校園網站所有權和運作權歸古林鎮中學所有。網站內所有註冊使用者(包括管理員)必須遵守此制度。
3、使用者(管理員)對校園網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及網際網路規定的法律和法規、實施辦法。在任何情況下,我校如認為使用者的行為可能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我校可以在任何時候,不經事先通知終止向該使用者(管理員)提供服務。
4、我校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知照使用者的權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不需對使用者或第三方負責(有協議、約定或特殊使用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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