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核心,教學質量是學校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教學質量的評估,將有效促進學校教學工作的全面改進和提高,促進教學管理機制,進一步樹立以教學質量理念為先導的全面質量觀和多元質量觀,把握教學質量管理的新內涵,做到既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又要切合實際,科學規範。通過評估與督查,幫助教師轉變教學觀念、改革教學模式、改進教學方法、充實教學內容、提高課堂教學質量;通過評估與督查,有利於全面深入的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培養競爭機制,促使學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斷促進學校的規範化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整體提升我縣中國小教育教學水平。
一、初 中
(一)升級考試
七年級、八年級均參加調研考試,參評人數分別按學籍數的一定比例,平均分按所教學科由高到低計算。
教師成績=平均分+工作量分
平均分=
工作量分=班數分+人數分
班數分=所教班數×0.4;人數分=參加考試人數×0.02;
班成績=
(二)會考
1、教師成績=①平均分+②優秀分+③工作量分
①平均分=
②優秀分=
③工作量分=班數分+人數分。
班數分=所教班數×0.4;人數分=參加考試人數×0.02;
2、班主任成績=班總平均分+優秀分
平均分 =
優秀分=參照學校優秀分計算方法。
3、學校成績=①平均分+②優秀分+③鞏固分+④作課分
①平均分=
學校平均分=
②優秀分=
學校優秀分=+
③鞏固率分值=
④作課分=
作課記分標準:
縣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2、1分;市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4、3分;省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6、5分;全國一、二、三等獎分別記9、8、7分;此項每人只記最高分一次。
(三)表彰辦法
1、教師:會考語文、數學、英語、綜文、綜理、生物地理分別獎前1/4名(四捨五入),獎勵5名(包括5名)以上的學科設兩名優秀獎,三名先進獎,少於5名設一名優秀獎,其餘為先進獎。
七年級、八年級各科均獎前1/5名(四捨五入),均為先進獎;
以上各年級若學校選拔了優生班,則實行捆綁式評估,取消該校班主任評估(按教育局學籍管理規定及參加考試為準)。
2、七年級、八年級升級考試中獲得先進獎的教師,若本學年作課(說課)、課題、校本課程開發其中一項獲縣級以上二等獎(含二等獎);或者在教師學術期刊發表文章1篇、在學生期刊發表文章3篇、指導學生髮表文章4篇,則教學成績可由先進獎提升為優秀獎。
3、上表資格認定:升級考試各科任課教師的確定以 “五·一”為準,前任教至“五·一”成績屬前任教師;後任“五·一”前接教,成績屬後任教師。畢業班各科教師的確定,必須教足三個月(從會考往前推);一個學科(包括班主任)不能名字重疊上表(會考綜文、綜理、地理生物除外)。
4、班主任:會考獎前5名;七年級、八年級獎前4名。先進獎
5、學校:第一名為教學優秀獎,二至三名為教學先進獎。和上年比較,上升兩個(含兩個)名次以上,為進步獎。
6、獲獎學校的校長,主管三年級的副校長、教導主任均獲相應等次的教學管理獎。
7、所有教學成績獎項,一人只獲一證(班主任、教學管理獎除外)
8、所有加分原由,均以當學年區間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