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教育局中國小教學質量評估表彰辦法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24W

教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核心,教學質量是學校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教學質量的評估,將有效促進學校教學工作的全面改進和提高,促進教學管理機制,進一步樹立以教學質量理念為先導的全面質量觀和多元質量觀,把握教學質量管理的新內涵,做到既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又要切合實際,科學規範。通過評估與督查,幫助教師轉變教學觀念、改革教學模式、改進教學方法、充實教學內容、提高課堂教學質量;通過評估與督查,有利於全面深入的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培養競爭機制,促使學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斷促進學校的規範化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整體提升我縣中國小教育教學水平。

教育局中國小教學質量評估表彰辦法

一、初 中

(一)升級考試

七年級、八年級均參加調研考試,參評人數分別按學籍數的一定比例,平均分按所教學科由高到低計算。

教師成績=平均分+工作量分

平均分=

工作量分=班數分+人數分

班數分=所教班數×0.4;人數分=參加考試人數×0.02;

班成績=

(二)會考

1、教師成績=①平均分+②優秀分+③工作量分

①平均分=

②優秀分=

③工作量分=班數分+人數分。

班數分=所教班數×0.4;人數分=參加考試人數×0.02;

2、班主任成績=班總平均分+優秀分

平均分 =

優秀分=參照學校優秀分計算方法。

3、學校成績=①平均分+②優秀分+③鞏固分+④作課分

①平均分=

學校平均分=

②優秀分=

學校優秀分=+

③鞏固率分值=

④作課分=

作課記分標準:

縣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2、1分;市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4、3分;省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6、5分;全國一、二、三等獎分別記9、8、7分;此項每人只記最高分一次。

(三)表彰辦法

1、教師:會考語文、數學、英語、綜文、綜理、生物地理分別獎前1/4名(四捨五入),獎勵5名(包括5名)以上的學科設兩名優秀獎,三名先進獎,少於5名設一名優秀獎,其餘為先進獎。

七年級、八年級各科均獎前1/5名(四捨五入),均為先進獎;

以上各年級若學校選拔了優生班,則實行捆綁式評估,取消該校班主任評估(按教育局學籍管理規定及參加考試為準)。

2、七年級、八年級升級考試中獲得先進獎的教師,若本學年作課(說課)、課題、校本課程開發其中一項獲縣級以上二等獎(含二等獎);或者在教師學術期刊發表文章1篇、在學生期刊發表文章3篇、指導學生髮表文章4篇,則教學成績可由先進獎提升為優秀獎。

3、上表資格認定:升級考試各科任課教師的確定以 “五·一”為準,前任教至“五·一”成績屬前任教師;後任“五·一”前接教,成績屬後任教師。畢業班各科教師的確定,必須教足三個月(從會考往前推);一個學科(包括班主任)不能名字重疊上表(會考綜文、綜理、地理生物除外)。

4、班主任:會考獎前5名;七年級、八年級獎前4名。先進獎

5、學校:第一名為教學優秀獎,二至三名為教學先進獎。和上年比較,上升兩個(含兩個)名次以上,為進步獎。

6、獲獎學校的校長,主管三年級的副校長、教導主任均獲相應等次的教學管理獎。

7、所有教學成績獎項,一人只獲一證(班主任、教學管理獎除外)

8、所有加分原由,均以當學年區間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