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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4W

藥品工作管理制度 篇1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監督協管員、資訊員管理工作制度

藥品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為了加強對農村地區的藥品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廣大農民用藥安全有效,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全面開展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路建設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路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協管員設在鄉鎮一級,每個鄉鎮設2-3名;資訊員設在居民委員會、行政村一級,每個村、居委會設1-2名。

三、協管員、資訊員的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

(三)在當地具有較高威信;

(四)協管員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分管領導為主要組成人員;資訊員以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守法經營的.零售藥店、醫療機構負責人為主要組成人員。

四、協管員、資訊員在開展工作前,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藥品基本知識培訓。

五、協管員、資訊員的主要職責:

(一)協管員的職責:

1.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主要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但不參與調查;

2.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當地宣傳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藥品基本知識;

3.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當地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

4.發現製售假劣藥品、從非正常渠道購進藥品、遊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為及時通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資訊員的職責:

1.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有關通知,收集有關統計資訊。

2.發現製售假劣藥品、從非正常渠道購進藥品、遊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為及時通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六、協管員、資訊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本人為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負責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洩露有關藥品監督檢查和當事人的祕密;

(三)不準接受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吃請,收受禮品、禮金;

(四)不準在沒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行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私自進行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或收繳罰沒款。

七、獎勵與懲罰:

協管員、資訊員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報告,經證實情況屬實的,可按《海南省舉報製售假劣藥品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每年評選5位優秀協管員和5位優秀資訊員,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對於不履行職責、違反紀律,或發現違法行為瞞而不報,甚至為違法人員通風報信的協管員、資訊員,將堅決予以解聘。

藥品工作管理制度 篇2

藥品檢驗室工作制度

(一)藥品檢驗室全院藥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製劑室製劑的檢驗工作。藥檢室應與製劑室發設,直屬藥劑科主任領導。

(二)藥品質量監督及檢查工作要實行群眾性質量監督和專業檢驗工作相結合,各醫療科室均應選配藥品質量監督員,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的'監督制度,並定期組織檢查。

(三)藥品檢驗室應配備專職的中西藥技術人員負責檢驗。檢驗人員應堅持原則,嚴把質量關。藥檢室應配有必要的儀器裝置。

(四)要建立健全檢驗操作規程、質量標準並嚴格執行,結合實際經常研究檢驗方法,提高製劑質量。

(五)檢品要登記並有正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及時、準確,對不合格藥品、製劑,應深入瞭解其原因,提出意見報科主任批准處理;對結論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檢品可送藥檢所複核或促裁。藥檢室人員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及藥檢所報告本院的藥品質量問題。

(六)藥品、製劑分析檢驗的原始記錄應清楚完整,不得任意塗改,妥善儲存三年以上備查。

(七)執行留樣觀察制度,普通製劑留樣至該批製劑用完後一個月。滅菌製劑留樣一年。定期對留樣進行質量考查,並做出質量分析。

(八)藥品檢驗室每半年寫出一份本院藥品質量情況綜合報告,經科主任審閱後,於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報告院領導,並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九)藥品檢驗使用的衡器應按《計量法》規定,進行定期檢驗,確保衡器準確可靠。

(十)化學危險物品、毒害品應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

(十一)藥品檢驗室人員要衣帽整齊,室內保持清潔,陳列有序。

(十二)藥品檢驗室應有防護措施,安全操作。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藥品工作管理制度 篇3

直接接觸藥品工作人員健康查體管理制度

1.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每人建立健康查體檔案,檔案(健康證)在藥劑科儲存。

3.患有傳染病或其它可能汙染藥品的`疾病的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健康檢查不合格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

4.對新調整到直接接觸藥品崗位的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合格後才能上崗。

5.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若發現本人身體健康狀況已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時,應及時申請調換工作崗位,及時治療,爭取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