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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範管理制度(通用4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2W

工作規範管理制度 篇1

(一)橫幅、噴畫、樓幅的規範化管理制度(噴畫、樓幅須附列印版)

工作規範管理制度(通用4篇)

1、申請表格由團委宣傳部統一格式(見附表),申請表格數量為一份,教學區橫幅、噴畫的申請,最後要拿到保衛處審批後方可懸掛。

2、橫幅等懸掛物可申請的懸掛地點為:教學區運動場外、六棟籃球場外、九棟籃球場外。(注意:a、教學區校道懸掛位置,所有橫幅統一懸掛於足球場一側鐵網,噴畫統一懸掛於排球場一側鐵網;b、體育館後籃球場,只允許懸掛噴畫。)

3、橫幅准許懸掛以兩個星期為限,每期到既需清除;噴畫準掛以兩個星期為限,在活動結束後的一天內就須進行清除。如活動時間超過兩週者,可續申請。

4、橫幅、噴畫懸掛前都須用大油性筆在橫幅左下側寫上申請通過時由團委所提供的唯一編號,以便團委委員進行檢查;此外懸掛須平坦美觀筆直,應配合懸掛地點處已懸掛的橫幅情況採用左邊對齊從上依次向下懸掛。保安將定期對橫幅懸掛情況進行檢查,並拆除不符合要求者。

5、橫幅懸掛期間,懸掛組織有義務在橫幅被風吹落或破損等情況下自行進行維護。若經提醒後仍無改進,將進行相關處理。

6、橫幅等宣傳物懸掛期滿,懸掛組織須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到懸掛截止期後經提醒仍不拆除者,視情況給予批評、警告並計入黑名單。拆除橫幅等宣傳物時須把固定橫幅的紅線或繩索一併拆除。若違反此規定,將追究其責任,將影響下一次申請的審批。

7、 橫幅,噴畫、樓幅的懸掛數目,教學區(運動場外)和生活區(六、九棟籃球場)最多隻能各申請一條橫幅和一幅噴畫。若該活動需要一次性申請兩條以上的橫幅、噴畫或樓幅,需要附上指導老師簽字以及簡明策劃書。

(二)活動場地的規範化管理制度(需附上簡明活動策劃書)

1、活動場地申請表格由團委宣傳部統一格式(見附表一),活動用電申請表格由後勤基建處統一格式(見附表二),各組織須通過獲得申請表的電子版後根據需要自行列印或者影印。

2、 活動需該組織指導老師同意,活動申請用表上級組織意見必須有指導老師的簽字以及是否同意。

3、場地可申請的範圍為:活動中心一樓空地(非商業性活動)、第一二飯門口及飯堂前校道(非營業性學生擺攤,包括:諮詢點、派報名表、派傳單)、九棟籃球場(活動、商業性擺攤)、東三路(商業性擺攤)。

4、帶有商業性質的學生活動必須附上活動策劃(必須附上詳細策劃書,包括具體商家,活動流程,商家贊助資金需要明確標明贊助金額以及贊助物品明細。)

5 場地申請不得涉及食品衛生安全。

6 已通過審批的申請表應留底,以備檢查。

(三)九棟籃球場:

1、九棟籃球場共有五個籃球場,靠近7棟的為1號場,靠近11棟的為5號場。各個組織申請時應標明要使用哪幾個場,申請活動場地的時間必須寫明,具體寫上時間段。

2、商業性活動及帶有商業宣傳的學生活動須上交場地租用費。商業性擺攤以擺攤數量為單位,一個攤位200元;大型商業活動一次租用費用為XX元,活動不得超過5小時。(商業性活動,必須附上詳細策劃書,包括具體商家,活動流程,商家贊助資金以及物品明細。)

3、九棟籃球場每週最多隻能申請兩次活動。

4、申請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九棟籃球場申請時間為16:30—22:00,星期六、日活動時間為8:30——12:00和15:00——23:00(8:30前、12:00——15:00和23:00以後,禁止進行播音試音。)。週二、四不給予申請任何活動。

第一二飯門口及飯堂前校道:

1、一二飯門口的攤位申請,遞交的申請表需要附上策劃書(表和策劃書都需要該組織或社團指導老師簽字)。商業性擺攤申請須上交租用費用。擺攤租用費用以攤位數量為租用單位,一個攤位200元;大型商業活動一次租用費用為XX元,活動不得超過5小時。(商業性擺攤,必須附上詳細策劃書,包括具體商家,活動流程,商家贊助資金以及物品明細。)

2、活動時間:第一二飯堂門口及飯堂前校道擺攤申請時間為:9:00——18:00。(8:30前、12:00——15:00禁止進行播音試音。)

3、如果擺攤派表,須在申請場地時把所派表格列印版附上;如果活動過程需要用電源,用電申請表格須跟場地申請表格一起遞交。

場地用電:

1、活動場地用電需要寫明用電範圍。

2、單獨用電申請需附上策劃書。

3、活動場地申請無需到後勤基建處審批,用電申請最後由後勤基建處審批。

宣傳傳單派發申請(須附傳單原件)

1、申請表(見附表一),傳單不可涉及商業內容。

2、 若需到宿舍樓派傳單,申請表格一式兩份,一份七棟物業留底,一份各棟宿舍樓管理員檢視。

3、 在校道內派發,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七棟物業留底,一份派發地點附近保安亭留底。

(四)、課室申請的規範化管理制度

1、申請表格(見附表三)1式4份,如不需要使用多媒體裝置,則1式3份即可。

2、課室申請時間只能在週五晚上、週六週日全天,並要提前10天申請。

3、課室申請用途一欄填寫須具體詳細,講座、開課培訓申請須附上策劃書,申請表一律需指導老師簽字。

4、 長期申請課室,需要附上詳細策劃書,並將每週安排列出。長期申請課室只允許社團內部培訓,需寫明每次的培訓內容。

備註:凡上述中有需要上交策劃書的申請,策劃書一律需要指導老師(封面)的簽名。

學生社團聯合會

工作規範管理制度 篇2

1.範圍

為加強配電網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範兩票執行過程各類工作人員的行為,保證人身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供電局電力生產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2.引用標準

(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國家電網安監(20xx)83號

(2)省電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

(3)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試行)

(4)施工組織措施、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管理規定

(5)外包工程雙負責人制實施辦法(試行)

(6)低壓工作安全管理規定

(7)配電裝置異動管理辦法

(8)配網停電管理考核辦法

3.工作票相關人員安全職責

3.1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4)所簽發的工作票票面填寫與修改符合《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中關於“兩票”合格標準的要求。

5)履行現場勘察制度,對現場勘察單的正確性負責.

3.2工作票稽核人的安全職責

1)對工作票簽發人所簽發的工作票中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進行審查;

2)對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進行審查;

3)對工作票票面是否符合“兩票”合格標準進行審查;

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進行審查。

5)對以上審查結果簽名確認,並與工作票簽發人負同等的安全責任。

3.3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3)履行現場勘察制度,對現場勘察單的正確性負責.

4)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確認每一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

5)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督促、監護工作班成員遵守《安規》、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執行現場安全措施;

7)對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變動是否合適負責;

8)對補充安全措施正確性負責,對所填寫內容、簽名等符合《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中關於“兩票”合格標準的要求負責。

9)工作期間需離開或變更工作負責人,必需按《安規》要求履行交接手續。

10)工作結束負責周密檢查,負責向現場許可人(執行人員)交待所修專案、發現問題、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並與許可人員共同檢查裝置狀況、狀態、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最後向排程(工區)辦理工作終結手續。(變電部分向執行人員辦理工作結束手續)。

3.4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職責

3.4.1開閉所、配電站、配電室、箱變內電氣(電纜進站)工作許可人安全職責(以下內容均針對許可人所許可的該站所範圍)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佈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3)負責檢查檢修裝置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5)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對具體的裝置指明實際的隔離措施,證明檢修裝置確無電壓。

6)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裝置的位置和工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並簽名確認。

7)對補充安全措施正確性負責,對所填寫內容、簽名等符合《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中關於“兩票”合格標準的要求負責。

3.4.2線路工作(含線上路上的電纜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職責

1)審查工作必要性;

2)線路停、送電和許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確;許可前負責將工作班組名稱、數目、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記入記錄簿內。

3)許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4)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必須通知工作負責人,下達命令方式、術語規範正確,並做好錄音與記錄;

5)負責接受並確認“全部工作完畢,所有工作人員已由線路上撤離,接地線已經全部拆除”的彙報,與記錄簿核對無誤並作好記錄後,方可下令拆除各側安全措施,向線路恢復送電。

3.5監督負責人的職責

1)全面瞭解和掌握專案的工作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

2)負責監督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3)監督經過規定程式批准的施工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正確執行。

4)監督負責人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以及其它現場安全工作規程,及時對承包單位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5)監督工作負責人向全體工作班成員明確交代工作任務和內容、工作地段和地點、人員分工、現場保留的帶電裝置和部位、現場危險點及安全措施、登高作業注意事項等,全體工作班成員在工作票上親自簽字確認。

6)協同工作票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工作結束及工作票終結手續。

7)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承包單位的現場工作。

3.6工作班成員的安全職責

1)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並履行確認手續;

2)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並監督《安規》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3)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4.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管理流程與辦法

4.1停電計劃申報、停電計劃編制及釋出

4.1.1工程施工專案負責人向裝置所轄供電所(工區)工作票簽發人申報停電,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工程委託書、施工圖紙、工程勘測設計任務書、裝置材料彙總表。材料中應明確:工程名稱、工程編號、具備停電施工條件的日期、流程時限、申請施工停電時間、專案負責人和施工班組名稱等資訊。

施工單位在申報停電前,施工專案負責人應組織工作負責人進行現場的初步勘察,並按《福州電業局施工組織措施、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管理規定》要求由施工管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三大措施)。

4.1.2工作票簽發人根據施工圖紙、配網高壓系統接線圖編制“配網裝置停電申請單”,向配電管理中心申報停電計劃。

對於環境複雜、施工難度大的工程,工作票簽發人在申報停電計劃前,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先行勘察現場,確認現場施工的可行性(包括電纜管溝及電纜走廊狀況),明確工作內容、線路異動情況、保留或鄰近的帶電線路和裝置,以及接地線掛接點等。

4.1.3配網可靠性專責根據工作票簽發人申報的停電計劃,經彙總所有所承接的申請後編制配網停電計劃報排程。

對需列入次月月度(滾動)停電計劃的專案,應在每月15日(31日)前向所轄排程申報停電計劃。

4.1.4排程執行方式專責按照高壓圖核對工作票簽發人所提的停電範圍是否存在遺漏10kv電源點的情況。之後,運方專責彙總所有所承接的申請,編制月度(滾動)停電計劃,明確列入次月停電計劃的專案和待排的專案初稿。

4.1.5排程於每月20日(5日)組織相關單位召開供電局月度(滾動)停電平衡會,經協調、平衡完善後予以釋出。

4.1.6供電所(工區)根據釋出的月度(滾動)停電計劃,提前3個工作日10:00前向排程報停電申請。(停電申請表詳見:附件五)

4.2工作票簽發、操作票擬寫

4.2.1施工管理單位對釋出的月度(滾動)停電計劃,綜合考慮工程量、施工力量,合理安排施工隊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後,向相應工作票簽發人提供經稽核、批准的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三大措施供工作票簽發人審閱)與工程委託書(其內容應包涵:施工專案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名單)等。

4.2.2提前4個工作日以上,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共同至現場進行勘察。現場勘察應檢視現場施工(檢修)作業需要停電的範圍、保留的帶電部位和作業現場的條件、環境及其他危險點等,並依據作業的性質、方法、工程量提出施工質量要求。

4.2.3工作負責人至少於停電前3個工作日將繪製好的預竣工接線圖交工作票簽發人稽核,工作票簽發人根據設計施工圖紙、預竣工接線圖繪製裝置預異動單(參照局配電裝置異動管理辦法執行),結合現場勘察情況,填寫工作票。

4.2.4工作票簽發人將已填寫工作票交工作票稽核人進行稽核,工作票稽核人應將稽核通過的工作票記錄在《工作票稽核記錄簿》中進行登記(登記格式詳見:附件一)。工作票稽核人應重點根據現場勘察單、高壓系統接線圖、低壓圖及設計施工圖對工作票進行稽核,並確認工作票中所填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必要時,工作票稽核人應至現場進行勘察),並對稽核後的工作票與工作票簽發人負同等責任。工作票稽核人由各供電所(工區)所長擔任。

4.2.5工作票簽發人正式簽發工作票,正式簽發的工作票須提前兩個工作日傳給相應工作負責人,並將現場勘察單和裝置預異動單隨工作票同時傳給相應工作負責人。對特批臨時性工程,確無法滿足上述時限的,至少應在停電前一個工作日12:00前傳給工作負責人。

4.2.6排程根據收到的“停電申請單”擬寫相應的排程操作指令票。排程擬票時應認真核對“停電申請單”中停電範圍,按照高壓系統接線圖,上述範圍是否已將工作範圍內所有10kv電源均已斷開。排程將倒閘操作內容預發令給相應供電所倒閘操作班組,對計劃性工程,排程應最遲於停電前一日17:00前將預令下達。

4.2.7操作班根據排程預令填寫倒閘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每個操作專案只能填寫一個操作內容(包括規定需要分項填寫的檢查專案)。操作人和監護人(監護人必須是安監部明文公佈的有資質人員,下同)應根據接線圖核對操作票填寫的操作專案、內容確認正確後分別在操作票簽名。

4.2.8施工管理單位(或業主單位)應於停電施工前組織專案負責人、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和本單位技術人員召開安全交底會,對施工質量要求,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交待和佈置。

4.3停電操作及工作票許可

4.3.1停電當日,操作人員應按排程預令中“準備操作時間”提前至現場待令。在當值排程員下達正式操作指令後方可執行操作票。操作指令的下達應清楚明確,受令人應將指令內容向發令人複誦,核對無誤。操作人員在執行倒閘操作任務時,應嚴格按操作專案順序進行操作,不得跳項、漏項。每項操作前,監護人應唱票,操作人應複誦並核對裝置名稱、編號、狀態正確無誤後,方可操作。操作結束應立即向排程彙報執行情況,操作過程應嚴格執行錄音制度。

4.3.2工作負責人向供電所值班員(工區值班員)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許可工作前,當值供電所值班員(工區值班員)應確認工作票要求的,線路可能受電的各方面(含變電站、發電廠、環網線路、分支線路)都已拉閘停電,檢修地線均已裝設完畢。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必須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許可人雙方應核對工作票票號、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任務,並複誦無誤。監督負責人應協助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4.3.3開工前,由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現場安全措施佈置情況,確認無誤後,進行“交任務,交安全措施”。監督負責人監督工作負責人和專責監護人在現場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全體工作班成員明確上述內容後,在工作負責人所持的工作票上簽名確認。

4.3.4工作班裝設工作地線及佈置現場補充安全措施。驗電時,應先對驗電器進行自檢。對工作票上要求裝設接地線的位置都要進行驗電,驗電後立即裝設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驗電、裝設接地線應逐相進行,並戴絕緣手套。

4.4現場施工、工作票終結及恢復送電

4.4.1現場施工過程,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和監理人員應始終在工作現場。監督負責人應對工作班成員的違章行為及時予以糾正。若施工過程遇受阻等原因,預測工程將延期,工作負責人應提前1小時向排程辦理延期手續。

4.4.2工作負責人應根據工程實際竣工的狀況繪製竣工接線圖,經維護人員驗收後,交工作票簽發人。若正式竣工接線圖與預竣工接線圖不一致的,工作票簽發人應繪製裝置正式異動單,並傳排程和現場維護人員。竣工接線圖及正式裝置異動單均應有兩人簽章,其中一人辦理,一人稽核。

4.4.3維護人員對施工後的線路和裝置進行檢查,確認接線方式正確規範,與施工圖紙和裝置異動單要求的相符,裝置試驗資料符合規程規定的要求,裝置具備送電條件後,向當值排程員彙報工程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4.4.4竣工,準備辦理工作票終結。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共同核實所有工作任務已完成,經裝置執行維護單位(維護班)驗收合格;查明全部工作人員確由杆塔上撤下後,再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掛的接地線,並核對數量;檢查線路上確無遺留的工具材料。

4.4.5工作負責人向當值供電所值班員(工區值班員)辦理工作終結。工作負責人應向許可人彙報:終結的工作票票號、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內容完成情況,確認所有人員已離開,工作接地線均已拆除,線路具備送電條件。監督負責人應協助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4.4.6當值排程員確認停電範圍內所有工作票均已彙報終結,裝置預異動單正式轉正,之後方可發出送電指令。

4.4.7當日工程送電後,若發現因相位錯誤造成使用者無法正常用電的(包括:客戶側相位錯誤,或因線路限荷量不足造成聯絡線必須核相正確進行轉電的),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辦理事故應急搶修單,組織原施工單位進行相位的更改,且更改後由相應核相人員立即進行再次的相位核對。

5.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管理流程與辦法

5.1停電計劃申報、停電計劃編制及釋出

本階段管理流程與要求同4.1條“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管理流程與辦法”部分。

5.2工作票簽發及操作票擬寫

5.2.1施工管理單位對釋出的月度(滾動)停電計劃,綜合考慮工程量、施工力量,合理安排施工隊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後,向相應工作票簽發人提供經稽核、批准的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三大措施供工作票簽發人審閱)與工程委託書(其內容應包涵:施工專案負責人、工作負責人、監督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名單)等。

5.2.2提前4個工作日以上,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共同至現場進行勘察。現場勘察應檢視現場施工(檢修)作業需要停電的範圍、保留的帶電部位和作業現場的條件、環境及其他危險點等,並依據作業的性質、方法、工程量提出施工質量要求。

5.2.3工作負責人至少於停電前3個工作日將繪製好的預竣工接線圖交工作票簽發人稽核,工作票簽發人根據預竣工接線圖繪製裝置預異動單(參照局配電裝置異動管理辦法執行),結合現場勘察情況,填寫工作票。

5.2.4工作票簽發人將已填寫工作票交工作票稽核人進行稽核,工作票稽核人應將稽核通過的工作票記錄在《工作票稽核記錄簿》中進行登記(登記格式詳見:附件一)。工作票稽核人應重點根據現場勘察單、高壓系統接線圖、低壓圖及設計施工圖對工作票進行稽核,並確認工作票中所填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必要時,工作票稽核人應至現場進行勘察),並對稽核後的工作票與工作票簽發人負同等責任。工作票稽核人由各供電所(工區)所長擔任。

5.2.5工作票簽發人正式簽發工作票,正式簽發的工作票須提前兩個工作日傳給相應變(配)電站、工作負責人,並將現場勘察單和裝置預異動單隨工作票同時傳給相應工作負責人。對特批臨時性工程,確無法滿足上述時限的,至少應在停電前一個工作日12:00前傳上述人員。

5.2.6排程根據收到的“停電申請單”擬寫相應的排程操作指令票。排程擬票時應認真核對“停電申請單”中停電範圍,按照高壓系統接線圖,上述範圍是否已將施工(檢修)電纜各側10kv電源均已斷開,並掛上檢修地線。排程將倒閘操作內容預發令給相應倒閘操作班組,對計劃性工程,排程應最遲於停電前一日17:00前將預令下達。

5.2.7操作班根據排程預令填寫倒閘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每個操作專案只能填寫一個操作內容(包括規定需要分項填寫的檢查專案)。操作人和監護人(監護人必需是安監部明文公佈的有資質人員,下同)應根據接線圖核對操作票填寫的操作專案、內容確認正確後分別在操作票簽名。

5.2.8施工管理單位(或業主單位)應於停電施工前組織專案負責人、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和本單位技術人員召開安全交底會,對施工質量要求,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交待和佈置。

5.3停電操作及工作許可

5.3.1停電當日,操作人員應按排程預令中“準備操作時間”提前至現場待令。在當值排程員下達正式操作指令後方可執行操作票。操作指令的下達應清楚明確,受令人應將指令內容向發令人複誦,核對無誤。操作人員在執行倒閘操作任務時,應嚴格按操作專案順序進行操作,不得跳項、漏項。每項操作前,監護人應唱票,操作人應複誦並核對裝置名稱、編號、狀態正確無誤後,方可操作。操作結束應立即向排程彙報執行情況。操作過程應嚴格執行錄音制度。

5.3.2工作負責人向供電所值班員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許可工作前,當值供電所值班員應確認工作票要求的電纜線路可能受電的各方面都已拉閘停電,檢修地線均已裝設完畢。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必須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許可人雙方應核對工作票票號、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任務,並複誦無誤。監督負責人應協助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5.3.3工作負責人進入相關變(配)電站,與當值執行值班人員(變電站當值值班員、配電站所維護班許可人)辦理許可手續。站所許可人首先應確認該電纜工作票已經裝置所轄排程許可。許可人執行本站所現場安全措施,裝設臨時遮欄、圍網、標示牌等,之後會同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對具體的裝置指明實際的隔離措施;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裝置的位置和工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工作負責人確認無誤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監督負責人應全程監督工作許可過程。

5.3.4開工前,進行“交任務,交安全措施”。由監督負責人監督工作負責人和專責監護人在現場向全體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全體工作班成員明確上述內容後,在工作負責人所持的工作票上簽名確認。

5.3.5工作班裝設工作地線及佈置現場補充安全措施。驗電時,應先對驗電器進行自檢。對工作票上要求裝設接地線的位置都要進行驗電,驗電後立即裝設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線端;驗電、裝設接地線應逐相進行,並戴絕緣手套。監督負責人應現場監督工作地線裝設及現場補充安全措施的執行。

5.4現場施工、工作票終結及恢復送電

5.4.1現場施工過程,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監理人員應始終在工作現場。監督負責人應對工作班成員的違章行為及時予以糾正。若施工過程遇受阻等原因,預測工程將延期,工作負責人應提前1小時向排程(工區排程)辦理延期手續。

5.4.2電力電纜試驗要拆除接地線時,工作負責人應徵得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即線路上掛接的地線應徵得當值供電所值班員(工區值班員)許可;變(配)電站內掛接的地線應徵得該站所許可人的許可,站所許可人(即執行值班人員)應徵得當值排程員的許可。試驗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原接地。

5.4.3工作負責人應根據工程實際竣工的狀況繪製竣工接線圖,經維護人員驗收後,交工作票簽發人。若正式竣工接線圖與預竣工接線圖不一致的,工作票簽發人應繪製裝置正式異動單,並傳排程和現場維護人員。竣工接線圖及正式裝置異動單均應有兩人簽章,其中一人辦理,一人稽核。

5.4.4維護人員對施工後的線路進行檢查,確認接線方式正確規範,與施工圖紙和裝置異動單要求的相符,試驗資料符合規程規定的要求,裝置具備送電條件後,向當值排程員彙報工程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5.4.5當值排程員應在接到維護人員彙報工程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後,方可受理線路工作結束、工作終結的彙報。

5.4.6竣工,準備辦理工作結束。監督負責人會同工作負責人核實所有工作任務已完成,經裝置執行維護單位(維護班)驗收合格;查明:(1)所有工作人員已從相關站所退出,材料工具已清理完畢;(2)全部工作人員確由杆塔上撤下(有上杆工作的),杆塔上確無遺留工具材料,之後再命令拆除所有臨時地線。

5.4.7監督負責人監督工作負責人在相關變(配)電站與工作許可人辦理工作結束。工作許可人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再次檢查所有工作人員已退出該站所,材料工具已清理完畢,臨時地線已拆除,驗收合格且手續完備。確認無誤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蓋“工作結束”章。

5.4.8監督負責人會同工作負責人確認所有相關站所工作已結束,工作結束手續已辦理後,由工作負責人向當值供電所值班員(工區值班員)彙報全部工作任務結束。供電所值班員(工區值班員)應向當值排程員彙報:工作票票號、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內容完成情況,確認所有人員已撤離,現場已清理完畢,工作接地線均已拆除,線路具備送電條件。

5.4.9各相關變(配)電站執行人員確認本站所工作已辦理工作結束,拆除臨時遮欄、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檢查現場已恢復工作許可前安全措施,之後向裝置所轄排程彙報工作票終結。

5.4.10當值排程員核對工作負責人已辦理工作結束,各相關變(配)電站執行人員均已辦理工作終結,確認該工作票已終結,蓋“工作票終結”章。

5.4.11當值排程員確認停電範圍內所有工作票均已終結,裝置預異動單正式轉正,之後方可發出送電指令。

5.4.12當日工程送電後,若發現因相位錯誤造成使用者無法正常用電的(包括:客戶側相位錯誤,或因線路限荷量不足造成聯絡線必須核相正確進行轉電的),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辦理事故應急搶修單,組織原施工單位進行相位的更改,且更改後由相應核相人員立即進行再次的相位核對。

6.電氣第一種工作票管理流程與辦法

6.1停電計劃申報、停電計劃編制及釋出

本階段管理流程與要求同4.1條“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管理流程與辦法”部分。

6.2工作票簽發及操作票擬寫

6.2.1施工管理單位對釋出的月度(滾動)停電計劃,綜合考慮工程量、施工力量,合理安排施工隊伍,做好施工前期工作後,向相應工作票簽發人提供經稽核、批准的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三大措施供工作票簽發人審閱)與工程委託書(其內容應包涵:施工專案負責人、工作負責人、監督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名單,以及需要進行配合的試驗班組工作負責人及班組成員名單)等。

6.2.2提前5個工作日以上,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共同至現場進行勘察。現場勘察應明確:工作內容、停電裝置需轉的狀態、保留或鄰近的的帶電裝置、作業現場的環境及其他危險點等,並依據作業的.性質、方法、工程量提出施工質量要求。

6.2.3工作負責人至少於停電前4個工作日將繪製好的預竣工接線圖交工作票簽發人稽核,工作票簽發人根據預竣工接線圖繪製裝置預異動單(參照局配電裝置異動管理辦法執行),結合現場勘察情況,填寫工作票。

6.2.4工作票簽發人將已填寫工作票交工作票稽核人進行稽核,工作票稽核人應將稽核通過的工作票記錄在《工作票稽核記錄簿》中進行登記(登記格式詳見:附件一)。工作票稽核人應重點根據現場勘察單、高壓系統接線圖、站所電氣一次接線圖、設計施工圖等資料對工作票進行稽核,並確認工作票中所填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必要時,工作票稽核人應至現場進行勘察),並對稽核後的工作票與工作票簽發人負同等責任。工作票稽核人由各專業執行檢修專責或配電管理所所長擔任。

6.2.5經稽核後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正式簽發,正式簽發的工作票(附裝置預異動單)須提前3個工作日傳相應變(配)電站和工作負責人。對特批臨時性工程,確無法滿足上述時限的,至少應在停電前一個工作日8:00前傳相應維護班組和工作負責人。

6.2.6工作負責人籤領工作票時,工作票簽發人應向工作負責人說明工作地點、範圍、內容、工作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保留的帶電部分,工作負責人核對無誤後在工作票登記本上簽名確認。

6.2.7變(配)電站負責人(技術員)對該工作票進行全面稽核,稽核內容包括:工作票上填寫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是否與施工圖紙一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工作票中所填的計劃工作時間是否與停電計劃安排一致,確認正確後在工作票上填入收到工作票時間並簽名。

6.2.8排程排程員根據接收到的裝置停役申請單、裝置預異動單、該站所電氣裝置一次接線圖和高壓系統接線圖,按照運方安排擬寫排程倒閘操作指令票。排程將倒閘操作內容預發令給相應巡檢站倒閘操作班組,對計劃性工程,排程應最遲於停電前一日17:00前將預令下達。

6.2.9巡檢站操作班根據排程預令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人應根據排程預令專案內容及相關圖紙填寫現場倒閘操作票。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相關站所電氣裝置一次接線圖和站所內執行方式核對所填寫的操作專案正確後分別簽名,並經值長稽核簽名。

6.2.10施工管理單位(或業主單位)應於停電施工前組織專案負責人、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和本單位技術人員召開安全交底會,對施工質量要求,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交待和佈置。

6.3工程停電操作

6.3.1停電工作當日,倒閘操作人員攜帶經稽核合格、簽名確認的倒閘操作票提前到現場準備操作。當值排程員再次稽核指令票,之後根據排程指令票向操作班監護人釋出停電操作正式指令,並對釋出排程命令的正確性負責。釋出命令的全過程(包括對方複誦命令)和聽取命令的報告時間都要錄音並做好記錄。接令人應將所接受指令正確無誤的記錄在排程命令記錄簿中。

6.3.2受令人在接到當值排程員的正式指令後,稽核所填寫的操作專案符合排程指令並正確無誤後,操作人、監護人進行確認簽名。(如果是原先填票時的操作人、監護人,確認稽核就可以了,無需再次簽名)。

6.3.3現場開始操作前,監護人和操作人應認真核對操作裝置名稱、編號和狀態,並在模擬圖板上進行預演,正確無誤後方可開始操作。操作過程中,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並認真執行唱票複誦制,每操作完一項檢查正確到位後,監護人進行確認打“√”。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復查,無誤後向當值排程員彙報。操作過程應嚴格執行錄音制度。

6.3.4倒閘操作過程在執行裝設接地線(合接地刀)的操作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1)應遵守先驗電後接地的原則。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合格的驗電器(驗電前,應檢查驗電器是否完好)。

(2)驗電時,應在各相分別驗電,當驗明裝置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裝置接地並三相短路。

(3)驗電時若發現有電應立即向發令人(當值排程員)彙報,在未查明原因前停止該操作票剩餘專案的操作。

(4)對無法進行直接驗電的裝置,在停電前應確認帶電顯示裝置(或電壓表)指示正常,在裝置轉為冷備用狀態後,根據“二元”判斷法檢查不同原理的指示或訊號已同時發生對應變化,確認開關確已斷開後即合上接地刀閘。

(5)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接地時人體應處在與裝置距離0.7m及以上的位置。應使用合格的接地線,接地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

6.3.5配電站所、箱變的變壓器單元不屬排程管轄範圍,工作票中所列變壓器低壓開關及其以下裝置的操作,由操作人員根據工作票要求擬寫操作票、由值班負責人發令操作,操作過程要求同上。

6.4工作許可

6.4.1當值排程員執行完停電操作指令後,核對裝置停役申請單中要求的裝置狀態和安全措施均已執行完畢,之後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的裝置停役狀態及安全措施均已執行完畢。

6.4.2工作負責人本人持工作票向工作許可人(經安監部門批准具有工作許可資格的裝置維護人員)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在履行許可手續時工作負責人與工作許可人應互報姓名,並核對工作票票號、施工班組名稱、工作地點、工作任務。監督負責人應全程協助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6.4.3工作許可人應對工作票所列的“應斷開的開關、刀閘及應取下的熔絲、應解除的繼電保護壓板”進行逐項檢查,確認開關、刀閘已斷開、熔絲已取下、保護壓板已解除後,在工作票“已斷開的開關、刀閘及應取下的熔絲、應解除的繼電保護壓板”欄右側小框內打鉤確認。

6.4.4許可人應檢查工作票所要求裝設接地線的位置與數量,是否與現場一致。若一致則在“應裝接地線或已合接地刀閘”欄空位上填寫接地線編號或已合接地刀閘的編號。

6.4.5工作許可人應根據工作票要求及《安規》規定在相應位置設定相應數量的臨時遮欄並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線上路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標示牌並在“應設遮攔、已掛標示牌”欄填寫相關內容。

6.4.6工作許可人應明確鄰近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的具體裝置、名稱編號,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補充工作票簽發人事先未考慮到的安全措施,並將該內容填入“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欄並簽名。補充安全措施應具體可操作。

6.4.7工作許可人在確認無誤後,應會同工作負責人一一核對所做的安全措施,證明檢修裝置確無電壓,並向工作負責人指明鄰近帶電裝置的位置、所採取的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項。根據現場核對情況,明確工作範圍、地點,工作任務、裝設圍網、遮攔的範圍,面對裝置與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並分別在工作票相應的欄目中籤名,填寫許可時間。監督負責人應全過程監督工作許可手續的辦理過程。

6.5現場施工

6.5.1開工前監督負責人監督工作負責人應召集工作票中所列的班組成員交待當天施工的現場情況;明確工作範圍、地點,工作任務、監護人、作業人;裝設圍網、遮攔的範圍,採取的安全措施情況;明確保留的帶電部分。全體工作班成員對上述內容確認無誤後,應在工作票的“交任務、交安全措施確認”欄確認簽名。

6.5.2工作負責人下令開始工作後,工作班成員按照分工展開作業。若需在櫃內工作,在櫃門開啟後,還應檢查接地刀閘確已合好到位,才能開始工作。

6.5.3工作期間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監督負責人),不許單獨留在高壓室內和室外高壓裝置區內。

6.5.4工作期間,監督負責人、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票所列區域。工作負責人若確需離開,應經工作票簽發人同意,指派新的工作負責人,並由工作票簽發人通知許可人。

6.5.5監督負責人、監理人員在施工全過程監督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要求。

6.5.6專案負責人在施工現場協調需合班工作的試驗作業,監督負責人、專案負責人、監理人員應監督工作負責人對工作票所列的試驗人員進行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的交底。試驗現場應裝設圍欄,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並指定專人看守,試驗地點應指派專人進行監護,與試驗工作無關的人員均應撤離試驗現場。

6.5.7試驗過程中需臨時拆除接地線(斷開接地刀)的,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許可人提出申請,在徵得許可人許可(根據排程員命令裝設的接地線,必須徵得排程員的許可)後,接地刀由許可人負責操作,接地線由施工班組自行拆除(但應由工作負責人進行監護)。試驗結束後應立即恢復,並確保與試驗前狀態一致。

6.5.8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可遇見的因素不能按計劃停電時間完成時,工作負責人按規定至少提前1個小時向小區站所(變(配)電站)許可人提出申請,由小區站所(變(配)電站)許可人向排程辦理工程延期手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延期”欄中填入經批准的時間。

6.6工程驗收、異動轉正

6.6.1若裝置安裝和接線與預竣工接線圖不相符的,工作負責人應在當日16時前向工作票簽發人提供書面的竣工接線圖,工作票簽發人應根據竣工接線圖編制正式異動單;若裝置安裝和接線與預竣工接線圖相符可用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工作票簽發人彙報。

6.6.2工作票簽發人在確認現場安裝的裝置和電氣接線與預異動單相符後可用電話或書面形式向小區站所(變(配)電站)許可人申請預異動單轉正。對因實際施工情況與預竣工接線圖不符的,工作票簽發人應將重新繪製的正式異動單傳小區站所(變(配)電站)工作許可人和排程當值排程員。

6.6.3工作許可人對施工後設備進行檢查,確認接線方式正確規範,與施工圖紙和裝置異動單要求的相符,試分合操作等全過程監督檢查正確,裝置試驗資料符合規程規定的要求,裝置具備送電條件後在驗收單上確認驗收合格並簽名。

6.6.4小區站所(變(配)電站)許可人向當值排程員彙報現場裝置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

6.7工作票終結及恢復送電

6.7.1監督負責人會同工作負責人檢查工作票中的工作任務全部完成,裝置及安全措施已恢復至開工前狀態,工作現場已清理完畢,工作班人員已全部撤離現場後,經工作許可人驗收無誤後,由工作許可人蓋“工作結束”章。

6.7.2工作許可人拆除臨時遮攔、標示牌,檢查未拆除(斷開)的接地線(接地刀閘),並彙報排程,由工作許可人蓋“工作票終結”印章。工作許可人同時向當值排程員彙報相應的裝置停役申請單結束。

6.7.3排程當值排程員應在接到小區站所(變(配)電站)許可人彙報工程驗收合格,具備送電條件後,方可受理裝置停役申請單結束的彙報。

6.7.4工作票簽發人向當值排程員彙報異動單轉正。

6.7.5當值排程員在接到工程驗收合格、異動單正式轉正、裝置停役申請單結束的彙報後,根據運方安排、系統接線和異動情況再次稽核相應覆電指令票,並在排程模擬盤進行模擬操作,確認無誤後,向相應倒閘操作人員釋出送電指令。

6.7.6當日工程送電後,若發現因相位錯誤造成使用者無法正常用電的(包括:客戶側相位錯誤,或因線路限荷量不足造成聯絡線必須核相正確進行轉電的),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辦理事故應急搶修單,組織原施工單位進行相位的更改,且更改後由相應核相人員立即進行再次的相位核對。

7.其它要求

7.1監理人員在施工的全過程中應始終在現場,對作業人員行為及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把關,對作業人員違規作業有權要求其停止工作。

7.2本辦法規定的所有流程均自施工單位向裝置所轄供電所申報停電計劃開始,對帶電配合的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由帶電票工作票簽發人向裝置所轄配調申報停電計劃,提交“配網裝置停電申請單”,但相應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的簽發仍由裝置所轄供電所工作票簽發人負責,其工作流程的要求仍按本辦法執行。

7.3配電網低壓工作應同時參照《低壓工作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7.4在變(配)電站內工作,外部人員不得將任何形式的接地線帶入站內。工作中需要加掛工作接地線,應使用變、配電站內提供的工作接地線。執行人員應對本站內裝拆的工作接地線的地點和數量正確性負責。

附則

1.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屬局營銷部。

2.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工作票稽核記錄簿

附件二: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流程圖

附件三: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流程圖

附件四: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流程圖

工作規範管理制度 篇3

班級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基層組織,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管理者和教育者,是學校德育的骨幹力量。班主任工作規範的制定是為了體現陳校長提出的規範、服務的理念,切實加強我校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班主任工作更具規範性、科學性、實效性。制定一套科學可行的工作規範需要密切聯絡實踐,結合我校目前急需規範的幾個方面,現提出以下試行稿,歡迎各班主任多提寶貴意見。

(一)個人考勤

1、一日三轉:提倡班主任每天上、下午課前十五分鐘及放學後到班內,關注班內各項事務,如課前準備,衛生、安全等,及時解決問題。

2、學校組織各類德育常規活動,例如:課間操、大課間活動、班隊會、晨會、清潔大掃除等班主任都必須按時到場組織。特提醒:請間操等,請班主任列於各班級隊伍之前,以便管理。

3、週末放假需等全部學生被接走後方可離校。

(二)班級建設

1、全面瞭解學生,對每一位學生的家庭情況,健康水平,興趣愛好,心理特徵都要做到心中有數。

2、制訂班級工作計劃、明確班級管理目標,建立班級常規,抓好班級文化建設,把班級建設成學生美好的精神家園。

3、認真挑選班幹部,充分調動班幹部的積極性,努力創設學生自主學習、自主管理、自我發展,師生共同成長的教育環境。

4、狠抓學生學習常規:如課前準備、作業規範等。

(三)日常管理

1、衛生管理:認真組織學生做好清潔區的打掃和保潔工作,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學校將結合值日崗日常檢查、指定日期大掃除檢查及班子成員不定期抽查對班主任此項工作作綜合評定。

2、班級佈置:作好班級美化、每月展示臺及黑板報刊出工作,有記錄。

3、每月召開兩次主題班會或中隊活動,要求目的明確,針對性強,主題突出,準備充分,形式多樣。

4、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活動,及時上交相關表冊、活動記錄等。

5、教育學生注意安全,如騎自行車上下學需要向學校提出申請、不私自出校、不到人工湖邊玩耍、不在車行道嘻戲等;

6、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如果學生受傷或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先把學生護送醫院治療,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重大事件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7、愛護學校財產。教育學生愛護花草樹木,不踐踏,不採摘;放學前,關好門、窗、燈,切斷教室所有電源。每學期學校提供掃帚4把,拖把2把,垃圾筒一個,畚斗一個。遺失、損壞後需向國小部申批後再行領取。

(四)家校聯絡

1、班主任應通過校訊通等種渠道與家長聯絡溝通,及時向家長反映學生在校的表現,瞭解學生在家裡的有關情況。接待家長要熱情,舉止要得體,措辭要得當。

2、每學期結束時,集中家長對本學期班級情況作整體回顧與反饋。

工作規範管理制度 篇4

根據各崗位職責和各項職責的工作要求,對管理處的工作規範如下:

1、每天工作:

(1)巡視所管理的地段(片、幢)一遍,巡視內容為:

①檢查小區是否有違章行為(有無亂搭、亂建、違章裝修,牆壁有無亂塗、亂畫、張貼廣告、亂擺攤販)。

②小區是否有不安全隱患(房屋是否出現嚴重破損,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內輸電是否完好,有無亂拉亂搭,小區有無可疑人員活動)。

③小區環境與衛生是否符合標準(樹木花草有無損壞,房前屋後、公共場所有無亂倒垃圾,垃圾桶是否倒清,有無亂停放車輛、亂晾晒衣物,有無影響正常休息的噪聲源)。

④基礎設施是否完整,道路有無損壞,室外上下水道是否滲漏,路口護欄栓、路障是否完好,娛樂設施有無損壞。

以上內容巡視完畢要做好巡視記錄,發現問題,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重大問題和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

(2)收繳水、電費、管理費和各項規定費用。

(3)接待居民來信、來訪和處理有關房屋管理的投訴並做好記錄。

(4)解答住戶提出的有關房屋管理業務諮詢。

(5)安排房屋保養、維修任務,驗收修繕質量。

(6)做好工作日記(內容為:記錄每天完成的工作、發現和處理問題,上級領導的指示,等待解決的事務,住戶投訴等)。

(7)整理內務(包括打掃辦公室、整理檔案、資料、圖書報刊;清潔整理辦公桌、椅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2、一週工作:

(1)走訪住戶(內容:與住戶交換小區管理意見,瞭解住戶在住房方面的困難和需要;掌握住戶家庭基本情況,包括:戶主、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家電話,家庭人口以及人口結構,掌握住戶產權歸屬和變更或租戶的變更、租金的變化,住房的戶型、結構、質量、保養和維修狀況)。

(2)初審住戶裝修申請並報上級審批。

(3)檢查每棟樓宇的公共設施是否完好(內容包括:電梯執行是否正常;樓道、過道、梯間是否堆放雜物或有礙通行的物品和危險品、有毒物品;公共照明是否完好;配電箱、水錶裝置是否有破損;小區樓內信報箱是否有破損),發現問題應及時報管理處主任和有關部門,並協助處理。

(4)檢查垃圾桶是否噴灑藥物,各住宅樓內公共部位是否清潔。

(5)檢查房屋使用情況,有無長期空房戶、擅自轉租戶,瞭解房地產資訊。

3、一月工作:

(1)編制本月保養維修報表,制訂下月保養維修計劃。

(2)編制租金、管理費和各項規費收繳報表。

(3)對月維修專案進行一次回訪,聽取住戶意見。

(4)整理房屋管理資料、檔案,對發生異動的(包括:房屋產權變動、承租戶變動、租金變動、管理費變動)作出修改。

(5)與有關單位聯絡,交換情況一次(包括:居委會、派出所、工商行、房屋產權單位等),如有重要情況須書面報告和反映。

(6)辦公室大掃除一次(包括:窗戶玻璃、屋面、地面、牆面和各種辦公用具的清潔整理)。

4、一季度工作:

(1)組織檢查小區和住宅樓宇的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水源、滅火器、消防桶、高層樓宇的消防報警裝置、太平門等)是否完好無缺,能否正常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2)檢查各糞池、井蓋,檢查化糞池、下水道有無淤塞,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處理。

(3)清理房租、管理費和各項規費,並編制季度報表;清查是否有漏收、錯收;採取措施對拖欠房租和管理費的住戶進行追收。

(4)編制季度維修保養計劃和報表。

(5)辦一期房屋管理專刊,宣傳表揚小區內的好人好事和新風尚,指出小區存在的問題,增強住戶參與管理的意識。

(6)整理房地產資訊並寫出書面報告。

5、一年工作:

(1)對本管理地段(片、幢)內的住戶全部走訪一遍。

(2)組織清理一次化糞池。

(3)編制年度房租、管理費和各項規費收繳報告。

(4)編制下年度維修保養計劃。

(5)整理房產管理檔案資料,寫出資料異動報告,對發生異動的資料進行修改,保持檔案資料與實際一致。

(6)組織一次本管理區的住戶代表會,聽取住戶對房屋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提高住戶參與管理的積極性。

(7)總結年度工作,寫出書面報告。

(8)制定下年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