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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管理制度(精選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09W

採購管理制度 篇1

1. 採購總則

採購管理制度(精選9篇)

1.1 為規範集團公司採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內各分公司的商務採購活動。

2. 採購原則

2.1. 嚴格執行詢議價程式進行採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 售後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 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術要求比較複雜材料的採購,必須經過工程技術部、生產部、銷售部和客服部參與,調研彙總各方意見,經公司領導稽核批准方可實施採購。 材料採購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的,相關部門不得找理由拒絕。

2.3. 採購人員必須參與貨物和服務的驗收,採購貨物質量、數量、交貨期等問題的解決,應由採購部根據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與供應商協商完成

2.4.採購人員採購的材料或服務必須與採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 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採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及時將資訊反饋給銷售、客服或工程技術部供更改採購單作參考。

2.5.所有采購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廉潔制度:

2.5.1 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5.2 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法治觀念。

2.5.3 廉潔自律,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2.5.4 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2.5.5 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2.5.6 努力學習業務,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及市場資訊。

3. 採購程式

3.1 供應商的選擇

3.1.1 供應商必須證照齊全,具有相關資質及履約能力。

3.1.2 對於經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務,採購部應較全面地瞭解掌握供應商的管理狀 況、質量控制、運輸、售後服務等方面的情況,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記錄, 會同客服、銷售、生產、工程技術部門對供應商定期進行評估和審計。

3.1.3 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進行詢議價程式和綜合評估。供應商為中間商時, 應調查其信譽、技術服務能力、資信和以往的服務物件,供應商的報價不能作為唯一決定的因素。

3.1.4 為確保供應渠道的暢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應有兩家或兩家以上供應商作為後備供應商或在其間進行互動採購。

3.2 採購程式

所有的材料或裝置的採購,如沒履行以下相關手續,採購部有權拒絕採購。

3.2.1 工程材料或外銷成品所用材料須由合同當事人將所需材料報各公司採購助理。由採購助理與合同當事人確認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及技術要求後填寫採購申請單發財務部,財務部在確認收到客戶訂金後將採購申請單電子版發採購部,採購部在收到採購申請單,銷售合同影印件後方可進行材料的採購。採購申請中如果沒有填寫專案編號/合同編號,應退回。

3.2.2 固定資產及大型生產裝置的採購,由各使用部門報綜合管理部統一申請。報請總經理審批後交採購部門採購。

3.2.3 車間零星物品採購,由各使用人員據實填寫採購申請單,由生產廠長審批, 最後交採購部門採購。

3.2.4 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專案負責人或安裝單位本著節約成本的原則直接就近採購,事後報採購部備案。

3.2.5採購詢價、綜合評估、會籤合同,由採購部門協調工程技術部、財務部及銷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報公司領導審批。工程技術部、使用部門負責採購物品的適用性, 財務部門負責預算控制、合同付款條款的稽核,綜合管理部負責合同風險條款的審查。採購部負責合同條款的談判,付款申請、索賠、採購檔案的建立,市場資訊的收集。同時,與供方和生產廠家聯絡貨物接送的時間、方式、到貨情況、質量反饋及確認售後服務事宜。

3.2.6採購過程中發生變化時,銷售部或需求部門出具採購變更申請,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採購部執行。

採購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加強採購業務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預防採購過程中的各種弊端,降低採購成本,提高採購業務的質量和經濟效益。

回覆1:採購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輔料、備品備件、固定資產、勞保用品、辦公用品)或勞務(技術、服務等)的採購。

三、職責

3.1市場部根據銷售訂單編制銷售計劃並下發相關部門。

3.2生產技術部根據市場部銷售計劃,編制原輔材料需求清單。負責製版、模具、量板等外包產品、技術服務以及其它外協業務採購申請及計劃的編制。

3.3供應部根據生產部門報送的材料需求清單,核實倉庫存量,結合材料庫存安全定額,編制採購計劃,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組織採購。

3.4辦公室負責編制公司勞保、辦公用品的採購和辦公用品日常維修申請計劃。

3.5裝置工程部依據公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裝置執行狀況以及生產經營需要編制裝置的採購、固定資產維修以及零星維修製造所用備品備件採購計劃。

3.6各物品、勞務需求部門根據需求物品或勞務的性質和權屬向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供應部、裝置部提交申請,並經初審後交各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3.7分管副總負責許可權內的採購審批和超出許可權的採購初審,總經理負責生產經營採購、固定資產購置、維修等計劃的審批。

3.8財務部負責日常採購的價格審查,負責對價值10萬元以上的採購組織或上報集團公司進行招標。

3.9質量部負責原材料、輔料的驗收,裝置部會同生產技術部負責備品備件、裝置、監視和測量工具及維修等勞務的驗收。

3.10各採購經辦人負責索要發票、辦理結算,並對發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四、採購作業操作規程

4.1物資採購的計劃、申請與審批

4.1.1授權的請購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實際需要以及庫存情況每月28日前報次月的採購計劃,報分管經理稽核。

4.1.2經分管副總初審後的月度採購計劃報財務副總審批後執行。

4.1.3未列入月份採購計劃或超出計劃的臨時採購申請需根據需求物品或勞務的性質和權屬向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供應部、裝置部提交申請,並經初審後交各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1.4對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裝置、儀器、勞務等需要由申請部門寫出申請報告經分管副總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1.5採購計劃或申請應列明採購物品或勞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估計價值、交貨日期、用途等。

4.2採購比價

4.2.1採購部門在採購前須將採購計劃或申請,交財務部進行比價;在提交採購計劃或申請的同時,採購部門應對新採購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應商報價和聯絡資料,有財務部隊提供的供應商(但不僅限於)進行詢價或實地調查。

4.2.2價值在2萬元以上的維修、服務等勞務、5萬元以上的單臺(套)裝置的採購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報價,進行比價;10萬元以上的必須採取招標方式採購。

4.2.3對常用大宗原輔材料實行招標比價採購,公司根據市場行情每年至少舉行2次招標,確定採購價格和供應商,一經通過招標確定價格,只能在定標價格基礎上根據市場行情下調,不能上浮;如屬國家政策調整等客觀原因所致採購價格上漲,並且採購物資屬供不應求的賣方市場,價格可以上調,但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才能執行。

4.2.4國家明碼標價壟斷經營的特殊商品採購以及政府有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服務收費不實行比價程式,物價審計只對採購物品或勞務的價格、收費標準、數量、質量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4.2.5所有采購業務應景物價審查後方可報總經理籤批報銷。

回覆1:全面點的採購管理制度

4.3採購實施及物資驗收

4.3.1公司的採購業務統一由供應部門負責辦理,其他部門或人員不得自行採購。

4.3.2供應部門應根據生產技術部下達的原輔材料需用計劃結合庫存物資的數量編制採購計劃,報分管副總批准後執行。

4.3.3供應部門根據批准的採購計劃組織採購,除零星採購外,批量採購業務必須先與供貨方簽訂採購合同,並與財務部、質量部、生產技術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會審,採購合同應包括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交貨日期、運費承擔、結算方式及經濟處罰等項條款。在採購合同有效期內,若因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經過總經理批准可以與供貨商簽訂《調價協議》,並報請財務部門備案。

4.3.4採購物資運到本公司時,先由供應部門對照核對採購計劃,經確認無誤後開具《請驗單》交質量部或裝置部進行質量檢驗,質量部、裝置部在驗收條件允許的範圍內組織物資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單,檢驗合格的物資由保管點數入庫並辦理入庫手續,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不得辦理入庫。

4.4結算

4.4.1採購發票按規定能夠取得增值稅發票的,且在我方能夠抵扣增值稅的採購專案必須索取增值稅發票,不能取得的,價格按扣除增值稅以後執行。

4.4.2無論是現款採購還是賒購,在結算付款時均需由供應部門填開《採購付款申請單》,連同有關憑證報經財務部門稽核,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4.4.3財務部在對採購物品結算付款時,應當認真稽核《請購單》、《採購合同》、《採購計劃單》、《採購付款申請單》、《入庫單》、《發票》或《收款收據》等有關單證,賬目結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稅務制度規定的結算憑證財務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4.4.4出納員須在接到經總經理批准的付款憑證後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必須認真稽核是否具備簽章齊全的條件,對簽章不全的付款憑證不得辦理付款手續。

五、責任

5.1不按規定程式未經審批採購的,由經辦部門和人員自行負責處理,已經與供方簽訂購銷合同,導致公司因不能履約而發生的損失由經辦人員全額承擔。

5.2經審批的採購計劃和申請,負責採購的部門和人員應在規定採購期限內採購到位,因沒有人到責任不能按時採購而影響正常經營的,沒發現查實一次罰款1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確定損失額的40%。

5.3未經比價即進行採購的,採購價格明顯高於比價結果的,價格高出部分由採購人員自行承擔。提交供應商報價時,與供應商串通抬高價格,從中謀取私利;或未認真進行比價而導致採購價格明顯過高;經查實後採購人員承擔相應損失,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的責令其下崗。

5.4物品使用部門(車間)必須依據生產計劃、生產管理實際需要,認真按照4.1.5條之規定填制購物申請單。填寫不規範,導致無法確認請購物資須知資訊的,採購部門有權拒絕採購。採購計劃及申請必須由請購部門主管簽字,無請購部門主管簽字,審批人不得予以審批。對貪圖省事、亂報採購計劃,造成本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浪費的,依照銀行貸款利率的兩倍標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罰款。

5.5供應部門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必須充分考慮市場變化和庫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採購方案,落實供貨單位。並對採購物品的品質、貨款結算安全負責。若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應負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特別是結算過程中產生的應收款項,有關採購人員負有無條件的清收責任。

5.6財務部必須認真履行稽核監督責任,對稽核把關工作不嚴、不及時向總經理彙報有關事情真相,並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5.7驗收部門必須對所有運抵本公司的採購物品,依照採購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檢驗。若發現品質不符時,必須及時報告採購部門(必要時直接報告總經理)處理。嚴禁品質不符的外購物品入庫。因驗收人員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5.8倉庫對驗收部門驗收合格的外購物品辦理入庫手續,並對入庫採購物品的數量負責。若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直接報告總經理),同時妥善保管該批採購物品等待處理。對倉庫保管員工作馬虎,未按本辦法規定操作,造成入庫數量短缺、超計劃採購或不合格物資入庫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自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採購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提高學校有限公用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採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採購計劃制度

1. 學校採購工作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採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 如需採購物資需提前兩週填寫《物資購置申請表》,送交總務處彙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後執行。

3. 由於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採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採購計劃。

4. 凡採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准,主管領導稽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 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採購。

二、物資採購制度

1. 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採購,需入庫登記後方可領發。

2. 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裝置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採購。

3. 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採購物資。

4. 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式辦理採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採購要求

1. 採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採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 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 建立採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採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 1000元以內,可以現金支付。

2. 採購物資在1000元以上,實行轉賬支付。

採購管理制度 篇4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使用效率,合理採購,杜絕浪費,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物資採購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學校物資和辦公用品實行“申購--審批--採購--驗收--保管--領用(借用)--維修”一條龍制度。

1、申購

⑴各處室及年段(教研組)凡要採購教學用品、教學裝置等,均應填寫物品採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徵得部門和領導同意後,並及時補填物品採購申請表。

⑵各處室、年段(教研組)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採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2、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300元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300元以上的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3、採購

⑴購買儀器、裝置、材料等各種物品,價值在1000元以內的物資,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安排採購小組購買,超過1000元的物資,須由總務處參與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准,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⑵採購小組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採購申請表採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裝置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採購,並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⑶採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採購用品的質量,採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⑷採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4、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稽核物品採購申請表、發票與採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後驗收簽名,並登記造冊。

5、報銷

採購員向出納報銷時,應出示原始稅務發票及明細清單,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籤批,同時要把物品採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6、領用

⑴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後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⑵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准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7、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⑴校內教職工或處室借用,由總務主任審批出借。

⑵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⑶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8、維修

⑴各處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⑵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⑶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採購管理制度 篇5

為規範我所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根據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採購、保管和發放辦公用品應堅持工作需要、勤儉節約、多店詢價、購前審批、公開透明、記錄完整、定期稽核的原則。

二、辦公用品採購的審批程式:由需用辦公用品的人員向辦公室主任提出書面購物申請。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採購計劃,按以下程式辦理:

1、一次性開支在500元以下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指定2人辦理。

2、一次性開支500—5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3、一次性開支在5000—10000元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稽核,由主要領導審批後,指定2人以上辦理。

4、一次性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經有關領導稽核後,提交領導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按以下程式進行:

1、保管人員核對購物清單後,對購回的物品登記,按照保證質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則,分類存放。

2、保管員憑辦公室主任審批簽字同意的領用單發放物品,領用單留存備查,並做好詳細記錄,領用人員要簽字認可。

3、保管人員要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向主任彙報,及時編制採購計劃,按規定採購,保障供給。

四、分管領導隨時組織辦公室主任對保管和發放工作進行檢查,並徵求各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增強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進辦公用品的保管和發放工作。

五、在辦公用品採購過程中,如有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予以追究。對於賬物不符,記錄混亂,服務不到位的保管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採購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原料採購業務的內部控制,規範採購行為,防範採購與付款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制度所稱採購,主要是指公司外購原料並支付貨款的行為。

第三條 在建立並實施採購業務內部控制度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以下關鍵方面或者關健環節的風險控制,並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一)、權責分配和職責分工應當明確,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

二)、採購計劃和審批程式應當明確;

三)、採購與驗收的管理流程有關控制措施應當清晰,對供應商的選擇、採購方式的確定、採購合同的簽訂、原料的驗收等應有明確規定;

四)、付款方式、程式、審批許可權和與客戶的對賬辦法應當明確。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審批

第四條 建立採購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

採購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為集團公司市場部,配合部門為銷售部。其分別職責為:

市場部:

一)、採購計劃審批;

二)、詢價與確定供應商;

三)、採購合同的稽核與備案;

四)、付款的稽核。銷售部:

五)、採購、驗收;

第五條 建立採購與付款業務的授權制度和稽核批准制度,並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採購與付款業務。逐步實施集中或相對集中採購,以提高採購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費用。

第六條 按照計劃、審批、採購、驗收、付款等規定的程式辦理採購與付款業務,並在採購與付款各環節設定相關的記錄、填制相應的憑證,建立完整的採購登記制度,加強採購合同、驗收證明、入庫憑證、採購發票等檔案盒憑證的相互核對工作。

第三章 採購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七條 建立計劃採購制度,採購計劃應當與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相適應。在與公司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明確採購品種、質量等級、規格、數量、相關要求和標準、到貨時間等。

第八條 加強採購業務的計劃管理。對計劃採購專案,市場部應當嚴格按照計劃執行採購業務;對於計劃採購專案,要有完善的審批手續。

第九條 原料月度、年度供應計劃須向市場部報批。

第四章 採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條 建立採購與驗收環節的管理制度,對採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式及計量方法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採購過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應商評價制度,由市場部、銷售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包括對所購原材料的質量、價格、交貨及時性、付款條件及供應商資質、經營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對供應商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根據原材料的性質及其供應情況確定採購方式。大宗原材料的採購可以採用訂單採購或合同訂貨等方式。

第十二條 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關供應商信譽、供貨能力等方面的資訊,有采購、使用等部門共同參與比質比價,並按規定的授權批准程式確定供應商。

第十三條 制度原材料驗收制度,銷售部對所購原材料的品格、規劃、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並對本批次材料負責。 對驗收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負責驗收的人員應當立即向市場部報備。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四條 市場部、財務部在辦理付款業務時,應當對採購合同約定付款條件以及採購發票、結算憑證、檢驗報告、計量報告和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嚴格稽核、存底。

第十五條 嚴格履行預付賬戶和定金的批准手續,加強預付賬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強對預付賬款的監控,定期對其進行追蹤核查。對預付賬款的期限、佔用款項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風險等進行綜合判斷;對有疑問的預付賬款及時採取措施,儘量降低預付賬款資金風險和形成損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的管理,由專人按照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條件等管理應付款項。

第十七條 建立不符合標準原料處理制度,並嚴格履行。 第十八條 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當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建立對採購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在採購業務中的薄弱環節,供應部應當採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採購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範採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採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採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採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於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稽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採購計劃的審批,確保採購行為的合理和採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裝置(公司集中控制的)採購需求,編制各期採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並執行。

4、按時完成各期採購計劃和零星採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採購服務,並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徵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採購及招標工作,並提交合理化建議。

6、採購合同的簽訂:

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採購物資、裝置的市場價格後,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於採購物資、裝置的價格談判,簽訂採購意向合同、協議。

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採購合同、協議以及採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稽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後,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許可後,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採購合同、協議。

7、簽訂採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願,平等協商是簽訂採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採購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範。

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牴觸。

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採購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各項採購活動的管理和控制,結合《預算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採購包括公司各項固定資產及其附屬裝置的採購、車飾等商品採購、配件及其他材料採購、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採購、各種廣告和展示設計採購。

第三條 公司所有的採購活動統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關專業部門負責執行。具體規定為:

1、廣告和展示設計採購由行政部負責執行;

2、生產車間、辦公室物品由採購部負責執行;

3、電腦、軟體等電子資訊裝置的採購由行政部負責執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採購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門負責執行。

第四條 單項(含綜合專案採購,整車和配件採購及整車供應商指定的採購除外)採購金額超過10萬元的採購專案,應由相應的採購部門會同有關採購需求部門、財務部、審計部和總經辦舉行採購聽證會或合同評審會,採購部門應在會前準備好充足的資料,如專案方案介紹,供應商詢價記錄或招投標情況,各供應商優惠辦法,價效比意見書,其它相關資料等。

第五條 本制度採購管理主要指採購預算管理、採購詢價管理、採購合同管理、採購入庫和付款、供應商評審等幾個重大方

二、採購詢價管理

第六條 採購部門接到批准的採購申請單後,優先到公司指定的供應商處購買,如指定供應商無貨供應時,必須進行多方比價,1千元以上的物品,貨比三家,作好市場詢價記錄(市場詢價記錄表附後),擇優擇廉購買,同時保管好《市場詢價記錄表》以供以後參考和稽核,保管期限為一年。

第七條 審計部和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聯合進行市場資訊調查,作好市場資訊調查記錄(記錄表附後),對前期購買活動進行評審,做好評審工作總結,報總經理參考。

第八條 定期評審分為季度評審、半年度評審、年終評審。不定期評審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由總經理或審計總監決定。

三、採購合同管理

第九條 採購價格選定後,採購商品單位價格在5000元以上或採購合同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經常供貨行為的(一年內有3次以上)必須與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廣告、展示設計採購必須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十條 採購合同必須進行合同評審會籤,各職能部門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逐一進行審查,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合同進行聯合會籤,並對會簽結果負責。只有經過會籤同意的合同才能加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條 參加合同會籤的職能部門:總經理、審計總監、財務部、行政部。合同會籤的經辦人為相關採購責任部門。

第十二條 採購合同的保管:採購合同原件由採購責任部門保管,留影印件在財務部備案,合同原件保管時限為3年。

第十三條 採購合同條款的執行跟蹤:日常跟蹤由採購責任部門負責,審計部對合同條款的執行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審計。

第十四條 供應商給予公司現金折扣和銷售折讓的情況,必須在合同條款中反映。嚴禁採購人員私自收取或索要供應商回扣、佣金等,一經查明發現將由公司視具體情況給予責任人開除、降職或其他行政處罰。

四、採購入庫和付款

第十五條 屬於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須辦理固定資產驗收手續(附固定資產驗收單格式),驗收合格才能入庫。

第十六條 屬於公司商品、原材料(車飾精品、配件、車間輔料等)的必須辦理入庫手續,認真填寫入庫單,倉管員對入庫數量負責,月末盤虧時需進行賠償。

第十七條 辦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庫的零星物料(數量在5個以下金額在10元以下且不屬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須有兩人以上在送貨單或發票上簽名確認。

第十八條 採購金額超過50元的,必須取得合法的發票,儘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九條 付款注意事項:固定資產付款必須附上發票、合同影印件、《固定資產驗收單》;公司商品付款須附上發票、入庫單;未簽訂採購合同的須附上〈〈市場詢價記錄表〉〉,否則財務部不得付款。廣告、展示設計付款時必須附上合同

五、供應商評審

第二十條 每年年初,由審計部組織,對上年度的各類供應商進行評審,對價格高、服務差的供應商進行淘汰替換。列出合格供應商名錄。

第二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的組成:行政部負責人、售後服務部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審計總監、總經理共五人組成。

第二十二條 評分標準:

序號

評分專案

評分標準及標準分

1

產品報價

(50分)

1、 合理最低價(幾家相比後確定,詳見備註)

50分

2、 比合理最低價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價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價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價相差7%以上

0分

2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貨單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則根據其付款方式酌情加減分,但最多隻能加20分

採購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物資管理,規範物資採購程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條 辦公室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計劃

第四條任何物品採購前必須由使用部門申報採購計劃,部門採購計劃須有部門領導簽字,經主管領導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物品採購計劃每月申報一次,於每月3日前按規定程式審批後報辦公室,對計劃外物品辦公室有權拒絕採購或辦理辦入倉手續(經總經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詢價

第六條 各部門報採購計劃前須進行初步詢價,並隨採購計劃一併報辦公室。

第七條 單價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門和辦公室詢價;單價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報集團材料部詢價。日常辦公用品及辦公裝置由使用部門和辦公室詢價。

第八條 每種物品詢價不少於三家並填寫詢價表,詢價表內容應包括品名、品牌、單價、規格、供應商名稱、供應商電話等。

第四章 採購

第九條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辦公室依據按規定程式審批的採購計劃統一辦理採購。

第十條 採購物品時須由辦公室採購人員和使用部門指定人員同時進行,違者每次罰款50元。特殊情況下單獨採購需經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一條 採購必須遵照"貨比三家"、"擇優擇廉"的原則,嚴禁採購質次價高的物品。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 所有采購的物品均需開具稅務發票。5000元以上物品採購前須簽訂購銷合同,並由總經理批准。不簽訂購銷合同每次罰款50元。

第五章 入倉

第十三條 所有采購的物品均需按規定辦理入倉手續並填寫入倉單,無入倉單的,財務不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四條 辦理入倉時,倉管員應對物品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審驗,並與審批單、發票進行核對。物、單、票不符者不予入倉,如倉管員沒發現賬物不符而被督導室檢查發現,對倉管員處以50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制度衝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總經理或辦公室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