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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精選21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7W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

一、上班期間嚴防幼兒從大門走出。幼兒在入園後,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中途離園,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精選21篇)

二、教職工工作時間一般不得離園,如遇特殊情況,須填請假單,由主管領導批准並註明返園時間,經門衛登記後方可通行。

三、接送幼兒期間,不允許外單位車輛入園。教職工在進入幼兒園大門後,自覺下車,步行入內。

四、家長因事需中途接幼兒離園時,許持有接送卡以及本班當班教師的簽字方可接幼兒離園。

五、教職工親屬不允許在工作期間來園,如特殊情況需要接待,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進入幼兒園。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2

1、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並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鑑字備案。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靜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裝置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裝置,取得有關部門考核和鑑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9、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並有值班記錄。

11、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2、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3、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14、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學生因上課下課時擁擠,或者發生火災等意外情況時發生踩踏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預案:制定《校園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預案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並根據學校的發展不斷完善。

2、明確責任:學校要健全預防擁擠踩踏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落實措施

①加強值班,建立教師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值班制度。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要有值班老師組織疏導。倡導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強調安全第一,不強調整齊快速。

②強化學校對晚自習的管理。學生晚間自習,必須有教師值班、幹部帶班;當停電或照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開啟應急照明裝置,同時帶班幹部和值班教師要立即到現場疏導。

③合理安排班級教室,將班額大、年齡小的學生及班級安排在底樓或較低樓層教室。

二、防踩踏硬體設施

1、學校應在教學樓樓道里安裝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裝置。

2、教學樓道和樓梯的牆壁裝置應急燈、標明逃生方向的安全出口指示燈。

3、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語。

4、在樓梯臺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誌。

5、教學樓過道不堆放課桌及其它雜物等。

三、開展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安全意識的教育:

學校要定期通過慘痛的擁擠踩踏事故的案例,採用多種形式和途徑,對學生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嚴重後果,掌握防範措施。

2、安全行為的培養:

培養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並靠右行走的習慣,禁止追逐打鬧。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當及時告誡、制止,與學生的監護人溝通。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開展應對擁擠踩踏事故的訓練,提高學生防範能力。

3、如何應對擁擠踩踏事故:

心理鎮靜是個人逃生的前提,服從大局是集體逃生的關鍵。當出現擁擠踩踏時,應保持情緒穩定,切忌驚慌失措。要聽從現場老師的指揮,服從大局。當發現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時,要馬上停下腳步,同時大聲呼救。若被推倒,要設法靠近牆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後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儘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四、防踩踏安全定期檢查

1、學校負責人要每天檢查老師防踩踏值班到位情況。

2、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或更換損壞的樓梯通道照明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3、定期檢查樓梯通道,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請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同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4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幼兒園分管安全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30日前,書面向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打報告說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4、值班人員要向幼兒園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以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5

一、檢查要求:

1、各項活動均以孩子為中心,工作人員注視幼兒各項活動。

2、注意園舍、活動場地、活動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避免觸電:檢查線路、插座、接線板的擺放。

避免砸傷:檢查各類物品的擺放。

避免摔傷:檢查教師組織幼兒活動時的情況。

避免燙傷:檢查飲用水溫、飯菜的溫度,以及這些物品的擺放是否規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並作好記錄。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仔細核對,有毒物品專人管理,並嚴禁放在幼兒易,接觸部位。各種消毒藥品、幼兒藥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師負責。

4、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丟失幼兒。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

(2)接送時間:來園7:30~8:30時

離園16:00~17:00時

(3)要求家長按接送時間接送幼兒。

(4)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負責,總之接送人員必須穩定,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如有特殊情況請人代領,必須事先請幼兒帶條或與本班老師聯絡。

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到定人、定時、定期,並有專人負責檢查。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向昌秀

分管組長:馬海燕

組員:陳愛華魏海枚姚澤娟向蘭芳習靜習文學

2、檢查時間:每週一次小檢查,每月一次大檢查。

3、專人負責:值周老師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師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6

孩子的人生安全,就是一切。請家長詳細閱讀本通知。為給孩子創設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我園規範管理執行原定的作息制度以及安全接送制度,請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接送時間制度:

每天必須在我園規定的時間接送孩子。上午入園時間:8:00--9:00,離園時間:10:30--11:00下午入園時間:2;30--3:00,離園時間:5:00--5:30希望家長自覺執行。家長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接幼兒。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請家長與本班老師聯絡。

2.接送簽字制度:

為保證安全,請家長在接送幼兒時主動簽字確認。幼兒回園、離園必須與教師打招呼簽字確認後方可離園。請家長每日送孩子來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老師手中,並當面交接,杜絕讓孩子獨自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追逐奔跑等,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如接送人發生變化,請務必及時通知班級教師,否則園方不會交接幼兒。

3.接送人關係制度:

幼兒的直系親屬(爸爸、媽媽)和奶奶、爺爺、公公、婆婆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長時間接送幼兒的',為了安全,應委託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接送。其餘人接送幼兒,必須先和班級老師打招呼。以上制度自20xx年2月19日起執行!

“讓孩子們在安全、和諧、安靜的環境下成長!幼兒園全體師生對於您的配合與支援表示衷心的感謝!!!”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幼兒飲用水衛生,保障幼兒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國小(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確專人為學生飲用水管理員

2、教育幼兒養成不喝生水的良好習慣,堅持喝開水或礦泉水

3、幼兒園、班級要經常檢查學生的飲用水情況,並隨時教育幼兒不喝生水。

4、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有定期對飲水機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

6、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汙染

7、幼兒園制定飲水突發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8、在園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欄,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汙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衛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9、幼兒園幼兒生活飲用水及其自備水源,應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8

(一)建築物管理制度

1.健全幼兒園的房屋檔案,建立房屋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舍建築圖紙資料,以及供水、供電、供氣設計圖和施工圖紙資料的管理。

2.對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規程進行施工並設立明顯的警戒線和警示標誌,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員、不按照安全要求著裝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加強對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監控,發現危房,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周圍設定明顯標誌,明確禁區,嚴防師生誤入,確保安全。

4.對圍牆、花臺、窗臺、牆體附屬物及其它綠化設施的日常安全維護與管理

(二)設施裝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1、對幼兒園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設情況,如防範樓梯擁擠踩踏、防火責任、學生接送車管理、學生上學放學的管理、門衛保安等工作和相關規章制度的檢查。

2、對屋面、樓頂、防雷、戶外招牌、外牆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牆體結構及附屬物穩定、牢固程度開展檢查。

3、對室外體育設施、遊樂設施、各種器材的正常使用進行維護檢查。

4、對於安裝的視訊監控探頭、110報警器等各類報警裝置要時常檢查和測試,確保工作正常。

5、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裝置。排查各種火災隱患,檢查用火點、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更換和添置消防設施裝置。走廊、樓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暢通。檢查樓道內照明設施,應急照明燈、手電筒等使用完好。

(三)校園警示標誌管理制度

1、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的`整治,設定警示標誌。清理整頓學校周邊攤點,拆除違章建築。嚴厲打擊危害校園穩定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2、加強校舍建設和維護管理,設定警示標誌。堅決消除危房隱患。

3、加強幼兒園治安保衛工作,設定警示標誌。加強對校園出入人員的管理,嚴禁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幼兒園。對幼兒園內部重點位置要加強人防、物防,有條件的要配置監控裝置。堅持值班制度,節假日、敏感時期幼兒園領導要輪流值班,保衛人員要加大巡查力度,確保不出任何問題。

4、加強幼兒園消防和用電管理,設定警示標誌。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齊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對師幼進行消防常識教育,保持園內通道和建築物通道暢通。要定期檢查用電線路和裝置,以確保幼兒園用電安全。

5、加強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幼兒園門前要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劃出人行橫道線,開闢幼兒安全過往的綠色通道組織大型文體活動和夏令營等其他外出活動,首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請示上級批准後才能組織實施。

6、加強對師幼的安全教育,設定警示標誌,尤其要加強汛期安全教育,嚴防汛期發生學

生溺水死亡事故。

7、認真抓好疾病預防工作,設定安全標誌。學校要高度重視幼兒疾病傳染工作,加強對防治疾病傳染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和預防措施,提高幼兒園疾病傳染防治水平,提高廣大師幼預防疾病的能力。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9

餐飲服務人員晨檢制度

餐飲行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其從業人員的健康十分重要。為此,餐飲企業要建立完善是晨檢制度,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確認。下面是一份《餐飲服務人員晨檢制度》,供參考。

一、每一天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上班後,由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資料如下:

1、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6、觀察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有否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生是否貼合要求。

二、每一天由晨檢人員填寫好晨檢表,並在晨檢表上並簽字,晨檢表要求真實、準確。

三、如檢查中發現個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不貼合衛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帶戒指、項鍊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對指甲過長,個人衛生不貼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生後上班。

四、對患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0

為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進一步規範校車和構建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能,應變能力,確保校車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加強規範校車管理。

二、按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按規定駕駛員必須參加交通管理培訓,以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習活動。

四、加強專人隨車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學校“接送幼兒情況記錄”的確認。

2、隨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要對照校車幼兒名冊,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安全接送幼兒的上下車。

3、做好來園離園幼兒的迎護送工作。

(1)來園:要做好每個幼兒上車前的晨撿,簡潔向家長了解孩子身體狀況,並填寫

(2)隨車教師在接幼兒來園後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後,組織幼兒洗手接受晨檢,並負責把幼兒送到所在班級老師手中。

(3)離園:去各班接幼兒集中。上車前的檢查:服裝的整理,書包物品的檢查、家園聯絡冊有否遺忘等。做好出發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

4、隨車教工提醒校車司機在幼兒上車坐穩後,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來園離園行車過程中,隨車教工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不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在車內嬉戲玩耍,保證幼兒行車過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

6、家長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須熟悉接送幼兒家長,如遇陌生家長接幼兒須要向家長打電話詢問清楚經家長同意後做好筆錄,再出示接送卡。

7、下車後仔細檢查車廂是否遺漏孩子和物品。

五、認真執行每日校車出車前的安撿制度:

1、安檢:駕駛員每日校車出發前需嚴格全面檢查車輛狀況,必檢內容有:剎車、輪胎、座位、窗門、兩水三油、雨刷、反光鏡、檢查正常後作好書面記錄。

2、衛生消毒:按時做好校車衛生清潔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傳染病流行期間加強)並做好書面記錄。

六、駕車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必須繃緊安全之弦,抓住預防之鋼,安全駕車,文明行車,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幼兒的安全高於一切”。每天有教師隨車護接送幼兒,要求隨車教師本著對幼兒安全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兒安全。嚴格按規定維護行車過程中幼兒的秩序與安全。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1

一、加強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安全意識

我市屬雷暴活動和雷電災害多發區,年平均雷暴日數達29天,每年都有因雷擊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發生,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因雷擊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近千萬元。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當前雷電災害防禦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當前疫情與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安全責任管理的重要內容抓好抓實。各級各部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要安排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並經常進行自查,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主動進行年度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雷裝置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嚴格落實危化品等行業防雷裝置的設計稽核和竣工驗收,落實定期安全防雷檢測

為確保危化品等行業防雷裝置的設計合理、安全有效,各單位要加大對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檢測工作。重點做好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專案(以下簡稱易燃易爆等場所)的防雷裝置設計稽核和竣工驗收許可。防雷裝置應當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危化品行業、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三、明確職責,全面做好我市防雷的管理工作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轄區內危化品行業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市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主要承擔雷電災害科學研究、雷電災害調查鑑定、雷電易發區域及其防範等級劃分、防雷科普宣傳和本行政區域內防雷減災技術指導。為氣象主管機構履行職責範圍內防雷安全監管、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防雷裝置檢測機構信用評價和防雷安全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術支撐。今年我市防雷檢測工作已經開展,雷雨季節即將來臨,各單位要提早部署,積極進行防雷檢測。杜絕無資質檢測,杜絕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掛靠防雷檢測資質進行檢測。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有關防雷技術規範標準和檢測程式進行檢測,確保檢測資料的準確有效。

四、嚴格執行防雷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防雷安全檢測涉及人民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也是發現和排除防雷安全隱患的必要手段,被列為國家強檢專案之一,各級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應急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防雷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力度,把防雷安全檢測作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依法維護和規範全市防雷安全工作。對無檢測資質擅自從事防雷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對現有防雷裝置拒絕進行安全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對於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雷擊責任事故或災害應急處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要及時組織調查,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氣象、應急部門將積極開展防雷聯合檢查,及時查處違法案件。

五、規範雷電災害調查和鑑定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雷電災害應急處置預案,雷電災害發生後,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置災情。要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後應及時向氣象主管機構和應急部門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和評估工作,分析評估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以切實提高單位和市民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的意識。雷電災情報告聯絡電話:。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通知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度防雷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防雷減災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進一步推動和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為建設“平安日照”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2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幼兒園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並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員輪換巡查。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晝夜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範圍進行巡查,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查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巡查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檢視。放學時間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裝置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專用室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3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各類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正常化。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長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精神,我們將採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永續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二、安全意識:幼兒園和幼兒家長必須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家長要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接送時間:早上7:30至8:30為入園時間,9點後謝絕入園,特殊情況除外,下午4:30開始離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

四、幼兒的接送家長: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或爺爺奶奶接送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週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託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知本班教師,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來園接幼兒的家長一定要憑卡接送和老師說再見方可離開。乘校車幼兒家長一定要攜帶好接送卡。

五、幼兒服藥要求:幼兒家長或監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乘車幼兒家長一定要寫明服用說明並簽名寫好日期後交代乘車老師,乘車老師將轉達班上老師給幼兒服用。

六、請假要求: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幼兒園請假;乘車幼兒如有請假請第一時間告知校車老師。

七、幼兒入園要求:為安全起見,幼兒早上入園前家長或監護人要檢查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八、門衛要求:幼兒園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於外來人員入內校門要嚴格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或攜帶不安全物品入園。

九、放學後要求: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放學後禁止幼兒在園內逗留、玩耍。

十、為了規範幼兒的安全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配合幼兒園做好接送的各項配合工作。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4

一、園內實行早上入園晨檢制度,衛生保健老師、保安人員和教師層層把關,觀察幼兒情況。嚴格交接制度,幼兒一律由家長憑接送卡接送,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家長必須事先告之教師,代接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登記,防止冒領。

二、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隨意串班,擅離職守,避免責任事故發生,嚴防幼兒獨自離園。中午幼兒午睡時,執行交接班制度,各班教師巡迴觀察幼兒午睡情況,園領導輪流值班,處理偶發事件。工作人員學會使用滅火器的方法,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110,救護120。

三、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帶幼兒戶外活動,並在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傷事故發生。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寫出外出活動方案,並上報區教育局,批准同意後方可外出,並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

五、門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進行指點登記(來訪人數、來去時間)。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私人會客和接打電話,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幼兒園。

六、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七、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裝置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八、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九、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十、幼兒園安全保安員對園內房屋結構,裝置、桌椅、床、玩具等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隱患。

十一、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5

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學校預防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2.在教學樓東西兩側樓梯,指定不同年級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級教室,將班額大、年齡小的學生及班級安排在底樓或低樓層教室。

4.實行錯開時間及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制度。

5.學生上放學、間操、上下課、集會等集中上下樓梯時,班主任帶隊,每個樓層轉角處有值周老師值班。

6.學生到功能室上課,必須排隊,做到不推擁,不喧譁,不怪叫。

7.明確樓層值周老師的職責,學生離開教學樓或進班級後,值周老師才能離開。

8.實行學校領導防踩踏值班(帶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體設施

1.教學樓樓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裝置。

2.在樓梯臺階上畫中間標識線及行進方向指示標誌。

3.樓梯口轉彎處張貼“禮讓右行,注意安全”,“下樓慢行,請勿擁擠”等警示語。

4.教學樓道和樓梯牆壁裝置應急燈、標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燈。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對學生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

2.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行為養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時不能追逐、打鬧、擁擠,防止踩踏擠壓等不安全事故發生。

3.培養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靠右行走的習慣。

4.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值班老師應及時制止。對學生在上、下樓梯時故意打鬧、堵塞樓道通行的不良現象給予制止、批評教育。

5.學生上下樓梯時若被推倒或滑到,後面的同學必須立即停步倒地學生應設法靠近牆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後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同時儘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暢。

四、防踩踏安全檢查

1.學校負責人要每天檢查老師防踩踏值班到位情況。

2.定期檢查、及時修理損壞的樓梯通道照明設施。

3.定期檢查樓梯通道,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請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必要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6

第一條學校應當規定上學、放學時間和開、關校門時間,並告知家長。如因特殊情況時間發生較大變動,應提前通知家長。

第二條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接學生,並簽名。不能在學校門口讓幼兒自己下樓。

第三條家長要文明接送,接送學生時應遵守交通法規和學校安排。接送完成後應及時離開,保持學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第四條學校和家長要共同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

第五條學校要嚴格執行幼兒請假制度和幼兒到校情況統計制度,對正常情況下未請假、未來學校就讀的幼兒,應及時聯絡家長。

第六條學生在學校期間,如家長有事來學校,家長需在門衛簽名並寫上事由,方可進入學校。

第七條幼兒在校期間,如因病因傷需外出就醫,應由學校派人陪護前往,或及時告知家長,由家長來校接走。

第八條幼兒入校、離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如是不常見的',老師需打電話詢問,才可讓幼兒被接走

第九條學校行政領導、值周教師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學、放學必須在校門處值班巡視,嚴格執行規定程式,做好學生交接工作。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7

一、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桌布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二、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8

為保證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學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層層簽定安全協議書,及時從細、從嚴、從快處理各項事故隱患,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一、落實層層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內部安全責任人應向校長負責,做到全面指導,細緻檢查,及時整改工作。

2、各類各室責任人應向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到安全隱患上報及時,整改及時。

二、檢查時間:

1、每學期初、中、期中,各類項檢查一次。

2、其它專案檢查如鍋爐房,取暖前檢查維修,停暖後檢查維修。

3、突發檢查,隨上級安排進行。

三、檢查實行責任制:

1、各類各室責任人必須時時檢查室內器械,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不得隱而不報。

2、學校檢查責任人,在檢查時必須認真、細緻、從快徹底,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不得馬虎,不得隱而不報。

3、學校建立安全臺帳,將安全檢查的時間內出現的問題,發現的隱患、整改效果一一記錄入檔,以備後查。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19

1、幼兒園門衛由經過正規培訓、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

2、門衛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幼兒園的指導和督促。

3、門衛人員加強工作責任感,嚴格把好門衛關,工作時間不離崗,因特殊原因請假的`,需相關領導批准。防止幼兒走出大門發生意外。

4、門衛人員在值班期間應加強園內外的巡邏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5、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園內物質、財產無領導批示,不準帶出幼兒園大門。

6、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認真做好包乾區清潔衛生工作。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20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衛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汙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裝置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鉤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幼兒園門禁安全制度 篇21

為規範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門的管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岫巖縣學校(幼兒園)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製作的標誌牌或名籤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衛人員對照學生名籤查驗登記後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衛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衛人員打招呼,並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衛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衛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