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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春季運動會競賽規程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26W

為辦好此次xx中學春季運動會,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制定本規則

中學春季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比賽日期及地點

時間:2012年4月26日—4月29日 地點:xx中學

二、參賽單位

國中一年級各班、國中二年級各班、高中一年級各班、高中二年級各班

三、組別設定

比賽設七年級年級組、八年級年級組、高一年級組、高二年級文科組、高二年級理科組

四、競賽專案

1、國中:

①單項:100米、200米、400米、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跳高、跳遠、實心球(2kg)

②集體專案:4×100米接力、袋鼠跳、跳長繩(一進一出)、50米迎面接力

2、高中:

①單項:100米、200米、400米、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跳高、跳遠、實心球(2kg)

②集體專案: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賽、袋鼠跳、跳長繩(一進一出)、50米迎面接力

五、參賽資格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並在以上年級就讀。

2、參賽運動員必須是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文化課成績合格,且參加中長跑專案的運動員必須經校醫務室醫生檢查證明身體健康,適宜參加該項運動。

3、符合以上兩點,方可報名參賽。

六、參賽辦法

1、各代表隊以各班為單位組隊參加比賽。

2、各班可報領隊1人(必須是該班班主任),隊長1人(必須是該班體育委員或班長)。

3、競賽單項每項每班男女限報1人,運動員每人限報1個單項,集體專案按規程規定報名。

4、集體專案每班必須報1隊。

5、參加開幕式的各班人數按5×8(40人)的方隊入場,由學生處領導組織評比,設立單獨的出場式獎項。

七、競賽辦法

1、田徑專案按照中國田徑協會審定的《田徑競賽規則》執行。

2、單項的100米專案,進行預、決賽,運動員按預賽成績(1%秒)錄取前12名參加決賽。(1到6名為一組7到12名為另一組)

3、單項的200米、400米、800米和男子1000米專案,以及集體專案,均採用分組一次性決賽,若遇異組運動員的成績相等,則按(千分之一秒)成績決定名次。跳繩專案以成功個數的多少判定名次,如相等名次並列。

4、單項中的田賽專案均採用一次性決賽,跳遠、實心球每人試跳或試擲三次,採取迴圈制。跳高專案每個高度每人有三次試跳機會。其中規定:實心球必須是原地正面雙手經頭後投擲,否則成績無效。

5、運動員參加比賽的道次或順序,由組委會抽籤決定。

6、運動員競賽單項一經報名不得更改,如果發現冒名頂替一經查實將取消比賽資格。

八、計分辦法

1、初高中年級各單項均取前12名,分別按13、11、10、9、8、7、6、5、4、3、2、1計分,名次並列時,得分平均分配,無下一名次。

2、集體專案按單項計分標準加倍計分;

3、在錄取團體總分名次時,如遇兩個以上單位得分相等,則以獲得單項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九、獎項設定

1、出場式優秀獎:七年級14名、八年級16名,高一11名、高二22名

(1)要求:精神飽滿,口號響亮,步伐整齊,紀律嚴明,著裝統一,若有表演,在行進中進行,不得停留在主席臺前表演。

(2)評委:各年級組長

(3)獎勵:獲優秀獎的班級將頒發獎狀和獎品,結果不計入比賽的團體總分。

2、運動成績獎:比賽單項各年級組均按成績錄取男女前12名,給予獎勵;集體專案各年級組均按成績錄取前12名,給予獎勵;

3、團體總分獎:各年級組團體總分錄取七年級10名,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5名;八年級12名,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高一11名,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6名;高二文科5名,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2名;高二理科12名,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

4、體育道德風尚獎:

集體:七年級年級評選8名,八年級年級7名,高一年級7名,高二年級5名,給予獎勵

評選辦法:年紀組長組織年級領導成員和學生幹部

(國中為督導部學生幹部,高中為學生會幹部)檢查、打分、評比。

5 、非競技專案:

“精彩一瞬”攝影、攝像大獎賽

作品要求:作品主題健康,反映校運動會豐富多彩,激烈競爭的精彩瞬間,花絮片斷。請於5月10前將照片、錄影帶交學生處。作品寫明主題,年級、班級、姓名。

獎勵辦法:學生處、電教中心聯合評獎。獲獎相片、錄影帶將在學校視訊及xx網站上釋出,展示同學攝影、攝像的才華。

十、報名

各班必須認真組織學生,按照本次田徑運動會《競賽規程》的要求如實填寫比賽報名單。填寫報名表方式:電子文件一份。電子文件格式在校網上下載由班主任填寫後發至xx老師郵箱(郵箱:),登陸xx中學校園網通知公告一欄,地址:。提交時間為2012年3月30日前,否則將扣團體總分5分。

十一、比賽紀律

運動會比期間,請各班自覺遵守比賽紀律,如有某班學生出現干擾比賽正常進行等行為,將取消該班比賽相應獎項的評選,並在全校做出通報批評。

十二、其他

1、本《競賽規程》的解釋、修改權屬於委會。

2、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