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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52W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

一、辦公室管理制度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9篇)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一)、檔案收發規定

1、董事會和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稽核、簽發。

屬於祕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檔案由擬稿人校對,稽核後方能影印、蓋章。

3、董事會和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祕密檔案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4、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5、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6、檔案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以上列舉的都是關於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應該規定的內容。

(二)、文印管理規定

7、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8、列印正式檔案,必須按檔案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資訊中心列印。各部門草擬的檔案、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列印。列印檔案、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9、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10、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三)、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2、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稽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13、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14、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15、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四)、電話使用規定

17、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專案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以上是關於公司管理制度中辦公室管理方面的規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2、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2

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

屬計劃外的`,務必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理解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狀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

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狀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3

一、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二、績效考核

第一節績效考核基本分析

一、績效考核範疇

績效考核,是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品德等進行評價,並用之判斷員工與崗位的要求是否相稱。

績效考核公式:P=f (s、m、o、e)。各因素的含義。

績效考核的分類:按照績效考核性質劃分;按照績效考核主體劃分;按照績效考核的工作組織形式劃分;按績效考核的時間長度劃分。

二、績效考核內容

英美等國家考核制度的“考勤”(工作態度)與“考績”(工作成果);國外企業考核專案的“個人特徵”、“工作行為”和“工作結果”三大方面。

我國公務員績效考核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在績效考核中,要建立考核專案指標體系,確定各專案的分值分配,並規定各專案的打分標準。

三、績效考核的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

(二)客觀準確原則

(三)敏感性原則

(四)一致性原則

(五)立體性原則

(六)可行性原則

(七)公開性原則

(八)及時反饋原則

(九)多樣化原則

(十)動態性原則

第二節績效管理流程

一、制訂考核計劃

1.明確考核的目的和物件。

2.選擇考核內容和方法。

3.確定考核時間

二、進行技術準備

績效考核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其技術準備主要包括確定考核標準、選擇或設計考核方法以及培訓考核人員。

三、選拔考核人員

在選擇考核人員時,應考慮的兩方面因素。

通過培訓,可以使考核人員掌握考核原則,熟悉考核標準,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見偏差。

在挑選人員時,按照上面所述的兩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慮的各種考核人選。

四、收集資料資訊

收集資料資訊要建立一套與考核指標體系有關的制度,並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來達到。

生產企業收集資訊的方法。

五、做出分析評價

(一)確定單項的等級和分值

(二)對同一專案各考核來源的結果綜合

(三)對不同專案考核結果的綜合

六、考核結果反饋

(一)考核結果反饋的意義

(二)考核結果反饋面談

1.建立和諧的面談關係的幾個方面

2.提供資訊和接受資訊,進行反饋的技巧、

七、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的運用,也可以說就是進入績效管理的流程。

第三節常用的考核方法

一、簡單排序法

(一)簡單排序法的含義

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法或序列評定法,即對一批考核物件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 2 3 4 ……”的順序。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二)簡單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擬定考核的專案。

第二步,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並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個人各自考核專案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與名次。

二、強制分配法

(一)強制分配法的含義

強制分配法,是按預先規定的比例將被評價者分配到各個績效類別上的方法。這種方法根據統計學正態分佈原理進行,其特點是兩邊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處於中間者居多。

(二)強制分配法的適用性

三、要素評定法

(一)要素評定法的含義

要素評定法也稱功能測評法或測評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的方法。

該方法的優點與缺點。

(二)要素評定法的操作

(1)確定考核專案。

(2)將指標按優劣程度劃分等級。

(3)對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4)進行考核打分。

(5)對所取得的資料分析、調整和彙總。

四、工作記錄法

工作記錄法一般用於對生產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五、目標管理法

(一)對於目標管理的認識

1.目標管理的含義

目標管理法(MBO)是一種綜合性的績效管理方法。目標管理法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

目標管理是一種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雙向互動過程。

2.目標管理的優點

目標管理法的優點較多,也有一定的侷限性。

(二)目標的量化標準

目標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則,其具體含義。

(三)目標管理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工作職責範圍

2.確定具體的目標值

3.審閱確定目標

4.實施目標

5.小結

6.考核及後續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義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進行的比較全面的績效考核方法,也稱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評價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實施方法

首先,聽取意見,填寫調查表。

然後,對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評價。

在分析討論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雙方討論,定出下年度的績效目標。

(三)360度考核法的優缺點

第四節績效管理操作

一、控制考核誤差

績效考核誤差可以分為兩類:一類與考核標準有關,一類與主考人有關。

(一)考核標準方面的問題。包括:考核標準不嚴謹、考核內容不完整。

(二)主考人方面的問題。包括:暈輪效應、寬嚴傾向、平均傾向、近因效應、首因效應、個人好惡、成見效應。

二、考核申訴的處理

(一)考核申訴產生的原因

(二)處理考核申訴的要點

包括:尊重員工的申訴;把處理考核申訴作為互動互進過程;注重處理結果。

三、完善績效考核的措施

(一)採用客觀性考核標準

(二)合理選擇考核方法

(三)由瞭解情況者進行考核

(四)培訓考核工作人員

(五)以事實材料為依據

(六)公開考核過程和考核結果

(七)進行考核面談

(八)設定考核申訴程式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4

(一)電子實訓室管理辦法與注意事項

1、實訓前應仔細閱讀實訓教材和有關書籍,弄清實訓目的、原理和實訓所用的儀器裝置,明確實訓方法、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並在每學期的前二週內遞交實訓申請、以備實訓室安排課表和器材的準備。

2、實訓應由任課教師同意,並在任課教師和實訓教師共同配合下完成。

3、進入實訓室前,要在實訓室登記本上認真如實填寫個人狀況。

4、在實訓室內要遵守紀律,保持衛生,不吸菸,不喧譁,不進行與實訓無關的活動。

5、實訓過程中要認真操作,仔細觀察,如實、詳細、完整地記錄實訓現象和原始資料。

6、要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實訓儀器裝置,在沒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許亂動,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實訓教師,不得隨意處理。

7、愛護公共財物,注意節約水、電等實訓材料。儀器裝置出現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訓教師,填寫破損報告單,由實訓室稽核上報,按有關規定處理。

8、實訓結束後,要整理好儀器裝置,經實訓教師簽字後方可離開實訓室。

9、各實訓室儀器、物品、桌凳原則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況需借用的必須經分管校長同意,並履行借用手續,方可借出,使用完畢由當事人及時歸還。

(二)電子實訓室操作規程

1、進入實訓室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2、一切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訓室和使用實訓室儀器裝置及工具。

3、需在本實訓室進行的教學、科研等活動,須事先向實訓室提出申請,通過實訓室負責人的統籌安排後方可進行,並作好相應的登記工作。

4、實訓教學過程中,學生須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實訓,並隨時接受值班教師的檢查。

5、嚴格遵守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發現裝置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向值班教師報告,便於及時處理,對違章操作導致人身傷害者、導致儀器裝置損壞者,按學院的相關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6、嚴禁攜帶與教學、科研活動無關的物品進入實訓室。

7、愛護公物,本著節約原則使用消耗性材料。

8、實訓完畢後,需清點器材並歸還原處,若有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同時切斷電源,做好清潔衛生、關閉門窗等安全衛生工作。

(三)電子實訓室教師職責

1、實訓教師要根據實訓教學計劃,準備好實訓指導書,配備好實訓內容所需的'實訓儀器及實訓元器件。

2、向學生宣講有關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嚴格按規定要求學生,對違章違紀的學生及時批評教育糾正,實訓完成後要檢查學生使用儀器裝置的完好情況,無問題後方可讓學生離開。

3、認真講解有關實訓原理和方法,檢查學生預習情況,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培養他們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4、熟練掌握實訓儀器裝置的原理、效能、操作規程,做到實訓課前有準備,課後有檢查維護。

5、認真及時批改實訓報告,對不合格的要令其重寫或重做。

6、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改進實訓教學方法。

7、負責做好儀器裝置的驗收、保管、使用、維修、更新工作。

8、管好實訓室儀器裝置,要建立實物明細帳卡,每學期應進行實物清點,科學存放,保持整潔,定期檢查,力爭延長使用壽命。

9、建立健全實訓耗材及元器件的登記工作,要有入賬和領用記錄。

10、每學期要根據學校的財力及教學需要提出添置實訓室儀器裝置及實訓耗材的申請,要確定補充和消耗的定額。

11、做好實訓室安全工作,確保實訓室工作正常執行。

12、嚴格作息時間,保持室內衛生、整潔。

(四)電子實訓室學生實訓守則

1、實訓課前必須認真預習實訓指導書及實訓內容,明確實訓目的、原理、方法、步驟。

2、服從實訓指導老師的安排,按時在指定的實訓臺前實訓,不得隨意更換實訓位置。

3、嚴格遵守實訓規程,熟悉儀器裝置使用方法。非本次實訓使用的裝置,不許動用。

4、實訓嚴格按照實訓教師的安排及實訓規程進行,嚴禁進行一切不安全操作。

5、愛護儀器裝置,節約使用材料,發現丟失及損壞要及時報告,不得自行處理。實訓完畢,經老師檢查後方可離開。

6、自己動手,獨立思考,認真正確完成實訓和實訓報告。

7、保持肅靜,不得喧譁、打鬧和隨意走動。不準吸菸、吃食物、隨地吐痰和亂丟紙屑雜物,保持實訓室和儀器裝置衛生整潔。

8、發生事故要保持鎮靜,及時報告和排除。

9、服從實訓老師管理,對違反規定或造成儀器、裝置和實訓器材丟失、損壞者,實訓老師有權中止其實訓並給予相應的處罰。

(五)電子實訓室安全制度

1、做好實訓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學工作的保證。實訓室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實訓室工作人員負責實訓室的安全工作,瞭解防盜常識,掌握事故急救方法,杜絕事故隱患,定期對實訓室的安全防範工作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

3、實訓室儀器裝置要嚴格按照實訓規程操作,要有防火、防盜、防觸電的安全意識。

4、每個實訓室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檢查更換。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消防器材。實訓室全體人員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5、實訓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取暖、燒水,嚴禁吸菸,做與實訓無關的事,實訓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生活用品,不得亂丟廢物,對違反規定的要進行批評處罰。

6、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儀器裝置要及時進行維修或報修。

7、實訓室鑰匙不能出借他人。

8、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雜物,各種安全設施完好齊全。

9、實訓室人員離開實訓室時,應對實訓室的門、窗、電等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能離開實訓室。暫時不能解決的不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並及時上報,以便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5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x有限公司;員工是指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6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有關條款之規定製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除董事、監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務執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並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

第四條本公司除業務執行人員外,可僱用工員(服務員)、特勤人員(司機、守衛、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等,輔助業務的執行。其管理悉依本規則執行。

第五條本公司工員分下列二種:

(一)作業員:凡具有專門技能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二)服務員:凡不具有專門技能非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第六條本公司因業務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僱用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

第七條本公司得招收實習生,其辦法另定。

第八條本公司職員除本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經理(主任)籤請總經理核准招募。

第九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規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條本公司任聘用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二條新進員工的任聘,依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呈報核准。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師、正工程師

1.具有博士學位者。

2.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2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有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師(工程師)3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二)管理師、工程師

1.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兩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等者。

(三)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1.具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國內外專科畢業,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1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等者。

(四)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1.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國內外專科畢業,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具10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級辦事員、業務代表、一級技術員一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五)一級辦事員、業務代表、一級技術員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或大學聯考及格,經試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具有實際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辦事員、業務員、技術員2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六)辦事員、業務員、技術員

1.高中(高職)畢業或國中畢業並在企業團體或生產工廠服務5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業員、服務員3年考核均列優等者。

(七)任用規定

1.晉升者,應經考試並由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審定。

2.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各級人員任聘資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項資格的限制。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如有出缺時,應由低一級員工中選定服務成績優異者,按前條規定優先升任。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守衛、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須年滿18歲以上,具下列資格並經考試或甄選合格者,才能僱用。

(一)司機: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實際經驗2年以上者

(二)守衛:具工廠安全知識或有實際經驗者。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相當經驗者。

(四)總機值機員:具電話接線知識,有實際經驗者。

第六條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被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曾犯刑事,判決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滿者。

(三)受禁治產的宣告者。

(四)通緝有案者。

(五)貪汙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身體衰弱不堪從事工作或有傳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第二章第三條規定錄用時,應由主管安全部門調查,並確定不牴觸本規則第二章第六條規定才予以錄用。新錄用人員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試用期間定為40天。期滿成績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本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成績優良者,由服務單位按其工作能力與成績表現填具試用期滿考核報表,會同人事單位出勤資料呈請正式任用,發給任用書。其服務年資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如品行欠佳或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或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規則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不可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等補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錄用(試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填具下列書表(由本公司印發)及繳驗身份證、畢業證明書、健康檢查表、最後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及繳交2寸半身照片3張。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主管人事部門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但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辦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的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鋪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鋪保。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汙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換保或離職後六個月內如發現有依規約應由原保證人負責的事項,該原保證人不得推卸其保證責任。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

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後才准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後6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第五章職務派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派免除依章程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派免。

第三條職務的派免經核定後由人事部門填發人事派(免)令。第四條職務的委派經核定後準支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第六章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藉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後,單位主管人員應於10日內,其他人員應於七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前項奉調員工由於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傢俱之運費,可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應呈准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第七章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僱”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當然解職”得依規定給恤。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8

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應屆畢業生制度職責大全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經理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4)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5)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9)對公司外部的資訊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門成立安全小組,主要負責:

(1)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全生產責任人:各子公司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公司的主管人員擔任,並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各分公司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並迅速予以排除。

10、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工程、裝置儀器

1、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效能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裝置。

8、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僱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11、被僱請的施工人員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裝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三、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做出治療。

4、禁止年齡未滿18週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於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每天不少於兩次。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於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於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以上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9

1、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2、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後方可離開;

3、嚴禁在辦公室私用電話;

4、除急事外不許接聽私人電話;

5、未經許可不準在公司內演說集會示威;

6、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7、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8、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僱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僱員嚴格遵守。

關於上班時間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籤錯日期同樣罰款元;

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一律罰款元。

(所罰款項存用於公司活動基金)

關於花園內裝置和備件

1、弄髒裝置和備件或粗魯使用物品情節較為嚴重者,則警告並罰款元;

2、屢次不搞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部門全體人員給予罰款元/人;

3、凡盜竊本公司裝置、備件等財物,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20;

4、凡故意損壞本公司裝置等財物,按所購入價2倍賠償;

5、在公司或花園內張貼、亂塗,按警告處理並罰款元;

6、裝置引起故障擅動機器而導致裝置損壞,則需等價賠償其修理費,並酌情加倍處罰。

其它

1、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按嚴重警告處理並罰款5—元,屢次重犯則開除處理。

2、疏忽報告或聯絡而受到損害,則嚴重警告並罰款元。

3、在公共場所或花園內吸菸,則罰款元;

4、發現喧譁、賭博,按嚴重警告且罰款元處理,情節嚴懲者以開除處理;

5、凡盜竊他人的物品,立即開除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時間內怠工或打瞌睡,則嚴懲警告並罰款元起。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不按時上交工作報表、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查到一次罰款元。

8、內部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元,並給予警告。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主要是規範企業檔案的管理,規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從制定到銷燬整個技術流程,確保對安全生產管理有效執行起作用的都是現行有效版本。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管理。

三、 機構與職責

3.1辦公室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3.1.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3.1.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1.3負責主辦或會簽發布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檔案。

3.1.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係,並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3.1.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並組織實施。

3.1.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3.2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3.2.2負責稽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籤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2.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檔案。

3.2.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 程式

根據《檔案的管理制度》的程式和內容要求建立所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制度制定過程中要考慮以下因素:

國家的政策和社會發展需求;

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行業標準及規範;

國家批准的國際公約和標準;

風險評估結果或隱患排查治理的情況;

管理的流程與控制要求;

相關方要求;

與企業發展相關的外部資訊,如行業要求等;

企業文化及企業管理的慣例等。

4.1規章制度的編制

4.1.1規章制度的名稱,一般應反映兩方面的內容,即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種類;

4.1.2規章制度中的具體規定應明確允許做什麼、禁止做什麼、必須做什麼以及違反這些規定應負的責任;

4.1.3應明確具體實施部門及其相應的檢查監督責任;

4.1.4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有關的技術要求,規章制度在內容上必須具有合法化,明確的操作性、適用性和可延續性,概念準確、言語簡明,在形式上要求規範化、標準化;

4.1.5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與相關規章制度的協調和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作出專門說明;

4.2規章制度的釋出

4.2.1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後應由起草部門向規章制度管理部門遞交規章制度的草案,應經該部門負責人簽發;幾個部門聯合起草的,應經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會籤;

4.2.2規章制度管理部門在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就規章制度草案的主要內容進行審查;

4.2.3經制度管理部門審查後,採取以下方式釋出:

①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通過後釋出;

②安全作業指導書,必須先提交職工代表組長會議討論通過後,經過管理部門研究,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③除上述規章制度外,本公司內的其他基本規章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後,由主要負責人簽發;

④本公司內的具體規章制度(指專業或技術性強、要求相關部門或部分員工遵守、執行的制度),由部門負責人提交主要管理部門討論通過後,由主管領導審定,主要負責人簽發。

4.3規章制度的使用

4.3.1、規章制度一經頒佈,即為本公司的技術法規和管理法規,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搞“靈活變通”,不得藉故不執行。

4.3.2、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業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各類人員的學習和考試,並達到合格。

4.4規章制度的評審、修訂

4.4.1.在下列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時,制度管理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修訂規章制度:

在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1)當國家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革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意見時;

6)當安全大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因素時;

8)其他有關事項。

原有規章制度修訂後,相關部門應組織新訂的規章制度培訓;員工工作崗位變動時或新員工上崗前,也應組織相關培訓,並進行考核。

4.4.2.為確保本公司規章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一致性,規章制度管理部門應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評審。經評審的規章制度,由制度管理部門根據情況,通知有關部門進行修訂、廢止、歸併。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企業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為加強勞動管理,在本單位實施的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準則。這種行為準則對單位的全體人員都具有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應該遵守法定程式。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是企業的一種內部“立法”行為,這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項重大權利,用以體現和貫徹企業的管理意志。但是,企業規章制度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制定。企業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護經營秩序的作用?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企業職工民主參與

現代企業是以民主管理為基礎的,它強調全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經營決策的準確性和透明度。而且,勞動規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體現職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職工認同的情況下,才能確保很好地實施。但是,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不能作為勞動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為職工代表大會僅存在於全民所有制企業,而我國《公司法》只對國有股參股的公司要求有職工代表大會和職工股東、監事,而對非國有股參股的公司卻沒有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通過以下程式:

(一)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由企業工會參與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也未設立工會,則應通過適當方式,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使員工有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並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業在採取上述方式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注意保留職工大會、工會或者員工參與制定規章制度的證據。

二、規章制度的公示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適用物件是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和本企業行政的各個組成部分,所以它必須為企業的所有成員所知悉。《勞動合同法》對此已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目前,在我國的一些企業中,僅將勞動規章制度寫在員工手冊裡就作為正式公佈,這是不妥當的,此種方式僅是使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為員工所知曉,而不是對勞動規章制度的正式公佈。企業對規章制度進行公示的時候,要注意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以下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一)將規章制度交由每個員工閱讀,並且在閱讀後簽字確認。閱讀規章制度

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製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製作單頁的宣告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並且承諾“遵守”;

(二)在廠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影等方式的記錄備案,並可由廠區的治安、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三)召開職工大會公示,並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四)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三、規章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備案

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勞動政策的執行,因此各國立法都將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置於國家的.監督之下。在我國,因為不能將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作為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報送備案就顯得更為重要。報送備案的環節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用人單位在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過程_葉t可能存在的問題,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以此保障勞動規章制度內容的合法性,保護全體職工的利益。但是,企業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時間,應以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生效要件為準,是否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並不影響規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勞動糾紛需要適用企業規章制度時,如果證明規章制度生效的三個要件存在一定困難,那麼,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的程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證明和使規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業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對企業規章制度提供審查和備案服務,建議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後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第一章總則

《員工手冊》簽收憑證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手冊》,本《手冊》之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手冊》適用公司所有員工,遵守本《手冊》是所有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三、公司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手冊》進行修訂的權利。

四、除本《手冊》外,公司各部門制定的其他相應規章制度,本公司相關員工應遵照執行。

五、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應熟讀本《手冊》並簽名,未簽名並不影響《手冊》的有效性。

六、各級員工應尊重上司、團結同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

七、員工在工作或生活中產生矛盾,應服從主管部門的處理,對處理方法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訴。任何人員皆不得剝奪員工向公司總經理申訴的權利。

八、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各級管理人員應遵照“教育為主,獎懲結合”的原則,堅持以說服教育為主要手段,適度懲處為輔助措施的辦法進行處理;對工作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檢舉揭發壞人壞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員工,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章招聘與配置

一、公司根據各生產部門的實際需要,統一組織員工的招聘和聘用。

二、應聘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相關學歷、技術等級證書在規定的時間裡到公司填寫應聘登記表。公司總經理認為需經面試的,應通知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三、公司總經理經稽核,對符合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應及時通知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並出具上崗通知書讓新入職人員到相應部門工作。

四、新入職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公司要求及時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和證明,如本人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技術等級和職稱證書等,並認真如實填寫個人檔案,不得弄虛作假。對提供虛假資訊的人員,公司將保留依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權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根據損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五、新入職員工應積極參與學習公司組織的入職前培訓及考核,其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公司錄取後簽訂勞動合同。入職後應認真學習領會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離職管理

一、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員工辭職;

(二)公司辭退;

(三)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

(四)合同到期不再續簽;

(五)員工出現不能勝任公司崗位的疾病,經治療後仍不能勝任的;

(六)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違章、違紀,被公司開除的;

(七)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八)服務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或以辭職報告形式知會對方,同時提出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或辭職經批准後,尚未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係前,仍是公司員工,應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不得罷工、怠工。

四、員工離職前,必須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五、公司應向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為離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等。

六、離職員工在辦理完各項手續後,憑公司總經理審批過的工資、《離職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憑證到公司財務部門結領工資。

七、屬於嚴重違法、違紀被公司開除的員工,公司保留視情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勞動合同管理

一、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與員工就勞動合同條款進行協商,所訂的條款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實行電腦管理,並做好勞動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四、公司應全面瞭解掌握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對於尚未簽訂勞動合同或新入職的員工應及時發出敦促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對缺乏簽訂勞動合同意願的員工應及時做好思想動員工作,對拒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應依法作出處理。

五、新聘用人員在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必須到公司辦理簽訂勞動合同手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續訂和終止,按國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七、員工以書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員工應如實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時,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虛作假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章工資薪酬與福利制度

一、公司的工資薪酬與福利結構為基礎工資+全勤獎勵+工齡獎勵+業

務提成+加班補貼+技能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二、基礎工資部分分為固定工資及計件工資兩種型別。基礎工資的制訂或變更由公司主管部門制定。

三、全勤獎勵由公司主管部門依照公司考勤記錄實行。

四、加班補貼部分由公司各級主管人員根據員工實際情況提出申請,並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對加班人員給予補貼。員工因份內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慮。

五、技能工資根據員工實際技術能力,由總經理給予制訂後實施。

六、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的基礎工資,由總經理根據其職位、管理部門給予制訂後實施。

七、工資的變化由公司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根據人員職務的變化或所做出貢獻的大小進行協商調整。

八、工齡獎勵為所有員工工作滿一年後,工齡工資加一百;滿兩年後再加一百;滿三年後再加一百五;滿四年後再加二百;滿五年後再加三百;滿六年後再加四百五封頂。

九、業務提成指銷售人員每人每月有2萬元的銷售任務,試用期銷售人員無任務,有業務便提成。完成任務,可以提成200元。銷售提成,按階梯式提成:3-4萬元:1.5%;5萬元:2%;6萬元:2.5%;7萬元:3%;8萬元:3.5%;9萬元:4%;10萬元:4.5%;11-13萬元:5%;14-16萬元:5.5%;17萬元以上,6%封頂。業績尤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門及總經理商量後給予一定獎勵。

十、公司活動時的折扣業務可沖銷當月銷售任務,但不參與階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

十一、店長任務:每月店面15萬元銷售任務。未完成任務,店長扣除自己的銷售業績後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務15萬元,店長扣除自己的銷售業績後提成0.5%;15-20萬元:1%;20-25萬元:1.5%;25-30萬元:2%;30-35萬元:2.5%;35萬元以上:3%封頂。超額部分,再提成1%

十二、安裝部門、車間部門工資制度見其部門制度規定。

十三、公司工程單根據利潤提成(按個人銷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指定設計師跟蹤,在業務提成中再提成30%。

十四、公司年終發放年終獎,於每年年底最後一個月享受雙薪。雙薪是根據員工進店時間來定。試用期員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十五、新進入公司人員試用期的工資為試用期工資。試用人員均參加入職前培訓。培訓滿後,根據所掌握技能或擔任職務的不同,參考考核成績,由公司管理部門決定將其轉為正式員工,或者不予以錄用。轉為試用期員工的人員,可以享受試用期員工待遇。試用期人員試用期滿後,確定為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汙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儘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汙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迴圈利用,從源頭上儘量消滅汙染物,並認真執行“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定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汙染,並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設定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並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並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汙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係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汙染,實行“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汙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裝置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後驗收制度,保證裝置、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並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專案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裝置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藉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裝置、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專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並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汙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檔案有牴觸時,按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並監督、檢查。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一、制度的作用

1、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本單位各崗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使全體從業人員都知道“誰應幹什麼”或“什麼事應該由誰幹”,避免為實現安全生產應乾的事沒有人幹,有利於避免互相推諉,有利於各在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規範安全生產行為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明確了全體從業人員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生產操作時應“怎樣幹”,有利於規範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提高管理的質量;有利於規範生產操作人員的操作行為,避免因不安全行為而導致發生事故。

3、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企業明確規定了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具體方法、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企業能建立起安全生產的秩序。

企業制定了違章處理制度、事故處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責任的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的制約機制,能有效地制止違章和違紀行為,激勵從業人員自覺、嚴格地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本單位的安全生意規章制度,有利於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二、制度的分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組成

不同企業所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也不盡相同。應該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出具體且操作性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概括劃分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兩大類,前者是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規定的總稱,後者是各類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規範的總稱。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根據管理面向的物件不同來劃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應建立各種綜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術,應建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面向職業危害,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劃分為以下四類: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安全檢修管理、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規章制度。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包括特種作業管理、危險裝置管理、危險場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廠區交通運輸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產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定等。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有毒有害無物品監測、職業並及防治、職業中毒、職業衛生裝置等管理。

(4)其它有關管理制度。如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員工身體檢查等。

例如,鋼材深加工行業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業證制度、安全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檢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具(品)和保健發放管理制度、場所交通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規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企業還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規程:

(1)種產品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

(2)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開停車、出抖、包裝、倒換、轉換、裝卸、運載以及緊急事故處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產裝置、裝置的安全檢修規程;

(4)各通用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如管、鉗工、焊工、電工、運輸工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專門作業的安全規程,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氣瓶、液化氣體氣瓶、使用和儲運的安全技術規程,易燃液體裝卸罐安全操作規程。

三、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原則

企業在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與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保持協調一致,應該有利於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貫徹落實;

(2)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並密切結合自身過去和現在的實際情況,力求使之(制定的制度)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

(3)要包括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形成體系,不出現死角和漏洞;

(4)規章制度一經制度,就不能隨意改動,以保持其嚴肅性和相對的穩定性,但也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地修訂完善;

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會不斷出現新的情況,產生新的變化,要據此及時地修改、補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後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範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後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採納並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並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於指正和揭發的,獎勵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佈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於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於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100元/次;對上級佈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彙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採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採取不理智的態度,洩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並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在彙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服從工作安排,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並於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製出差審批單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並每次罰款10元。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請假制度。所有請假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請,按審批程式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後生效。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批後,最後由總經理批准;部門副經理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一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審批;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半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

3、所有休假、請假均應履行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並將休假、請假申請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登記。未履行休假、請假手續而離崗的,視為曠工。

4、婚、喪假、女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事假按請假天數,每天扣發30.00元工資;連續請事假超過5天的,當自動離職。

6、因病請假3天內(含3天)不扣發獎勵工資;3天以上--10天內(含10天)按每天扣日獎勵工資;10天以上--20天內(含20天)扣月獎勵工資的50%;20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勵工資。病假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除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出納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存根收回由出納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費用開支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儘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鑑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稽核後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稽核票據,由分管領導籤暑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稽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一般應在費用發生後三天內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除外)。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製,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我市規定的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聘用的離退休、退養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養老保險轉到公司後,由公司按此制度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後應將辦公室打掃乾淨並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檔案及材料。

2、每週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菸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檔案、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報刊雜誌閱讀後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6、隨時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區域衛生整潔。

7、注意個人衛生,勤剪指甲,隨時保持儀容整潔得體。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檔案統一管理,防止檔案丟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設立檔案收、發文登記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檔案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領導閱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鑑定準確。

4、各部門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辦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文辦理程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範管理。

一、收文辦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記,並根據檔案內容,由行政人事部籤批擬辦意見,分別呈送各級領導閱示及有關部門辦理,急件及時送辦。

2、承辦部門應按檔案時限要求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於部門職權範圍或不適宜本部門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並說明理由。總經理籤批由具體部門或個人負責辦理的,則必須按要求辦結。

3、對已辦結的公文,各部門均應及時送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密級公文辦完後立即送交,業務指導性公文需留用的,可採取影印件的辦法備用。

4、簽收登記後批辦的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催辦。領導批示限期辦理的檔案,重點催辦並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二、發文辦理:

1、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需要對外發文的,由各部門擬定文稿,經總經理批示後發文。

2、公文送總經理簽發前,應交副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稽核。在不改變原意的的情況下,核稿人可對文稿進行刪節和文字加工,需對文稿進行較大修改時應提出意見,由經辦人(主辦部門)修改。

3、所有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發文號,確定文種、發放範圍、列印份數及時間要求。

4、公司的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並按程式辦理。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首先,我堅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一個人的良好素質是通過我們的知識、工作、待人接物以及豐富的個人內涵等方面綜合體現的。以過硬的業務技能為客戶提供服務。高素質體現的一個方面就是接待客戶禮儀大方。我們提供的'文明優質服務,我認為首先是一種內心的深刻感受,而不是生硬的詞語和格式化的程式。做到這一點就要加強學習,知識面要寬,理解問題要深刻,對經營的金融產品要全部熟練掌握。高素質員工的服務既能塑造自身形象,更能展現整個良好形象。

其次,我們要用真心去感動客戶。感動是一種心靈的顫動和情感的昇華。在不違反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我們要處處以“客戶為中心”的精神去服務,帶著這樣的心態去為客戶服務,才能感動客戶。只有給客戶以關愛,視客戶為親人,才能獲得客戶的回報。這就要求我們在平時服務中多聽客戶的建議,多積累資料,到了具體服務時,主動

迎合客戶的心理,尤其是一些老客戶、大戶、優良客戶。走進客戶的心還在於服務方式的改進,比如特定客戶上門服務。服務源自於真誠,只有通過心貼心的服務才能走進客戶的心,才能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客戶群。

總之,我們每一個平凡的工作日,體現在每一個普通的崗位上。如果我們人人都能成為一個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的人,把工作當成一種享受,把工作當成一種使命,那我們的一定會蒸蒸日上,做一個敬業愛崗的員工,在平凡的崗位上盡情展現我們的才能和智慧,因為信合的發展就是我們的明天!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1.0目的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彙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註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後一天進行考勤彙總,原始記錄彙總及考勤彙總表填寫後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於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許可權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裝置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範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式;

4.2.2加班審批的程式

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准→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集體加班:指“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核准;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彙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稽核並加蓋辦公室章印後將其中一聯貼上於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於加班當事人作為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後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並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准審批

4.5.1病假;

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後出具急診證明。

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後,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請假審批許可權範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准。

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方可請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

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准後,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稽核,再由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於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幹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肯德基的特殊顧客

美國肯德基國際公司的子公司遍佈全球60多個國家,達9900多個。然而,肯德基國際公司在萬里之外,又怎樣能相信他的下屬能循規蹈矩呢

一次,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收到了3份總公司寄來的鑑定書,對他們外灘快餐廳的工作質量分3次鑑定評分,分別為83、85、88分。公司中外方經理都為之瞠目結舌,這三個分數是怎樣評定的原先,肯德基國際公司僱傭、培訓一批人,讓他們佯裝顧客潛入店內進行檢查評分。

這些“特殊顧客”來無影,去無蹤,這就使快餐廳經理、僱員時時感到某種壓力,絲毫不敢疏忽。

很多企業,員工與老闆經常打游擊戰。當老闆在的時候,就裝模做樣,表現賣力,似乎是位再稱職但是的員工了;而等老闆前腳剛走,底下的人就在辦公室裡大鬧天宮了。很多老闆,會在這個時候殺個回馬槍,嘿嘿,剛好逮個正著。但是,這樣也不是個長期辦法,老闆也沒有這麼多精力去跟員工玩游擊戰,主要還是制度的確立。如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讓員工意識到,無論任何時候,都須一如既往地認真工作,那麼,底下的`員工就不會鑽空子翹懶了。

人做一次自我檢查容易,難就難在時時進行自我反省,時時給自己一點壓力,一點提醒。公司管理者就需要充當這個提醒者,時時給他們一點壓力,一點動力,以持續員工不懈的進取心。

經理的最大考驗不在於經理的工作成效,而在於經理不在時員工的工作時效。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適用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1-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住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公司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三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總經理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庥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三餐補貼(日標準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公司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雙方簽訂相關協議執行。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公司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業務室、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違反本條款者,每次罰款10-50元。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在日常安全檢查時,發現包乾區域衛生不合格者,每次罰款5-50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閒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在要求禁菸的車間及周圍10米以內及倉庫等地隨便吸菸的違反本款者每次罰款200元;亂丟菸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攀折、損壞、挪用廠區樹木、花草的;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後龍頭不關的在生產廠區流動吸菸經教育不改者;未經批准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並經核查確有其事的;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裝置的;非本裝置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裝置的;在本公司範圍內幹私活的;上班時睡覺、上班時間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違反本條款者每次罰款200元;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後果的;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菸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剷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裝置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公司利益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公司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佔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裝置、工具、上班幹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的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可依法予以解僱,對於已經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凶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公司、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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