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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通用3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06W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使我鎮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規範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就關於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通用30篇)

一、收入管理規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徵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專案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於鎮財政、鎮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後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餘”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於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於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並按審批許可權經相關人員稽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稽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稽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稽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稽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稽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並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稽核,報鎮相關分管領導稽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各村(居)委會的財務稽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稽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並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後,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鎮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範、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並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幹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摺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並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鎮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並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後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督進行公開。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

(一)村務公開中的重點是財務公開。做好財務公開工作,讓村民瞭解“家情”,摸清“家底”,以促使村委會正確、合理理財,充分發揮村級現有資產、資源經營效益。

(二)財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如下:1、財務計劃。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農業基本建設計劃、興辦企業及資源開發投資計劃和收益分配計劃。 2、各項收入。包括“一事一議”籌資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收入、集資入股款、徵地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上級部門撥款和其他收入。3、各項支出。包括生產性建設支出(包括購建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公益福利鹹業支出、村組幹部工資報酬、村級管理費用、集體統一經營支出、救濟扶貧專項支出和其他支出。4、各項財產。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產品物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財產。5、債權債務。內部來往、應收款、應付款、生長行(信用社)及個人投資和其他財產。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積公益實數額、提取應付福利費數額、外來投資分紅數額、農戶分配和其他分配。7、農民承擔的各項費用等。

8、各項支農惠農資金髮放。

(三)財務公開程式。財務公開前,鄉農經站委託村財代管中心對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帳目等詳盡財務公開內容。交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確認後簽字,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和報帳員簽字後向村民公佈。

(四)村委會在村民便於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五)財務公開的事項公佈後,村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和報帳員,要安排專門的時間接受群眾查詢,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在財務公開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認真做好解釋工作。

(六)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年初公佈計劃,每月或每季公佈一次各項收支情況,年末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戶承擔各項的費用等。對於“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使用情況、重大基建專案以及涉及農民利益和重大財務收支等事項應及時單獨逐項逐筆公開。

村組財務管理制度及有關經費開支的規定

為加強村組財務管理,完善會計核算體系,管好用好集體資金,促進村組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標準化。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村財務、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村組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經費開支的規定。

一、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的管理

1、村現金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的範圍內按規定的要求使用現金。

2、各村應嚴格執行帳、款分別管理制度。實行管帳不管錢,管錢不用錢,用錢不存錢,非出納人員不得保管和經手現金。

3、村組必須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登記現金收付金額、來源和用途,帳目日清月潔,帳款相符。

4、村組支付現金,可以支用庫存現金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但不得從村組得到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收坐支),也不準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公款。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即公款私存),也不得將單位資金轉入個人信用卡提取現金。

6、核定村庫存現金限額,標準一般為1000元,超限額部分必須在當日及時送存開戶銀行。

7、各村可以開立“村委會”和“村農業專項資金”各一個基本存款帳戶,且必須單獨開支,不得多頭開戶和使用存摺戶。

8、轉帳結算起點為5000元。開戶單位購置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

9、村銀行存款帳戶餘額必須按月同開戶銀行核對,發現錯誤及時調整,組級“銀行存款”科目帳戶餘額也應按月與村核對,以保持帳帳相符。

10、做好支票、印鑑的管理。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由村出納會計保管,印鑑由村會計保管,現金兒銀行存款必須分開核算。

11、加強有價證券的管理。有價證券除在總帳上核算外,還要根據證券的名稱、購總時間、數量、金額等設立明細帳進行核算,有價證券應由現金出納保管,數額較大的可委託證券管理部門代管。

12、做好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的定期盤存核對,做到日清月結,帳款、帳帳相符。

13、各村必須建立健全現金支付、銀行存帳審批制度,要嚴格按照“組有資金村管”制度規定的稽核、審批及開支手續和程式進行規範化操作。

二、財產物資的管理

1、凡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一切財產都要列入帳核心算,並按規定要求準確確定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

2、在建工程按實際消耗的費用或支付的工程價款計價,形成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後,必須及時計入固定資產,按規定提取折舊;不形成固定資產的,轉為遞延資產,分年度攤銷,攤銷費用計入當年支出。

3、各村組要認真執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制度。折舊方法採取分類折舊法,按年提取,按年核算。各村要基本確定各組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和折舊額,並納入當年財務收支預算,村組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年有關支出科目中。

4、村組固定資產要分類、分項、分件考核登記,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並加強管理,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流失。

5、嚴格產品物資管理核算制度。產品物資的出入庫必須憑出入庫單辦理出入庫手續。

6、村組固定資產變賣和清理報廢萬元以上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其變價和清理報廢的變價淨收入與其固定資產帳面淨值的差額直接計入村組“公積金”。

7、村組固定資產出租的,要按照公開原則和其他有關規定合理確定租金,並按照出租合同或協議規定,及時足額收取租金鉕承包金,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計入當年收入。

8、村組固定資產盤虧及招工毀損的,在查明原因的基礎上,提出核銷審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作帳務調整。

9、村組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明細帳或備查帳進行核算,並分期攤銷計入支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一般由村現金出納人員負責。

三、債權債務的管理

1、村組的應收款和其他應收款必須按單位和個人建立明細帳目。各項債權應當經常清理核對、組織清收,因有關責任人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確實無法收回的,村組提出核銷意見,民主理財小組核定認可,經村民代表討論,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村審批後在公積金中列支,任何人不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2、村組舉債用於基本建立投資、公益事業,要本著實事求是、量入為出的原則。對較大數額的借款需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借款利率必須控制在規定的標準和幅度以內。

3、由需要支付利息的債務,列為借款核算,不得與應付款、內部往來款混淆。未付的幹部報酬、工程結算款項不得作為借款、支付利息;受委託為其他單位代收的款項,在代收代管款科目下分項核算,按實收數額撥付資金,不得未收先付,少收多付。

4、村組不得為任何單位或個提供資金擔保和信譽擔保,若違反規定或為此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

四、投資資金的管理

1、管理的範圍包括村組購建房屋、建築物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村組進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道路、橋樑建設和興建學校、福利院等集體福利公益設施建設,以及村組進行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的投資支出等。

2、村組投資必須本著量入為出、經濟效益、民主決策、專案預決算以及公開競爭的原則。

3、嚴格審批制度。村組投資必須履行資金審批手續。

4、村組以實物、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的,要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5、村組以認購股票、債券等形式投資的,要按規定的價格計價。

五、專項基金的管理

1、專項基金主要包括公積金、公益金、農業合作發展基金,使用中必須貫徹先提後用、專款專用、限額使用、量入為出的原則。

2、公積金釘按規定提全提足,其他來源的公積金收入要及時入帳。公積金的收入主要包括:從當年分配避提取的;資本溢價;財產重估增值;接愛捐增的資產價值;徵用土地補償費等。公積金主要用於轉增資產和彌補虧損。

3、公益金旬用於集體福利等公益設施建設,其主要包括興建學校、衛生室、福利院、電影院、幼兒園等。

4、農業合作發展基金。農業合作發展基金是村合作經濟組織為了不斷增加農業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強農業發展後勁而籌集的專用基金。農業合作發展基金的使用範圍:①購置農業機械;②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及配套支出;③購置農業技術推廣裝置;④進行中低產田改選和開發性投資;⑤添置加工流通裝置;⑥用於以工補農;⑦規定的其他農業投入。

5、村組動用專用基金購建固定資產、用於公益事業和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否則村組無權動支,更不得將專用基金用於當年分配,挖空集體積累。

六、福利費用的管理

福利費用是指用於集體福利、文教、衛生以及優供補等方面的開支,對這方面的費用實行開支限額監管制度。

1、五保戶物件嚴格按規定程式稽核確定,供養費按市統一標準安排到位。

2、義務兵補助金、軍烈屬優待金、民兵集訓工資按民政部門和人武部門規定的標準發放到位。

3、殯葬補助,由集體承擔火化費,另可根據情況由集體給予一次性補助。

4、計劃生育方面的開支要本著節儉、必須的原則,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支出。查環、查孕費用標準為在戶籍人口每人每次補助2-5元;獨生子女補助費每人每年40元,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50%。

5、村組集體負擔的大病統籌費用按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規定的標準開支。

6、村線集體負責的村主要幹部的養老保險費用,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村部門幹部和農民社會養老保險金釘堅持個人交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的原則。集體補助方案、標準及金額需經辦事處稽核後村執行

7、村組老黨員、老幹部的生活補助亦要本著節約、可能的原則,具體標準按照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執行。

8、村組幹部及村機關工作人員每人每年實利費開支總額在200元左右。

9、少數有條件的村民小組在重大節日向農戶發放福利或實物,亦要從當年集體基金的可能出發,從嚴控制,不搞相互攀比。

七、財力收支管理

1、村組財務收支實行計劃管理。財務收支計劃按照量入為出、略有節餘的原則編制。

2、村組要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嚴格區分當年分配性、積累性、往來性等收入界限,一次性收取若干年資源發包收入的,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納入年度收入。

3、以合同、協議約定的收入不能隨意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定,並將調整情況和相關手續報村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備案。

4、村組各項現金、存款等其他專案收入必須在收到款項三日內及時入帳,否則追究會計人員責任。

5、村級各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設立帳外帳,對少數專項資金,可以設立專戶核算,不得私設小金庫。

6、一律取消組級行政招待費,村組確因洽談經濟業務或其他原因必須支付的招待費,招待費標準應嚴格控制,並實行對口陪客。

7、村組各項開支,必須在經辦事項結束後的三日結報給財會人員,否則財會人員有權拒收、拒付。

8、村組各項開支,必須做到經手人、證明人、批准人手續齊全,手續不完備的,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收付。

9、村組管理費用開支應本著節約的原則。

⑴報刊、雜誌以個人自費訂閱為主,確需統一徵訂的刊物必須徵得辦事處同意,由辦事處統一下達訂閱計劃,計劃外訂閱的原則上不予報支。

⑵組幹部報酬,由各村考核結算,並報辦事處。任何人不得在審批之外或在其所屬單位以任何藉口多拿補助或報酬,一經發現以貪汙論處。

⑶村組幹部參加由上級統一組織的會議、參觀、考察、經貿洽談等活動,其伙食費、住宿費由單位統一報支的,不再予以報銷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⑷村幹部及村工作人員為所屬企業出差洽談業務和專案的所有費用由所屬企業報支。

⑸村組對外募捐、贊助,或以其他形式捐資的,必須報經辦事處同意批准,未經批准而會議人員入帳的,追究會計認員的責任。

⑹各村一律不得用公費為村組幹部及其工作人員配備通訊工具。

⑺村幹部通訊費用的補助物件、補助標準,按規定嚴格執行。

八、會計人員的管理

1、村組會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管理、培訓和考核。

2、村組會計全部實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無會計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財會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任何單位和個不得隨意調換。今後,新任會計必須從取得會計上崗資格的人員中擇優選用。

九、會計工作交接

1、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接收人。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財會人員不得擅自調動或離職。

2、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帳務的平衡工作,並將需移交的會計檔案、文書檔案及相關資料整理造冊,一併移交。

3、接收人員應當認真做好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監交。村會計輔導員交接由辦事處負責;組會計交接由村負責。

5、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監交單位各一份。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群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後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幹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稽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並按月反饋、公佈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彙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彙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後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範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准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於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範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儲存,然後依據專案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於規定範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範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幹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農經站統一核准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幹部獎勵,按盱發[20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乾、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餘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幹部採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xx人以上的村限額20xx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餘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於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准後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託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採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製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範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儲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後,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稽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彙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稽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稽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稽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籤批;100—300元以內專案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籤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後籤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後籤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塗、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範疇,採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採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徵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於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准等手續程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幹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幹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裡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准,加蓋理財專用章,並按規定程式審批後,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並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後,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後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並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佈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徵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採取村民代表會公佈和村務公開欄公佈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佈結束後,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並答覆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徵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範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儲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儲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儲存年限不得少於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黴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准後,於現場查閱、複製,不得塗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定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專案,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稽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於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規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行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促成我鎮村級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託製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託,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稽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佈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稽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範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定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稽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佈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徵用結算等工作,並按季做好財務上牆公佈,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幹部要支援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並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並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範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餘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並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專案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開欄中公佈。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併公佈,接受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稽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稽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後,採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範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註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4、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①接待費用:原則上村級不得發生招待費,確因公務需要發生招待費的需說明接待單位、人數、事由、並實行上限控制。其中:a、瀛上、下羅、龍潭、麥園、範家每月控制在7000元以內;b、青嵐、上羅每月控制在6000元以內;c、衛國、雙嶺、赤府、楓景、前進每月控制在5000元;d、水產場每月控制在2500元以內;e、上風景村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內。②交通費用:交通費用(含油費、修理費、保險費等)實行上限控制制,各村控制上限如下:a、瀛上、下羅、麥園、範家、龍潭每年控制在4萬元以內;b、上羅、青嵐、衛國每年控制在3、5萬元以內;c、赤府、雙嶺每年控制在3萬元以內;d、楓景、前進每年控制在2、5萬元;e、上風景、水產場每年控制在1、5萬元以內。③各村(場)要嚴格控制人員職數,嚴禁自行增加自用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自用人員的一律報鎮黨委批准後再行使用。每個村(場)只能使用一名小車司機,其工資(含獎金、福利)總額每月最高不得超過1200元。各村(場)的物業管理(含水電管理)人員根據物業管理的工作量報鎮政府核准聘用人數,人員由村自聘,開支原則上在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收入中列支,實行自收自支,村集體不得承擔物業管理人員的開支。④村(場)幹部工資、獎金、通訊費補貼一律按鎮黨委、政府下發檔案為準。各村(場)不得自定加班工資和專案獎金,否則按違規處理,一經發現金額上繳鎮財政。⑤其它費用:嚴格控制各村辦公費用,各村(場)不得自行訂購外地人前來推銷的各種消費品,嚴禁報銷各種各種贊助、捐款、攤派以及外單位的各種開支發票。村幹部三節福利控制在1500元以內。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於超額開支部分,並採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幹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後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藉故拖欠佔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准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並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並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專案,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幹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准制度,實行先審後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許可權: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並報鎮經管站稽核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為規範學校收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訂郭河鎮中國小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實行財務公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證收支行為的規範化;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增強教職工民主意識,激勵教職工參與理財,積極有力地進行財務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不正之風,提高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密切幹群關係,促進行風建設。

二、財務公開的原則

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和公正的原則,不得侵犯他人私隱,商業祕密、國家祕密、不得損害學校利益。

三、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檔案和政策性通知;學校各項獎懲制度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尤其是公務接待、會議、用車等費用支出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的劃撥標準、總額及累計撥款情況;

4、重要財產、物資的採購和處置情況;

5、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社會保障繳費情況;

6、建設工程專案和較大修理專案經費落實以及公開招投標情況;

7、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8、其他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四、財務公開的方式

1、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宣傳欄;

2、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會議;

3、內部資料、校刊、廣播、校園網等校內釋出資訊媒體;

4、其他便於教職工和社會知曉的形式。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

1、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體現。各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報賬員(財務經辦員)、教師代表組成的財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將財務公開的公示內容和照片資料留檔備查。

2、財務公開主要採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進行;學校財務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與財務有關的重大事項與重大活動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後及時公開。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6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農經站代為管理,存入大順鎮村級資金專戶,分村單列帳戶核算。(2)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並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4)嚴格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並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計價,納入賬核心算,並將每件財產的規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登記入村資產臺帳。(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於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於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於人為佔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閒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基本建設,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執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幹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誌訂閱費、養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政策並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3)年中必須嚴格執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並報鎮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核心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入賬。(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籤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許可權。具體審批許可權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籤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後並報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並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後方可審批,對於票據不真實、手續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蔘加並簽字。(6)村級財務實行月報帳制,村級各項支出由村報帳員每月5號前報鎮農經站,並辦理好交賬手續。

五、票證管理制度

(1)帳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製,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2)專用收款收據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各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併保留在票據存根上。(3)票證由村報帳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並限期繳銷,如發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經管站備案。(2)差旅費。村幹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自理。(3)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乾、伙食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4)其他。報刊雜誌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務聯絡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 、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佈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佈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於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佈,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佈。(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定的模式進行公佈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佈。(4)嚴格財務公開程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並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稽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經管站稽核認可後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2)交接手續必須在監交人監督下進行,監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後發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交人為鎮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編制科目餘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並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九、財會檔案管理制度

(1)財務檔案包括帳簿、憑證、會計報表、財務計劃、預決算方案、產權所有證、經濟合同、財務人員交接清單、上級和本村的各種檔案資料等。(2)村級財務檔案保管在實行村帳鎮代管前的檔案由村統一保管,村報帳員負責,實行村帳鄉鎮代管後,由鎮經管站負責保管。(3)財會檔案的保管期限:(1)經濟合同,年度會計報表、重要憑證、帳簿、契約、產權所有證、財產清查單、基本統計資料、財務會計檔案清單和財務檔案銷燬清單等,需永久儲存。(2)各種憑證、帳單、財務收支計劃、會計人員交接清單等,需儲存15年以上。(3)年份和季度會計報表需儲存5年以上。(4)單位或個人需借閱財務檔案的,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辦理借閱手續後,方可借閱。(5)保管期滿的財會檔案需要銷燬時,必須填寫財會檔案銷燬清單,由鎮經管站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監銷,並簽名蓋章。

十、村級財務審計制度

(1)村幹部必須主動接受並配合做好相關部門的審計,村級每年年底進行一次任期財務審計,村幹部在離任一個月後必須進行離任財務審計。審計工作由鎮政府選派業務能力強的財務人員進行。(2)村級財務審計的內容為:集體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財務收支包括各項資金、專項資金收支的合法性,生產經營和建設專案的發包管理,集體債權債務,村幹部工資、福利、獎金及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3)財務審計沒有問題,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單位評先評優、村幹部連任、評先獎勵的重要依據,對嚴重違紀的村幹部,由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並報村民代表大會或支部大會罷免或開除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財務審計結果報鎮政府稽核,報縣經管站、財政局、民政局,並在一個月內向群眾公佈。

十一、違規違紀處罰制度

(1)凡給村集體在經濟上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根據其動機、手段、情節、損失情況,分別作出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法者,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侵佔、私分集體財產的,除清退全部贓款贓物外,提交相關部門貪汙處理。(3)在正常情況下,庫存現金超過規定限額的,按超過金額的10—30%,對責任人處以罰款。(4)收入現金和借入現金,當月未與村財務人員結賬的,每遲交一天按遲交總額每日處責任人0.1%的罰款。(5)公款私存的,除沒收公款私存所得利息外,按存入金額的10%—30%對責任人處以罰款。(6)白條抵庫的,按抵庫金額的10%—30%對責任人處以罰款。(7)越權審批費用開支的,按越權審批總額10%對責任人處以罰款。(8)差旅費超標準報銷的部分,由經手人、審批人共同分攤,每人各負擔50%。(9)使用市場上自選購買或自印收據收入款項按收款總額的1%予以處罰。(10)丟失專用收款收據的,每丟失一份,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後果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規依法處理。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7

一、 總則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 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許可權或部份許可權,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 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 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彙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並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並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 固定資產與辦公傢俱(包括機房與OA裝置):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准後,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 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影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稽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 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 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稽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 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 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准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稽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支出事由、專案、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稽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式審批後,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後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 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稽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稽核。

三、財務部門稽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稽核。

四、稽核許可權

同審批許可權。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 目 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週五

款項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費用報銷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對外結帳 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並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註明並留影印件,原件給客戶。 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 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後付款。

2、 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後,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稽核無誤後付款。

3、 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後(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後報銷。

4、 機房與OA裝置: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 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並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 差旅費:於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稽核票據的合理性並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後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後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 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於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註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註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註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並說明原因。

8、 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範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 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 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 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 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1、 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餘歸己、超支不補。

3、 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 予以補助。

6、 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 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計程車費用)。

8、 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10、 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 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 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 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 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 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 其它

1) 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 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籤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附件: 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 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經理 280 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 240 320

部門經理 220 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員 160 200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 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後,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並及時催收款項。

2、 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注:資料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 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並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並通報批評。

4、 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

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並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於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於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於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 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後按以下方法返還:

1) 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 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後回款,待回款後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 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 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並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 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任務額(任務額低於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稽核後在工資中發放。

6、 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 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並建議採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並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後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後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於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 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資訊)、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稽核後開具。

2、 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 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 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 至2-3個字。

5、 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 丟失發票一切後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檔案(標明發票號及金額並加蓋公章)後,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影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並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於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並及時取回。

7、 發票影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准,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並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准後,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 已提供勞務並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後開具發票。

2、 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 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資訊)認定單開具發票。

4、 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資訊)認定單開具發票。

5、 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說明。

(三)回收

1、 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後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並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 若是抵貨業務,當天領出發票,必須要求客戶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 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並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稽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並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塗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儲存,並註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 “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 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 收據、發票不得重複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後再補開發票。

3、 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經理、總經理(計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 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 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工資及相應級別報銷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式

1、 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 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 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於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 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鄉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稽核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稽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稽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按審批程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件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9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並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幹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後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後,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並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並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計價,納入賬核心算,並將每件

財產的規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於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於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於人為佔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閒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基本建設,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執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幹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誌訂閱費、養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政策並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並報鎮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核心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籤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許可權。具體審批許可權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籤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後並報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並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後方可審批,對於票據不真實、手續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蔘加並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製,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併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並限期繳銷,如發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幹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幹部工資由鎮政府按標準統一發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並報鎮黨委、政府批覆,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乾,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誌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務聯絡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佈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佈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於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佈,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佈。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定的模式進行公佈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佈。

(4)嚴格財務公開程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並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稽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經管站稽核認可後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必須在監交人監督下進行,監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後發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交人為鎮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編制科目餘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並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儲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彙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並註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稽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裝置採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後,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後,報區政府採購部門。

五、複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收支專案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規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行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促成我鎮村級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託製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託,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稽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佈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稽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範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定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稽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佈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徵用結算等工作,並按季做好財務上牆公佈,接受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幹部要支援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並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並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範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餘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並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專案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開欄中公佈。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併公佈,接受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稽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稽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後,採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範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註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4、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①接待費用:原則上村級不得發生招待費,確因公務需要發生招待費的需說明接待單位、人數、事由、並實行上限控制。其中:a、瀛上、下羅、龍潭、麥園、範家每月控制在7000元以內;b、青嵐、上羅每月控制在6000元以內;c、衛國、雙嶺、赤府、楓景、前進每月控制在5000元;d、水產場每月控制在2500元以內;e、上風景村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內。②交通費用:交通費用(含油費、修理費、保險費等)實行上限控制制,各村控制上限如下:a、瀛上、下羅、麥園、範家、龍潭每年控制在4萬元以內;b、上羅、青嵐、衛國每年控制在3、5萬元以內;c、赤府、雙嶺每年控制在3萬元以內;d、楓景、前進每年控制在2、5萬元;e、上風景、水產場每年控制在1、5萬元以內。③各村(場)要嚴格控制人員職數,嚴禁自行增加自用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自用人員的一律報鎮黨委批准後再行使用。每個村(場)只能使用一名小車司機,其工資(含獎金、福利)總額每月最高不得超過1200元。各村(場)的物業管理(含水電管理)人員根據物業管理的工作量報鎮政府核准聘用人數,人員由村自聘,開支原則上在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收入中列支,實行自收自支,村集體不得承擔物業管理人員的開支。④村(場)幹部工資、獎金、通訊費補貼一律按

鎮黨委、政府下發檔案為準。各村(場)不得自定加班工資和專案獎金,否則按違規處理,一經發現金額上繳鎮財政。⑤其它費用:嚴格控制各村辦公費用,各村(場)不得自行訂購外地人前來推銷的各種消費品,嚴禁報銷各種各種贊助、捐款、攤派以及外單位的各種開支發票。村幹部三節福利控制在1500元以內。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於超額開支部分,並採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幹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後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藉故拖欠佔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准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並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並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專案,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幹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准制度,實行先審後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許可權: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並報鎮經管站稽核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群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後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幹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稽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並按月反饋、公佈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彙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彙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後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範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准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於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範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儲存,然後依據專案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於規定範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範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幹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農經站統一核准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幹部獎勵,按盱發[20__)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乾、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餘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幹部採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__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__人以上的村限額20__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__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餘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於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准後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託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採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製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範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儲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後,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稽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彙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稽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稽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稽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籤批;100—300元以內專案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籤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後籤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後籤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塗、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範疇,採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採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徵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於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准等手續程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幹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幹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裡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准,加蓋理財專用章,並按規定程式審批後,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並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後,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後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並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佈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徵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採取村民代表會公佈和村務公開欄公佈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佈結束後,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並答覆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徵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範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儲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儲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儲存年限不得少於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黴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准後,於現場查閱、複製,不得塗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定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專案,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稽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於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5)土地補償;(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8)救災、救濟、扶貧款;(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稽核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稽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稽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按審批程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件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稽核同意後,經主席團稽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稽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稽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列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週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稽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中國小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範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資料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生後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並處以違規金額3-5%罰款。情節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六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後,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第八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型別,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九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十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並嚴格按考核結果發放。並將考核結果隨獎金髮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十一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

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專案,做到堅決不報。如發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國小在20xx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條基建工程專案必須先經縣教育局稽核同意後,按先立項後預算再招標,最後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式進行。專案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式的基建工程專案,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築專用發票。

第十三條校舍維修、裝璜專案,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稽核同意後,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四條業務招待費管理。業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業務招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並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一次。

第十五條差旅費用管理。縣內不發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貸等。 第十八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解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十九條學校報帳員根據業務開支情況,及時結報,補足備用金。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

第二十條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分為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輔助用房)和建築物(分為道路護欄、綠化景點、圍牆、運動場、其他建築物);專用裝置(分為實驗裝置、實習裝置、文體裝置、其他專用裝置);一般裝置(分為辦公裝置、車船、醫療裝置、炊事裝置、服裝、其他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及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行調整。 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佈局調整需要撤併的學校資產的處置。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五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三十四條各學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財務單列的學校,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民主理財,並把招待費用、差旅費用以及一學期末的收支結餘情況,向教代會做一次報告。理財小組對一學期來的收支情況作出評價。農村中國小每月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合理的支出發票和收費統計表,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後,再由報帳員按程式報帳。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3、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進取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並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檔案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國中、職業國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國小、特殊教育學校,高階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

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國小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並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國小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覆農村中國小預算;按批准的農村中國小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國小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國小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國小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覆,向各農村中國小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彙總稽核農村中國小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國小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國小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彙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准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並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國小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國小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國小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餘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國小隻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國小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國小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國小代理記帳,並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彙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國小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國小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專案支出等。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採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國小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稽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彙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國小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國小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國小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式。

中國小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國小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國小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於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國小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案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國小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國小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專案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8

連鎖超市財務管理制度

一. 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支出必須先審批後支出,出納不得隨意支出。

2. 所有現金收入(除營業款外)都必須開具收據,都要及時入帳,不得將銷售單據收入、罰款收入、租金、應收電費、紙箱收入等不入帳。

3. 各種現金的收入都應由財務部門集中辦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出具收款憑證或用白條收取現金。

4. 財務收款使用的收據必須從總部領取,不得私自購買或領取使用。

5. 嚴禁挪用現金或以個人名義借予他人。

6. 出納的現金庫存限額最高為2萬元。

7. 營業款當天及時送存銀行。交存現金應由財務部兩人以上同往,保安護送。出納根據記帳憑證,按業務發生的順序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8. 節假日,公休期間,嚴禁存放大量現金;出納員應做好保險櫃的安全管理工作。。

9. 出納應該每日盤點庫存節餘現金,填制現金盤點表,由會計複核監盤,保證帳款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並報告財務總監,原則上長款歸公,短款由出納和會計複核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並由責任人賠償。

10. 因公業務需要借用現金的,借款人應當填寫“借款單”,經其所在部門經理、店長、公司主要領導對其用途嚴格稽核後交財務部。一次性借100(含100)元以下,可直接經部門經理和店長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一次性借100以上-200元以下由部門經理、店長、財務中心主任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一次性借款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由財務總監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一次性借款在5000元以上報經董事長審批,出納憑以上簽字辦理。

11. 現金付款業務必須有會計複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許可權的負責人員稽核批准,出納才能付款,現金付款所附單據要求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塗改。

12. 任何個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購買物品、業務招待、預付費用、差旅費以外在公司不得發生任何借款。

13. 購買物品、業務招待、預付費用性質的借款應當在借款之日起一週內報銷或返現。

14. 現金支付程式:

(1) 支付申請:供貨商結帳或公司部門內因公用款時,應當向審批人提交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並附相關證明或單據。

(2) 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許可權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規定的現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3) 支付複核:會計應當對批准後的現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其批准範圍、許可權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員辦理支付手續

(4) 辦理支付:出納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支付,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

15.財務部門對原借款未結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

16.超過期限未辦理報銷手續或還款手續的,財務部門應進行催收,催收無正當理由仍未辦理報銷或還款手續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其工資中將所欠款項收回。

17.違反本制度規定者處責任人50-1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承擔。

二. 收銀員管理制度:

1. 收銀員長短款在2元之內,視同收銀正確處理;

2. 收銀員長短款超過2元的,長款上交財務,並處以長款相同金額的罰款,短款補交,並

處以短款金額相同的罰款;

3. 收銀員出現多刷、誤刷情況的:自己人為操作造成的多刷、誤刷,20元以內的均按20元予以處罰,多刷、誤刷超過20元的,按實際多刷、誤刷金額予以處罰。POS系統等裝置故障造成的,報經收銀組組長核實批准後,不予處罰;

4. 收銀組長全盤管理收銀員,協調財務部門管理收銀工作。

三. 費用管理及貨款結算制度:

1. 報銷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由店長審批;100以上—200元由財務中心審批;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公司財務總監審批, 5000元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 所有的費用報銷必須有內容真實的報銷票據,寫明事由、金額、經辦人;

3. 辦公費、電話費、日常零星開支(除車輛、房費、水電費,美工費用外)不超過當月銷售額的千分之一。車輛(小車)金額為500元/月,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4. 貨款結算,20xx元以內由店長審批,20xx—5000元由採購中心主任稽核後,財務中心主任審批,5000元以上由採購中心主任稽核後財務總監審批。

5. 收銀耗材旺季(9月—2月)不超過當月銷售額的千分之五;淡季(3月—8月)不超過當月銷售額的千分之六,超出部分收銀組負擔,節約部分用於獎勵。生鮮耗材領用不超過本部門銷售額的千分之七,超出部分本部門查明原因上報總部,總部根據情況核銷,節約部分用於獎勵。

6. 購入經營用器材、裝置以及改造裝修工程,必須先向總部申請,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購進或改造裝修,報帳時報銷憑證需附有批准的請購申請,否則,財務部一律不予報銷或掛帳。

7. 定額費用不允許超支,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支付。

四. 儲值卡及會員卡積分返現制度:

1. 空白儲值卡由專人管理做好發放、登記工作,顧客購買儲值卡,付款後出納開具收款收

據;

2. 機房計算機操作員憑財務收款收據金額給予充值並做好登記工作(卡號、收據號、面值)不得隨意充值;

3. 機房充完值後,必須在收據上加蓋“值已充”戳記,避免重複充值。

4. 沒有財務收款收據證明一律不得辦理儲值卡充值業務,總檯協助顧客查詢充值金額;

5. 每個營業日結束,機房充值人員必須列印當日充值彙總表,隨同當日儲值卡充值登記表交予財務,財務部會計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店長及財務中心;

6. 涉及儲值卡返點須按返點比例金額返給顧客,不得隨意改變儲值卡的返點比例,不得不返或據為己有;

7. 售出的儲值卡一律不予退現或頂交費用和租金。

8. 機房計算機操作員協助顧客查詢會員卡積分情況,根據顧客要求,機房扣減本次返點積分,並列印單據。返現須填寫返點表、卡號、卡主姓名、身份證號、本次返點積分、返點比例、返點金額、顧客必須簽名認可;

9. 會計進行復核無誤後,經店長批准後出納予以支付(會員卡積分返現只僅卡本人憑身份證領款)。

10. 違反本制度的責任人處50-100元罰款,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五. 團購管理制度:

1. 綜合業務部負責團購、接待、洽談,並及時建立團購客戶檔案;

2. 團購消費的最低限額為一次性消費20xx元以上;

3. 一次性提貨的團購,顧客在收銀臺全額交款,多次分批提貨的團購,在財務室全額交款。

4. 所有的團購業務、貨物出場都必須經過收銀臺。

5. 團購優惠標準等同於儲值卡辦理的優惠標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團購的優惠標準。

6. 團購需要製作提貨卡的,綜合業務部按照提貨要求(註明名稱、數量、金額、限定期限、編號等)製作提貨卡,在背面加蓋綜合業務部章,經辦人章。財務部收款後,在正面加蓋財務章、出納員章,核對清點後交給顧客。

7. 團購優惠的,綜合業務部出具優惠單據,財務根據收款情況或購小票(一次性提貨)核實後予以支付。

8. 財務部必須做好團購記錄工作,以便核銷發出的提貨卡。

六、聯營戶申報特價商品管理制度:

1. 申報特價的商品必須真實,對於虛報、謊報特價的聯營戶,一經查實,以後一律不予批准特價。

2. 申報特價商品的銷售額不得超過當月總銷售的15%,超出比例部分財務結算時按正常銷售扣點。

3. 申報特價商品按月實行申報。

4. 對於申報特價的商品,必須標明商品名稱、條碼、單價、數量。

5. 申報特價的商品由綜合業務部核准,店長審批、財務進行監督。

6. 對於批准的特價商品須界定銷售區間以及數量。

7. 公司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公司另行確定特價範圍。

七.會計核算要求及會計職責:

1. 嚴格稽核原始憑證,保證每項業務入帳的正確性,正確編制記帳憑證。

2. 要求記帳憑證記錄整潔,不允許刮、挖、擦、塗改

3. 核算科目列支正確,正確進行帳務處理;準確、規範登記總帳與明細分類帳。

4. 完整記錄債權債務,作到帳目清楚;核算正確。

5. 按照權責發生制正確確認收入,合理劃分區間費用並明確其歸屬期間。

6. 定期與出納和供應商對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做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7. 按月編制財務報表,準確反映企業經營情況。

8. 協調稅務,做好稅款申報與交納工作;負責發票的購買和保管工作,管理髮票開具、使用。

9. 監督考核費用報銷

10. 對每月應收款項製作成統計表,交於出納收取或扣回。

11. 監督賣場每月盤點情況,盤盈、盤虧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向總部彙報情況。正確進行盤盈、盤虧帳務處理。

12. 每月至少對清5家供貨商的帳務,進行實時盤點,解決實銷月結供應商商品盤損問題。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19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__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專案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專案,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稽核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專案,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裝置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裝置、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裝置、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託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稽核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儲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准,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並追究法律的後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後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祕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生的經濟業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於手續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樑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後發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並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並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週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定《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徵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後奏無獲准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後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後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於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後勤部簽名方可發放。

第五節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後,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資料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採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詢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控,如發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後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採購本著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一採購,並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並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生的公關費,應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註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稽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收入彙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1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稽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核心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並辦理登出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街道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定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核算中心稽核,經稽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稽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稽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稽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2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3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職責,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籤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定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稽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並予公佈。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構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戶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用心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專案;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於五月份前確定並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後一週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幹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並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狀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狀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採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櫃”;為學校或科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回到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職責。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裝置、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狀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製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借款、預付款批准許可權。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稽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稽核,並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准。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籤批。

5.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狀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狀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主管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狀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報銷支出審批許可權: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稽核後再報校領導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後由校長負責籤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資料,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貼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狀況的支出,經科室稽核後,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准,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並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儘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專項審批許可權: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範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稽核後統一報校長批准。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准。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誌採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許可權,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專案,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築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專案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稽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許可權籤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專案的驗收務必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專案,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4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稽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稽核印鑑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佈,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立卷歸檔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5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範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髮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吉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後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並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並做好登記,然後發放,並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准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註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專案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6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儉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許可權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團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經過。

2、審批程式

(1)500元以內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終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團體審批簽字,最終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會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景(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班費的管理

(1)各班班費,由學校統一在學校代管費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費。

(2)班費只能用於各班開展活動、看望生病的師生、辦專欄、購買鎖、清潔工具等。

(3)班費每期每人2元,由學校代管,班主任計劃開支,超支者不予以報銷,節餘者歸學校。

(4)班費開支發票,應先由該班班長簽字,再由班主任簽字,最終到審批者處簽字報銷。

4、課本費、資料費管理

(1)每學期訂購學生用書、教師用書、學生作業本、記錄本等,由教導主任負責,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查批准,用支票匯兌,訂數與支出相吻合(發票報銷按審批許可權處理)。

(2)每學期訂購學生資料,由教導處負責,原則上各學科訂一套(如九年級、高三要多訂,必須經學校批准)。教導處在訂購資料時,先要徵求學科教師或年級教研組長同意後,再交學校團體研究審批(區教科所下發的單元檢測題除外)。

(3)凡訂購資料,一律由學校統一在代管費中扣出(如代管費不購用,由學校決定後,再由班主任收起來交學校總務處),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資料,更不能私自向學生收取資料費。

(4)訂購資料,如有回扣費,一律歸學校。發票報銷按“審批許可權”處理。

5、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裝置,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審批許可權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員處登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6、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組織人去看望,一般情景下,不超過50元,重病住外地醫院(涪陵區以為)不超過100元。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0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出納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職責承包制(使用者為職責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後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絡人和保管員有職責追回。

5、教職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學校負責統一整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廣廈工程”(教師集資建房)公用部分,由學校統一整修,費用由所有住戶承擔。

6、新分來或調來我校的教職工,需用學校值宿室,由學校一次性投資修好水、電,門、窗,交給教職工使用。以後需要維修的.均由教職工自行負責,如有人員變動,需由學校驗收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方能辦理變動手續。

7、學校公家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並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景,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景、預算執行情景和決算編制情景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景,並將審計情景上牆公佈,理解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景。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__年ⅹ月ⅹ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的地方,以上級檔案精神為準。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群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託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後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幹部待遇。

第四條 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稽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 財務報表資料,並按月反饋、公佈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彙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並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彙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後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範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准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於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範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儲存,然後依據專案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於規定範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範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幹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農經站統一核准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幹部獎勵,按盱發[)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乾、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後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餘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幹部採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餘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於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准後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託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稽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採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製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 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 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範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儲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後, 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 財務稽核審批

第十九條 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彙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稽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稽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 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稽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籤批;100—300元以內專案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籤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後籤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專案,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後籤批。

第七章 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塗、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範疇,採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採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徵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於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 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准等手續程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章 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 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幹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幹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裡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准,加蓋理財專用章,並按規定程式審批後,方可入帳。 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 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並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後,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 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彙報並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後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並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佈審計結果。

第九章 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 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徵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 村務公開形式,採取村民代表會公佈和村務公開欄公佈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 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佈結束後,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並答覆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徵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 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 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範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儲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儲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儲存年限不得少於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黴變。

第三十三條 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准後,於現場查閱、複製,不得塗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 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定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專案,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稽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定程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 未按規定程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於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縣委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8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於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範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式審批後,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稽核並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後,經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幹部及片長稽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籤)。

7、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後有結算,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幹部和片長稽核後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後,經駐村幹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稽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幹部稽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係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按審批程式審批後,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稽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件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29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稽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專案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專案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許可權: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稽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稽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稽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執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2023村組財務管理制度 篇30

為規範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團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係,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資源,努力節儉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並按校內管理設定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職責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進取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排程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資訊,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彙報財務工作情景,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供給;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職責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向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職責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專案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團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團體決審批制度。未經團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並建立職責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幣資金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