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公務接待制度範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72W

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節約經費開支,規範公務接待管理,本站小編特意為大家提供了公務接待制度條例,歡迎參閱。

公務接待制度範文
公務接待制度篇1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和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若干規定,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杜絕鋪張浪費,厲行勤儉節約的良好風氣,進一步規範全域性公務接待,切實控制接待費用支出,打造節約型機關,現就我局公務接待作如下規定:

一、接待原則

公務接待應本著合理、節約、從儉的原則,既熱情接待,又從緊控制費用開支,厲行節約,堅決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揮霍浪費的不良行為。

二、接待範圍

1、上級領導及有關主管部門來局檢查指導工作需要接待的;

2、市、區相關職能部門或來局協調辦理公務需要接待的;

3、外地市(縣)、區城市管理部門來局交流、考察等公務活動需要接待的;

4、與市、區相關部門協調工作需要接待的;

5、組織召開大型綜合會議、現場會等活動需要接待的;

6、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接待接待工作。

三、接待程式

1、因協調或辦理綜合性公務活動需要接待的,由辦公室報請局領導批准後,確定接待標準,選擇物美價廉質優的場所辦理就餐、住宿或會務接待。

2、各科室、中心、中隊因辦理對口業務工作需要接待的,先報請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後,按標準進行接待,並報辦公室備案。

3、上級或領導交辦的接待工作任務,由承辦單位按規定和標準組織完成。

4、同時接待多方來客的,原則上安排統一就餐,有少數民族的,根據需要另行安排。

5、公務接待原則上使用公務卡支付,不能使用公務卡的使用現金支付。

6、未經領導批准或未按程式辦理的接待,其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四、接待要求

1、實行總額限制。根據需要,由財務科定期或適時通報接待費用支出情況,及時控制或減少接待,確保全年接待費用不超過年度預算的接待費總額。

2、實行陪同限員。因工作需要進行接待,原則上實行對口陪同,儘量減少陪客,控制陪同人員數量。

3、實行限酒接待。凡公務接待和各種會議,中午一律不準喝酒;晚餐需要喝酒的,主要以散裝白酒為主,少喝瓶裝灑,嚴格控制高檔酒。

4、實行報銷會審。接待費由分管局領導稽核,局長審批報銷。報銷公務接待費必須經報人、證明人、稽核人三者齊全,證明人對接待支出是否真實進行稽核,稽核人對人是否超範圍或超標準接待進行稽核。財會人員對發票是否合法、附件是否齊全等進行稽核,對不合法票據拒絕受理。

公務接待制度篇2

為進一步規範和做好我局公務接待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則

(一)公務接待本著熱情、廉政、節儉的原則,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二)根據工作需要,實行對口接待,分工負責,不搞層層接待。

(三)建立公務接待登記報批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二、接待標準

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和招待標準,一般陪客人數不能超過來客人數的二分之一。招待標準:縣(處)級以上幹部,原則上每人每次不超過50元,科級以下幹部,每人每次不超過40元。如有特殊情況,按領導批示安排。

三、審批程式

(一)局機關接待工作

各科室來客應逐級彙報,經局長批准後方可招待。由局辦公室開具 “來客就餐通知單”,經主管局長和局長簽字同意後,到指定地點就餐。一般情況下就餐前填寫,特殊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後餐後補填。結算時,持《就餐通知單》及原始票據,並填寫《招待費使用審批卡》,經局長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

(二)會議接待工作

上級主管部門在我局舉辦大型會議、活動及進行綜合聯查,需要局裡安排時,根據來賓人數、職級、會期等情況,由舉辦單位與辦公室結合制定接待方案,經局長批准後,由局辦公室統一

安排。

四、監督檢查

(一)局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公務接待督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公務接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違反公務接待管理制度,造成浪費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並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務接待制度篇3

為了進一步規範接待管理工作,壓縮經費開支,增強節約意識,提高接待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標準

1、縣委、縣政府、人大、政協領導就餐,每人每次以30元標準接待(含煙、酒)。

2、縣上各部委辦、局負責人就餐,每人每次以20元標準接待(含煙、酒)。

3、縣上其他因公下鄉人員就餐,每人每次以15元標準接待(含煙、酒)。

4、超標準接待產生的接待費,由派餐領導、分管領導及後勤管理人員承擔。

5、遇有特殊情況,按鎮上主要領導安排的就餐標準執行。

二、接待辦法

1、接待原則。按對口接待的原則,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班子及黨群口的接待,由政府承擔接待費用,其它各部、委、局、辦來人接待,由相關站所承擔接待費用。

2、接待程式。上級來人由對口站所分管領導填寫接待單,後勤分管領導按接待標準安排,無特殊情況一律安排在鎮政府餐廳就餐,接待單應於吃飯前2小時交後勤管理人員,以免與幹部就餐產生衝突,黨政辦應視接待規模安排幫灶人員。

3、接待陪員。來人接待一般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陪同,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嚴格控制陪員人數,不得隨意增加陪員。

4、簽字確認。接待完畢後,陪同領導應在接待單上簽字,以認定接待標準。

三、經費管理

1、專帳管理。接待費用設立專帳,帳戶設在政府文書處,由文書管理。

2、專款專用。接待費按月報帳結算,每月月底憑接待單報請鎮長審批,各站所室應結清當月接待費,交現金或直

接將經費劃拔政府接待帳戶。接待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嚴禁將後勤接待經費挪作他用,以保證後勤接待工作的正常開展。

3、核對實物。嚴格實行接待物品入庫,出庫管理制度,後勤管理人員要認真填寫接待物品入庫單、出庫單和接待單,並按月核對,若有差錯,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