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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通用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85K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

學校為每個教室配備了空調,改善了我校教學環境。為保證節能與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調,特制訂如下教室空調使用規定: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通用20篇)

一、空調作為學校固定資產,空調所在班級班主任為空調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的教育,切實負起管理責任。班主任根據實物清點,然後簽名,一式兩份,一份上牆,一份上交總務處。

二、學區對本學區班級使用空調情況列入每日常規檢查,並有相關情況記錄,列入班級考核。

三、如遇教室調整和班級變更時,各班應聽從統一排程,並做好交接時的檢查工作,分清破損原因及責任歸屬。

四、總務處每學期對班級空調進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檢查,根據《校產管理制度》和《賠償考核細則》定損。

五、班級要指定空調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和開關機。

六、空調在連續兩天氣溫超過二十八度,當天氣溫超過二十八度以上可以開機且製冷溫度不能低於25度。空調在氣溫低於零度時,可以啟用,且制熱溫度不能超過18度。

七、切忌在開窗、開門情況下連續使用空調,否則將損壞空調壓縮機。不要長時間執行空調,應適時停機開窗換氣,保持教室空氣清新。

八、嚴禁擅自移動空調內機,不得在空調邊打鬧推攘,擅自移動空調內機或搖動空調內機將破壞空調銅管及其他裝置,造成空調損壞。空調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賠償。

九、嚴禁擅自插拔電源插頭!嚴禁使用電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電!

十、愛護空調,不得頻繁開關機,不得頻繁翻動出風口風葉。

十一、嚴禁攀爬空調外機,嚴禁在空調內外機上擺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調內外機上亂塗亂寫,隨意張貼,保持空調本身及周邊的清潔衛生。

十三、及時關好窗門,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發現故障,不要自己處理,馬上報告老師,及時填寫報修單聯絡總務處。

十五、德育處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並納入學區、班級考核。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

為給本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學校於20xx年暑假期間投入大量資金,在每個教室安裝了立式大功率空調,供師生們夏季防暑降溫使用。為合理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特制定空調的管理與使用規定,本規定從20xx年秋期起執行。

一、使用條件

我校採用空調與風扇兼用的辦法度過夏季,根據天氣情況,最高氣溫超過30℃時,根據學校安排統一開啟空調電源,由班級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製冷時,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於25℃。

2、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各班電教委員為具體負責人,主要負責空調的使用和管理。空調遙控器由電教委員負責,遙控器不得丟失、損壞、否則,將按原價賠償。空調使用期結束時,遙控器要及時交到後勤處,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調使用過程中,為節約用電,各班應關閉門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課間、午休時間關閉空調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第一節上課前、大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期間各班必須將空調關閉,遇有不在教室上課的情況,也必須將空調關閉。晚自習結束後,各班應確保將空調關閉。

5、後勤處負責空調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及空調維修工作。各樓層管理員負責送電和斷電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調高或降低空調溫度,要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後勤處報告。

6、空調使用時間及溫度設定:按照國家有關辦公及公共場所空調使用的有關規定,夏季氣溫超過30°C以上方由學校統一安排可使用空調,教室空調溫度設定不能低於25°C,以防止學生進出教室時溫差過大,影響身體健康。具體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習:18:30—21:50(高三可延遲到22:20),若遇特殊情況另外申請。

三、違規情況處理

學校對各班空調使用情況作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班級量化考核,白天大課間或上其他課離開教室時沒有關機的,扣5分/次;中午放學時人走未關機,扣10分/次;晚自習結束後人走未關機的,扣20分/次。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3

為安全、健康、節約、環保地使用空調,制訂天健國小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1、教室空調使用幾不準: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疫情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 體育課結束回教室後的下一節課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3)氣溫低於30度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4 )不在教室上課,而在功能室(科學室、探究室、電教室等等)或體育場(館)上課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空調的電源是專用電源,具體送電時間週一至週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調遙控器要有專人保管,並具體實施空調開關機時間。不得在空調開機執行後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4、在空調使用過程中關閉教室門窗,使之達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門窗必須開啟、通風。關閉、開啟門窗時注意安全。

5、空調開機後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擺風功能。溫度調控不能低於26度。

6、保持教室衛生,不要放置異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調出現故障請馬上關閉空調,並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

電話:838、814(內線)

各班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節約、健康、環保的教育,切實管理好教室空調的使用。學校將對各班使用空調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使用空調不當情況,將通報批評。

總務處

20xx-6-5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4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建立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溫度控制規定。按本市釋出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溫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溫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溫度設定的規定:製冷最低不低於26℃,制熱最高不高於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裝置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溫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於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裝置的日常管理。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5

學校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溫的變化,對各辦公室及各班級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空調的啟用:

1、空調開啟的外界溫度標準:夏季室外最高氣溫不低於30℃,冬季室外最低氣溫不高於5℃;以前一日氣象部門釋出預報溫度為準。

2、空調開啟的設定溫度標準:為節約能耗和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

3、空調的啟動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

二.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的保管及合理使用:班級空調由班主任負責、各教研組空調由教研組長負責、各處室空調由處室負責人負責。

2、室內無人時,應保持空調關閉。

3、空調遙控器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丟失或損壞。

4、注意用電安全,發現電路或空調故障要及時停止使用到總務處報修,由總務處安排專業人員排除故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

5、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同時做好室內和室外機的保潔工作。

6、本規定即日起實施。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6

為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內部管理,經研究,制定本規定:

1、 全臺人員實行電腦刷卡考勤。工作人員每天上下班應持考勤專用磁卡進行刷卡。

2、 考勤刷卡及電腦統計實行專人管理,專管人員應不定期進行抽查,現場督促工作人員按規定刷卡。

3、 考勤卡每人一張,工作人員只准持本人磁卡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如發現有他人替代或替他人刷卡者,一次扣發雙方三個月獎金,二次以上扣發年獎。

4、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凡遲到早退每次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五次(含五次)以上,扣發月獎;遲到早退每月累計十次(含十次)以上,扣發月工資。全臺大會遲到者,每次扣發獎金100元,無故缺席者,扣發月獎。

5、 因公出差或請假而不能按作息時間刷卡的工作人員應及時辦理補卡手續,並由部室主任簽名證明,交辦公室考勤人員彙總登記。部室主任若出具假證明,視同替代他人刷卡進行處罰。出差單或請假條於豎月1日前送交辦公室登記、核銷,逾期不予受理。

6、 當班外勤記者必須按採訪任務通知時間提前15分鐘到位,若每月遲到一次者,扣發半個月獎金,遲到兩次者,扣發當月獎金。因遲到而影響重要採訪任務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扣發月獎、年獎、調換崗位,臺內待崗以至紀律處分。外勤記者及駕駛員允許每天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刷一次卡。

7、 工作時間內離開工作崗位要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每次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者,扣發當月獎金;曠工兩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工資、獎金,全年曠工累計三次以上者扣發年獎;經常曠工和擅離職守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直至下崗、辭退。

8、 工作人員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請假兩天(含兩天)以內由部室主任審批;部室主任請假兩天(含兩天)以內由分管臺長審批;請假兩天以上者,報臺長批准。非突發病等特殊原因口頭請假的,視為擅離工作崗位。

9、 請事假一週以上,扣發當月獎金;請病假按假期長短扣發獎金;請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在國家規定期限內,按月獎比例扣發獎金。超過期限請假的,視同事假;超過准假期限沒有補假的,視同曠工。

10、 考勤情況不僅作為發放月獎、年獎的依據,並作為年度考核、職務升降、職稱評聘和勞動用工的參考依據。

11、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7

1、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校政治、業務學習,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經常讀書看報,每學期閱讀一本教育專著,做好讀書筆記。每學期課改實驗老師撰寫5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餘者撰寫1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

2、研討制度。樂意承擔公開課教學,主動蒐集教學資訊和改進教學方法。評議要注意聽取他人意見、汲取他人精華、發表自己見解。每學期每位教師在南安教育資訊網和九都教育網上發表的資訊報道分別不少於1篇;

3、請假制度。嚴格執行《南安市教職工管理暫行規定》,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無事不請假、小事少請假。請假須按程式按手續辦理,3天以內的公假或私假應自找老師代課並告知教導處,假後自找時間補上;

4、辦公制度。在時間上做到“四準”:準時起床、準時用膳、準時上課、準時下課。辦公期間杜絕玩遊戲或做影響他人辦公的事;

5、課程制度。認真執行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每門課程,無經教導處批准,不得隨意調換功課;

6、早會制度。做操或集會時全體教師均應到操場維持秩序,做操後班主任應根據集會時提出的要求,結合學生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強調、宣傳、引導;

7、上課制度。做到“三不”:不上無準備的課,不坐著上課,不歧視後進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觀教學,多采用普通話教學,多給學生思考的時空;

8、聽課制度。建立跟班聽課、幫扶聽課制度,養成專心聽課、認真做好聽課記錄的良好習慣,聽課後要及時跟授課老師交流。每學期校長、教導和課改實驗老師聽課不少於15節,非實驗老師聽課不少於8節;

9、備課制度。圍繞學科課程標準、班級學生實際和學校工作計劃制定任教學科教學計劃。教師課前必須寫好教案。教案一般應包括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等;

10、作業佈置。少佈置機械重複的作業,多佈置實踐性、發展性、自選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要適當,一般一、二年級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控制在一小時內。應督促教育學生獨立、認真、按時完成作業,養成良好習慣;

11、作業批改。語文科作業按課批改,數學科作業當天批改,美術科、自然科實驗作業按次批改。每次批改都應註明批改日期,使用統一的修改符號,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之處應讓學生更正並批改。應要求學生使用統一規格的作業本,按規定的格式完成,字跡要工整,少寫錯別字,按時按量完成。學生作業應及時批改,及時反饋,多采取面批面改形式。作業批改可把教師批改與學生自主批改、學生互動批改有機結合。

12、家校聯絡。班主任和科任老師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各個班主任應健全學生家長的聯絡電話,學校應健全住宿學生家長的電話簿,遇到學生曠課或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家長聯絡,該緊急處理的及時處理,該向上報告的要及時報告。

      教師管理規定範文3

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師,樹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執行者。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努力使自己成為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紮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八大原則: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絡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四、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五個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內的基本要求是:

一、備課

1.開學前組織教師學習課程標準,瞭解課程理念,明確課程要求,擬訂學期教學計劃。

2.通讀全冊教材,熟悉內容體系,瞭解教材編寫意圖,明確本冊教材的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明確教材各單元知識的聯絡與銜接。

3.教師備超周課,不能臨教臨備,更不能教後補備。中青年教師備詳案,老年教師寫詳簡案。

4.正確對待教學參考資料和他人經驗。一是要先“鑽”後“參”,不能以“參”代“鑽”;二是對他人經驗(或優秀教案)應聯絡實際,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備課時教師心中要有學生,要把“假如我是學生”作為座右銘。既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把握教學最佳時間的教學密度,完成教學任務,又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選擇教法與學法。

6.做好集體備課工作。同年級同學科教師,每兩週組織一次集體備課,每次時間不少於1.5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課題、定主備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集思廣益,並做好集體備課記錄。

二、授課

1.教師按照課表上課,做好課前準備。

2.發揮課堂最大教學效益,進教室上課要關閉通訊工具,無特殊情況不會客,不走出課堂,準時上下課,保證學生課間活動時間。

3.上課時教師要做到精神飽滿,不帶個人情緒,站立講課。用普通話,語言要準確、精煉、生動,教態要端莊、親切、自然。

4.嚴格要求學生,使他們全神貫注,精神飽滿。課堂秩序應始終良好,教學氣氛應活潑而不亂,嚴而不死板,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課後認真撰寫“課後反思”。

三、作業與輔導

1.作業應根據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設計富有針對性,有彈性的作業,以適應不同程度的學生,作業形式講求多樣化,有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和實踐性作業等,不佈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作業。

2.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控制家庭作業量。語文、數學、外語以外的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可佈置適當的其它形式的作業。語文、數學、英語可留書面家庭作業。一、二年級一般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每天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3.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課堂作業和練習冊要全批改,批改作業所使用的符號應當規範統一,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適當做好記錄。不得叫學生批改作業。

4.加強對學生課外閱讀的督促與指導,以保證完成課程標準所規定的課外閱讀任務。

四、評價與考核

1.評價學生要以《綱要》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為指導,以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以開放、多元、多樣的評價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態度、興趣、習慣、方法、知識與技能、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解決問題能力發展現狀等方面進行檢測和評價。

2.重視過程性評價,採取階段性(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查和評價學生。每學期、學年結束時,教師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評價內容應包括各學科的學業狀況評價和教師的評語評價。要發揮評價的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髮展的過程。

五、教學研究

1.完善教研機構,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要整合學校教導處、教研組(室)、備課組和課題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務於教學,服務於教師專業成長的開放的學校教研網路。教研組每兩週活動一次,每次時間不少於1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主題、定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並做好記錄。

2.教師要積極參與課題研究,教研組(備課組)應根據本年段的特點,承擔課題研究的一部分任務,及時整理研究經驗,一學年結束要進行階段性結題。

3.每位教師每學期上一節公開課,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要做好記錄和簡評,並積極參加評課活動。

4.教師對於“有效教學”、“自育自學”課題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時形成文字材料,在並積極投稿,對發表的論文、教學設計、教學隨筆等,學校給予獎勵。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8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軟體、程式的管理,確保開發、使用、變更等過程得以受控,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範。

2.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自主開發、外購、客供軟體、程式的管理。(如無特別說明,本規範內“軟體”包含軟體、程式)

3. 軟體分類:

3.1產品源程式:

由研發部軟體開發工程師編寫,實現產品功能的燒錄檔案。

3.2 ATE測試軟體及測試程式:

是指由資訊科技部負責編寫的配套ATE硬體使用的產品測試軟體平臺,及在此平臺下針對不同型號產品編寫的測試程式。

3.3 裝置應用程式:

是指工程部在裝置作業系統下針對不同產品型號編寫的對應程式(ATE除外)。如:打碼程式、貼片程式、SPI檢測程式、AOI檢測程式、分板程式、迴流焊程式、X-Ray測試程式等。

3.4管理應用軟體:

是指企業使用的電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統平臺。如:ERP系統、品質管理系統、SPC系統、生產報表系統、電子看板系統、績效管理系統、專案管理系統等

3.5辦公軟體: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防毒軟體等。

4、職責定義:

原則上公司各部門均可依據自身需求提出軟體申請,由技術部門進行開發,交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異常無法解決時,可向技術部門尋求技術支援。具體定義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門:依據公司或者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軟體需求申請。軟體需求多由軟體使用部門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門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門:對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需求後向開發部門發起正式申請;在軟體驗收合格後負責日常的管理、維護等;當異常時且無法解決時,及時向開發部門反饋,並要求協助處理。

4.3開發部門:對於使用/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執行方案,並最終完成軟體開發;開發部門也負責後期的技術支援。

4.4監控部門:負責對軟體驗收完成後的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確保不出現使用錯誤,維規操作,使用非法軟體及機密軟體外流等。

5.軟體管理規範:

5.1軟體申請、開發、使用管理流程

5.2開發管理

當申請部門提出軟體需求申請後,軟體開發部門技術評審、立項管理、及軟體編寫、完成及後期除錯、受控、驗收的過程。詳見《軟體開發管理規範》 5.3命名管理:

軟體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對像、功能說明、版本說明。各軟體命名規則具體如下: 5.31產品源程式:

命各規則:工程代號(客戶型號)-版本_年月日.檔案格式,

如:22W6006(M040)-A_表示的意思是:客戶型號為M040,工程代號22W6006,軟體版本A,生產日期(xx年12月12日),燒錄的軟體格式為SENC。關於產品源程式命名規則詳見《軟體命名規則》

5.32 ATE測試軟體:使用對像+功能說明+版本號,如:飛斯卡爾微控制器燒錄軟體V1.0 5.33 ATE測試程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程式碼-----產品型號-----程式版本-----機器程式碼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ATE測試程式A版。詳見《裝置程式編寫命名規範》 5.34 裝置應用程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程式碼-----產品型號-----PCB(A面)----機器程式碼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 A面貼片程式。詳見《裝置程式編寫命名規範》

5.35管理程應用軟體:軟名+版本號,如:SPC V1.0版。 5.36辦公軟體:軟體名+版本號,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軟體在完成試用驗收合格後,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給到相應部門進行使用。各軟體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5.41產品源程式受控:新編寫的產品源程式及變更的產品源程式均可按照軟體受控(變更)流程進行受控。

5.42 ATE測試軟體及測試程式受控:

4.421 ATE測試軟體受控流程:參照軟體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4.422 ATE測試程式:參照軟體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5.43裝置應用程式受控:

裝置應用程式:如打碼軟體、貼片程式、AOI檢測程式、分板程式、迴流焊程式等 不做單獨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證與SOP程式各稱、版本保持一致。

5.44 辦公軟體受控:

辦公軟體,一般是外購軟體,以不違返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為前提,不做具體受控要求。 5.5軟體變更:

5.51 4M變更管理:產品源程式、測試軟體變更必須進行4M變更管理。

5.52 軟體升級管理:軟體升級之後,版本號需要有相應的升級;對於未進行版本管理的裝置應用程式需要《裝置程式變更履歷表》進行記錄,同時舊的軟體必須及時歸檔,不可與新程式同時存在,以確保新程式的唯一正確性。 5.6軟體使用許可權:

5.61使用範圍:公司現有軟體僅限公司內部使用,不得私自複製、出售給外部人員使用,一經查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62軟體使用許可權:未經授權,不得盜用他人許可權使用軟體。

5.63限制型軟體使用:不得在公司電腦、裝置上傳播、使用病毒軟體、攻擊型軟體或者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如遊戲軟體、視訊軟體等。

6.記錄表格

1.軟體開發管理規範 2.軟體命名規則 3. 軟體受控(變更)流程 4.裝置程式編寫命名規範 5. 軟體版本履歷表 6.裝置程式變更履歷表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9

為使我公司招待所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服務職能,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提供最佳的服務質量,結合公司實際,特規定如下:

一、招待所原則上只允許外單位(上級領導、兄弟單位、業務廠家)人員住宿,本公司職工家屬入住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後,方能住宿。

二、符合入住條件人員,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經部門分管礦領導簽字同意,綜合辦填寫入住通知單,憑入住通知單登記住宿。

三、招待所管理員必須做好入住登記,包括住宿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宿事由、單位名稱、住宿時間及離開時間等內容。

四、上級領導或兄弟單位如遇檢查或參觀學習需中午休息者,必須經本專業分管礦領導同意,報綜合辦統一安排休息。

五、住宿人員要遵守招待所文明公約及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管理員安排入住,住宿後嚴禁大聲喧譁,聚眾賭博;未經招待所管理人員允許,不得擅自調換房間,不得留宿他人,要愛護室內裝置,不得隨意搬動、損壞東西,嚴格遵守防火規則,嚴防火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對廠家人員及非集團公司人員(地方檢查人員除外)實行收費管理,標準為15元/日/床,並交納200元抵押金。住宿人員必須愛護房間內的用品和設施,如有人為毀壞,酌情扣除抵押金。

八、招待所內用品和設施必須保持整潔、衛生,住宿人員走後即時換洗被褥。客房內每天應做到 “六潔淨”: 牆壁潔淨、屋頂潔淨、地面潔淨、門窗潔淨、玻璃潔淨、傢俱電器和用具(如 床單、被套、被褥、枕頭、枕巾等)潔淨,並按統一規格疊放整齊,否則每查住一次,處罰責任人員10元。

九、管理員要注意住宿安全,發現可疑情況和不安全苗頭及時向綜合辦主任彙報,並要做到眼勤、腿勤、嘴勤,不擅離職守。

十、切實做好招待所的物資和日用品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人員不得私自佔用招待所的公用物品。

十一、住宿人員必須遵守招待所作息時間,因故不能歸宿或在外留宿者,應事先通知管理人員。

十二、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億欣煤業綜合辦公室

20xx年12月1日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第一、二、三條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規範公司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1]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 公司的實收資本是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交付並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或者股本總額。

第四、五、六條

第四條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第五條 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第七、八、九條

第七條 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後,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九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第十、十一、十二條

第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

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第十二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或者所認購的股份。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公司設立登記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公司成立後,股東或者發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時間繳納出資,屬於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後,申請辦理公司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三、十四、十五條

第十三條 設立公司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型別;

三)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四)公司註冊資本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認繳或者認購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和該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五)公司實收資本額、實收資本佔註冊資本的比例、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貨幣出資的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時間、出資額、公司的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以非貨幣出資的須說明其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以及非貨幣出資權屬轉移情況;

六)全部貨幣出資所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

第十五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式,減少後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應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並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後,公司申請減少註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第十六、十七、十八條

第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註冊資本及相應的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非公司企業按《公司法》改製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原非公司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並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第十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數額或者發起人的認購額、出資或者認購的時間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出資數額或者發起人的認購額、出資或者認購的時間及方式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二十、二一條

第十九條 變更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 公司名稱;

二) 公司型別;

三) 變更前後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四) 變更前後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

五)增加註冊資本的實際繳納情況。以貨幣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額、出資時間、開戶銀行、入資戶名及賬號;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情況、評估情況;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說明轉增數額、公司實施轉增的基準日期、財務報表的調整情況、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轉增前後財務報表相關科目的實際情況、轉增後股東的出資額;

六)減少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說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規定程式情況和股東或者發起人對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

第二十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或者發起人作為出資的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規定數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補交其差額。原出資中的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重新進行評估作價。公司實收資本應當進行重新驗證並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成立後,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公司涉嫌實收資本不實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證,並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驗資證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條

第二十二條 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公司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條予以處罰。公司的

股東或者發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記機關責令公司限期辦理註冊資本、出資期限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處罰。公司成立兩年後,其中,投資公司成立五年後,公司股東或者發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額交付出資,且公司未辦理變更登記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處罰。

第二十四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 七十一條予以處罰。

第二五、二六、二七條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發生變動,公司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檔案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七條 撤銷變更登記涉及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變動的,恢復公司該次登記前的登記狀態。

第二八、二九條

第二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一、 目的

為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集團所有辦公場所、活動區域的空調裝置。

三、 空調管理責任人

空調使用實行“部門主管負責制”,責任到人並承擔相應責任。大廳空調的管理維護與使用由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各辦公室空調由該辦公室人員負責。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責任人應及時通知集團辦。

四、 空調使用條件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下班時當天值日人員要提前10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不得讓部門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進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空調使

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六、 違規責任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給與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外出辦事,空調仍開放的,給與該辦公室主管每人罰款10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當天值日人員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七、 其它

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辦就處理情況進行通告批評。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江蘇中能集團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1、學校根據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將公司統一配發的 電腦交給工作,教學儲存與使用。

2、辦公用電腦除指定儲存使用人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腦,偷看他人資料;因教學任務變更、教室辦公室調整,按照“機隨人走”的原則,由使用儲存人帶電腦搬移。

3、非指定使用人一律不準隨意動用辦公用電腦,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須經儲存使用人在場並同意方可。如違反,處以指定使用人和動用人每次罰款50元。

4、指定儲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維護所配用的電腦,裝置丟失或人為損壞,儲存使用人要負全部責任並照價賠付。

5、機箱後有封條,指定儲存使用人不得擅自拆開機箱。如機器出現故障或需要新增新硬體須向行政部網路管理中心報告,由網路中心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6、辦公用電腦用於教學、管理等工作使用,不得利用電腦上網聊天、遊戲或瀏覽不正當網站。除工作需要查資料、發郵件外不得隨便上網。

7、不準用學校電腦、印表機列印私人資料,不準將學校資料外傳,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涉及學校保密資料另作處理。

8、如因工作或個人原因辭職、離職,須將電腦交回公司或照價付款後自行帶走。

儲存使用人認同簽字:

學習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第一條 為規範本所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標準,根據本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物件為特殊工種及特殊崗位人員。

第三條 管理人員及地調科研人員日常業務加班原則上不發放加班費。由於臨時增加工作任務需加班的,報主管所長批准後按實際天數發放加班費。

第四條 值班補助及夜班補助標準如下: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不含雙休日),由所統一安排值班且時間超過4小時的,每人每天按30元標準計發,不足4小時者,不得發放值班費。

2.雙休日及夜間值班:

①保衛人員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標準計發;夜間巡邏按每晚每人4元標準計發。

②門衛夜間值班夜餐補助標準為:18:00-24:00時,按每人每班2元標準計發;0:00-7:00時按每人每班4元標準計發。

③駕駛員雙休日經領導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平時八小時以外領導安排臨時用車,由部門安排補休。

④電工雙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日常夜間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標準計發。

⑤醫務室及其他公益服務崗(維修等)八小時以外及雙休日臨時加班,由部門安排補休。

3.基建現場管理人員工地補貼標準:

①本所職工每天在現場工作時間4小時以上,每天按3元標準計發工地補貼;如有特殊任務需晚上加班4小時以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可按每晚4元標準計發夜餐補貼;雙休日加班4小時以上,每天按12元標準計發加班費。

②外聘或返聘人員按合同約定執行。

第五條 加班費及夜餐補貼在嚴格考勤的基礎上,由各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於每月28日前報人事教育處稽核後由財務處統一發放。

第六條 本所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報人事教育處備案後實施。

第七條 本規定由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公司印章是公司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 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為了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總經理授權由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印章(各類印章共計枚)的管理、發放、回收、監督、保管和使用。行政部行政主管負責存放。

一、印章的雕刻

1.公司印章的雕刻由部門負責人據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交行政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

2.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雕刻本部門的印章。經過批准後的雕刻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辦理。

3.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含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

2.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部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三、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②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③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④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⑤公司章程、協議。

⑥員工調動。

⑦員工的任免聘用。

⑧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②各類經濟合同等。

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4.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四、印章的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

負責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2、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分管部門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監督工作。

3、印章管理員

①負責印章的保管。

②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③負責印章使用的稽核工作。

④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⑤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五、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行政部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均在表上予以記錄。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保管印章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經理報告(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同時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主管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為了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須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一),將其與所需印的檔案一併逐級上報,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①合同章的使用: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稽核後的附件,經部門經理稽核, 總經理簽署後 (如涉及價格需財務部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將合同傳遞給行政部蓋章,否則不予以蓋章。

②公章的使用:經行政部經理稽核,總經理簽署,由行政主管蓋章(部分合同需加蓋公章的,公章使用許可權等同合同章)。

③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④私章的使用:適用於簽發支票、檔案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也須先徵得同意後才可辦理。 ⑤董事長簽名章(大、小各一枚):適用於需其簽名的檔案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後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後補簽單。

⑥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行政部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⑦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⑧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同時印章保管人應對檔案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在逐級稽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檔案予以退回.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後,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能蓋章. 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後停止使用公章。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印章的停用

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①公司名稱變動。

②印章使用損壞。

③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燬申請,填寫印章銷燬申請(見附件3)經行政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銷燬。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八、印章的其它事項

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稽核簽字。

2、財務人員依日常的許可權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式。

3、用印後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後交行政部歸檔。

4、公章的使用絕對決定權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式,不得擅自使用。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一、各部門須指定專人到財務部辦理支票領用和經費開支報銷業務。對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支付。

二、領用支票時,須事先辦理用款申請或購置計劃,根據相應批示由總經理、總會計師、分管領導、財務部長簽字後到財務部領用支票。

三、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須登記領用日期、支票號碼、款項用途、用款限額等專案並簽字。財會人員在簽發支票時,須填寫簽發日期、收款單位、用途、大小寫金額;遇特殊情況的,仍必須填寫簽發日期、用途和經費限額。

四、禁止攜帶空白支票外出採購物資。確因採購地點不明、價格不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攜帶空白支票時,必須經部門正職負責人批准後,報財務部部長審批。

五、支票必須在規定的支付限額內使用。遇到特殊情況支付額超過規定的支付限額時,必須事先報知財務部,並報經有關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六、支票開好後,領用人必須將存根數字和支票票面數字核對相符;支票存根必須按規定填寫收款單位名稱、金額、款項用途。

七、領用人須按規定及時索取相關票據,並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支票存根一併到財務部報銷清賬。

八、逾期未支付、丟失、未使用的支票,須在確認相關事實的當日及時報知財務部,並及時辦理更換、掛失、收回等相關手續,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九、領用支票人員必須對所領用支票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毀,支票不得塗改。因使用不當造成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根據情況賠償損失。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6

1、目的:加強商場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商場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場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商場,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 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商場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商場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7

1、在小區沒有租車位的車主,請把車停放在小區臨時車位,小區商鋪前面的車位為臨時車位。不得佔用他人車位,每個車位如果貼有車牌號碼則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應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並在規定位置停放。

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4、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嚴禁超車。

5、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6、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及練習。

7、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8、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架空層的非機車位。

9、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物業服務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10、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巡邏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8

為規範員工就餐行為,塑造文明、和諧、清潔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講究文明衛生,保持食堂清潔,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食堂之內禁止抽菸。

2、就餐時請有序排隊,不準擁擠、插隊,不準協助他人插隊和一人打多份,違者罰款20元/人。

3、就餐時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嬉戲,碗、筷、匙不得故作撞擊聲,影響他人就餐,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語、做不雅動作等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4、員工就餐以吃飽為原則,厲行節約,飯吃多少盛多少,不允許剩飯、剩菜,避免浪費,如發現故意浪費食物者將嚴肅處理。

5、愛護食堂桌椅、餐具等財物,如有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實行刷卡就餐制,員工一律刷卡就餐,員工休息期間飯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違反者罰款處理,刷卡時請告知食堂工作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立即告知工作人員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飯後解決,不得與食堂工作人員爭吵,甚至辱罵。

7、外來人員就餐由接待部門到總經辦領取餐券就餐,員工不得私自帶領外人進食堂就餐。

8、飯後須各自整理桌面,食物殘渣倒入指定的桶內,禁止將剩菜剩飯帶出食堂,餐具用完後一律交回“飯盤迴收處”,餐具回收時要輕拿輕放,未經允許攜帶食堂餐具出食堂區域範圍者,作偷盜論處。

9、食堂管理員及食堂員工負責監督、檢查就餐情況,發現違紀現象應及時制止。對屢教不改者,視情節給予處理。

10、為了您有一個良好的用餐環境,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員工就餐管理規定。

總經辦

20xx年3月8日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19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專案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後

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責任追究

(一)村民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時,須逐一認真登記用印時間、用印事由、審批人、並簽註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應不詢私情、堅持原則、不得利用公章圖謀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於個人目的,尚未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視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4、私用印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攜帶公章外出,不準將公章隨意託人代管、代蓋,未經同意,不得將公章帶離辦公場所,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公章;

6、不得藉機吃、拿、卡、要,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範文 篇20

1、嚴禁在樓道、樓梯及出口處堆放車輛或雜物,保證樓道暢通無阻

2、上、下樓時要遵守規定,堅持輕聲慢步禮讓的原則,上下樓梯要靠右行。

3、在樓道及樓梯上嚴禁追逐打鬧、推搡他人、勾肩搭背、拉手插兜、攀爬欄杆、高聲喧譁。

4、集中下樓時要分樓層分時間段進行,中午放學時,星期一、三、五單號樓層先下樓,間隔10分鐘雙號樓層下樓;星期二、四、六雙號樓層先下樓,間隔10分鐘單號樓層下樓。下午晚上放學時,星期一、三、五單號樓層先下樓,間隔5分鐘雙號樓層下樓;星期二、四、六雙號樓層先下樓,間隔5分鐘單號樓層下樓。

5、每逢學生回家、上晚自習停電或遇突發事件時,須等候學校值班室通知下樓,並由上該班本節課的教師負責該班的學生疏導工作,併到樓口指揮學生有序下樓,避免因推搡擁擠而發生意外事故。

6、課間操、國旗下講話或大型集會等大型活動中學生下樓時,由上該班本節課的教師負責該班的學生疏導工作,併到樓口指揮學生有序下樓,避免因推搡擁擠而發生意外事故。學生解散時必須依次按要求退場,U型樓各樓梯退場順序均為使用本樓梯的四樓班級、三樓班級、二樓班級、一樓班級;綜合教學樓退場順序均為使用本樓梯的五樓班級、四樓班級、三樓班級、二樓班級 、一樓班級。

7、學生在升旗、課間操、大型集會時,已經上樓的學生須待所有學生上樓後,方可出班活動,防止學生有上、有下發生擁擠現象。

8、集中上下樓時,必須走本班固定的樓梯及樓道口,嚴禁逆行,嚴禁串樓道口。

9、圖書樓報告廳上下樓,原則是 誰使用誰負責。由使用報告廳的教師負責上下樓秩序。

10、所有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負責。 11、U型樓各班學生使用樓梯規定:

U東樓中廳樓梯(中廳樓梯兩側兩個班及北樓東側兩個班)

U北樓梯(北樓西側三個班)

U東南角樓梯(南樓東側兩個班)

U西南角樓梯(南樓西側三個班) 綜合教學樓(共用一個樓梯)

12、綜合教學樓上班級教室靠近走廊的窗戶不宜開得過大,以免因佔用空間過大而發生碰傷學生的事故。

13、冬季時間,嚴禁在過道、樓梯等地面灑水,以防因結冰而使學生滑倒受傷。

14、教學樓上班級的學生不得將身體探出欄杆或窗外,謹防不慎發生意外墜樓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