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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用餐管理規定(精選1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41W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

30——7:45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精選17篇)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時間員工不得隨意進入食堂。

3、 員工應按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就餐的應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衛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違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罰款50元。

5、 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浪費飯菜罰款處理一次10元。

6、 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私帶物品到廚房加工。

7、 嚴禁私自帶領無關人員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報上一級領導批准後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

8、 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二、就餐人員伙食費繳納及管理

1、 公司實行雙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就餐人員每人每天就餐費定為10元,每人每月220元。並於每月11日前將當月伙食費交公司財務室。

2、 公司就餐人員除工作需要外,儘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繳納伙食費後,只要在食堂就餐達到5日,非工作調動,一律不予退夥。

3、 外來人員就餐除提前申請並獲批准外,員工一律不得隨意帶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員,由財務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費用。並自覺遵守就餐相關管理規定。

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認真負責,文明服務,用心調劑伙食,避免無為浪費,做到進菜質優價廉,飯菜可口衛生,葷素搭配合理,營養調劑均衡。

2、 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辦公室驗收記賬,財務室對賬結算。

3、 食堂工作人員應根據當天的食譜計劃採購,並確保採購肉菜食品的質量與安全。

4、 嚴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式,確保各類餐具用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使就餐人員有安全可靠的飲食健康保證。

5、 加強廚房及炊具、灶具的維護保養,始終保持廚房及各類炊(灶)具的清潔衛生,延長其使用壽命。

6、 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相關知識和常識的學習應用,自覺養成用後隨手關閉液化氣總閥門和及時斷開用電裝置電源的良好習慣,防止操作失誤出現意外和造成損失。積極為就餐人員創造優美、綠色、乾淨、衛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環境。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2

為了規範餐廳用餐管理,保證用餐秩序,共同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用餐環境,特制訂如下規定:

1. 員工餐廳每天為上班員工免費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 午:12:00-13:00 晚: 6:00-7:00 .

2. 打飯時,必須遵守秩序自覺排隊,服從食堂人員管理;不得爭先 恐後,不得敲盆喧譁等不文明行為。

3. 員工自備餐具,可根據自己的飯量打飯,嚴禁剩飯和倒飯,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4. 用餐時不得把菜渣、骨頭、紙巾等亂丟亂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應及時清理乾淨,餐後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內,倒在規定的垃圾桶內,並將餐具洗淨放入消毒櫃中,擺放整齊。

5. 愛護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廳爭執鬨鬧,大聲喧譁;非餐廳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廚房。

6. 就餐人員不許把飯菜端回宿舍或車間用餐,更不許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佔為己有。

7. 餐廳內不準抽菸,隨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厂部有權給予處理,發現一次罰款50元,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除名處理。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3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衛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菸,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4

一、目的:為了控制生產成本,規範公司物料管理,保證生產正常進行,物流暢通,加強倉儲人員責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運用範圍:公司所有倉庫及涉及部門

三、內容:

1、物料管理包括:物品購買程式、物品入庫程式、物品領用程式、工具管理程式、倉庫管理制度。

2、物品購買程式:

(1)凡因生產或工作需要,需購置原材料或其它物品,必須由需求部門組長提出申請,並填寫《請購單》,統一由主管稽核,廠長批准以後採購部門方可購買,否則由採購部門負責。

(2)玻璃原片由生產部計劃文員申請,生產廠長審批;五金、輔料、勞保用品由其倉管員申請,採購經理審批;機械零配件、電器由機修工負責申請,生產廠長審批,百葉原材料、輔料由其倉管員負責申請,技術部經理審批;其它由各部門負責。

(3)各部門在編制採購計劃時,必須確定合適的數量,保證所需的物品不應發生囤料。造成倉庫佔用大量資金。為避免數量嚴重超標,各責任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和採購週期,制定安全庫存量上報審批。

(4)採購人員必須按照《請購單》上寫的物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進行採購,並確保按時到貨。

(5)倉管員在到貨時憑送貨單驗收到貨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供應商的名稱、到貨時間等內容。做好與質檢部門的聯絡,填寫《入庫單》並會同質檢人員簽字,同時做好電子檔臺賬。

(6)採購員必須做好返工與退貨的跟蹤,以免使公司造成損失。對本公司造成實際性損失的,則須向供應商進行索賠。

3、物品入庫程式:

(1)玻璃原片由生產部叉車司機負責點數接收,倉管員進行質量檢驗、簽收,填寫《入庫單》會同叉車工簽字。

(2)玻璃輔料及公司工具由倉管員簽收並填寫《入庫單》,採購經理簽字。

(3)百葉原材料、輔料由其倉管簽收並填寫《入庫單》,技術經理簽字。

(4)倉管人員進行數量清點,確定要入庫的材料數量與《送貨單》、《入庫單》相符。如倉管員沒有進行清點,而將貨物入庫時,造成的損失由倉管員負責賠償。

4、物品領用程式:

(1)各部門領用材料必須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材料,嚴禁私自到倉庫領用材料。

(2)《出庫單》由用料部門組長開具,由各部門主管或廠長稽核批准,倉庫才能辦理髮料。

(3)各部門主管在稽核時,必須抱著對公司負責任的態度,嚴格把關,稽核所要領用的材料是否真是工作所需要,是否需要那麼多的量。

(4)倉管員發料時,必須根據《出庫單》上載明的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進行發料,不得多發。屬於連續性的物品,不得多發給一個部門(例:手套,護腕等)。

(5)各部門的倉庫領用材料必須指定專人,並經各部門主管同意,領用人員名單在各部門主管,公司管理部備案。

5、工具管理程式:

(1)工具管理涉及工具保管、購買、使用、報廢、調換、退回等內容。

(2)倉庫須建立專門的工具賬本,對每件工具祥細記錄,工具的入庫、在庫、出庫、退回、報廢、調換等詳細內容。

(3)員工領用工具需填寫《工具領用單》經各部門主管批准同意後倉庫才能發放。沒辦理手續倉庫私自發放的,由倉庫管理員負責。

(4)員工領用工具由本人保管,在使用時應文明操作,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凡使用不當或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

(5)員工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須先到倉庫辦理工具退庫手續,並有倉庫管理員簽字。人事部門才能辦理離職手續,對缺損的工具由人事部門在核算工資予以扣除。

(6)倉管員在辦理退庫手續時,倉管員仔細檢查工具的好壞,如不能確定則叫裝置管理員共同確定。否則損失的工具由倉管員負責。

(7)因使用時間或其它原因工具要求調換的,則應填寫《工具調換申請單》同所在部門主管及裝置管理員稽核同意,才能到倉庫辦理調換手續。

(8)各部門提出所要的工具,須有各部門提出填寫《請購單》,報請廠長同意,採購員才能採購。

6、倉庫管理制度:

(1)要求各部門,特別是各倉管員必須嚴格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式序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更改。

(2)財務部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立即彙報廠長,並提出整改意見。

(3)對不能按本制度進行操作,視情況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對屢教不改的,又屢次屢犯的,作調離工作崗位或開除出廠處理。

(4)對提出完善意見被公司採納的,特給予公開表彰並給予經濟獎勵。

四.其他規定

1.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屬公司管委會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公佈執行。

XX有限公司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5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檔案。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稽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檔案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6

目的和適用範圍

1.1 目的:為加強公司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加強人員出入管理,保證車輛出入停放有序,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工作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所有進出公司的各種車輛。

1. 引用

2. 術語

3. 職責

4.1 綜合管理部門職責:綜合管理部應監督保安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保安人員應禮貌得體;對不符合規定車輛出示規定要求,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配合員工進行車輛停放。

5 管理活動的內容與辦法:

5.1通行證辦理流程及使用規定

5.1.1所有車輛一律憑公司統一印發的通行證進出公司和在指定區域停放,無通行證的車輛不得駛入公司院內;

5.1.2通行證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印製管理,公司內部所有有車員工均可申請,員工申請時需填寫《車輛通行證申請單》,註明申請人姓名、所屬部門、車輛顏色型號及車牌號碼等資訊,交至綜合管理部稽核後辦理出入證。

5.1.3綜合管理部稽核相應申請資訊完整無誤後,向申請人發放通行證,登記備案,並實時更新資訊通知公司門衛。

5.1.4通行證歸公司所有,僅限申請登記人本人使用,個人應妥善保管,不得轉讓、外借,車、證、人必須與申領登記資料保持一致。

5.2車輛出入規定

5.2.1車輛出入院落時須將通行證件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內明顯位臵,以便查驗;車、證、人必須與申領登記資料一致,否則不允許駛入公司院內。

5.2.2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後須減速慢行,停放在公司制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不得鳴笛。

5.2.3 持證車輛嚴禁車輛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2.4 外單位(含合作單位)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院內,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進入的,用車單位申請,須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同意後方可進入,車輛不得在院內過夜;臨時裝卸貨車輛即裝、即卸、即走,不得在院內長時間停留。

5.2.5 公司舉辦活動、召開涉及外單位會議時,外來車輛需進入公司的,相關部門需提前通知綜合管理部,說明來訪車輛數量、車牌號、停放時間等資訊,以便預留車位、及時放行。

5.3車輛停放規定

5.3.1 所有車輛須按指定的位臵停放,在規定區域或指定車位有序停放,保持車頭朝向一致。

5.3.2 公司領導的車輛停放在公司鍋爐房門前,職工的車輛停放在南門內停車場。其他的地域嚴禁停放車輛。

5.3.3 所有車輛車主應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車內不存放貴重物品,停車後及時關鎖門窗;停車時避免與其它車輛發生碰擦,如有碰擦,應主動與對方車主聯絡,妥善處理。

5.4 人員進出規定

5.4.1 公司員工需佩戴胸牌進出,辦公室在保安室設臵考勤記錄機,員工須在考勤機上進行刷卡記錄方準出入公司。

5.4.2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需要離開公司廠區時,須由本人填寫“出入公司申請單”(見附件),說明出廠理由,由本單位主管簽字後,出廠時將出入公司申請單交保安室並在考勤記錄機上留下打卡記錄後,方可出廠。

5.4.3 本公司生產廠房,除倒班情況外,每天下午6點至次晨7點前關閉,並由保安人員守衛;除經批准的特殊情況外,一律禁止出入。本公司大門晚10點至次晨7點前除規定當值夜班人員,其餘人員一律禁止出入。

5.4.4 員工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司大門,嚴禁在廠區內酗酒。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其出入規定亦須遵守以上規定。

5.4.5 保安人員每天需將“出入公司申請單”送行政部門辦公室登記到出勤記錄中。

5.4.6 凡來訪賓客(供應商,客戶,本公司其它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須經保安人員電話聯絡受訪人員並經其同意接見後,由來訪人員填寫“會客登記單”,方可進入。會客結束後,來訪賓客須將有受訪者簽字的“會客登記單”交還保安室留存,方可離開;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公司接待單位陪同方準進入。

5.4.7 賓客來訪時,除特殊業務需要允許其進入廠房外,其餘原則上均需在辦公室會面,不準進入廠房內;需要進入廠房的,必須經生產副總批准。

5.4.8來賓進入廠區,保安人員需檢查其隨身攜帶的物品,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

5.4.9 嚴禁外來推銷人員或小販進入廠內。

5.5 物品進出規定

5.5.1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廢料、員工私人物品、私人工具)出廠時均需辦理“物品出門證”後,方準憑出門證放行。

5.5.2 保安人員需仔細核對“物品出門證”上記載的物品,是否與實物相符。

5.5.3 “物品出門證”由綜合管理部填寫、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籤認核實。

5.5.4 所有人攜帶各種物品入廠,完成任務後需帶出廠的,應於進廠時先行登記,出廠時憑登記單核對無誤後出廠,否則,不許將物品帶出廠。

5.5.5物品進廠時,保安人員需詳細檢查,如有危險品、易燃物、凶器等,禁止入廠並需報告上級處理。

5.5.6保安人員每天需將“物品出門證”送財務部門備查。

5.6違章處理

5.6.1 車輛進入院落,駕駛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服從管理、文明行駛、文明停車。對不遵守停車、行駛管理規定、不配合工作、不服從指揮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5.6.2 對借用、盜用他人通行證、偽造通行證進入院落的車輛,一律沒收通行證,並責令駛離。同時對借出人、借用人、盜用人或偽造人員予以通報批評,責任人罰款500元。

5.6.3對不按規定行駛和停放的車輛車主,將予以通報批評;對不服從停放排程,採取極端行為破壞公司正常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任人罰款200元。

5.7 其它

5.7.1 綜合管理部應監督保安人員嚴格執行本辦法,保安人員應禮貌得體,對出入領導的車輛行禮;對不符合規定車輛出示規定要求,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配合員工進行車輛停放。

5.7.2 公司所有員工如有遇到保安人員不文明工作行為,或出現違反本辦法之行為,可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投訴。公司綜合管理部核實後,根據公司考核規定進行考核。

6 附則

-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於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7 附件

附件《出入公司申請單》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7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儲存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 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籤上註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註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4 檢驗後應做好相應的標識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於《報廢清單》中。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8

現場整理

凡是現場不需要的廢品、呆滯物件,廢置工裝、裝置等都屬不要物。不要物應及時進行清理,清除出生產作業現場。

必須按公司有關廢棄處理制度、流程處理廢置物,避免給公司帶來損失。

清除呆滯、廢置物時,必須與歸口管理部門協調解決。6s管理制度。未經許可不得任意轉嫁到其他責任部門區域,嚴禁亂扔亂放。

凡暫時無法清除出現場的不要物,應規範場地整齊放置,掛牌“待處理品”加以標識,並限期清除出現場。

區域負責人應經常核對計劃,定期清理整頓現場的工件物料,清除不要物,騰出空間,最大限度地減輕現場區域負荷。

現場整頓

整頓擺放按照分類、規範化要求,符合定點(放置在合適的地點),定容(採用合適的容器和顏色),定量(規定合適的數量)三原則。

工件、物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原材料、輔助材料、配套用品等)應擺放在工裝架、物料架、托盤或枕木上,符合三定三要素原則;要求擺放整齊規範,不著地、不佔道、不壓線。不允許雜亂混放。凡配送、轉運、外協的工件物料應按要求擺放在區域內,該區域責任人負責協調和落實整頓到位,並對違規行為予以相應的處罰。6s管理制度。

裝置(加工機器、焊接裝置、切割裝置、噴塗裝置、起重裝置等)應合理佈置,與其它物品分離,便於安全操作、維護保養和日常清理。移動裝置定位放置,配套氣瓶要使用固定架(乙炔瓶與氧氣瓶間隔為不小於5米)。焊機按統一方式規範繞線擺放,不靠窗戶牆邊放置,防止雨水受潮。裝置所用各種管、線應合理佈置,規範走線,防止現場混亂。

工裝(模具、胎具、夾具等)應有標識,合理定位擺放;

工位器具(工件架、物料架、工具櫃、工作平臺、托盤、零件盒、枕墊物等)應分類、規範擺放整齊,並保持整潔,不得亂丟亂放或雜亂混放。

轉運車輛(叉車、小拖車、貨車等)應擺放在給定位置,且有定位線標示。

垃圾箱定位放置在定位線區內。垃圾超過警示線應及時進行清理。

現場責任區域管理

責任區域須有明確的責任人管理。

責任區域內要做好有關設施(電器、廠房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及時做好維護修復工作。

責任區域要做好日常的整理、整頓、清掃工作,維護清潔效果,按要求填寫6s實施相關記錄。

現場通道管理

生產現場必須保持通道暢通,維護通道秩序。凡因轉運工件需臨時佔道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並按規範要求放好臨時佔道牌,嚴禁違規和無序佔道。行車吊鉤、操格手柄不應停放在過道中並按規定高度放置,以免影響通行。

現場標識規範管理

現場標識應報董辦運營部核定後實施。

劃線標示:通道線為黃色,線寬120mm;行車標示線為黃色,線寬100mm;責任區域線為黃色,線寬80mm;定位線為黃色,線寬30mm(如垃圾箱定位)。

現場責任區域標示:應明確責任區域以及責任人,立牌標示。

工具櫃、電器櫃(盒)、裝置、工裝、工位器具、工件物料標示:按規範貼裝標籤標牌。現場工位器具應統一油漆顏色(灰色為宜)。

轉運車輛標示:規範貼標識

看板:符合vi規範,張貼規範,整潔美觀,及時更新。

凡屬公共區域劃線問題報行政本部統籌規範策劃,並通過董辦運營部核定實施。

現場清掃管理

維持廠房內設施、地面、工件乾淨清潔。應及時清掃積灰,清除垃圾,清除積水、油汙等。

實施責任區域清掃表並及時填寫。

現場安全管理

各部門應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現場員工必須按崗位要求穿戴勞保、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防毒口罩、耳塞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安全意外事件發生。

各部門對於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情況必須嚴肅查處,安全事故必須“四不放過”。

辦公區域管理

各部門辦公區域6s管理依照<文明辦公規定>,符合本6s管理制度。

各部門應充分認識辦公區6s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維護部門辦公區6s形象。部門6s專(兼)幹根據辦公區<6s管理考核標準>和屬地原則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考核、協調反饋、落實整改。

辦公設施及用品管理

辦公設施及用品應按規定要求定點、分類、整齊、規範擺放;完好、乾淨;標識清楚、專人管理;無亂塗亂畫亂張貼;個人用品定點存放置,公用辦公用品應指定位置集中規範存放。

辦公桌上應有個人工作崗位卡。辦公桌面上不得放置與辦公無關的物件,辦公桌下面不得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閒雜物品。下班時應對辦公桌、辦公區域進行整理、整頓、清掃、清潔。

辦公現場破損的辦公傢俱應及時報行政本部維修或更新處置。

辦公安全保密管理

檔案資料管理:分類標識、歸檔,定點、規範擺放;或按規定定期清理、銷燬;涉密檔案資料要按規定存放,更不得擅自帶出辦公室;涉密檔案借閱和影印必須按有關保密制度執行。

電子文件管理:嚴格控制涉密共享檔案的使用許可權;未經批准不得利用電子郵

件向任何人傳遞涉密資訊;螢幕保護設定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部門安全管理:明確部門主管為安全保密負責人,部門專(兼)職保密員履行安全保密監督檢查職責;下班後所有保密文件及資料都必須處於保密狀態;言談不涉及公司保密內容;離司人員離司前要將有關檔案資料全部交出,並對交接過程進行監控。

衛生間管理

衛生間設施(包括房間門、窗、牆面、地面、水管龍頭、洗手檯櫃、電燈電器及其它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狀態。

衛生間應按要求備好衛生紙,保證各間蹲位有衛生紙。

衛生間應有香薰,便盆應有衛生球,消除異味。

衛生間應保持清潔,及時做好各項清理、清掃、清潔工作。

衛生間應加強監督控制,對違規吸菸人員亂丟菸頭、菸灰、煙盒者按規定處罰。

衛生間嚴禁塗鴉,對違規亂寫亂畫者從重處罰直至辭退。

各精品參觀線上的衛生間要求按賓館方式進行管理。

公共區域管理

公共區域由行政本部負責巡查,及時清除違規佔道車輛、物品,清除廢雜物、垃圾,打掃或清洗門窗和相關設施,維持日常清潔衛生;按制度落實車輛管制

公共區域的基建垃圾由基建辦落實清理整改;工業垃圾由就近責任部門協調處理,不得推委和拖延處置。

凡屬公司重大接待活動統一安排的整改指令,各事業部、部門必須顧全大局,全力、及時完成責任區域整改任務。

員工素養及團隊風貌

各部門應認真組織做好誓詞培訓和早操活動。應採取多種形式對員工進行素質素養方面的培訓,大力倡導三一文化,抓好文明辦公、文明生產,培養團隊過硬的精神風貌,提升員工意識素養,形成良好的行為規範習慣。

員工應注意儀容儀表和自身形象,按規定著裝,佩帶工卡,及時修理邊幅,注意文明用語,講究文明禮貌。

生產工人應列隊下班,上下班、就餐不得穿髒工作服進出公司大門和食堂。

上班時間應無呆坐、磕睡、閒談;無溜崗、串崗、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按公司規定嚴禁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區域抽菸、嚼檳榔。

現場整改

各部門按6s日檢通報或董辦運營部整改通知書要求,在限期內組織完成相關整改事項。對現場限時整改實施確有困難的,由責任部門擬報整改方案反饋協調,可酌情另行考核處理。

責任部門對處罰不服時可以向主管公司領導申訴,但不得藉口延誤現場問題整改。對於沒有安排落實整改的部門加倍處罰,按6s處罰條例連帶處罰部門主管。

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重大接待活動整改指令、影響公司整體接待活動的部門,落實責任人從重處罰。

6s整改工作流程圖詳見附件四

6s考核獎懲

各部門應加強所屬責任區域6s自檢自查和考核獎懲,落實整改。

董辦運營部根據<6s管理考核標準>和<生產工作現場6s管理處罰條例>(附件五)及本制度實施考核獎懲。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6s管理進行全面大檢查和考核評比活動。

部門所屬責任區域受到董事長批評時,每次處罰責任部門50—100分。

一般6s獎罰由董辦運營部主管公司領導批准;重要6s獎罰報董事長批准。

董辦運營部每月將各部門6s考核獎罰情況統計反饋人力資源部執行。

6s考核的罰款金依據<行政處分條例>在月工資中扣除。

6s考核的獎勵金由董辦運營部負責發放。

集團各部門6s管理人員考核管理情況部分績效由董辦運營部彙總,納入績效考核。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9

目的:本規定旨在樹立員工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提升企業凝聚力,提高每位員工的工作效率。

範圍:全體人員。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 夏季作息(8:15-11:30,12:30-17:30),冬季作息(8:45-11:30,12:30-17:00)以公司考勤時間為準,所有人員必須打卡,嚴禁代打卡,每自然月代打卡一次當事人分別給予50元罰款,當月全勤按70%發放;代打卡二次當事人分別給予100元罰款,當月無全勤;代打卡三次及以上當事人分別給予每次曠工一天處罰。每日遲到1-10分鐘內扣罰15元,遲到11-20分鐘內扣罰30元,遲到21-30分鐘內扣罰5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算。遲到達3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遲到達5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資按80%發放;遲到達10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作按50%發放。每自然月曠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80%發放;曠工2天扣除10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50%發放;曠工3天及以上作自動開除處理。

2、病假須出示區級醫院證明,並於銷假後3天內報行政管理部備案,無證明或逾期將作曠工處理。

3、婚、喪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但須提前交接工作及報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4、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書面向直接領導提出書面申請,一天及以內報部門負責人批覆,三天及以內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副總批覆,三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同意後報總經理批覆後方為有效,批覆後交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晨會內務

1、值日官必須於值日當日提前20分鐘到達公司,值日員提前15分鐘到達公司,計入考勤考核;每日值日由前一日值日官負責監督並協調工作。值日工作要求按《每日晨會制度》、《每日值日製度》執行。

2、值日人員如遇值日調休必須提前兩天與其他人員協商換班,不得出現無值日人員。否則給予值日員50元/次處罰,值日官100元/次處罰,值日監督50元/次處罰。

3、各部負責人全面負責晨會及內務具體落實,不得出現無晨會、無值日。否則給予300元/次/項罰款,值日名單報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如有更改及時報備。

行為規範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2、工作按程式操作,規範作業,如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上報直接負責人,不得作越級、跨部門交流。

3、著裝按公司著裝管理規定執行、座位保持整潔、不的出現髒、亂現象。

4、員工通訊工具必須保持暢通;員工開機時間為8:00——23:00,部長及以上職位必須24小時開機。

5、辦公室嚴禁吸菸,上班時間禁止喧譁、閒談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員工禁止使用公司一次性紙杯。

7、做好與客戶的通話記錄,行政管理部負責電話記錄及事件跟蹤記錄的檢查。

8、各部各部門每週日填寫周總結交行政管理部,由行政部檢查每週工作執行情況。

9、行政管理部負責監督對以上各項的實施,如有違反,責任人每次每項給予罰款20元,部門負責人每次給予30元處罰。

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由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完成

1、儀表端莊大方,對來訪者一視同仁,不憑個人好惡和情緒辦事。

2、客人來訪應起身相迎,請對方入座以茶水招待,並問明來意。

3、對前來公司洽談業務的客戶,負責接待,在洽談過程中若雙方意向成熟,再引見給相應部門負責人。

4、對需要了解有關產品資訊、進行新聞報導或其它與公司機密、形象有關的來客,必須出示證件或相關檔案,引見給相關部門負責人。

5、對顧客的所有意見和留言作好備忘錄,並及時有效的處理。

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必須完成和傳達相關接待和資訊,不的有任何延誤;否則將給予50元/次罰款。

會議制度

1、各部周例會定於每週四下午16:00準時召開,由指定人員主持,所有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如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給予50元/次罰款。

2、作好開會前準備,提前整理會議所需檔案、發言稿;部長及以上職位不的出現無發言;否則給予100元/次罰款

3、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必須將各種通訊裝置關閉或調至無聲;與會人員工不得任意離開會議室,如有緊急事件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後方能離開。否則給予30元/次罰款。

4、由各部行政管理人員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重大會議辦公室須在會後兩天內整理出會議紀要,書面發文至與會部門負責人;每月3號將上月會議記錄交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

公車管理

1、任何人不的公車私用。

2、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管理部簽字後,出車交予司機。由司機記錄用車起止時間、行車路線、出車前里程及回來后里程並簽字確認後,及時交還行政管理部備案。

3、公車司機必須見單出車並據實填寫出車資訊和用車申請單,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將給予100元/次罰款。

4、公車司機每月2號將上月出車登記表及時交回行政管理部存檔。

外出及出差

外出為1個工作日及以內,出差為2個工作日及以上

1、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未填寫者或無簽字確認,當事人當日考勤按曠工處理,部門負責人扣除半天工資。

2、營銷人員出差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總批覆後交行政管理部備案。

3、出差人員每天不少於一次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情況。

4、出差人員手機隨時保持開機狀態,因特殊情況關機必須事先報備行政管理部並留下有效的聯絡方式。

5、出差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出差記錄,內容包括:當地市場資訊和檔案處理備忘等。

6、妥善保管出差必備的檔案、資料,不得遺失或洩露公司機密,否則公司將追究因此遭受的損失而應承擔的責任。

7、出差人員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應注重儀表、言行舉止、不準主動或暗示要求客戶請吃、請喝;不準讓客戶承擔應由出差人員負擔的住宿及交通費;嚴禁中午飲酒;不準接受客戶的饋贈;不準借出差之機旅遊;嚴禁虛報費用。

8、出差回公司三天內整理好《費用報銷單》連同《出差報告》交行政管理部登記後,按流程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9、 違反以上出差制度任意一條,責任人將作下崗處理,部門負責人給予500元/次罰款,分管副總給予1000元/次罰款。

其他

1、全體員工如對公司或各部門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可電子郵件至:。

2、嚴禁任何管理人員出現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包庇下屬等不良行為,經查實後將給予1000元直至開除處分。

1、所有通知及公文由行政管理部統一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必須在原文背面簽字確定;部門負責人因故無法簽收;由上一級領導代收並負責傳達。

2、部門負責人及時向下屬傳達檔案內容;行政管理部將隨機進行抽查,如未傳達每次將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次罰款。

3、行政管理部負責對以上各項規定及制度的實施與落實,監察部進行監督與檢查。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0

1、危險品庫房、實驗室、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訊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裝置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佔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相牴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並設定明顯標誌。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實驗剩餘物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品名稱、規格、牌號、質量、數量、查清危險性質。遇有包裝不良、質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7、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庫房周圍嚴禁吸菸和明火作業。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採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9、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如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1

一、目的:

1.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辦公室稽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後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後補填《加班申請單》,並註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後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於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管理,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境內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及其他依法需要辦理登記註冊的企業。

第三條 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註冊後方可使用,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 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主管機關核准或者駁回企業名稱登記申請,監督管理企業名稱的使用,保護企業名稱專用權。

登記主管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條 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已登記註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糾正下級登記主管機關已登記註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

對已登記註冊的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要求登記主管機關予以糾正。

第六條 企業只准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確有特殊需要的,經省級以上登記主管機關核准,企業可以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一個從屬名稱。

第七條 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下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劃名稱。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一)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企業;

(二)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三)外商投資企業。

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並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註冊。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十條 企業可以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號,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號。

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號。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第十三條 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准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准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第十四條 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總”字的,必須下設三個以上分支機構;

(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企業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三)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企業名稱,並可以使用其所從屬企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再設立分支機構的,所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總機構的名稱。

第十五條 聯營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使用聯營成員的字號,但不得使用聯營成員的企業名稱。聯營企業應當在其企業名稱中標明“聯營”或者“聯合”字詞。

第十六條 企業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開業登記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時,應當提交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檔案,以及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第十八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企業提交的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的決定。

登記主管機關核准預先單獨申請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後,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 預先單獨申請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經核准後,保留期為一年。經批准有籌建期的,企業名稱保留到籌建期終止。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保留期屆滿不辦理企業開業登記的,其企業名稱自動失效,企業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

第二十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申請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准: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三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登出登記未滿一年的。

第二十二條 企業名稱經核准登記註冊後,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第二十三條 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併轉讓。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准。

企業名稱轉讓後,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二十四條 兩個以上企業向同一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符合規定的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於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兩個以上企業向不同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相同的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依照受理在先原則核定。屬於同一天受理的,應當由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該登記主管機關報共同的上級登記主管機關作出裁決。

第二十五條 兩個以上的企業因已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而發生爭議時,登記主管機關依照註冊在先原則處理。

中國企業的企業名稱與外國(地區)企業的企業名稱在中國境內發生爭議並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裁決時,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的原則或者本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准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擅自改變企業名稱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三)擅自轉讓或者出租自己的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保留期屆滿不按期將《企業名稱登記證書》交回登記主管機關的,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予以警告並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對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本規定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複議。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複議決定。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複議,或者複議後拒不執行復議決定,又不起訴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強制更改企業名稱,扣繳企業營業執照,按照規定程式通知其開戶銀行劃撥罰沒款。

第二十九條 外國(地區)企業可以在中國境內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

外國(地區)企業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業名稱登記註冊的申請,並提交外國(地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外國(地區)企業章程和企業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外國(地區)企業申請名稱登記註冊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初步審查,通過初審的,予以公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的公告期為六個月,在此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記註冊,企業名稱保留期為五年。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註冊外國(地區)企業名稱後,應當核發《企業名稱登記證書》。外國(地區)企業名稱登記註冊後需要變更或者保留期屆滿要求續展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註冊。

第三十條 在登記主管機關登記註冊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開辦的經營單位的名稱和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登記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經核准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准予繼續使用,但嚴重不符合本規定的,應予糾正。

第三十二條 《企業名稱登記證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製。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3

一、 管理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空調管理、愛惜和保護公共財產不受損壞,延長使用壽命,確保人身及裝置安全,為員工住宿提供舒適的場所,特制定本規定。

空調使用的月份:5月—10月(室內溫度≥28℃時開啟) 空調使用的時間:白班:22:00—06:00 夜班:09:00—17:00 宿舍管理員每天負責空調開啟與關閉的工作,統一管理。

二、管理措施

1、宿舍是員工業餘休息的場所,宿舍空調屬於公司財產,凡入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安排,自覺遵守本規定的所有條款。

2、每間宿舍公司將會安裝電錶,當月所產生的空調電費,由該宿舍入住人員平均分攤。如有員工離職時,則按其使用的天數計算電費。

3、宿舍員工必須愛護公司財產,不得在空調機上鑽孔、挖洞、釘釘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損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4、宿舍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範意識,特別是防觸電、防雷擊,嚴禁挪動、更改空調的位置,禁止在雷雨天氣開啟空調。

5、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閉空調,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空調電源插頭拔出。嚴禁宿舍內無人空調機照常執行。員工應自覺保護、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

6、當空調出現故障時,宿舍管理員必須及時關閉電源、並儘快通知行政部主管安排相關人員及時維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開啟。

7、凡因空調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裝置損壞時,由違規操作者負責一切經濟損失。如果沒能查出違規操作的人員,則由該宿舍的全體人員平均承擔經濟損失。

8、凡違反以上規定的員工,由行政部酌情給予處理。

三、空調執行注意事項

1、設定適當的溫度,以得到舒適的休息環境。

2、在製冷執行中,應關閉門窗,如果門窗有開啟,室內冷氣外流,會使空調製冷的效果降低。

3、宿舍管理員應將預定的執行時間用遙控器定時設定好。

4、請勿在空調出風口處放置阻擋氣流的物體,否則降低空調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統停止執行。

5、在雷雨天氣,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雷電會致機體受損。

6、清潔或保養空調時,請斷開主電源開關,否則可能會發生意外。

7、切勿使室內機和遙控器受潮,否則可能會發生短路,甚至火災。

行政部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4

1、檔案管理員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統計本單位的檔案,並及時輸入計算機。

2、每期培訓班結束,檔案管理員必須及時對所有學員參加培訓班的時間、學習內容、考勤情況、成績等上檔。

3、檔案管理員負責辦理職工培訓檔案的查閱、借用等有關事項。

4、學籍檔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況下經批准方可借用。

5、查閱檔案時,嚴禁塗改、圈劃、洩露檔案內容,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6、借出或收回檔案時,必須當面點清核實。

7、凡歸入學籍檔案的材料,應及時整理,經科長審查後才能歸入本人檔案。所有資料要做到填報及時,數字準確,真實、可靠、齊全。

8、建立檔案資料查閱簿,誰管誰負責,誰用誰簽字。

9、學籍檔案資料,應妥善儲存,不得丟失、損壞。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5

為規範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各職能部門對聘(僱)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準發放。

8、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

9、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員工與學校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臺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1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2、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學校稽核

3)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裝置、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洩露學校祕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加強公司食堂的統籌管理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工作人員就餐質量,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並結合工作人員工作實際情況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時間規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為了提高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廚房在職工作人員必須在每餐前5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提前安排好飯菜,以免耽誤工作,特殊情況除外。)

2、(為了準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用餐人員在崗期間必須按時用餐,超出用餐時間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況除外。) 3、(為了給全體工作人員創造健康、安靜、衛生的用餐環境,廚房工作人員一定要搞好廚房及餐廳衛生,其他在崗工作人員也需幫助廚房工作人員一起搞好我們的食堂衛生。) 以上管理規定望各位工作人員嚴格準守

餐廳用餐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條 為規範辦公室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提高辦公室人員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辦公管理秩

序,做到令行禁止、高度執行、張弛相宜的辦公氛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適用於億波順金屬企業行政職員及課長以上管理幹部。

第二章 管理程式

第三條 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假缺勤、電話請假等違反勞

動紀律行為,辦公區內保持安靜、物品擺放要求整潔有序,創造優美、文明、舒適的工作和辦公環境。

第四條 工作時間內要求辦公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外出辦事要向主管領導說明去向,並隨時保持工作聯絡,

辦公室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做到日畢日清、日清日結,工作不積壓、不拖延、不推諉,敢於承擔工作責任。

下面是辦公人員工作參考準則,要求全體辦公人員均遵照執行:

※今天的事情,今天辦 佈置的事情,馬上辦

※重要的事情,優先辦 限時的事情,計時辦

※能辦的事情,盡力辦 瑣碎的事情,抽空辦

※困難的事情,想辦法 所有的事情,認真辦

第五條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辦公區域內不得打鬧、喧譁,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聊天、開庸俗玩笑、看報章報紙、聽MP3音樂【下班時間可以聽音樂提高情操】,上班內禁止打遊戲、QQ聊天【正常業務上網除外】、吃零食、炒股票、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要求管理幹部做好榜樣和模範帶頭作用,要求公司管理部做好監督和審察工作。

第六條 建立工作請示或彙報制度,凡是在職權範圍內的事情要積極解決,許可權意外處理不了的事情要向主管領導逐級請示。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後必須向領導彙報辦理工作完成結果,在工作保持緊密銜接、工作要求善始善終。

第七條 協調和融洽部門間的相互關係,同事之間要求團結協作、友愛互助,互相幫助、互相學習、齊心協力做好辦公室各項工作,辦公區內簡明和職務稱呼是必要的,同事之間、上級下級之間要求採用職務稱謂。

第八條 工作期間要求使用普通話進行交流或洽談,接人待物要求講文明、有禮貌,進入領導辦公室要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對其它部門、基層和外來辦事人員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答覆問題要有策略

技巧,不得信口開河或帶有隨意性回答問題,要向領導請示報告或主動介紹到其他部門,能辦的事情不推諉扯皮,不能辦的事情要耐心說明情況,具體細則參照《辦公職員形象禮儀規範》。

第九條 自覺愛護公共設施和辦公裝置,個人資料嚴禁到公司影印機、傳真機、印表機上使用,要求厲行節約,保持公私分明,辦公用要求以舊換新。下班離開辦公區域時,要求關閉窗戶窗簾、顯示器和辦公裝置的電源開關,整理檔案資料和辦公桌椅後方可離開。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由管理部負責制訂並作解釋說明,根據公司管理需要,適時作出修改,如果本條例規定與其他規定不相符者,以本條例規定作為執行依據。凡違反本管理制度者,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經公司領導稽核批准,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試運作時間為三個月,如果三個月內未進行調整,自動升級為正式執行版。

二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辦公 秩序 管理 制度

呈:總經理髮:總經理室 副總經理室 財務部 行政部 銷售部 生產部 資財部 國際貿易部傳閱範圍:全體員工存: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