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只借給該寢室住宿的人員,學校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用寢室鑰匙時,應出示學校工作證並得到物業管理中心的批准。 以下情況一律不外借鑰匙:
相貌與住宿卡照片不相符,且報不出同寢室同學的姓名;
住宿卡照片模糊或不是近照,且身份證或學生證與住宿卡資訊不統一;
借用鑰匙時填寫的資訊與住宿卡不符。
鑰匙借用必須在《學生宿舍鑰匙借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鑰匙借用時間不超過15分鐘,否則樓區管理人員有權收回借用的鑰匙。
借用的鑰匙不得帶出公寓樓。
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因工作借用鑰匙應辦理借用登記,完成工作任務後須立即交還,並準確登記借出和歸還時間。
1、為確保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人員三人一把門鎖鑰匙,其餘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保險櫃鑰匙全部由住宿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員工登記住宿後領取鑰匙,員工辦理離職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交還全部鑰匙(押金4元)。
3、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本人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宿舍辦公室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員工離職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有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5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藉申請人使用的有限證件登記,然後再經商戶領導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後才予以辦理。
天津市金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確保商城物業管理部各類鑰匙管理有序,使用方便;嚴格控制領取使用前、後的鑰匙使用和管理,規範管理鑰匙的使用許可權。
第二章 各類鑰匙適用範圍
第二條:適用範圍:商城物業管理部內所有門鎖鑰匙及重要部位的屜櫃鎖匙,均列入鑰匙管理範圍。各科室所轄辦公室、商城各通道門、出入口、宿舍、倉庫、豎井、機房、電站、泵房、防盜捲簾、防火捲簾、電磁門、電梯機房、監控室等。
第三章 管理原則
第三條:公司鑰匙管理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部門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第四章 管理細則
第四條:鑰匙使用許可權及流程
1、 所有鑰匙都應該配備兩套,一套現用,一套備用。所有鑰匙應分類,貼上標籤,整齊定位掛放於鑰匙板上或鑰匙櫃中,鑰匙板或鑰匙櫃鑰匙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鑰匙管理員因故離開崗位時,報請科長同意委託其他同事代為管理。
2、 各科室負責本部門內所有門鎖鑰匙的備存、登記、領發,並建立鑰匙管理檔案。
3、 金庫、油庫、重要裝置間、涉密檔案室等場所設雙鎖,兩人分別持有鑰匙同時到場開啟。
4、 辦公室鑰匙值班人員或指定人員保管;值班人員做好交接並作登記。
5、 銀座三期辦公區鑰匙借用管理流程:
(1)值班安保員:遇有緊急情況時,協同監控值班員及時啟用備用鑰匙進行處置並做好記錄。
(2)監控值班員:協同值班安保員共同管理辦公區備用鑰匙,使用完畢後做好值班記錄。
(3)各崗位員工:下班前將重要資料、物品入櫃進庫,私人物品帶走,儘量避免封場後再次回到辦公區取回遺忘物品。
(4)如果辦公區工作人員在樓層封場後需要再次上去,需通知大堂內安保值班人員,由安保值班人員帶領申請人到中控室借鑰匙,並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申請人、安保人員、值班人員)後,方可借出備用鑰匙。
(5)由三方共同在場,取出所在樓層的鑰匙後,由安保帶領申請人到達所在樓層後,電話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員對該樓層進行撤防。
(6)取回物品後,電話通知中控室進行重新設防,安保人員與申請人到中控室進行簽字確認後方可離開。
(7)封存鑰匙的信封啟封后,第二天,由安保主管與監控室管理人員共同向物業部長進行彙報,並重新進行封裝。
6、 商城各進出口、消防通道、防盜捲簾等現用鑰匙放置總值班室的專用櫃保管,放置在監控探頭下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備用鑰匙由科內統一集中控制管理;兩班交接班時,鑰匙交接作為一項重要交接事項,由當班主管負責;鑰匙領用和送還的管理由當班主管與當值警員交接,查點清楚並做好對其所用的鑰匙應有詳細的登記,包括鑰匙的領用送還時間(開封場前十分鐘領取開封場完畢5分鐘內送還)、位置、數量和使用人,警員用完鑰匙,需馬上交回鑰匙,不能個人暫存或存放在它處,以免遺忘丟失;在鑰匙使用當中,鑰匙不得掛於門鎖上,開鎖後立即取下,做到鑰匙不離身;夜間封場後施工樓層只領取貨梯間通道鑰匙,沒有書面申請或未經總值班許可,不得開啟任何門鎖。
7、 宿舍鑰匙管理員管理根據<<宿舍管理規定>>使用。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安保辦公室。鑰匙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8、 倉庫每個倉庫門的鑰匙存放在相應科室辦公室統一編號管理;除日常用的鑰匙損壞外,備用鑰匙禁止使用。鑰匙領用由倉庫主辦或者指定人員登記領取。日常用的鑰匙在下班時由各倉庫主辦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對於個別倉庫有加班情況時由該倉庫加班人員在下班時交回辦公室值班人員並登記;在兩班換班時進行交接並記錄。對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鑰匙遺失,需由遺失人照價賠償;倉庫所有鑰匙禁止帶出,禁止未經批准私自配置鑰匙。
9、 監控室、豎井、電站、泵房、機房鑰匙由設施裝置統一編號管理,除因工作需要由部門指定人員配備鑰匙,部門編制鑰匙一覽表,部門負責人簽字驗證,並標註持有人後存檔,所有裝置機房鑰匙必須由專人進行保管。各工種人員若需借用鑰匙,可到相應值班室領取,並做好鑰匙借用、歸還的交接記錄。原則上裝置機房只允許本工種維修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進入,不得將鑰匙借給與該裝置無關人員,否則必須得到批准後,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方能進入。
10、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範規定和電梯安全執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業主指定的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或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並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裝置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並放回原處。
(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必須由持有電梯管理員證或電梯維保證書的專業人員使用)、轎內檢修鑰匙、機房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
(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當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後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後方可上轎頂。 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後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電梯司機、電梯管理員、電梯維保員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電梯專用鑰匙只能由電梯維修人員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扶梯在就近的櫃檯和保潔留應急備用鑰匙。
第五條:屬員工個人保管的鑰匙,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必須在調動、離職表上簽字確認,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第六條:各部位所持鑰匙應嚴格保管如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及時更換門鎖,管理人員應立即向科長彙報,並做詳細的書面說明,寫明鑰匙的丟失地點、時間及原因,物業管理部將按情節的輕重,提出處罰意見,報物業管理部批准實施。任何鑰匙不得外借;未經科長許可,不得任意複製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則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節假日期間鑰匙由科室指定值班人員管理。
第五章 日常檢查保養與更換
第八條:材料科負責物業部內所有鎖具購買、鑰匙的配製。鑰匙配置由須配置科室填寫《材料購買審批單》,並由所在科室科長簽字後連帶須配置的鑰匙,送交材料科進行配置。
第九條:各科室要對其所管理的鎖具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延長鎖具鑰匙的使用壽命,對不能正常使用的進行更換。
銀座商城物業管理部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規範行車安全行為,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管理部門及人員
公司指定綜合部為公車管理部門,負責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具體包括:公司用車事宜記錄、車輛里程數油耗統計、車鑰匙及行車證的保管及交接。
三、用車管理
1、公司車輛僅作為工作用途,嚴禁公車私用。
2、各部門因公外出申請用車,應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明確時間、地點,並由部門經理稽核批准。長途出差用車,應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綜合部按照申請先後次序及工作重要性調整排程。
3、用車申請應在工作時間提交辦理,如遇特殊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電話請示公司負責人,綜合部在接到通知後安排用車,事後由用車申請人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4、申請人用車前須檢查車況,比如水、油、潤滑油等是否滿足用車條件。
5、申請人用車完畢後,應及時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辦理車輛移交手續。
6、申請人還車時,應將油箱加滿或至少保證半滿狀態,並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車內外應保持清潔。
7、公司車輛必須當天歸還,車輛不得在外過夜。用車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將公司車輛交回的,須電話通知車輛負責人,並在移交時補辦相關手續。
8、能夠乘坐公共交通車輛解決的問題,不宜申請使用公司車輛。
9、駕駛公司車輛的員工須將駕駛證影印件報綜合部部備案。
10、公司車輛應由申請人駕駛,不得借他人使用。
11、用車申請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駕駛公司車輛。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的罰款,由用車申請人或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綜合部負責定期查詢公司車輛違章記錄並落實相關責任人);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辦理維修與保險理賠並報公司綜合部,如負有全責或主要責任的,據情節輕重當事人負損失的10-20%的經濟賠償。
四、此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儲存管理
1、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樑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5、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溼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8、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11、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2、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3、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二、裝運管理
1、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2、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庫房。
3、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菸。
4、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5、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6、庫房、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三、電源管理
1、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本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裝置。
3、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電線。
4、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裝置,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5、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6、每個庫房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庫房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在庫區及庫房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8、電器裝置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四、火源管理
1、庫區內嚴禁吸菸、用火。 2、公司電暖氣的使用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公司電暖氣的維護、維修由電工部門負責。
4、為保證安全,電暖氣不得隨意挪動。
5、電暖氣上不得覆蓋、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災。
6、電暖氣上不得噴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電暖氣的使用時間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定,為避免超負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隨意除錯、更改使用時間。
五、消防設施
1、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設定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2、庫房、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裝置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裝置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裝置採取防凍措施。
4、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訊號報警裝置。
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說話,抱起來交流,牽著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早教中心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要注意儀容儀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帶明顯飾物,不留長指甲;女教師不化濃妝,不穿高跟鞋,長頭髮紮起來。
6、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床。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寓教育於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早教中心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並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週的教育活動計劃、遊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週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牆飾。並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佈置生活牆飾,以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絡本及時與家長溝通訊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週五按時將家園聯絡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佈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衛生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衛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衛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後要打鉤。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佈一次孩子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衛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後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 ,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衛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週五將被褥攤開晾晒一次,保持清潔乾淨,有汙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週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並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戶外活動時間,戶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戶外遊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託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絡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絡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週以上幼 兒必須進行家訪。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絡本及時與家長溝通訊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 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絡,爭取家長的瞭解、支援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7、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衛生保健知識。
8、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夥委會等。
第十八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事外出,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填寫《支票臨時授權書》和《印章臨時授權書》,明確臨時授權的起止時間,經接受人、監交人核實簽字後方可辦理臨時授權。臨時授權時間結束,接收人應及時將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交由原保管人進行保管。
臨時授權應有監交人蔘與,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第十九條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第二十條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第二十一條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第二十二條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等需重新制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並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鑑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並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髮等手續,並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鑑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並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後重新制發。
一、 目的
為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集團所有辦公場所、活動區域的空調裝置。
三、 空調管理責任人
空調使用實行“部門主管負責制”,責任到人並承擔相應責任。大廳空調的管理維護與使用由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各辦公室空調由該辦公室人員負責。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責任人應及時通知集團辦。
四、 空調使用條件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下班時當天值日人員要提前10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不得讓部門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進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空調使
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六、 違規責任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給與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外出辦事,空調仍開放的,給與該辦公室主管每人罰款10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當天值日人員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七、 其它
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辦就處理情況進行通告批評。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江蘇中能集團
第一條 目 的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素質、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維護公司財產,便於公司對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物品的定義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辦公用品和機械裝置,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種形式,固定資產指:無論價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數量較多,總值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應列為固定資產,如印表機、電腦、照相、攝像等裝置。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指:筆、紙、筆記本、檔案袋、印表機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條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 公司物品領用流程
(1)凡領用辦公物品,各人須先至本部門負責人處申請報備,由部門責任人統計本部門申請物品的數量和種類後,於每月26日上報至行政部,下月初6號前由部門責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領取。原則上,行政部每月只發放一次辦公物品,各部門不再額外多領計劃外和辦公文具配置標準外的辦公物品。
(2) 大件物品如檔案櫃、電腦等由行政部採購後直接安置到申購部門。
(3) 領取辦公物品時須做好領用登記手續,物品領用後將責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固定資產
保修期內,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固定資產的,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
辦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為2-6個月內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個人照價賠償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中非人為損壞、由質量問題引起故障的辦公文具可將故障的物品退還到行政部,以舊換新。辦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內,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由當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浪費行為的,行政部下月將不予審批新用品,並對其責任人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所有領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3) 行政部和財務部每年年底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點公司物品,對固定資產按部門進行編號,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責任規定
(1)物品使用
辦公室、會議室、客休區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當天值班人員輪流監管。公用固定資產因質量問題物品出現故障的,由行政部負責維修,公用固定資產因人為損壞併產生維修費用的、因保管不善丟失的,參照辦公物品使用規則進行賠償。找不到責任人的,由部門人員承擔。並對其部門負責人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相機、車輛或其他物品時須做好借用登記手續,註明歸還時間。逾期未歸還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將給予相關處罰;無論是否逾期,歸還物品時未按要求做好歸還登記手續,將給予相關處罰;若逾期未歸還且丟失所借物品者,除照價賠償借用物品(按物品購買時的價格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賠付)外,還將給予相關處罰,所有借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及證照,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4 採購管理
(1) 行政部每個月26號根據各部門的採購請求制定採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2)物品採購無論數量多少,發票至少有采購本人和本部門其他人簽字,報總經理稽核方可到財務部報銷。
(3)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本著質優價廉的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後形成《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4)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造成不當行為者,作辭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公司通過司法程式追究其責任。
4 附則
本辦法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自頒發日起開始執行。
第一條 本公司公文,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請示和答覆問題,指導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條 本公司公文,實行統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規範、準確、及時、安全。行文單位,要克服官僚主義和文牘主義。
第三條 各部室、各單位及各有關人員,對公文中涉及國家、政府或本公司應保密的事項,必須嚴守機密,不準隨便向他人洩露。
第四條 公文保密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種,其他為一般檔案。絕密、機密檔案列印一定要用專用磁碟。絕密檔案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閱文資格的人員傳閱,機密檔案按審閱人數列印,閱完後由起草人收回歸檔。祕密檔案由閱文人妥善保管。
檔案機密級數,由發文單位的主管領導根據檔案內容確定。
第五條 公司發文的程式為:擬搞、稽核(部門領導)、簽發(公司領導)列印、發文、 催辦、立卷、歸檔、銷燬等。
第六條 公司收文的處理程式為:收文、分文、傳送、催辦、立卷、歸檔。
草擬公文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內容要符合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規章。
(二)反映情況要客觀,實事求是。
(三)文字要準確、精煉,條理要清楚,層次要分明,結構要緊密,用語要規範。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時間要具體、準確。
第七條 各級領導對送來的公文要及時閱批,急件的,當天批覆;一般檔案的,三天內批覆。
第八條 各級領導閱、批公文應仔細認真,閱完後要簽名並註明日期,不得圈閱。需要簽署具體意見的,要明確、具體。
第九條 公司所有發文,發文單位應有存檔,並將檔案原稿(經領導簽字)稽核稿件連同正本二份送總裁辦檔案室存檔。有領導指示的,還應附批覆件。
第十條 收文由總裁辦公室統一負責。總裁辦收文後,應先做好歸類、登記,然後根據檔案的內容,分送有關領導閱示。閱示完畢後,由總裁辦收回歸檔。
第十一條 所有檔案發放,一定要有登記、簽收手續。
第十二條 公司發文,一定要由總裁辦統一編號:
(一)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一律字(年)號;
(二)公司黨總支發文,用黨字(年)號;
(三)以工會、共青團、婦聯名義發文,用政字(年)號;
(四)公司監事會發文,用監字(年)號;
(五)董事局發文,用董字(年)號;
(六)董事局委員會發文,用董字(年號;
(七)董事局委員會所屬機構發文,用董字(年)號;
(八)其他管理部門的發文,用字(年)號。
第十三條 董事會機構及經營管理部門除經對方同意,一般不對外發文。
第十四條 紅標頭檔案,只適用於需遵照執行的制度、規定、決定、決議、紀要、任命等,其他檔案一般用公司信箋印發。
1.0【目的】
1.1 明確、統一公司薪資政策,規範薪酬管理,激勵隊員提升績效及任職能力,留住、吸 引優秀人才,為公司及員工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0【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恆泰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人員。
3.0 【薪酬結構】
3.1薪酬結構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加班工資三部分組成。
4.0【加班工資】
4.1隊員原則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員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5.0【薪資的支付】
5.1各執勤點按時提供相應的工資核算資料,即員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負責收集並核算,
報領導稽核批准後,於每月3日將薪資轉入員工個人賬戶。
5.2月中崗位變化時,基本保障工資和崗位工資當月保持不變,下月根據新的崗級發放。
5.3行政部負責為員工建立工資收入臺帳,書面記錄支付給員工工資的數額、發放時間、 負責解答員工薪資查詢工作。
5.4發薪時,員工須核查數額,如有疑問應在一週內及時向行政部查詢。
6.0【附則】
6.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釋權、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行政部。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員工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人力部統計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為: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五、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人力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人力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人力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七、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員工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各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核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
各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公司分管領導或部門領導同意,事後一概不認。
八、員工個人考勤記錄由人力部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詢。
九、本制度與《分公司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運用於員工當月績效,並作為員工工作評價、人員進退的重要依據,具體考核如下:
(1)每遲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20 元
一月內累計遲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崗管理辦法實行待崗;
(2)曠工期間扣發工資。每曠工半天,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元;當月連續曠工2 天及以上,累計曠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績效工資;曠工期間,同時按其日均工資標準扣除其基本工資;
(3)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或者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含十天),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採取惡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惡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勞動關係,並承擔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十、為了維護分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員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員工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各級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分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員考勤登記,參照本制度執行。
十二、本制度於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為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衛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夜間值班人員為公司管理人員。
二、公司值班領導作為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廠夜間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夜間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三、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巡檢三次以上。
四、在值班期間若遇緊急事務,必須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值班 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需離開必須找同級別人員替崗。
五、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六、 後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執行人員工作紀 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
計算機影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七、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八、值班期間必須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
九、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附則
1、 值班人員均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將嚴肅處理。
2、 值班時間:當日20:00到次日8:00
3、 值班地點:所在部門辦公室。
4、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第一條 目的
1.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生產場所、食堂等區域的空調裝置。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負責人及專案經理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辦公室統一聯絡維修。
第四條 空調使用條件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溫度,夏季室內溫度高於28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12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4.空調的啟用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夏季開啟制熱,否則,將會把壓縮機造成嚴重性損壞,影響正常的使用。
5.空調啟用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定在26度以下,製冷溫度應設定在24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影響正常使用。
第五條 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期間使用空調,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室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器,嚴禁室內長期無人空調機照開。
2.各部門應做到下班提前將空調關閉,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況下不得開啟空調機,辦公室將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一經發現空調未關閉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罰款,款額將從工資中扣出。
3.各部門要對所屬部門內空調遙控器進行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不得私自維修,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裝電池取出。
4.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5.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菸。
第六條 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
3.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5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辦公室將視裝置損壞情況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辦公室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修改和補充須經總經理同意並簽署之後,方可執行。
天津開發區浩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1、值班人員須做好值班室及周邊的衛生保潔工作,為值班營造一個衛生、整潔的環境。
2、值班人員值班地點門衛、辦公樓,值班範圍辦公大樓、公司重點部位、廠房及公司內部區域,值班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按時接班。保證夜間保衛實施12小時值班,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請假必須經總經理的批准。
3、值班人員在公司下班後,要認真檢查公司內部各項安全措施,對技術防範設施設防,發現防範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隱患並及時排除。
4、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內部巡邏、巡查工作,對巡邏人員不盡職責及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按規章制度處理。
5、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單位內部夜間發生的案件的處置,公司發生案件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6、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或有關領導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7、值班期間應集中精力,不得從事飲酒、賭博等與值班無關或影響值班的事情。
8、做好值班工作記錄,對值班日記及相關表格的填寫,要做到及時、詳細、準確、字跡工整。
9、做好交接班工作檢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值班人員是公司夜間安全保衛與防範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單位內部夜間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值班人員要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提高警惕,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增強維護公司財產不受侵害的在責任感,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注:本制度至公佈之日起執行)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裝置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進一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裝置使用等。
三、職責
1、企業管理部負責聯絡標識牌的製作、核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製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製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式
1、標識牌的申請製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一採取採購申請,對外製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製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製作,能夠採用自制的統一用A3以下紙張列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佈置要先設計,後佈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製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採購或視野製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6個月,公司自行製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藉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核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檔案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製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製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汙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檔案
——《申請製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為規範公司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員工外出培訓質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試用範圍新管理崗位、新技術、新裝置引進等所需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指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員工派遣參加公司外部培訓、學習活動
2.培訓費用
2.1培訓費用指在培訓活動中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食宿費、交通費總和。
2.2培訓費用的報銷應出具相應、有效的發票,並於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如遇以下情形,則不予報銷費用:員工在外派培訓期間因私人原因發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員工在培訓(理論)結束後沒有通過考試或未獲得相關證書,實際操作中沒有達到獨立操作上崗能力的
3.外派培訓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訓時間在工作日進行的,按正常出勤計算,培訓時間在休息日(含下班後的延長工作時間)進行的,不計加班3.2受訓人應遵守培訓方的時間安排和管理規定,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缺勤;無故不參加培訓的,經查實後按曠工處理,自動扣除工資3.3外派人員因重大事宜,無法參加培訓時,因提前向培訓方管理部門說明薪酬福利
3.4員工外派培訓期間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計算,原有工資獎金正常發放
3.5員工在參加理論培訓期間出勤參照3.1執行;在實際崗位操作期間,如遇夜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員工應保留出勤記錄,公司根據出勤予以發放津貼
3.6員工培訓期間由公司補貼伙食費(30元/天)
4.員工責任與義務
4.1員工需認真參加學習,順利完成培訓專案,定期上交培訓小結;學成回公司後,負責整理相關培訓資料等送行政人事部存檔
4.2若培訓專案有畢(結)業證書或證明檔案,結束時受訓結業證書由受訓員工獲得,在公司工作期間證書或證明檔案正本由公司保管;需實際進行操作的,培訓結束後應有獨立上崗能力
4.3員工培訓完成回公司後應就受訓內容給予公司其他員工進行傳授,不得藉故推諉,認真負責公司該項工作,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工作
4.4員工在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方各項管理制度,應注意言行舉止,形象妝容,以維護公司之形象
5.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外出培訓,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上下班按規定實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
第四條 前臺文員負責登記管理及考勤記錄下載:前臺文員在次月1-3日前從考
第五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
第六條 員工請假到國外(含港、澳、臺地區)旅遊、探親、訪友,一律需報總
第七條 早上遲到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根據月考勤記錄,分不同情況處理:
遲到2次以內的,遲到記錄為0;遲到3次以上的,每3次計為1次,餘數去掉。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5分鐘的,按遲到處理。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半個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曠工半天的,扣發一天工資;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
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對曠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工10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九條 上班時間禁止外出辦私事、飲茶、或未經批准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
第十條 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探產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
1、病假在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按現行工資標準計算):1年工齡(指進入本公司工作後的工齡,以下同)的發60%,2年工齡發70%,3年工齡發80%,4年工齡發90%,5年工齡發100%。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1年工齡發50%,2年工齡發60%,3年工齡發70%,4年工齡發80%,5年工齡發90%。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80%。
第十三條 公司經總經理批准、決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發給1日
工資或安排補休1日;加夜班的,3個夜班按1日計。
第十四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行政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
本考勤制度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經理:
東莞市龍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部
200xx2月26日
專案部各施工班組:
為響應建設單位控制吸菸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專案施工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會議相關指導精神,本專案部特制訂如下禁菸管理條例:
一、目的
為了貫徹企業專案部禁菸、禁火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展示企業專案形象,維護專案部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範圍及要求
(一)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自覺禁止吸菸,以企業專案形象為重,嚴格遵守專案部禁菸管理制度。
(二)專案施工現場圍擋內區域均屬禁菸區。例如:施工現場、辦公室、接待室、會議室、衛生間、倉儲室、公共通道等。以上區域內為全面、二十四小時禁菸區域。
(三)在禁菸區內有禁菸標誌,不設煙具,不允許任何人吸菸,發現在禁區內吸菸應及時予以處罰。
(四)在接待外來人員時不敬菸、不接煙,並主動提醒外來人員專案部的禁菸規定,外來人員等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放在門衛後方可進場
(五)外來協作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由專案部責任部門向施工方具體負責人闡述禁菸規定,併到專案部交納1000元吸菸抵押金。
三、處罰
(一)、凡在施工現場有吸菸和攜帶煙火者,一經發現對其本人處罰500元/次、並解除勞動合同;
(二)、為加大禁菸工作力度,專案施工現場實行作業班組禁菸責任區劃分,凡在作業責任區內發現菸頭、煙盒或火柴桿等均視為違章吸菸,對施工班組責任人處罰1000元/次,並對其班組人員警告和再教育;
四、禁菸區的管理工作的責任和負責人
公司專案部作為職責部門,由專案部負責實施禁菸管理,負責定期對施工區域、公共場所進行檢查,對違禁者實施處罰。各班組負責人予以配合。
各施工班組禁菸工作及處罰由各班組負責人負責處理,每位員工都有監督、勸阻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條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億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一、車輛管理
機關所有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實行統一派車制度,各股室在用車前一天跟主管局長請示,由主管局長請示局長後安排辦公室統一派車。
1 、在縣內辦事用車由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包括鄉鎮);
2 、縣外用車必須經局長批准;
3 、雙休日、節假日縣內外用車必須局長批准。
二、 司機管理
司機在工作中嚴禁喝酒,不準出私車,出私車一經發現取消司機資格,出現事故由司機個人負責。 有病有事要請假 , 雙休、節假日值班有事不能到崗由司機自行調整。未出車時,車輛一律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庫中,下班後沒有特殊情況車輛 一律入庫,除工作需要外,嚴禁停放飯店、洗浴中心等地,出現事故等均由司機個人負責。
三、司機實行考勤制度
未出車的司機每天八點到辦公室簽到,有事必須跟辦公室主任請假。每天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做到出車及時、無誤。
四、出車登記
機關車輛出差到外地(含鄉鎮),司機要到辦公室進行登記,不能及時登記的要在回來後補上。辦公室對過橋費、高速公路費等支出和司機補助進行稽核。
五、車輛正常保養、維護及維修管理
車輛正常保養、維護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進行;車輛維修必須請示局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車輛維修由辦公室和採購辦共同進行詢價選定維修站點,維修單由辦公室主任和採購辦主任共同簽字後報局長審批。車輛維修費在百元以上實行一日一結制度。換下來的零件交由車隊長驗收並登記入帳(三濾除外)。
六、車輛用油管理
所有車輛用油應向局長領取出車油票,並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未經批准,私自加油或在其它加油站加油,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機關車輛用油實行一月一結算制度。
七、其他
1、出車原則:股長和一般工作人員無緊急會議和極特殊情況不予派車,一律坐公共汽車或火車;各股室相關會議或出差人數比較集中的,可搭配用車,以便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2、控制個人用車:凡機關職工及家屬個人私事用車原則上不予派車,特殊情況必須用車,需請示局長批准。
1發票管理
1.1由日審員/收銀主管到稅務局統一購買發票,並根據發票面額和號碼進行編號,做好登記記錄及保管。
1.2由收銀主管/領班領取各收銀點應使用的發票,在發票登記本或是其它登記本上寫上領用本數和票面金額。並仔細檢查是否有缺號/重號/缺頁/重頁等情況,及時向日審員反映並更換。
1.3日審員根據每日的“各收銀點發票使用情況表”彙總各部門發票使用總數,不定期與收銀主管/領班對各收銀點的發票盤點表核對,確定各部門的發票實際使用數額,並填制“各部門發票使用情況表”。
1.4各收銀點在使用完整本發票後,應將整本發票存根聯經主管/領班上交到日審員處,日審員做好發票核銷工作。
1.5根據“各部門發票使用情況表”的彙總及上交的發票存根聯和當月的營業收入確定的營業額申報應交稅金。
2票據管理
2.1用於贈送的餐券、各活動的優惠券、月餅券、押金單、結賬單等連號單據(下稱有價票據),由日審員統一到倉庫領取。
2.2押金單/結賬單等由收銀主管/領班到日審領取,並仔細檢查是否有缺號/重號/缺頁/重頁等情況,及時向日審員反映並更換。日審員做好登記記錄。
2.3各部門因業務需要領用贈送的餐券及其它優惠券的,需填寫領料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籤批後,到日審處領用,日審員要做好登記記錄。
2.4核數員要做好有價票據的使用登記工作,每天對當天所上交的有價票據進行銷號登記,及時發現缺號使用情況,查明原因。
2.5每月底需對當月有價票據進行盤點,並抽查是否與登記的使用情況一致,有出入的,需與使用者(部門)一起查明原因,做好備忘錄工作。
3收銀髮票管理要求
3.1每個收銀點應視營業情況,領取3-4本賬單,1-2本發票,由收銀主管/領班到財務部日審員處進行登記和領用手續,交班須書面簽字交接。
2.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賬單,禁止虛開發票現象。
3.3賬單隻能用於營業場所,經收銀機的列印方可有效。
3.4賬單須連號使用,不得跳號,每使用一張賬單都須在賬單控制表上登記,下班時填寫“各收銀點發票使用情況表”。
3.5客人若需開發票時,應一式三聯套寫,開票時須註明付款人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付款方式,將記賬聯訂在賬單前面交財務。餐飲定額發票存根聯須寫上賬單號碼。
3.6發票的填寫不得有任何塗改,若發生錯誤的賬單、發票要作廢,須經有關經理簽字說明原因,蓋上“作廢”章將作廢賬單一起交財務。
3.7使用中若發現由於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
為了規範長期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相關費用的報銷,現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 30天及以內固定地點的出差,其住宿費、交通費中的長途車費、餐費原則上按環球字[20xx]第91號檔案《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執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節約費用的情況下,也可採用超過30天固定地點出差的標準進行報銷。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點的出差(不含駐外的片區經理及業務員),相關費用報銷標準如下:
(一) 餐費報銷: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二) 交通費報銷
1、長途車費(含火車、高鐵、飛機等)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2、市內交通按8元/天進行包乾,無須提供發票,直接從工資中發放。
(三) 住宿費報銷
1、公司、客戶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員,原則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補貼(含水電、供暖)標準如下:
2、租房時給予被褥添置費:春、秋季補200元,夏季補150元,冬季補350元,一個地點僅補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實際租房期限小於計劃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憑據後,租房補貼可按整月支付給出差人員,否則按實際出差天數計補貼。
4、各業務區/單位根據實際出差的期限及具體情況,權衡租房與按天報銷住宿費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擇節約成本的方式解決住宿。
5、出差人數眾多時,原則上由公司統一租房解決住宿問題,不再對出差個人支付租房補貼。
(四) 其他費用報銷
1、6月至9月出差可補防暑降溫補貼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黃河以北地區,住處無法解決洗澡的,可補貼洗澡費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項補貼為含稅標準,出差人員無需取得發票,由出差人員部門提供相關資料經權責領導審批後,每月直接從員工工資中發放。
(六) 出差廣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鐵上、下班,發生的交通費按地鐵車票據實報銷,交通費、住宿費不再補貼。
三、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為貫徹執行本公司《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1目的
1.1客觀公正地分析和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及實際工作效果,並依據考核結論正確地指導分配、實施獎懲,以充分激發員工的聰明才智和創造熱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2完善目標管理體系。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目標和階段工作目標,通過逐級分解展開實施,必須有相應的配套考核體系。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部門工作的考核,以及對總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非生產人員的考核。
3考核原則
3.1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依據,按照崗位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
3.2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定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
3.3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並就考核結果及時溝通。
3.4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
3.5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定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併納入考核體系。
4考核組織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對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小組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分管副總、總經辦和人力資源部組成。考評結果由總經辦負責彙總,人力資源部根據考評結果核定部門績效。
4.2各部門長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工作,於3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考核方式
5.1採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
5.2採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並結合目標管理法(部門整體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部門進行考核。
5.3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月計劃和部門職責為考核內容,月終由部門長向考核小組彙報,考核小組根據部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定考核結果。
5.4員工考核:由部門長根據各崗位特點制定考評細則,參考附表三。部門負責人直接考核人數超過8人的,可指定人代為考核,再籤批。
5.5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員工考核的過程和結果有監督權。員工對考核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調查後裁決。
6考核內容和計分辦法
6.1部門績效考核見附表一。
6.2部門負責人考核內容:工作目標與關鍵指標考核結果(取百分率)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相乘,得當月績效分配係數,見附表二。
6.3員工考核內容:要求各部門針對崗位特徵定出量化考核指標,並將考評標準告知本部門員工。
7考核程式
7.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長提交工作報告,作為月度考核依據。
7.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報告、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打分並簽字。
7.3各部門考核表打分完畢,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4各部門長每月26日向公司考評小組交月度工作總結,作為部門月度考核依據。
8考核注意事項
8.1員工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次考核時,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溝通。部門考核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並進行相關溝通和統計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總經辦將部門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完成對資料的統計。
9考核結果處理
9.1連續3個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9.2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合同。
9.3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且無“不合格”記錄者,晉一級。
9.4職等五等以下員工,連續五年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者,晉一等。
10考核責任
10.1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
10.2考核者應對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評價。若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減發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考核者一年內累計失誤3次者,視同失職處理。
11工資發放
11.1公司按部門核發部門工資總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工資的考核發放。
11.2績效係數 績效考核結果轉化為績效係數,實現其調節工資分配的功能。部門績效係數和個人績效係數均定義為百分制考核結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門長的個人績效係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的連乘積。
11.3部門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工資=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
+(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 部門績效係數
=∑部門員工工資
11.4部門負責人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長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係數個人績效係數
11.5員工工資計算方法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係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係數)
÷∑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係數)
( “個人崗、效工資和” =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
12相關檔案
q/bw. 管理人員績效管理辦法
13記錄檔案
績效考核表(部門)
績效考核表(員工)
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貨梯的使用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貨梯行駛前的準備工作:
1)司機應在每日工作之前,先將貨梯上、下試行數次,檢查有無故障和不正常現象。
2)司機應先核實門觸頭和門鎖的作用,試使吊廂運動時斷開貨梯應立即停止。
3)應注意吊廂停層站平層準確度,無顯著不正常的差距。
2.貨梯在行駛中注意事項:
1)司機在服務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如須離開時須將廳門關閉。
2)司機應負責監督吊廂的載重不超過額定重量。
3)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開動貨梯之前必須將貨梯門關閉密合,嚴禁在貨梯門敞開情況下,開動貨梯作一般行駛。
5)吊廂頂上,除去屬於貨梯的固定裝置外,不得存放其它物件;除檢修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
6) 貨梯在工作時,嚴禁揩拭、潤滑或修理機件。
3.貨梯發生故障或有失正常工作時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修理,如發現有危險性或可能造成人身、機械事故時,應立即停用,切斷機房總電源,報告管理部門,待修復並進行詳細檢查後,才可使用。
4.貨梯停駛後的工作:
1)當貨梯的工作完畢,司機應將吊廂返回基站。
2)司機在離開前應檢查廣下吊廂內外情況,關去照明燈。
三、貨梯的維護和檢修
1.司機或維護人員除每日在工作開始前對貨梯應作準備性的試車外,並應每日對機房內的機械和電氣裝備作巡視性的檢查。
2.貨梯的維修人員應對貨物升降機作經常性的定期保養工作。根據不同的檢修範圍和內容可分為每月檢查、季度檢查和年度檢查三級。
1)每月檢查:貨梯維修人員每月對貨梯的主要機構、安全裝置和裝置作二次動作的可靠性和工作的正確性檢查,並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潤滑。
2)季度檢查:貨梯使用三個月之後,維修人員應對重要機械和電器裝置進行比較細緻的檢查、調整和修正。
3)年度檢查:貨梯執行一年以後,應組織有經驗的檢查小組,對貨梯作一次性檢驗,對所有的機械、電器、安全裝置作比較詳細的檢查,檢查主要零件的磨損程度以及對磨損量超過允許值的零件進行修正或調換。
3.貨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檢查或加油,以及在修理及試車時,不得裝貨,同時應掛檢修停用的牌子。
4.貨梯在維修、檢驗、清理工作時應將機房的電源開關切斷。
5.貨梯在維修檢查時應該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作行燈。
6.貨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系應用有良好的安全接地或安全接零,接地電阻應小於4歐姆。
7.所有電氣裝備都應用有良好的絕緣,總的線路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000歐姆/伏。
(一)目的:加強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管理,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防火防爆管理。
(三)內容:
1、消防組織管理:
A逐級建立領導防火責任制,公司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者,領導企業消防安全工作。各片區、科室、班組的主要領導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各級負責人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生產崗位實行防火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每個職工必須明確並認真履行自已崗位的防火職責。
C企業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年都要進行消防業務學習訓練,熟悉防火、滅火知識。
D按照《建築滅火器配製設計規程》,根據防火和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和設施。各類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用方便的固定地點,有明顯標誌,並勤檢查、勤維護、勤擦拭,不許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消防用供水系統均應有可靠的保障設施,確保消防用水量和壓力要求,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E對火險隱患及時發現並立案整頓,公司級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車間每月檢查一次,班組隨時檢查,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重大火災隱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時間)整改方案,火險隱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範措施。
F全公司職工必須達到“四懂”、“四會”(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辦法、懂火場逃生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級火災、會報警、會組織逃生)的要求。
G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要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對消防有功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部門、個人和火災、火警、火情事故的責任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火源控制管理:
A企業禁火區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吸菸,並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B因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動火作業管理的要求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C火災爆炸場所的照明、佈線和電氣、電動儀表、裝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保持清潔、乾燥和絕緣良好。
D需要臨時安裝的裝置、線路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批准後,由正式電工安裝,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限期拆除。E建築物、配電裝置、易燃液體罐區、突出層面的排放、可燃氣或蒸汽的放空管和呼吸閥等,都應設避雷保護裝置,並應每年檢測一次,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F搬運危險品容器或者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搬運鐵製物品,不得拋擲、拖拉和滾動,應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使用中摩擦碰擊產生火花。
G禁止穿釘子鞋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使用手機、對講機。
H運轉裝置的摩擦部分,應及時加潤滑油,防止摩擦生熱達到危險溫度。
I加強裝置、管道的保溫,防止裝置、管道表面達到危險溫度。
J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液體在管道、裝置內的流速在限速之內。
K在用蒸氣置換、吹除可燃氣或者蒸煮易燃儲罐、裝置時,嚴格控制噴射速度。
L禁止裝、灌易燃液體過程中取樣、檢驗或將金屬物品置入罐內。
M在易產生靜電的裝置、管道上必須安裝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法蘭間安裝導除靜電的跨接線。
N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不得穿化纖等易產品靜電的服裝和飾品上崗。
3、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管理:
A生產中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控制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規定的爆炸限值。
B加強對易燃易爆物料儲罐裝置和管道的維護保養,消除跑、冒、滴、漏。
C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運輸、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要求,並按其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防火、滅火、防爆、洩壓、中和、防潮、監測、防晒、通風、調溫、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裝置,並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要求。
D生產車間使用的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熱源和陽光下暴晒,露天存放必須要有防晒、防雨措施,存量不得超出當天生產用量。
E生產系統應按其物料性質和工藝特點,採取相應的密閉及負壓操作,通風置換,惰性氣體保護等安全措施。
F嚴禁使用易燃液體擦洗裝置、衣物和清洗地面等。
G生產中含有大量易燃液體的汙水、含油或者非水溶性易燃液體汙水等排入廢水池進行進一步處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4、工藝生產裝置控制管理:
A嚴格按“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中的防火防爆設施同時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
B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在易洩漏擴散處設定監測和報警系統。
C生產和儲存、使用壓力容器必須設定相應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計、液位計、爆破片、爆破帽、易熔塞、緊急切斷裝置等,並按時驗檢。
D在易燃液體易燃氣體管道應設定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止回閥等,管道及放空管末端應設阻火器或水封,放空管應有靜電接地,並應在避雷設施保護範圍之內。
E生產、使用和儲存輸送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裝置管道;用於空氣分離、乾燥、摻和輸送可燃粉狀體或者易產生靜電積聚的固體物料的裝置和管道,都應有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四)此制度解釋權由安全部負責,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