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圍繞推動公司戰略、核心經營目標達成開展相關審計評價和目標督辦工作;
2、負責對公司年度重大經營、管理進行專項審計評價
3、負責對公司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審計評價,
4、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廈職情況進行評價,
5、負責對公司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合規執行情況進行審計評價,
6、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風控體系,並確保正常執行,
7、開展監察廉正建設工作,負責處理公司各類舉報投訴調查,並對員工違紀違規
為進行處理,
8、協助中心負責人開展內部日常事務工作
1.負責公司的審計體系搭建,制定公司的審計制度及工作流程,並在推動實施程中不斷改進;
2.負責公司上市後的內控體系的搭建和完善;
3.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統籌開展公司財務審計、管理審計、合同審計、職能領域的專項審計和離任審計等;
4.風險控制與管理:搭建審計預警機制,組織編寫風險評估報告,並根據風險控制需要確定審計關鍵工作;
5.監察工作: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各職能領域關鍵事項進行過程監督,例如重大專案、重大合同、重大工程、日常銷售、日常採購、日常運營等;
6.舞弊調查工作:開展經濟舞弊調查,並建立圍繞舞弊調查的投訴、處理等配套機制;
7.負責審計部的日常運營管理,組織部門團隊建設工作,提高團隊執行力和凝聚 力。
1.負責公司內控管理體系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2.根據風險管理情況和公司發展需求,參與制定公司年度審計計劃,並參與實施;
3.負責編制具體審計專案的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內容開展具體工作,編制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對相關事項審計發現的問題及風險進行記錄、彙報並提出改進意見。
4.負責建立、健全審計檔案,保證審計資料及時歸檔。
5.負責審計建議整改的後期跟進和監控改進。
6.負責接受和管理投訴舉報資訊,組織開展舉報監察工作;
7.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1、按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制定內部審計規程或方法;
2、對集團所屬公司經營情況、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審計;組織、監督、審查經營成果、財務、管理、專案等各項審計活動;對審計專案進行調查、核實蒐集審計證據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結果做綜合分析評價;
3、執行審計後期跟進及監控改善進度,協助完善公司內控制度操作流程,提高內部管理水平的控制有效性;
4、組織對集團各公司中層以上人員及特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期內經營目標、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1、根據企業的戰略及發展方向,制定集團年度審計計劃;
2、建立健全企業審計管理體系;
3、建立企業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並組織開展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及評價工作;
4、組織開展企業管理審計,包括戰略審計、流程稽核、風險審計等,旨在提升企業運營效率和經營效果,為企業管理層提供規範管理和防範風險的合理化建議;
5、組織開展企業專項審計;
6、監督和稽核對外投資專案,並對專案的全程運作進行監控;
7、及時發現企業潛在問題和風險,提出改進意見;
8、與內部控制審計相關的其他工作。
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編制並執行年度審計計劃,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2、負責對集團及專案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負責對對各專案的工程成本情況進行審計;
4、根據審計制度與年度審計計劃,對集團所屬專案的工程成本、預結算、招投標等情況進行審計;
5、負責對公司及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
1?協助總監擬定公司監察審計體系戰略規劃、年度控審計劃、控審管理制度、部門員工崗位描述和薪酬績效方案,制定部門工作計劃、監察審計管理細則、工作標準;
2?協助總監把控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制定,為董事會決策提供依據。對年度經營目標的預算進行稽核;
3?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對目標執行進行分析與監督;
4?檢查監督財務相關制度、流程執行,稽查各項制度與流程的執行規範性,對制度與流程的完善提出改進意見或方案;
5?監督建築工程、廣宣促銷、精品集採等重大采購行為規範,控制經營風險,降低經營成本;
6?組織做好財務審計,監督財務部門防範稅務、資金、資產管理風險,促進財務管理體系的健全;
7?組織審計各子公司年度經營成果,及時完成年度審計報告;
8?組織做好重要崗位離作審計,界定管理責作,評價經營成果。
1.負責公司風控審計體系的建設、維護和更新,制定風險管控方案,構建業務風險評價及預警體系。
2.完善風控審計職責,梳理業務風險點,對風控審計運營結果負責,監控風險運營資料。
3.根據風險管理情況和公司發展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審計計劃,並實施。
4.負責對公司的專案投資開發、設計管理、招標採購、成本控制、工程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風險評估及審計。
5.負責組織開展風控審計條線的各類工作:包括組織事前風險審計評估、事中風險審計監控、事後風險審計檢查,出具風險審計預警提示和風險審計評估報告,提出改進建議,並監督整改到位。
6.負責建立、健全風控審計檔案,保證審計資料及時歸檔。
7.負責接受和管理投訴舉報資訊,組織開展舉報監察工作
1、搭建集團監察審計體系, 建立健全各項審計規範和管理制度;
2、組織開展常規及專項審計活動;
3、編制審計報告、整改建議及階段性審計總結,並督促審計結論和合理化建議的落實工作;
4、健全公司的內控體系,進行內控評估,搭建風險預警機制;
1. 全面負責審計部工作,搭建集團內控管理體系;
2. 制定集團審計和風險管控制度及流程;
3. 負責對重大投資專案及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
4. 負責分子公司內控審計及單位負責人離職審計;
5. 負責廉潔自律檢查工作及離職審計工作;
6. 建設並培養審計團隊,不斷提升團隊的執行力及專業度。
1、負責擬定公司內部審計制度、規程和標準,運用審計手段,保證公司各部門,各子分公司規範運作;
2、負責公司業務流程或制度的改進和風險評估;統籌管理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3、完善內控體系,對公司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配合外部機構對公司的年度審計、稽核檢查;
5、參與公司重大投資決策。
1、主持編制年度採購審計方案、具體審計計劃等;
2、參與制定公司招投標、採購工作審計計劃並按計劃執行,包括工程預決算管理、合約規劃、專案目標成本和動態成本管控,以及工程招投標管理的審計、材料招採管理的審計、開標的實時旁站等內容;
3、對公司各職能部門的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並提出改進建議;
4、跟進審計結果的落實整改情況,並對整改不力的情況向公司提出反饋意見和建議;
5、彙總、整理審計發現,編寫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等審計成果檔案;
6、通過審計意見的溝通、反饋和監督落實,與業務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保持順暢的日常溝通渠道;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集團內部審計、內控體系搭建;
2、對集團所屬公司經營情況、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審計;
3、擬定並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和流程,
4、負責編制部門年度、季度或月度工作計劃和內部審計預算並落實執行;
5、督促審計結論和建議的整改;
6、組織、監督、審查經營成果、財務、管理、專案等各項審計活動;
7、對審計專案進行調查、核實,蒐集審計證據,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結果做綜合分析評價。
8、執行審計後期跟進及監控改善進度,協助完善公司內控制度,操作流程,提高內部管理水平的控制有效性;
9、協調公司與外部監督、外審之間的關係;
10、負責公司內部控制評估報告的編制
1、主持審計監察中心的工作;
2、組織制定審計監察的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公司下達的經營計劃;
3、根據公司下達的工作目標和指標,制定審計監察中心的考核指標;
4、組織編制並實施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5、組織對公司的各項經濟活動實行審百計監督度,必要時委託審計事務所進行;
6、組織對公司開展經濟效益和財務收支審計;
7、定期檢查監督公司的資產管理、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8、監督、檢查公司各類招投標採購過程和各類設計變更,稽核公司相關檔案,資料;並對公司各類合同簽訂過程實施監督;
1.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審計管理制度,完善審計工作標準和工作流程;
2.編制公司年度審計計劃,落實審計方案;
3.按計劃組織對公司各部門、各所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和財務管理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
4.進行監督、檢查與評價,對公司重要崗位進行審計稽查,防範舞弊風險;
5.根據審計結果,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情況、財務狀況、內部控制情況以及工程管理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形成審計意見,提交內部審計報告。
1、負責對集團下屬公司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工程審計以及專案效益審計,對業務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檢查監督;
2、 檢查財務制度、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評價公司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發現和糾正偏差及錯誤;
3、稽核審計程式、報告及工作底稿,編制並提交審計報告及管理建議書;
4、瞭解內審發展趨勢並運用新技術、新方法,有效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審計法規、公司財會審計制度擬定公司審計實施細則;
2.負責審計資料的準確性;
3.制定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並報領導審批,待領導批准後,負責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具體實施;
4.對財務收支、經營活動進行審計;
5.對公司基本建設投資、重大裝置更新改造等專案成本及預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6.建立公司經濟活動資金使用、管理流程的審計監控機制,對公司資金使用及管理流程採取預警措施;
7.對公司重大經濟活動、專案等進行審計監督;
8.對企業中層以上人員及特殊管理崗位人員任期內、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9.與稅務局、律師所,等相關部門及外部審計人員建立並保持緊密的關係;
10.組織專項審計,對重大經濟專案或者根據領導安排進行審計。
1、建立健全集團審計管理體系,包括內審工作規章制度,審計業務流程、檔案等;
2、協助擬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各類審計事項,報董事會/執行董事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各類審計專案,包括經營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
4、組織協調審計過程中和公司下屬公司、部門的關係,實施內部各類審計事項,下達審計工作任務,指定經辦人和具體實施時間;
5、審定審計工作方案,並對審計方案提出指導性意見;
6、複核審計工作底稿,最終確定審計工作報告,提出最終審計意見;
7、負責中心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人員管理、專案管理等;
8、完成崗位目標和上級下達的其它任務。